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開涉及一種車輛用顯示裝置。
背景技術:
1、在日本特開2020-124951號公報中,公開了一種通過在儀表板中的儀表部與車門內部裝飾件之間的部位處設置側壁部,從而對空調裝置的吹出口進行遮蔽以使得從乘員視角無法觀察到的結構。此外,在專利文獻1中,在側壁部上設置有顯示裝置。另一方面,在日本特開2021-62735號公報中,公開了一種具備被設置在轉向裝置的車輛前方處的中央顯示部、和被設置在中央顯示部的左右兩側處的側面顯示部的結構。
2、通過像日本特開2020-124951號公報以及日本特開2021-62735號公報所記載的結構那樣在與儀表板相比而靠近前處設置顯示部,從而會變得易于對信息進行目視確認。另一方面,在對被設置在儀表板上的操作開關進行操作之際,顯示部有時會成為妨礙。雖然作為其對策而考慮到將操作開關設置在顯示部自身上的方式,但在操作性的觀點上存在改善的余地。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公開考慮到上述事實,提供一種能夠實現信息的目視確認性以及操作性的兼顧的車輛用顯示裝置。
2、第一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顯示裝置具有:主體部,其被配置在供駕駛員抓持以進行轉向的轉向裝置、與儀表板之間,并被延伸至與所述轉向裝置相比而靠左右兩側處為止,且將與駕駛員座對置的面設為顯示面;操作開關,其為長條狀,并被設置在所述主體部的上邊緣處,且將車輛寬度方向設為長度方向。
3、在第一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顯示裝置中,在轉向裝置與儀表板之間配置有主體部,且主體部被延伸至與轉向裝置相比而靠左右兩側處為止。由此,與在儀表板上對信息進行顯示的結構相比,能夠使乘員在不必大幅移動視線的條件下對被顯示在顯示面上的顯示內容進行目視確認。此外,由于主體部被延伸至與轉向裝置相比而靠左右兩側處為止,因此使抓持住轉向裝置的手在乘員對顯示面進行觀察之際不會成為妨礙。
4、并且,在主體部的上邊緣處設置有操作開關,該操作開關被形成為將車輛寬度方向設為長度方向的長條狀。由此,乘員即使在使視線朝向前方的狀態(tài)下也易于對操作開關進行操作。
5、第二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顯示裝置為,在第一方式中,所述主體部以包括右側顯示部和左側顯示部的方式而被構成,所述右側顯示部為板狀,并位于所述轉向裝置中的右側部分的車輛前方處,且在俯視觀察時隨著趨向于車輛右側而向車輛后方側傾斜,所述左側顯示部為板狀,并位于所述轉向裝置中的左側部分的車輛前方處,且在俯視觀察時隨著趨向于車輛左側而向車輛后方側傾斜,所述操作開關被分別設置在所述右側顯示部的上邊緣和所述左側顯示部的上邊緣處。
6、在第二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顯示裝置中,能夠在右側顯示部以及左側顯示部上分別對信息進行顯示。此外,由于右側顯示部以及左側顯示部為板狀,因此能夠以最小限度的空間來對顯示部進行配置。并且,由于操作開關分別被設置在右側顯示部的上邊緣和左側顯示部的上邊緣處,因此能夠分配各自不同的功能。
7、第三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顯示裝置為,在第二方式中,所述右側顯示部以及所述左側顯示部中的所述顯示面具備乘員通過進行觸碰從而能夠進行操作的觸摸面板。
8、在第三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顯示裝置中,能夠使駕駛員在不必將手從轉向裝置起而大幅移動的條件下實施操作。
9、第四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顯示裝置為,在第三方式中,所述觸摸面板僅被設置在與所述轉向裝置相比而向左右兩側延伸了的部分處。
10、在第四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顯示裝置中,由于僅在右側顯示部中的與轉向裝置相比而向右側延伸了的部分處設置有觸摸面板,因此在正在抓持轉向裝置的狀態(tài)下,能夠抑制由觸碰到右側顯示部中的其他部分所導致的誤操作。同樣地,由于僅在左側顯示部中的與轉向裝置相比而向左側延伸了的部分處設置有觸摸面板,因此在正在抓持轉向裝置的狀態(tài)下,能夠抑制由觸碰到左側顯示部中的其他部分所導致的誤操作。
