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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車輛用的組合式器材架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3902689閱讀:225來源:國知局
一種車輛用的組合式器材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車輛用的組合式器材架,屬于車輛輔助設施【技術領域】。車輛包括車體,車體具有車廂廂腔和底盤,組合式器材架包括器材架前、后支承機構、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和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器材架前支承機構在對應于車廂廂腔的前側與車廂廂腔的車廂頂板以及底盤連接,器材架后支承機構在對應于車廂廂腔的后側與車廂頂板以及底盤固定連接且與器材架前支承機構相對應,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設在器材架前、后支承機構之間,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在對應于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的下方的位置與底盤配合。能依據(jù)車輛不同用途作適應性變化,提高了車輛的利用率;充分發(fā)揮在特殊情形下的救援功能,器材的放置與取用方便;不會對車輛的普通使用產生干涉影響。
【專利說明】一種車輛用的組合式器材架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車輛輔助設施【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車輛用的組合式器材架。

【背景技術】
[0002]上面提及的車輛是指具有功能變換的車輛,所謂功能變換的車輛是指:在平時可作為普通車輛使用即作為平常的交通工具使用;在發(fā)生災害事件時可作為參與救援并轉運救援器材及轉移傷者的救援車輛使用;在開展宣教之類的活動時,可作為向公眾宣傳與救援器材及其使用相關的知識而藉以提高公民救援意識和運用救援器材的能力;救援器材生產廠商和/或車輛生產廠商在特定場所進行展示活動時可作為展示車使用。由此可知,前述的組合式器材架用于臨時布置與救援相關的諸如小型發(fā)電機、空氣壓縮機、照明設施、液壓源、破拆工具(如液壓剪、液壓千斤頂?shù)?、攀登器材、醫(yī)療急救器具、呼吸機和食品(包括水)之類的物品。
[0003]如果將組合式器材架以一陣不變的狀態(tài)設置于車輛的車廂廂腔內,那么雖然能夠滿足物放有序和存取便捷的要求,但是不免會對車輛的日常使用(日常使用是指車輛處于既非救援、也非宣教、又非展示狀態(tài)下的使用情形,即作為普通車輛使用的情形)產生干涉,因為乘員室即車廂廂腔的有限空間被組合式的器材架占據(jù),從而使車輛的使用功能受到限制,車輛的最大化資源優(yōu)勢難以發(fā)揮。
[0004]由上述可知,如何使配備于車廂廂腔內的器材架根據(jù)車輛的不同使用情形即不同用途而作適應性變化是業(yè)界亟需解決的技術問題,下面將要介紹的技術方案便是在這種背景下產生的。


【發(fā)明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的任務在于提供一種有助于根據(jù)車輛的不同用途作適應性變化而藉以滿足車輛在參與救援、進行展示、開展宣教活動以及普通使用要求的車輛用的組合式器材架。
[0006]本實用新型的任務是這樣來完成的,一種車輛用的組合式器材架,所述的車輛包括一車體,該車體具有一車廂廂腔和一底盤,所述的組合式器材架包括一器材架前支承機構、一器材架后支承機構、一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和一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器材架前支承機構在對應于所述車廂廂腔的前側的位置同時與車廂廂腔的車廂頂板以及底盤固定連接,器材架后支承機構在對應于車廂廂腔的后側的位置同時與車廂頂板以及底盤固定連接并且與器材架前支承機構相對應,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上下移動地設置在器材架前、后支承機構之間,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在對應于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的下方的位置與所述底盤滑動配合。
[0007]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在所述的底盤上并且在對應于所述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的長度方向的前側以及后側的位置各設置有至少一對用于對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導向的導向機構,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與導向機構滑動配合,所述器材架前支承機構對應于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的長度方向的前側,所述器材架后支承機構對應于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的長度方向的后側,所述的車廂頂板構成為所述車體的車廂廂腔的頂棚。
