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汽車制造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汽車尾燈安裝結構。
背景技術:
傳統(tǒng)的尾燈安裝方式為:通過兩個定位銷和兩個固定螺栓,把尾燈安裝在鈑金上,在尾燈燈殼上增加幾個限位筋條防止燈玻和側圍外板干涉;該方式不能徹底解決尾燈與側圍外板匹配出現(xiàn)的松動,側圍與尾燈燈玻面之間的段差不穩(wěn)定問題;且尾燈燈殼上突出的特征筋條容易刮傷鈑金,引起客戶抱怨。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汽車尾燈安裝結構,有效解決尾燈與側圍的配合松動問題;有效避免了燈殼對側圍的刮漆現(xiàn)象,提升用戶滿意度;該結構安裝穩(wěn)定,有利于控制尾燈與側圍的間隙段差均勻性,提高用戶靜態(tài)感知和整車質量。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xiàn)的:
一種汽車尾燈安裝結構,包括焊接在一起燈殼和燈玻,所述燈殼上鉚接有第一螺栓、第二螺栓和第三螺栓,車身鈑金上尾燈安裝位置處設有與所述第一螺栓、第二螺栓和第三螺栓對應的第一安裝孔、第二安裝孔和主定位孔,所述燈殼上設有卡槽,所述車身鈑金上設有與所述卡槽配合的限位卡扣,所述燈殼和所述燈玻通過所述第一螺栓、所述第二螺栓、所述第三螺栓和所述卡槽分別與所述第一安裝孔、所述第二安裝孔、所述主定位孔和所述限位卡扣配合而安裝在所述車身鈑金上。
優(yōu)選地,所述限位卡扣安裝在所述車身鈑金上的U形孔內(nèi)。
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螺栓上、所述第二螺栓上和所述第三螺栓上均設有螺栓密封墊。
進一步地,所述燈殼上與側圍外板匹配處設有用于頂住側圍外板以控制燈玻與側圍外板面差均勻性的第一橡膠墊、第二橡膠墊和第三橡膠墊。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
(1)有效解決了尾燈與側圍配合松動異響,刮漆問題;提高了產(chǎn)品匹配穩(wěn)定性。
(2)有利于控制尾燈燈玻面與側圍的間隙段差。
(3)提升整車感知質量,提高了客戶的滿意度。
(4)減少下線返修,提高生產(chǎn)效率。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燈殼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車身鈑金上尾燈安裝位置處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
1、第一螺栓;2、燈殼;3、燈玻;4、第一橡膠墊;5、卡槽;6、第二橡膠墊;7、第三橡膠墊;8、第二螺栓;9、第三螺栓;10、螺栓密封墊;11、U形孔;12、側圍外板;13、限位卡扣;14、主定位孔;15、第二安裝孔;16、第一安裝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如圖1-2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汽車尾燈安裝結構,包括焊接在一起燈殼2和燈玻3,所述燈殼2上鉚接有第一螺栓1、第二螺栓8和第三螺栓9,車身鈑金上尾燈安裝位置處設有與所述第一螺栓1、第二螺栓8和第三螺栓9對應的第一安裝孔16、第二安裝孔15和主定位孔14,所述燈殼2上設有卡槽5,所述車身鈑金上設有與所述卡槽5配合的限位卡扣13,所述燈殼2和所述燈玻3通過所述第一螺栓1、所述第二螺栓8、所述第三螺栓9和所述卡槽5分別與所述第一安裝孔16、所述第二安裝孔15、所述主定位孔14和所述限位卡扣13配合而安裝在所述車身鈑金上。
本例中,所述限位卡扣13安裝在所述車身鈑金上的U形孔11內(nèi)。
本例中,所述第一螺栓1上、所述第二螺栓8上和所述第三螺栓9上均設有螺栓密封墊10。
進一步地,本例中,所述燈殼2上與側圍外板12匹配處設有用于頂住側圍外板以控制燈玻與側圍外板面差均勻性的第一橡膠墊4、第二橡膠墊6和第三橡膠墊7。
在裝配時,先將限位卡扣13扣在U形孔11上,再將尾燈燈殼2上的第一螺栓1、第二螺栓8、第三螺栓9裝進車身鈑金對應的第一安裝孔16、第二安裝孔15、主定位孔14之后通過螺栓打緊,保證U/D、F/A方向固定,在裝配過程中限位卡扣13會卡進卡槽5內(nèi)保證C/C方向限位,第一橡膠墊4、第二橡膠墊6、第三橡膠墊7會頂住側圍外板12控制了F/A方向,保證了尾燈燈玻面與與側圍外板的面差均勻性,避免摁壓尾燈燈玻側圍處時出現(xiàn)凹陷現(xiàn)象,且避免尾燈燈殼對側圍外板的刮擦(F/A代表車輛的前/后方向,C/C代表車輛的左/右方向,U/D代表車輛的上/下方向)。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