11、第五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顯示裝置為,在第三方式中,所述觸摸面板被設置在所述顯示面的整個區(qū)域中,在所述右側顯示部中的與所述轉向裝置相比而靠右側的區(qū)域、以及所述左側顯示部中的與所述轉向裝置相比而靠左側的區(qū)域中,對操作頻率較高的操作項目進行顯示,在所述右側顯示部中的與所述轉向裝置相比而靠左側的區(qū)域、以及所述左側顯示部中的與所述轉向裝置相比而靠右側的區(qū)域中,對操作頻率較低的操作項目進行顯示。
12、在第五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顯示裝置中,通過在右側顯示部中的與轉向裝置相比而靠右側的區(qū)域以及左側顯示部中的與轉向裝置相比而靠左側的區(qū)域中對操作頻率較高的操作項目進行顯示,從而能夠使駕駛員容易地觸摸到操作項目。此外,通過在顯示面的其他區(qū)域中對操作頻率較低的操作項目持續(xù)進行顯示,從而與不對操作項目進行顯示的結構相比,能夠提升乘員的便利性。
13、第六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顯示裝置為,在第三方式中,在所述右側顯示部以及所述左側顯示部中的與所述顯示面為相反側的面上,設置有指勾部。
14、在第六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顯示裝置中,駕駛員在為了對觸摸面板進行操作而抓持住了右側顯示部或左側顯示部的狀態(tài)下,能夠使手指勾住指勾部。由此,即使在進行駕駛的同時也能夠準確地實施操作。
15、第七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顯示裝置為,在第一方式中,所述主體部的下端部的車輛寬度方向中央部位于與車輛寬度方向兩端部相比而靠上方處。
16、在第七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顯示裝置中,能夠對乘員的膝部觸碰到主體部的下端部的情況進行抑制。此外,由于主體部的車輛寬度方向兩端部相對于車輛寬度方向中央部而位于下方處,因此乘員易于進行操作。
17、第八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顯示裝置為,在第七方式中,所述主體部的下端部中的車輛寬度方向中央部在從車輛后方側進行觀察時位于與所述轉向裝置的下端相比而靠上方處。
18、在第八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顯示裝置中,由于主體部的下端部中的車輛寬度方向中央部位于與轉向裝置的下端相比而靠上方處,因此能夠有效地對乘員的膝部發(fā)生觸碰的情況進行抑制。
19、第九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顯示裝置為,在第二方式中,所述右側顯示部與所述左側顯示部之間的部分相對于所述右側顯示部以及所述左側顯示部而向車輛前方側凹進。
20、在第九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顯示裝置中,能夠對抓持住了轉向裝置的乘員的手觸碰到主體部的情況進行抑制。此外,通過形成右側顯示部以及左側顯示部與凹進的部分之間的高低差,從而能夠提升主體部的剛性。
21、第十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顯示裝置為,在第二方式中,所述主體部的所述右側顯示部與所述左側顯示部之間的部分被挖穿。
22、在第十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顯示裝置中,能夠對抓持住了轉向裝置的乘員的手觸碰到主體部的情況進行抑制。此外,能夠使主體部輕量化。
23、第十一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顯示裝置為,在第一方式至第十方式中的任意一個方式中,所述主體部被構成為,能夠獨立于所述轉向裝置而對上下方向上的位置進行調節(jié)。
24、在第十一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顯示裝置中,能夠根據駕駛員的體格以及姿態(tài)等來對主體部相對于轉向裝置的相對位置進行調節(jié)。
25、如以上所說明的那樣,根據本公開所涉及的車輛用顯示裝置以及車輛用座椅,能夠實現信息的目視確認性以及操作性的兼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