[0008]在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的器材架前支承機構包括上、下橫梁、左縱梁和右縱梁,上橫梁的左端與左縱梁的上端固定連接,而上橫梁的右端與右縱梁的上端固定連接,下橫梁的左端與左縱梁的下端固定連接,而下橫梁的右端與右縱梁的下端固定連接,并且上橫梁還與所述車廂頂板朝向所述車廂廂腔的一側固定連接,而左、右縱梁的下端以及下橫梁與所述底盤固定,藉由上、下橫梁、左縱梁以及右縱梁的彼此固定連接而使所述器材架前支承機構構成為口字形的構造;所述的器材架后支承機械包括上、下梁、左梁和右梁,上梁的左端與左梁的上端固定連接,而上梁的右端與右梁的上端固定連接,下梁的左端與左梁的下端固定連接,而下梁的右端與右梁的下端固定連接,并且上梁還與所述車廂頂板朝向所述車廂廂腔的一側固定連接,而左、右梁的下端以及下梁與所述底盤固定,藉由上、下梁、左梁以及右梁的彼此固定連接而使所述器材架后支承機構構成為口字狀的構造;所述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的前側同時與所述左縱梁以及右縱梁相連接,而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的后側同時與所述左梁以及右梁相連接。
[0009]在本實用新型的又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包括前座椅靠背擱置桿、后座椅靠背擱置桿、器材托板左梁、器材托板右梁和器材托板,前座椅靠背擱置桿的左端上下移動地與所述左縱梁連接,而右端上下移動地與所述右縱梁連接,后座椅靠背擱置桿的左端上下移動地與所述左梁連接,而右端上下移動地與所述右梁連接,器材托板左梁上下移動地連接在左縱梁與左梁之間,器材托板右梁上下移動地連接在右縱梁與右梁之間,器材托板固定在器材托板左梁與器材托板右梁之間;當所述器材托板左梁在所述左縱梁與左梁之間向下移動,同時器材托板右梁在所述右縱梁與右梁之間向下移動時,所述器材托板與所述車廂頂板之間所產生的空間構成為用于放置器材的器材上艙。
[0010]在本實用新型的再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在所述的上橫梁上固定有上橫梁固定座,該上橫梁固定座的數(shù)量至少有兩個,并且與所述車廂頂板固定;在所述的上梁上固定有上梁固定座,該上梁固定座的數(shù)量至少有兩個,并且與車廂頂板固定;所述前座椅靠背擱置桿的左端通過左連接角件與所述左縱梁連接,而右端通過右連接角件與所述右縱梁連接;所述后座椅靠背擱置桿的左端通過左連接固定角件與所述左梁連接,而右端通過右連接固定角件與所述右梁連接;所述器材托板左梁的兩端各通過托板左梁連接角件連接在左縱梁與左梁之間;所述器材托板右梁的兩端各通過托板右梁連接角件連接在右縱梁與右梁之間。
[0011]在本實用新型的還有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的左、右連接角件、左、右連接固定角件、托板左梁連接角件和托板右梁連接角件的形狀均呈L字形。
[0012]在本實用新型的更而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的導向機構包括滾輪座和滾輪,滾輪座固定在所述的底盤上,滾輪轉動地設置在滾輪座上,所述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與滾輪相配合。
[0013]在本實用新型的進而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的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包括移動小車、一對折疊式斜撐桿裝置、上平臺、一對左撐桿、一對中間撐桿和一對右撐桿,移動小車的長度方向的前側以及后側各固定有一導軌,該導軌的導軌槽與設置在所述底盤上的所述導向機構的滾輪滑動配合,一對折疊式斜撐桿裝置以彼此并行的狀態(tài)與移動小車的左端鉸接,并且還同時與上平臺的左端鉸接,上平臺對應于移動小車的上方,一對左撐桿彼此并行,并且在對應于一對折疊式斜撐桿裝置的右側的位置鉸接在上平臺與移動小車之間,一對中間撐桿彼此并行,并且在對應于一對左撐桿的右側的位置鉸接在上平臺與移動小車之間,一對右撐桿彼此并行,并且在對應于一對中間撐桿的右側的位置鉸接在上平臺與移動小車之間,當所述的一對左撐桿、一對中間撐桿和一對右撐桿處于與移動小車相垂直的狀態(tài)時,所述上平臺以騰空狀態(tài)并行于移動小車的上方,并且上平臺構成為用于承載器材的臺面以及上平臺與移動小車之間的空間同樣構成為用于放置器材的器材放置空間,而當一對左撐桿、一對中間撐桿和一對右撐桿向左傾倒并處于臥置于移動小車上時,則所述的上平臺疊置在移動小車上。
[0014]在本實用新型的又更而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在所述移動小車的右端的前側和后側的邊緣部位各以水平狀態(tài)延伸有一小車托架;所述的一對折疊式斜撐桿裝置各包括一上撐桿和一下?lián)螚U,上撐桿朝向所述上平臺的一端與上平臺鉸接,而上撐桿朝向下?lián)螚U的一端與下?lián)螚U的一端鉸接,下?lián)螚U的另一端與所述移動小車鉸接,其中:在上撐桿上并且朝向下?lián)螚U的一側設置有一插銷,而在下?lián)螚U上并且在對應于插銷的位置固定有一插銷座,插銷與插銷座相配合,并且當插銷插入于插銷座時,所述的一對左撐桿、一對中間撐桿以及一對右撐桿保持于與所述移動小車相垂直的狀態(tài),同時所述上平臺保持在騰空于移動小車的上方的狀態(tài),當所述插銷退出插銷座并使所述的一對左撐桿、一對中間撐桿以及一對右撐桿向左傾倒并處于臥置于移動小車上的狀態(tài)時,所述上平臺疊置在移動小車上。
[0015]在本實用新型的又進而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在所述移動小車上并且位于移動小車的左端和中部的位置各構成有一繩扣板腔,并且在繩扣板腔內設置有繩扣板;在所述的移動小車上并且位于移動小車的右端構成有一移動小車器材艙,并且在對應于該移動小車器材艙的艙口的位置樞軸設置有一艙蓋,在該艙蓋上并且背對移動小車器材艙的一側設置有一拉手。
