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座椅,特別涉及一種座椅及車輛。
背景技術:
1、目前,車輛已經(jīng)廣泛地普及到普通家庭并融入了人們的日常生活,人們利用車輛出行的頻率越來越高。對于人們來說,如果可以利用乘車的時間進行面部護理,將會是很好的體驗,這樣就可以高效地利用碎片化的時間進行美容。
2、但是,這需要自行攜帶美容儀器在車上使用,所攜帶的美容儀器會占據(jù)車廂內(nèi)的空間,并且也不便存放,在車輛行駛的過程中可能會發(fā)生磕碰而導致美容儀器損壞。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本申請?zhí)峁┮环N座椅及車輛,旨在滿足人們在乘車進行面部護理的需求,無需自行攜帶美容儀器,從而解決攜帶美容儀器而帶來的占據(jù)車廂內(nèi)空間、在車輛行駛時易損壞等問題。
2、具體技術方案如下:
3、第一方面,本申請?zhí)峁┝艘环N座椅,該座椅包括:
4、座椅本體,所述座椅本體的內(nèi)部設置有容納腔,所述座椅本體上設置有第一安裝孔,所述第一安裝孔連通所述容納腔與所述座椅本體的外部空間;以及
5、美容組件,所述美容組件包括噴頭、霧化器和連接管,所述霧化器設置于所述容納腔內(nèi),所述噴頭通過所述連接管連接所述霧化器,所述噴頭收納于所述第一安裝孔。
6、本申請實施例中的座椅,在座椅本體的內(nèi)部設置容納腔,霧化器設置在容納腔內(nèi),噴頭收納于座椅本體的第一安裝孔,當使用者需要進行面部護理時,可以將噴頭從座椅本體的第一安裝孔處取出,并使噴頭對準面部,此時,連接管的一部分被從容納腔中拉出,以保持噴頭與霧化器之間的連通。開啟霧化器后,霧化器所形成的噴霧通過噴頭噴出,噴至使用者的面部,對面部皮膚進行補水,從而滿足使用者的面部護理需求。在使用完畢之后,可以將噴頭送回至第一安裝孔處,此時,連接管也會被收納于容納腔中。本申請實施例中的座椅,集成有美容儀器的功能,由此可以滿足人們在乘車時進行面部護理的需求。使得人們無需自行攜帶美容儀器,這樣也就解決了攜帶美容儀器而帶來的占據(jù)車廂內(nèi)空間、在車輛行駛時易損壞等問題。
7、結合第一方面,在某些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座椅還包括:
8、限位支架,所述限位支架與所述座椅本體固定連接;
9、支撐座,所述支撐座與所述限位支架固定連接,所述支撐座用于支撐所述噴頭,所述支撐座設置有通孔,所述連接管穿設于所述通孔。
10、結合第一方面,在某些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支撐座的頂部設置有限位槽,所述噴頭的底部設置有向下凸出的限位結構,所述限位結構用于與所述限位槽相配合;
11、或者,所述支撐座的頂部設置有向上凸出的限位結構,所述噴頭的底部設置有限位槽,所述限位結構用于與所述限位槽相配合。
12、結合第一方面,在某些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支撐座設置有第一磁性部,所述噴頭設置有第二磁性部,所述第一磁性部和所述第二磁性部配置為能夠相互吸引。
13、結合第一方面,在某些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座椅本體包括座椅靠背和座椅坐墊,所述座椅靠背和所述座椅坐墊共同限定出所述容納腔;
14、所述第一安裝孔位于所述座椅靠背的頂部。
15、結合第一方面,在某些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支撐座的頂面低于所述第一安裝孔,以使所述噴頭的頂面與所述座椅靠背的頂面平齊;
16、或者,所述支撐座的頂面高于所述第一安裝孔,以使所述噴頭高于所述座椅靠背的頂面。
17、結合第一方面,在某些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連接管包括可伸縮段,所述可伸縮段為波紋管結構。
18、結合第一方面,在某些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噴頭的數(shù)量為兩個,兩個所述噴頭分別通過一根所述連接管連接所述霧化器。
19、結合第一方面,在某些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噴頭的頂面設置有噴霧孔,所述噴頭的內(nèi)部設置有l(wèi)ed燈珠,所述led燈珠用于發(fā)射紫外線、紅外線、紅光、藍光中的至少一種。
20、結合第一方面,在某些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美容組件還包括注液口結構和注液管,所述注液口結構通過所述注液管連接所述霧化器,所述座椅本體的側部設置有第二安裝孔,所述注液口結構設置于所述第二安裝孔。
21、結合第一方面,在某些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座椅還包括固定支架,所述固定支架與所述座椅本體連接,所述霧化器與所述固定支架之間連接。
22、第二方面,本申請還提供了一種車輛,包括上述第一方面任一項所述的座椅。
1.一種座椅,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還包括: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座(25)的頂部設置有限位槽(252),所述噴頭(21)的底部設置有向下凸出的限位結構(211),所述限位結構(211)用于與所述限位槽(252)相配合;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座(25)設置有第一磁性部,所述噴頭(21)設置有第二磁性部,所述第一磁性部和所述第二磁性部配置為能夠相互吸引。
5.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本體(1)包括座椅靠背(11)和座椅坐墊(13),所述座椅靠背(11)和所述座椅坐墊(13)共同限定出所述容納腔;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座(25)的頂面低于所述第一安裝孔(102),以使所述噴頭(21)的頂面與所述座椅靠背(11)的頂面平齊;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管(23)包括可伸縮段,所述可伸縮段為波紋管結構;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噴頭(21)的頂面設置有噴霧孔(212),所述噴頭(21)的內(nèi)部設置有l(wèi)ed燈珠,所述led燈珠用于發(fā)射紫外線、紅外線、紅光、藍光中的至少一種。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美容組件(2)還包括注液口結構(26)和注液管(27),所述注液口結構(26)通過所述注液管(27)連接所述霧化器(22),所述座椅本體(1)的側部設置有第二安裝孔(103),所述注液口結構(26)設置于所述第二安裝孔(103);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座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