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配件,特別是一種公交車車窗。
背景技術:
目前,公交車車窗不具有除霧除塵功能,車輛行駛一段時間后,車窗上有一定灰塵,尤其在下雨天車窗上有很多雨滴,還有在冷天的時候,由于車內(nèi)熱空氣遇冷車窗,此時車窗溫度較低,熱空氣遇冷會在玻璃上凝結成小水滴或者水霧,這樣會影響車內(nèi)對外界環(huán)境的觀察;當嘈雜或其他情況時,車窗玻璃的水霧或者灰塵導致車內(nèi)人員不容易判斷外界環(huán)境,導致不必要的事故等;另外冬天時,公交車車內(nèi)常常空氣不清新。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提供公交車車窗,以解決車窗玻璃上的灰塵、水霧影響車內(nèi)人員觀察外界環(huán)境的問題以及給車內(nèi)通入空氣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這樣的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它包括安裝有車窗玻璃的邊框,所述邊框上設置有滑動車窗玻璃和固定車窗玻璃,所述車窗還包括有設置在車窗內(nèi)側的海綿刷,所述海綿刷包括有刷體和海綿條,所述刷體在其長度方向開有配合安裝海綿條的凹槽,所述海綿條和凹槽過盈配合;
所述固定車窗玻璃上設置有通風裝置,包括通氣管和集風罩,通氣管的進風端位于車窗外,出風端位于車窗內(nèi),通氣管通過螺母與固定車窗玻璃固定,集風罩安裝于通氣管的進風端,集風罩的進風端為斜向上,朝向車輛行駛方向。
進一步,所述車窗還設置有積水盒,所述積水盒安裝在海綿刷的底端,通過螺釘與刷體連接。
進一步,所述凹槽的最底部設置有漏水孔,所述漏水孔與積水盒連通。
進一步,所述邊框的下邊框沿其長度方向還設置有支撐臺,所述支撐臺支撐積水盒。
進一步,所述通氣管與固定車窗玻璃之間還設置有橡膠墊片,通過橡膠墊片和螺母固定通氣管。
進一步,所述集風罩套在通風管進風端,且過盈配合連接。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的優(yōu)點:
本實用新型公交車車窗,通過在車窗上設置有海綿刷,推動滑動玻璃使得海綿刷與滑動玻璃內(nèi)側滑動接觸,在滑動過程中刷去玻璃上的灰塵或水霧,當海綿所吸的水過多時,可以通過漏水孔流入積水盒中,可拆卸積水盒,將積水盒中的水倒掉,以便車內(nèi)人員觀察外界環(huán)境。在車窗上設置的通氣裝置,車輛在行駛過程中,通過集風罩可以將窗外空氣通入車內(nèi),使車內(nèi)空氣清新,以免發(fā)生呼吸困難等事故。
本實用新型的其他優(yōu)點、目標和特征在某種程度上將在隨后的說明書中進行闡述,并且在某種程度上,基于對下文的考察研究對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將是顯而易見的,或者可以從本實用新型的實踐中得到教導。本實用新型的目標和其他優(yōu)點可以通過下面的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來實現(xiàn)和獲得。
附圖說明
本實用新型的附圖說明如下。
圖1為本實用新型公交車車窗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的A-A剖視圖;
圖3為圖1中的B-B剖視圖;
圖中:1.邊框;2.固定車窗玻璃;3.滑動車窗玻璃;4.海綿刷;401.海綿條;402.刷體;403漏水孔;5.積水盒;501.螺紋孔;6.支撐臺;7.通氣管;8.集風罩;9.螺母;10.橡膠墊片;11.出風端;12.進風端;13.通風裝置。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如圖1-圖3所示,本實施例公交車車窗,包括安裝有車窗玻璃的邊框1,所述邊框1上設置有滑動車窗玻璃3和固定車窗玻璃2,所述車窗還包括有設置在車窗內(nèi)側的海綿刷4,所述海綿刷4包括有刷體402和海綿條401,所述刷體在其長度方向開有配合安裝海綿條的凹槽,所述海綿條和凹槽過盈配合。當車窗上有灰塵或者水霧時,車內(nèi)人員可以推動滑動車窗玻璃3,通過海綿刷與滑動車窗玻璃摩擦,以達到除去灰塵和水霧的目的。
所述固定車窗玻璃2上設置有通風裝置13,包括通氣管7和集風罩8,通氣管7的進風端12位于車窗外,出風端11位于車窗內(nèi),通氣管通過螺母9與固定車窗玻璃2固定,集風罩8安裝于通氣管7的進風端12,集風罩8的進風端為斜向上,朝向車輛行駛方向,集風罩8套在通風管7的進風端,且過盈配合連接,保證了集風罩在車輛行駛過程中發(fā)生松動。
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窗外的空氣正好通過集風罩和通氣管進入車窗內(nèi),可以清新車內(nèi)的空氣,并且出風端朝向車的頂部,空氣不會直接沖向乘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改進,所述車窗還設置有積水盒5,所述積水盒5安裝在海綿刷4的底端,通過螺釘與刷體402連接;所述凹槽的最底部設置有漏水孔403,所述漏水孔403與積水盒5連通;所述邊框的下邊框沿其長度方向還設置有支撐臺6,所述支撐臺6支撐積水盒5。
在海綿條吸附有過多時,在推動滑動車窗玻璃過程中,對海綿條的擠壓,過多的水通過漏水孔進入積水盒,積水盒可拆卸,可將污水倒掉;這樣既可以除塵也可以除霧。
最后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盡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技術方案的宗旨和范圍,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