[0016]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的技術效果之一,當車輛作為救援車輛、宣教車輛和展示車輛及其救援器材使用時,可在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和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上布置各種器材,而當車輛作為普通車輛使用時,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和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處于備用狀態(tài),因而能依據(jù)車輛不同用途作適應性變化,提高了車輛的利用率,體現(xiàn)了車輛的多功能效果,節(jié)約了車輛資源;之二,由于當升降式承載機構下行時,其與車廂頂板之間的空間可放置各類救援器材,當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移出車廂廂腔后可演變?yōu)榫仍≤?,因而可充分發(fā)揮在特殊情形下的救援功能,并且器材的放置與取用均十分方便;之三,由于器材架前、后支承機構、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的位置設置合理以及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既可折疊又能抽出或插入車廂廂腔,因而不會對車輛的普通使用產生干涉影響。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7]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示意圖。
[0018]圖2為圖1所示的器材架前、后支承機構、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以及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的位置關系示意圖。
[0019]圖3為圖1和圖2所示的器材架前支承機構與圖1所示的車廂頂板相連接的示意圖。
[0020]圖4為圖1和圖2所示的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的詳細結構圖。
[0021]圖5為圖4所示的一對折疊式斜撐桿裝置的詳細結構圖。
[0022]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作為普通車輛使用時的示意圖。
[0023]圖7為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作為救援車輛使用時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4]為了使專利局的審查員尤其是公眾能夠更加清楚地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和有益效果, 申請人:將在下面以實施例的方式作詳細說明,但是對實施例的描述均不是對本實用新型方案的限制,任何依據(jù)本實用新型構思所作出的僅僅為形式上的而非實質性的等效變換都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范疇。
[0025]在下面的描述中凡是涉及上、下、左、右、前和后的方向性(或者稱方位性)的概念均是針對正在被描述的圖所處的位置狀態(tài)而言的,目的在于方便公眾理解,因而不能將其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的特別限定。
[0026]請參見圖1,給出了屬于車輛的結構體系的一車體1,在該車體I的車廂頂板11上并且在背對車廂廂腔12的一側配設有一載物架111,在對應于車廂廂腔12的前側和后側的位置各設置有車廂廂門14、器材上艙門15和器材下艙門16,該器材上艙門15和器材下艙門16位于車廂廂門14的右側,并且器材上、下艙門15、16彼此上下對應,在車廂廂腔12內并且位于車廂廂腔12的前側的位置設置有車廂前座椅121,該車廂前座椅121與車體I的底盤13固定,在對應于該車廂前座椅121的后側的位置樞軸設置有與車廂前座椅121相配套的車廂前座椅靠背122,在車廂廂腔12內并且位于車廂廂腔12的后側的位置設置有車廂后座椅123,該車廂后座椅123同樣與底盤13固定并且與車廂前座椅121相對應,在對應于該車廂后座椅123的后側的位置樞軸設置有與車廂后座椅123相配套的車廂后座椅靠板124,在對應于車廂廂腔12的右側的部位設置有車廂尾門17。前述的車廂頂板11實質上為車廂廂腔12的頂棚。
[0027]由圖1的示意可知,在車體I的車輛頂板11上并且在對應于駕駛室的上方的位置設置有警燈112和探照燈113,警燈112以及探照燈113位于載物架111的左側。在車體I上并且在對應于前述駕駛室的前側以及后側的位置各設置有一駕駛室門18。前述的器材上艙門15以及器材下艙門16均由鉸鏈樞置在車體I上,并且均為上翻式開啟結構,具體由圖1的示意而得到理解。毫無疑問,在器材上、下艙門15、16朝向外的一側設置有拉手,此外,器材上艙門15由一對上艙門作用缸151 (圖7示)控制開啟或關閉,同樣器材下艙門16由一對下艙門作用缸161 (圖7示意)控制開啟或關閉,上、下艙門作用缸151、161既可以是氣缸,也可以是油缸,當使用氣缸時,那么由氣源管路與車體的氣動控制機構連接,當使用油缸時,那么由油管管路與車體I的液壓油路控制機構連接。前述的車廂前、后座椅靠背122、124同樣通過鉸鏈與車體I鉸接,對此可以具體參見圖6和圖7。
[0028] 申請人:之所以將習慣所稱的行李架稱為載物架11,這是因為當車輛作為日常值勤車輛使用時(即作為普通車輛使用時,以下同),載物架111實質上為行李架,但是當車輛作為救援車輛使用時,那么該載物架111實質上為用于放置救援器材的器材放置架,因此載物架111涵蓋行李架和器材放置架。
