車輛障礙通過輔助系統(tǒng)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車輛障礙通過輔助系統(tǒng),用于輔助配置有ABS系統(tǒng)的車輛通過障礙;包括:車速傳感器,設置在所述車輛上以測量車速;輪速傳感器,設置在所述車輛上以測量車輛第一驅動輪的第一輪速和第二驅動輪的第二輪速;控制器,與所述車速傳感器及所述輪速傳感器相連接,接收來自所述車速傳感器的所述車速以及來自所述輪速傳感器的所述第一輪速和所述第二輪速;并且所述控制器設置成在所述車速小于車速設定值且所述第一輪速和所述第二輪速的差值大于輪速設定值時,控制ABS系統(tǒng)對輪速快的第一驅動輪或第二驅動輪進行制動;越野模式開關,與所述控制器相連接,以開啟或者關閉所述控制器。
【專利說明】車輛障礙通過輔助系統(tǒng)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車輛障礙通過輔助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0002] 隨著汽車在我國的快速普及,汽車已經(jīng)成為我們?nèi)粘I钪胁豢苫蛉钡慕煌ü?具。但是目前市場上90%以上的車型(包含低端SUV車)都采取前橫置前驅(FF型)的布置 方案,這種前驅車有經(jīng)濟、靈活、布置緊湊、車內(nèi)空間大等諸多優(yōu)點;但是由于底盤布置空間 小,差速器為開放式且集成在變速器總成上。
[0003] 當車輛行駛在泥濘或者結冰路面上時,往往會出現(xiàn)一側車輪打滑的現(xiàn)象。開放式 差速器會將發(fā)動機扭矩全部傳遞到打滑的車輪上,使車輛無法獲得任何牽引力駛出障礙。 機械差速鎖能夠在一側車輪打滑的情況下,觸發(fā)機械鎖合機構將車橋完全鎖死,將發(fā)動機 扭矩全部傳遞到有抓地力的有效車輪上,從而提供足夠的牽引力幫助車輛駛出障礙。但機 械差速鎖需要較大的安裝空間,同時造價比開放式差速器價格高處不少,因此一般是用于 價格較高且空間較大的越野型車輛上,而無法應用在很多經(jīng)濟型或者緊湊型車輛上。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4]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車輛障礙通過輔助系統(tǒng),以經(jīng)濟實用的方式輔助配置有ABS 系統(tǒng)的車輛通過障礙。
[0005] 所述系統(tǒng)包括:
[0006] 車速傳感器,設置在所述車輛上以測量車速;
[0007] 輪速傳感器,設置在所述車輛上以測量車輛第一驅動輪的第一輪速和第二驅動輪 的第二輪速;
[0008] 控制器,與所述車速傳感器及所述輪速傳感器相連接,接收來自所述車速傳感器 的所述車速以及來自所述輪速傳感器的所述第一輪速和所述第二輪速;并且所述控制器設 置成在所述車速小于車速設定值且所述第一輪速和所述第二輪速的差值大于輪速設定值 時,控制ABS系統(tǒng)對輪速快的第一驅動輪或第二驅動輪進行制動;
[0009] 越野模式開關,與所述控制器相連接,以開啟或者關閉所述控制器。
[0010] 優(yōu)選地,所述系統(tǒng)還包括與所述控制器相連接的狀態(tài)燈;
[0011] 所述控制器設置成在開啟時控制所述狀態(tài)燈呈現(xiàn)第一狀態(tài);在所述車速小于所述 車速設定值時控制所述狀態(tài)燈呈現(xiàn)第二狀態(tài)。
[0012] 具體地,所述狀態(tài)燈在第一狀態(tài)下和第二狀態(tài)下顯示為不同的顏色。
[0013] 具體地,所述輪速設定值可以為車速在所述車速設定值時且車輛沿最小轉彎半徑 進行轉彎時,所述第一驅動輪和所述第二驅動輪的輪速差值。
[0014] 具體地,所述車速設定值可以為30千米每小時。
[0015]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車輛障礙通過輔助系統(tǒng)能夠模擬機械式鎖止差速器的進行工 作,提高了車輛在惡劣地形上的脫困性能,具有很好的實際應用價值。并且本實用新型提供 的車輛障礙通過輔助系統(tǒng)基于ABS系統(tǒng)即可實現(xiàn),無需更改車輛設計,也無需增加機械及 電子零器件,因此不會增加硬件成本。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 后文將參照附圖以示例性而非限制性的方式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具體實 施例。附圖中相同的附圖標記標示了相同或類似的部件或部分。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理解, 這些附圖未必是按比例繪制的。附圖中:
[0017] 圖1示出了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中的車輛障礙通過輔助系統(tǒng)的結構示意圖;
[0018] 圖2示出了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中的車輛障礙通過輔助系統(tǒng)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 下面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描述。
[0020] 實施例一
[0021] 在如圖1所示的車輛障礙通過輔助系統(tǒng)中,車速傳感器104測量車輪的車速,輪速 傳感器105分別測量車輛兩個驅動輪的輪速,控制器102接收來自車速傳感器104的車速 以及來自輪速傳感器105的兩個驅動輪的輪速,并基于此來輔助車輛通過障礙。
