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汽車會車大燈自動變光控制器的光電探頭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汽車會車大燈自動變光控制器的光電轉(zhuǎn)換器。
汽車夜間在黑暗路面行駛,大燈置成遠光,燈光平射以照亮前方路面,當迎面有車開來時,若仍保持遠光燈照射,強烈燈光直射對方司機,造成對方司機無法正常行駛,容易造成事故。因此,交通規(guī)則規(guī)定,兩車相距100米~200米時,應將汽車大燈置成近光,使光線變?nèi)醪⑵蛳路剑@種切換由司機操作。
已有汽車會車大燈自動變光控制器的型號有DBGQ-1型等,這些控制器中的光電轉(zhuǎn)換器包括光通孔和光電傳感器,由光照度判斷迎面來車的距離,但光照度不僅與距離有關,還與燈光強度、發(fā)光角度、天氣情況有關,例如,對方若采用近光燈照射,它的照度就很弱,而實際上,兩車相距較近,造成測量誤差和判斷錯誤,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另外,這些控制器需要安裝在車前方,占去車前部的有限空間。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汽車會車大燈自動變光控制器的光電探頭,探頭接收一定距離內(nèi)對方來車的燈光信號,但與燈光強弱無關,本探頭適用、可靠。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結構,光電探頭包括殼體,裝在殼體內(nèi)接收燈光的凸透鏡,以及裝在凸透鏡后部焦距上接收經(jīng)凸透鏡聚焦后光線的光電傳感器。
所用的光電傳感器有光電三極管,例如3DU31系列,還可用硅光電池。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圖1自動變光控制器光電探頭的剖視圖。
圖2光電探頭安裝位置示意圖。
圖3光電探頭的幾何光學原理圖。
圖4光電探頭安裝角度與感光距離的關系圖。
圖1中,〔2〕為外殼體,〔3〕內(nèi)殼體,內(nèi)殼體〔3〕與外殼體〔2〕為滑動配合,〔4〕光電傳感器,裝在內(nèi)殼體內(nèi),〔5〕為夾緊球形連桿〔6〕的夾持器,夾持器裝在光電傳感器的后部,〔7〕為螺旋緊固后蓋,它與外殼體以螺紋連接,以其突出部位將夾持器以及內(nèi)殼體壓緊。
圖2中,〔9〕、〔10〕為汽車前窗已有連桿及內(nèi)視鏡,〔8〕固定連接件,〔6〕為光電探頭上的球形連桿。光電探頭安裝在固定連接件〔8〕上,〔11〕為汽車。
圖3中,虛線方框表示光電探頭,透鏡焦距上有一圓形接收平面EF,其直徑為D,由圖可見從AC以及AC線之間來的光均可投射到EF上,因此,令AC形成的夾角為可感光角α,B為法線,EF與透鏡的距離為L1(鏡頭焦距),則tg (α)/2 = (D)/2 /L1,可感光角α=2tg-1(D)/2 /L1。
圖4中,將光電探頭傾斜,光電探頭的法線B與馬路(MN)夾角為β,A線與路面交點為N(最遠可感光點),C線與路面交點為M(最近可感光點)。需要時可改變β角(光電探頭的傾斜角),便可改變M、N點的位置,即最近、最遠可感光點。由于夾持器有兩個自由度旋轉(zhuǎn)(左、右,上、下),通過調(diào)整光電探頭上的夾持器來改變探頭的方向及與地面的夾角,調(diào)整到合適位置后,以后蓋旋緊固定。在已有的汽車會車大燈必須變光的距離下,D值控制在4.5~5.5mm之間,L1在25~30mm之間,其α角在8.6°~10.1°之間。
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是光電探頭感光只與會車距離有關,與燈光強弱無關,因而測量準確、可靠。
權利要求1.一種汽車會車大燈自動變光控制器光電探頭,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殼體、裝在殼體內(nèi)接收燈光的凸透鏡、裝在凸透鏡后部焦距上接收經(jīng)凸透鏡聚焦后光線的光電傳感器。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變光控制的光電探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殼體內(nèi)有一內(nèi)殼體〔3〕,凸透鏡〔1〕、光電傳感器〔4〕裝在內(nèi)殼體內(nèi),內(nèi)殼體后部裝一夾持器〔5〕,夾持器內(nèi)夾一球形連桿〔6〕,夾持器由與殼體以螺紋配合的后蓋〔7〕壓緊。
3.按權利要求2所述的大燈自動變光控制器的光電探頭,其特征在于透鏡與焦距上接收平面的距離L1在25~30mm之間,接收平面直徑D在4.5~5.5mm之間,可感光角α在8.6°~10.1°之間。
專利摘要一種汽車會車大燈自動變光控制器的光電探頭,它包括殼體,裝在殼體內(nèi)接收燈光的凸透鏡以及裝在凸透鏡后部焦距上接收經(jīng)凸透鏡聚焦后光線的光電傳感器,將該光電探頭與常用的信號幅值檢測器等配合,可作為大燈自動變光控制器,本光電探頭與對方車輛的燈光強弱無關,只與會車距離有關,測量準確、實用。
文檔編號B60Q1/14GK2108011SQ9123250
公開日1992年6月24日 申請日期1991年12月23日 優(yōu)先權日1991年12月23日
發(fā)明者高強 申請人:高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