[0029]在下面, 申請人:對本實用新型的組合式器材架的結構體系作詳細說明,該器材架結構的結構體系包括一器材架前支承機構2、一器材架后支承機構3、一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4和一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5,器材架前支承機構2在對應于前述車廂廂腔12的前側的位置同時與前述車廂頂板11以及底盤13固定連接,器材架后支承機構3在對應于車廂廂腔12的后側的位置同時與車廂頂板11以及底盤13固定連接并且與器材架前支承機構2相對應,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4上下移動地(S卩,可上下調整地)設置在器材架前、后支承機構2、3之間,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5在對應于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4的下方的位置與前述底盤13滑動配合。上面提及的車廂前座椅121與器材架前支承機構2的下部相對應,而車廂后座椅123與器材架后支承機構3的下部相對應。
[0030]依據(jù)上述說明可知:當車輛在作為救援車輛、宣教車輛、展示車輛使用時,前述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4在前述器材架前、后支承機構2、3之間朝著背離前述車廂頂板11的方向向下移動(通過調整),并且前述車廂前座椅靠背122以及車廂后座椅靠背124可朝著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4的方向翻展至水平狀態(tài)而擱置在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4上(具體可參見圖7),同時,前述的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5可從前述車廂廂腔12的右側的部位移出車廂廂腔12 (在前述的車廂尾門17開啟的狀態(tài)下);當車輛在作為普通車輛使用時,前述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4在器材架前、后支承機構2、3之間朝著車廂頂板11的方向向上移動(通過調整),并且車廂前座椅靠背122以及車廂后座椅靠背124朝著背離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4的方向扳展至與車廂廂壁相貼靠的狀(由圖6示意),同時所述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5回歸即返回至前述車廂廂腔12內。
[0031]請參見圖2并且結合圖1,在前述的底盤13上并且在對應于前述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5的長度方向的前側以及后側的位置各設置有一對(也可以是三個或四個)用于對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5導向的導向機構131,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5與導向機構131滑動配合。設置在前述車廂廂腔12內的前述器材架前支承機構2、車廂前座椅121以及車廂前座椅靠背122對應于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5的長度方向的前側,而設置在車廂廂腔12內的前述器材架后支承機構3、車廂后座椅123以及車廂后座椅靠背124對應于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5的長度方向的后側。
[0032]前述的導向機構131包括滾輪座1311和滾輪1312,滾輪座1311通過滾輪座固定螺釘13111固定在前述的底盤13上,滾輪1312通過滾軸13121轉動地設置在滾輪座1311上,前述的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5與滾輪1312相配合。
[0033]前述的器材架前支承機構2包括上、下橫梁21、22、左縱梁23和右縱梁24,上橫梁21的左端與左縱梁23的上(即頂端)固定連接,而上橫梁21的右端與右縱梁24的上端(即頂端)固定連接,下橫梁22的左端與左縱梁23的下端(即底端)固定連接,而下橫梁22的右端與右縱梁24的下端(即底端)固定連接,并且上橫梁21與前述的車廂頂板11朝向車廂廂腔12的一側固定連接,而左、右縱梁23、24的下端以及下橫梁22與前述底盤13固定,藉由上、下橫梁21、22、左縱梁23以及右縱梁24的彼此固定連接而使前述器材架前支承機構2構成為中國漢字的口字形的構造,前述的車廂前座椅121以及車廂前座椅靠背122與該口字形的區(qū)域相對應(圖1示)。
[0034]前述的器材架后支承機械3包括上、下梁31、32、左梁33和右梁34,上梁31的左端與左梁33的上端(即頂端)固定連接,而上梁31的右端與右梁34的上端(即頂端)固定連接,下梁32的左端與左梁33的下端(即底端)固定連接,而下梁32的右端與右梁34的下端(即底端)固定連接,并且上梁31與車廂頂板11朝向車廂廂腔12的一側固定連接,而左、右梁33、34的下端以及下梁32與底盤13固定,藉由上、下梁31、32、左梁33以及右梁34的彼此固定連接而使前述器材架后支承機構3構成為中國漢字的口字狀的構造,前述車廂后座椅123以及車廂后座椅靠背124與該口字狀的區(qū)域相對應。
[0035]前述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4的前側同時與左縱梁23以及右縱梁24相連接,而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4的后側同時與左梁33以及右梁34相連接。
[0036]繼續(xù)見圖1和圖2,上面已多次提及的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4的優(yōu)選而非絕對限于的結構如下:包括前座椅靠背擱置桿41、后座椅靠背擱置桿42、器材托板左梁43、器材托板右梁44和器材托板45,前座椅靠背擱置桿41的左端上下移動地與前述左縱梁23連接,而右端上下移動地與前述右縱梁24連接,后座椅靠背擱置桿42的左端上下移動地與前述左梁33連接,而右端上下移動地與前述右梁34連接,器材托板左梁43上下移動地連接在左縱梁23與左梁33之間,器材托板右梁44上下移動地連接在右縱梁24與右梁34之間,器材托板45固定在器材托板左梁43與器材托板右梁44之間。