[0022] 控制器102可以設置成這樣:在車速小于車速設定值,且兩個驅動輪的輪速差大 于輪速設定值時,利用ABS系統(tǒng)對輪速快的驅動輪進行制動。具體地,所述輪速設定值可以 定義為:車輛在所述車速設定值下沿最小轉彎半徑進行轉彎時,兩驅動輪的內(nèi)外輪速的差 值。當兩個驅動輪的輪速差大于該輪速設定值時,則表明有一個驅動輪(即輪速快的那個驅 動輪)可能處于空轉或者打滑的狀態(tài),此時,該主控器102則可以利用ABS系統(tǒng)對這個輪速 快的驅動輪進行制動,從而將車輛的動力提供給另一個驅動輪,使車輛駛出障礙路面。
[0023] 當然,如果在車速很快的情況下采用ABS制動,這對車輛的損傷很大。因此,如前 所述,該主控器102設置成在車速小于一個車速設定值時才能夠利用ABS系統(tǒng)進行制動。該 車速設定值可以選擇為一個較小的車速,優(yōu)選為30千米每小時。
[0024] 所述系統(tǒng)還包括與控制器102相連接的越野模式開關101,以開啟或者關閉控制 器102。越野模式開關101可以為手動開關或者電子觸摸開關,例如,可以按鍵開關形式設 置在換擋手柄上。過設置該越野模式開關101,駕駛員可以在已經(jīng)或者預期即將到進入崎 嶇濕滑或多坑等惡劣地形時開啟該主控器102,以使得該車輛障礙通過輔助系統(tǒng)開始工作。 這樣,可以減少由于器件故障或其它原因導致該車輛障礙通過輔助系統(tǒng)在車輛正常行駛進 行誤制動的機率,而且也可以減少對車輛系統(tǒng)資源的占用。
[0025] 相比于傳統(tǒng)的機械式鎖止差速器需要停車才能進行鎖止切換,本實施例中提供的 車輛障礙輔助通過系統(tǒng)無需停車,就可以實現(xiàn)開啟或者關閉控制器102,從而開啟或者關閉 所述車輛障礙輔助通過系統(tǒng)。
[0026] 實施例二
[0027] 如圖2中所示,在實施例一的基礎上增加了與控制器102相連接的狀態(tài)燈103???制器102開啟時,控制狀態(tài)燈103為第一狀態(tài),控制器102接收到車速小于車速設定值時, 控制狀態(tài)燈103為第二狀態(tài)。通過狀態(tài)燈103在第一狀態(tài)和第二狀態(tài)下顯示不同的顏色, 例如,狀態(tài)燈103在第一狀態(tài)下顯示為黃色,在第二狀態(tài)下顯示為綠色,當然也可以為其他 顏色,從而為用戶提供指示,使用戶得知車輛障礙通過輔助系統(tǒng)的狀態(tài)。在其它實施例中, 狀態(tài)燈103的狀態(tài)也可以用預定方式的閃爍來呈現(xiàn)。
[0028] 更進一步地,控制器102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控制狀態(tài)燈103為第三狀態(tài)。狀態(tài)燈 103在第三狀態(tài)下顯示與第一狀態(tài)及第二狀態(tài)均不同的顏色,例如可以為紅色,從而提示用 戶車輛障礙通過輔助系統(tǒng)為關閉狀態(tài)。
[0029] 以上實施例僅用于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 范圍。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的修改或者同等替換,而不脫離 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
【權利要求】
1. 一種車輛障礙通過輔助系統(tǒng),用于輔助配置有ABS系統(tǒng)的車輛通過障礙;其特征在 于,包括: 車速傳感器(104),設置在所述車輛上以測量車速; 輪速傳感器(105),設置在所述車輛上以測量車輛第一驅動輪的第一輪速和第二驅動 輪的第二輪速; 控制器(102),與所述車速傳感器(104)及所述輪速傳感器(105)相連接,接收來自所 述車速傳感器(104)的所述車速以及來自所述輪速傳感器(105)的所述第一輪速和所述第 二輪速;并且所述控制器(102)設置成在所述車速小于車速設定值且所述第一輪速和所述 第二輪速的差值大于輪速設定值時,控制ABS系統(tǒng)對輪速快的第一驅動輪或第二驅動輪進 行制動; 越野模式開關(101),與所述控制器(102)相連接,以開啟或者關閉所述控制器(102)。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障礙通過輔助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控制器 (102)相連接的狀態(tài)燈(103); 所述控制器(102)設置成在開啟時控制所述狀態(tài)燈(103)呈現(xiàn)第一狀態(tài);在所述車速 小于所述車速設定值時控制所述狀態(tài)燈(103)呈現(xiàn)第二狀態(tài)。
3. 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障礙通過輔助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狀態(tài)燈(103)在第 一狀態(tài)下和第二狀態(tài)下顯示為不同的顏色。
4.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障礙通過輔助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輪速設定值為車 速在所述車速設定值時且車輛沿最小轉彎半徑進行轉彎時,所述第一驅動輪和所述第二驅 動輪的輪速差值。
5. 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障礙通過輔助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速設定值為30 千米每小時。
【文檔編號】B60T7/12GK203876737SQ201420186101
【公開日】2014年10月15日 申請日期:2014年4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4月16日
【發(fā)明者】李博鵬, 李桃安, 劉全有, 李功賦, 吳成明, 馮擎峰 申請人: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