[0037]由上述說明可知:當前述前座椅靠背擱置桿41在前述左、右縱梁23、24之間向下移動并且移動到與車廂前座椅靠背122的長度方向的上沿(與車體I相鉸接的一側)相對應的程度時,車廂前座椅靠背122朝著前座椅靠背擱置桿41的方向翻展至水平狀態(tài)并且該前座椅靠背122的長度方向的下邊沿的部位(朝向車廂前座椅121的一側)擱置在前座椅靠背擱置桿41上;同時當后座椅靠背擱置桿42在所述左、右梁33、34之間向下移動并且移動到與車廂后座椅靠背124的長度方向的上沿(與車體I相鉸接的一側)相對應的程度時,車廂后座椅靠背124朝著后座椅靠背擱置桿42的方向翻展至水平狀態(tài)并且該車廂后座椅靠背124的長度方向的下邊沿的部位(朝向車廂后座椅123的一側)擱置在后座椅靠背擱置桿42上;當器材托板左梁43在左縱梁23與左梁33之間向下移動,同時器材托板右梁44在右縱梁24與右梁34之間向下移動時,前述器材托板45與前述車廂頂板11之間所產生的空間構成為用于放置器材的器材上艙。
[0038]在上橫梁21上通過上橫梁固定座T形螺釘2111固定有上橫梁固定座211,該上橫梁固定座211的數(shù)量在本實施例中有兩個,并且上橫梁固定座211采用焊接、鉚接或其它類似的方式與車廂頂板11固定;在上梁31上通過上梁固定座T形螺釘3111固定有上梁固定座311,該上梁固定座311的數(shù)量在本實施例中有兩個,并且上梁固定座311采用焊接、鉚接或其它類似的方式與車廂頂板11固定。前述前座椅靠背擱置桿41的左端通過左連接角件411與左縱梁23連接,而右端通過右連接角件412與右縱梁24連接,在左連接角件411上配有T形螺釘,在右連接角件412上同樣配有T形螺釘。前述后座椅靠背擱置桿42的左端通過左連接固定角件421與左梁33連接,而右端通過右連接固定角件422與右梁34連接,在左、右連接固定角件421、422上均配有T形螺釘。前述器材托板左梁43的兩端各通過托板左梁連接角件431連接在左縱梁23與左梁33之間,在托板左梁連接角件431上配有T形螺釘。前述器材托板右梁44的兩端各通過托板右梁連接角件441連接在右縱梁2與右梁34之間,在托板右梁連接角件441上配有T形螺釘。
[0039]前述的左、右連接角件411、412、左、右連接固定角件421、422、托板左梁連接角件431和托板右梁連接角件441的形狀均呈L字形。
[0040]請參見圖3,由于構成器材架前支承機構2的上、下橫梁21、22、左、右縱梁23、24以及構成器材架后支承機構3的上、下梁31、32、左、右梁33、34實質上均為商業(yè)設施范疇中的貨架梁的結構并且形狀是相同的,也就是說在梁體上并且在分別對應于前述左、右連接角件411、412、左、右連接固定角件421、422、托板左、右梁連接角件431、432的一側開設有T形螺釘配合槽,對此只要通過對圖3的閱讀便可得到理解,因此 申請人:不再一一贅述。
[0041]請參見圖4并且結合圖2,前述的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5包括移動小車51、一對折疊式斜撐桿裝置52、上平臺53、一對左撐桿54、一對中間撐桿55和一對右撐桿56,移動小車51的長度方向的前側以及后側各固定有一橫截面形狀呈U形的導軌514,該導軌514的導軌槽5141與設置在所述底盤13上的所述導向機構131的滾輪1312滑動配合,一對折疊式斜撐桿裝置52以彼此并行的狀態(tài)與移動小車51的左端鉸接,并且還同時與上平臺53的左端鉸接,上平臺53對應于移動小車51的上方,一對左撐桿54彼此并行設置,并且對應于一對折疊式斜撐桿52的右側,由圖4所示,一對左撐桿54的上端各用上撐桿上銷軸螺釘541與預設在上平臺53的上平臺骨架531上的第一銷軸座5311鉸接,而一對左撐桿54的下端各用左撐桿下銷軸螺釘542與移動小車51鉸接。一對中間撐桿55彼此并行設置,并且對應于一對左撐桿54的右側,由圖4所示,一對中間撐桿55的上端各用中間撐桿上銷軸螺釘551與預設在上平臺骨架531上的第二銷軸座5312鉸接,而一對中間撐桿55的下端各用中間撐桿下銷軸螺釘552與移動小車鉸接。一對右撐桿56彼此并行設置,并且對應于一對中間撐桿55的右側,由圖4所示,一對右撐桿56的上端各用右撐桿上銷軸承螺釘561與預設在上平臺骨架531上的第三銷軸座5313鉸接,而一對右撐桿56的下端各用右撐桿下銷軸螺釘562與移動小車鉸接。
[0042]由圖4的示意可知,在一對左撐桿54的上端并且在對應于左撐桿上銷軸承螺釘541的位置開設有左撐桿銷軸螺釘孔543,一對左撐桿54的下端并且在對應于左撐桿下銷軸螺釘542的位置同樣開設有左撐桿銷軸螺釘孔543 ;在一對中間撐桿55的上端并且在對應于中間撐桿上銷軸螺釘551的位置開設有中間撐桿銷軸螺釘孔553,一對中間撐桿55的下端并且在對應于中間撐桿下銷軸螺釘552的位置同樣開設有中間撐桿銷軸螺釘孔553 ;在一對右撐桿56的上端并且在對應于右撐桿上銷軸螺釘561的位置開設有右撐桿銷軸螺釘孔563,一對右撐桿56的下端并且在對應于右撐桿下銷軸螺釘562的位置同樣開設有右撐桿銷軸螺釘孔563。當操作者將上平臺53向右拽引并且使上平臺53呈圖4所示的狀態(tài)時,也就是說使一對左撐桿54、一對中間撐桿55和一對右撐桿56處于垂直狀態(tài)下時,上平臺53以騰空狀態(tài)對應于移動小車51的上方(與移動小車51并行),并且上平臺53構成為用于承載器材的臺面以及上平臺51與移動小車51之間同樣構成為用于放置器材的器材放置空間,在該狀態(tài)下,一對折疊式斜撐桿裝置52處于鎖定狀態(tài)。反之,而當一對左撐桿54、一對中間撐桿55和一對右撐桿56向左傾倒并處于臥置于移動小車51上時,則上平臺53疊置在移動小車51上。在該狀態(tài)下,一對折疊式斜撐桿裝置52處于解鎖狀態(tài)。
[0043]由圖4所示,在移動小車51的右端的前側和后側的邊緣部位各以水平狀態(tài)延伸有一小車托架511,該小車托架511與前述的底盤13相配合(圖2示意)。為了方便牽引,還可在小車平臺53的右端開設牽引繩孔532。
[0044]請參見圖5并且結合圖4,前述的一對折疊式斜撐桿裝置52各包括一上撐桿521和一下?lián)螚U522,上撐桿521朝向前述上平臺53的一端通過上撐桿上銷軸5212與預設在上平臺骨架531上的第四銷軸座5314鉸接,而上撐桿521朝向下?lián)螚U522的一端通過上撐桿下銷軸5213在對應于上撐桿52上的上撐桿銷軸孔5214的位置與下?lián)螚U522的一端鉸接,下?lián)螚U522的另一端與即朝向移動小車51的一端開設有一下?lián)螚U銷軸孔5222,用下?lián)螚U銷軸5223 (圖4標示)在對應于下?lián)螚U銷軸孔5222的位置將下?lián)螚U522的另一端即朝向移動小車51的一端與移動小車51鉸接。
[0045]由圖5所示,前述的插銷5211配設在插銷套管52111上,而插銷套管52111焊固在上撐桿521朝向下?lián)螚U522的一側,在下?lián)螚U522上并且在與插銷套管52111相配合的位置固定有一插銷座5221,插銷5211與插銷座5221相配合。當插銷5211插入于插銷座5221時,便使前述的一對左撐桿54、一對中間撐桿55以及一對右撐桿56保持于垂直狀態(tài),同時使前述上平臺53保持在騰空于移動小車51的上方的水平狀態(tài);當插銷5211退出插銷座5221時,便使一對左撐桿54、一對中間撐桿55以及一對右撐桿56向左傾倒并處于臥置于移動小車51上的狀態(tài),并且上平臺53疊置在移動小車51上。
[0046]優(yōu)選地,在前述移動小車51上并且位于移動小車51的左端和中部的位置各構成有一繩扣板腔512,并且在繩扣板腔512內設置有繩扣板5121,當與救援相關的器材在對應于繩扣板腔512的位置放置于移動小車51上后可用繩子綁扎,并且將繩子的端部定位在繩扣板5121上。優(yōu)選地,還可在移動小車51上并且在對應于繩扣板腔512的邊緣部位用螺釘固定限位塊515 (圖4示)。
[0047]請參見圖4,在前述的移動小車51上并且位于移動小車51的右端構成有即構建有一移動小車器材艙513,并且在對應于該移動小車器材艙513的艙口的位置通過艙蓋鉸鏈51312樞軸設置(鉸設)有一艙蓋5131,在該艙蓋5131上并且背對移動小車器材艙513的一側設置有一拉手51311。在圖4中還示出了構成于移動小車51上的并且位于移動小車器材艙513的器材艙隔板5132背對移動小車器材艙513 —側的右撐桿讓位腔516,當一對右撐桿56左傾時,則該對右撐桿56恰好位于右撐桿讓位腔516內。
[0048]請參見圖6,圖6所示代表車輛為普通車輛使用即作為普通交通工具使用,在該狀態(tài)下,前述的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4在器材架前、后支承機構2、3之間的位置處于上部,即靠近于車廂頂板11,車廂前座椅靠板122與車廂前座椅121之間的關系表現(xiàn)常規(guī)的椅座與椅背的配合關系,車廂后座椅123以及車廂后座椅靠背124同例。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5的上平臺53的表現(xiàn)形式可以是以下兩種形式中的任意一種:一是處于由圖6示意的狀態(tài),即由一對折疊式斜撐桿裝置52、一對左撐桿54、一對中間撐桿55和一對右撐桿56的共同配合而使上平臺53處于移動小車51的上方,在該種情形下,既可便于隨車人員(乘員)開展與活動相關的會議和/或討論,又能將上平臺53作為書寫用的桌子,等等;二是在一對折疊式斜撐桿裝置52處于相互解鎖的狀態(tài)下,將上平臺53疊置到移動小車51上,具體而言,上平臺53在移動小車51上的位置對應于前述的一對小車托架511之間的上平臺腔517內(圖4示)。
[0049]請參見圖7,圖7所示代表車輛作為救援車輛使用時(應對諸如地震、水災、特發(fā)交通事故之類的情形),那么前述的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4在器材架前、后支承機構2、3之間的位置處于下部,具體而言,處于遠離車廂頂板11的狀態(tài),遠離的程度可視在器材托板45上放置的器材的體積(如高度)確定。同時,按 申請人:在上面所述,車廂前座椅靠背122擱置在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4的前座椅靠背擱置桿41上;車廂后座椅靠背124擱置在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4的后座椅靠背擱置桿42上;上平臺53處于對應于移動小車51的上方。在這種狀態(tài)下可根據(jù)需要在載物架111、器材托板45、車廂前座椅靠背122、車廂后座椅靠背124、上平臺53、移動小車51以及移動小車器材艙513等部位設置用于救援的相關器材6,相關器材如 申請人:在上面的【背景技術】欄中提及的但并非限于的諸如發(fā)電機、空氣壓縮機、照明設施、液壓源、破拆工具、攀登工具、醫(yī)療急救器材、呼吸機、防毒面具和食品等等。
[0050]當車輛抵達救援地時,開啟車廂廂門14、車廂尾門17 (兩扇對開式)、器材上艙門15和器材下艙門16,并且由隨車人員將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5拽引到探出車廂廂腔12的狀態(tài)。此時參與救災的人員便可依需取用相應的救援器材6。并且在救援過程中,當上平臺53上的救援器材6搬離后,該上平臺6還可用來供有待于施救的施求者躺臥。救災任務完成后,則按前述相反過程操作。由于車輛作為宣教使用或展示使用的狀態(tài)與救援使用時的狀態(tài)相仿,因而 申請人:不再贅述。
[0051]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克服了已有技術中的欠缺,順利地完成了發(fā)明任務,客觀地兌現(xiàn)了 申請人:在上面的技術效果欄中記載的技術效果,不失為是一個極致的技術方案。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用的組合式器材架,所述的車輛包括一車體(1),該車體(I)具有一車廂廂腔(12)和一底盤(1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式器材架包括一器材架前支承機構(2)、一器材架后支承機構(3)、一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4)和一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5),器材架前支承機構(2)在對應于所述車廂廂腔(12)的前側的位置同時與車廂廂腔(12)的車廂頂板(11)以及底盤(13)固定連接,器材架后支承機構(3)在對應于車廂廂腔(12)的后側的位置同時與車廂頂板(11)以及底盤(13)固定連接并且與器材架前支承機構(2)相對應,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4)上下移動地設置在器材架前、后支承機構(2、3)之間,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5)在對應于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4)的下方的位置與所述底盤(13)滑動配合。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輛用的組合式器材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底盤(13)上并且在對應于所述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5)的長度方向的前側以及后側的位置各設置有至少一對用于對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5)導向的導向機構(131),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5)與導向機構(131)滑動配合,所述器材架前支承機構(2)對應于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5)的長度方向的前側,所述器材架后支承機構(3)對應于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5)的長度方向的后側,所述的車廂頂板(11)構成為所述車體(I)的車廂廂腔(12)的頂棚。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車輛用的組合式器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器材架前支承機構(2)包括上、下橫梁(21、22)、左縱梁(23)和右縱梁(24),上橫梁(21)的左端與左縱梁(23)的上端固定連接,而上橫梁(21)的右端與右縱梁(24)的上端固定連接,下橫梁(22)的左端與左縱梁(23)的下端固定連接,而下橫梁(22)的右端與右縱梁(24)的下端固定連接,并且上橫梁(21)還與所述車廂頂板(11)朝向所述車廂廂腔(12)的一側固定連接,而左、右縱梁(23、24)的下端以及下橫梁(22)與所述底盤(13)固定,藉由上、下橫梁(21、22)、左縱梁(23)以及右縱梁(24)的彼此固定連接而使所述器材架前支承機構(2)構成為口字形的構造;所述的器材架后支承機械(3)包括上、下梁(31、32)、左梁(33)和右梁(34),上梁(31)的左端與左梁(33)的上端固定連接,而上梁(31)的右端與右梁(34)的上端固定連接,下梁(32)的左端與左梁(33)的下端固定連接,而下梁(32)的右端與右梁(34)的下端固定連接,并且上梁(31)還與所述車廂頂板(11)朝向所述車廂廂腔(12)的一側固定連接,而左、右梁(33、34)的下端以及下梁(32)與所述底盤(13)固定,藉由上、下梁(31、32)、左梁(33)以及右梁(34)的彼此固定連接而使所述器材架后支承機構(3)構成為口字狀的構造;所述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4)的前側同時與所述左縱梁(23)以及右縱梁(24)相連接,而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4)的后側同時與所述左梁(33)以及右梁(34)相連接。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車輛用的組合式器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式器材承載機構(4)包括前座椅靠背擱置桿(41)、后座椅靠背擱置桿(42)、器材托板左梁(43)、器材托板右梁(44)和器材托板(45),前座椅靠背擱置桿(41)的左端上下移動地與所述左縱梁(23)連接,而右端上下移動地與所述右縱梁(24)連接,后座椅靠背擱置桿(42)的左端上下移動地與所述左梁(33)連接,而右端上下移動地與所述右梁(34)連接,器材托板左梁(43)上下移動地連接在左縱梁(23)與左梁(33)之間,器材托板右梁(44)上下移動地連接在右縱梁(24)與右梁(34)之間,器材托板(45)固定在器材托板左梁(43)與器材托板右梁(44)之間;當所述器材托板左梁(43)在所述左縱梁(23)與左梁(33)之間向下移動,同時器材托板右梁(44)在所述右縱梁(24)與右梁(34)之間向下移動時,所述器材托板(45)與所述車廂頂板(11)之間所產生的空間構成為用于放置器材的器材上艙。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車輛用的組合式器材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上橫梁(21)上固定有上橫梁固定座(211),該上橫梁固定座(211)的數(shù)量至少有兩個,并且與所述車廂頂板(11)固定;在所述的上梁(31)上固定有上梁固定座(311),該上梁固定座(311)的數(shù)量至少有兩個,并且與車廂頂板(11)固定;所述前座椅靠背擱置桿(41)的左端通過左連接角件(411)與所述左縱梁(23)連接,而右端通過右連接角件(412)與所述右縱梁(24)連接;所述后座椅靠背擱置桿(42)的左端通過左連接固定角件(421)與所述左梁(33)連接,而右端通過右連接固定角件(422)與所述右梁(34)連接;所述器材托板左梁(43)的兩端各通過托板左梁連接角件(431)連接在左縱梁(23)與左梁(33)之間;所述器材托板右梁(44)的兩端各通過托板右梁連接角件(441)連接在右縱梁(24)與右梁(34)之間。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車輛用的組合式器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左、右連接角件(411、412)、左、右連接固定角件(421、422)、托板左梁連接角件(431)和托板右梁連接角件(441)的形狀均呈L字形。
7.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車輛用的組合式器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導向機構(131)包括滾輪座(1311)和滾輪(1312),滾輪座(1311)固定在所述的底盤(13)上,滾輪(1312)轉動地設置在滾輪座(1311)上,所述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5)與滾輪(1312)相配入口 ο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車輛用的組合式器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抽出式器材承載機構(5)包括移動小車(51)、一對折疊式斜撐桿裝置(52)、上平臺(53)、一對左撐桿(54)、一對中間撐桿(55)和一對右撐桿(56),移動小車(51)的長度方向的前側以及后側各固定有一導軌(514),該導軌(514)的導軌槽(5141)與設置在所述底盤(13)上的所述導向機構(131)的滾輪(1312)滑動配合,一對折疊式斜撐桿裝置(52)以彼此并行的狀態(tài)與移動小車(51)的左端鉸接,并且還同時與上平臺(53)的左端鉸接,上平臺(53)對應于移動小車(51)的上方,一對左撐桿(54)彼此并行,并且在對應于一對折疊式斜撐桿裝置(52)的右側的位置鉸接在上平臺(53)與移動小車(51)之間,一對中間撐桿(55)彼此并行,并且在對應于一對左撐桿(54)的右側的位置鉸接在上平臺(53)與移動小車(51)之間,一對右撐桿(56)彼此并行,并且在對應于一對中間撐桿(55)的右側的位置鉸接在上平臺(53)與移動小車(51)之間,當所述的一對左撐桿(54)、一對中間撐桿(55)和一對右撐桿(56)處于與移動小車(51)相垂直的狀態(tài)時,所述上平臺(53)以騰空狀態(tài)并行于移動小車(51)的上方,并且上平臺(53)構成為用于承載器材的臺面以及上平臺(53)與移動小車(51)之間的空間同樣構成為用于放置器材的器材放置空間,而當一對左撐桿(54)、一對中間撐桿(55)和一對右撐桿(56)向左傾倒并處于臥置于移動小車(51)上時,則所述的上平臺(53)疊置在移動小車(51)上。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車輛用的組合式器材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移動小車(51)的右端的前側和后側的邊緣部位各以水平狀態(tài)延伸有一小車托架(511);所述的一對折疊式斜撐桿裝置(52)各包括一上撐桿(521)和一下?lián)螚U(522),上撐桿(521)朝向所述上平臺(53)的一端與上平臺(53)鉸接,而上撐桿(521)朝向下?lián)螚U(522)的一端與下?lián)螚U(522)的一端鉸接,下?lián)螚U(522)的另一端與所述移動小車(51)鉸接,其中:在上撐桿(521)上并且朝向下?lián)螚U(522)的一側設置有一插銷(5211),而在下?lián)螚U(522)上并且在對應于插銷(5211)的位置固定有一插銷座(5221),插銷(5211)與插銷座(5221)相配合,并且當插銷(5211)插入于插銷座(5221)時,所述的一對左撐桿(54)、一對中間撐桿(55)以及一對右撐桿(56)保持于與所述移動小車(51)相垂直的狀態(tài),同時所述上平臺(53)保持在騰空于移動小車(51)的上方的狀態(tài),當所述插銷(5211)退出插銷座(5221)并使所述的一對左撐桿(54)、一對中間撐桿(55)以及一對右撐桿(56)向左傾倒并處于臥置于移動小車(51)上的狀態(tài)時,所述上平臺(53)疊置在移動小車(51)上。
10.根據(jù)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一種車輛用的組合式器材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移動小車(51)上并且位于移動小車(51)的左端和中部的位置各構成有一繩扣板腔(512),并且在繩扣板腔(512)內設置有繩扣板(5121);在所述的移動小車(51)上并且位于移動小車(51)的右端構成有一移動小車器材艙(513),并且在對應于該移動小車器材艙(513)的艙口的位置樞軸設置有一艙蓋(5131),在該艙蓋(5131)上并且背對移動小車器材艙(513)的一側設置有一拉手(51311)。
【文檔編號】B60R11/06GK204184272SQ201420635183
【公開日】2015年3月4日 申請日期:2014年10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10月29日
【發(fā)明者】馬知才, 劉懋功, 張淳, 劉金山, 顧志峰, 潘志鋒, 朱健, 曹穎, 俞利君 申請人:常熟華東汽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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