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車輛剎車自動滴水控制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車輛剎車自動滴水控制器屬交通運輸領域,特別涉及汽車剎車自動滴水控制器。
長期在坡多且長而徒的山區(qū)公路行駛的車輛,司機們都自行安裝了一種叫剎車滴水的裝置,該裝置通過手動的方式,車輛下坡時,打開水閥讓高水位水箱的冷水經(jīng)管道向剎車鼓射水進行降溫,避免此時因制動而產(chǎn)生的熱能燒損剎車片,導致剎車失靈,下完坡后再用手關水閥。手動滴水有如下三個弊病1、分散駕駛員的注意力。2、忘記開閥。3、忘記關閥,浪費有限的蓄水。以上的第一、第二點影響行駛安全,危及個人、集體、國家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
針對以上問題,我們經(jīng)過反復認識和實驗、設計了以電動代替手動,用機械代替人工的方法,使司機在行車、特別在下坡時,能夠集中精力駕駛,解除汽車下坡制動過劇而把剎車機構燒損、剎車失靈所造成的事故,從而達到安全行駛的目的。
為完成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術方案利用車輛的蓄電池為本實用新型的電源,設電源開關、熔斷器、設定坡度檢測延時電路及設定坡度指示燈,用溫度傳感探頭分別置左、右鼓架內(nèi),檢測剎車鼓溫度的變化,送至設定溫度電路進行比較,送出信號,并與設定坡度檢測電路送達的信號進行邏輯與運算,通過控制電路控制閥門的開或閉。電磁閥進水口連接高位水箱,出水口經(jīng)三通接射水口,使水射至剎車鼓,達到冷卻的目的。
該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為其一、控制盒在駕駛室,司機可了解控制器的運行情況;采用電子技術,控制盒上設置有可調整溫度的旋扭、司機可根據(jù)實際需要設定滴水溫度。其二、設有溫度補償電路,解決受外界氣候影響致使設定溫度偏移的毛病。其三、運用邏輯與運算,下完坡適當延時后斷水,解決單用溫控、受熱惰性影響而長時間滴水的弊病,節(jié)約有限的冷卻用蓄水。
圖面說明圖一為本實用新型的電路原理圖。
圖二為本實用新型的水路圖。
根據(jù)圖一所示本實用新型的電源通過電源開關(10)熔斷器(9)取于車輛的蓄電池(1)。設兩只溫度傳感探頭(7、11)置左、右后輪的剎車鼓內(nèi),通過軟性導熱材料與剎車片固定架相接觸,并與設定溫度電路(8)聯(lián)接;設定坡度檢測電路(3)亦與控制電路(2)聯(lián)接。邏輯控制電路(2)分別對設定坡度電路(3)和設定溫度電路(8)的信號進行邏輯與運算后,控制執(zhí)行機構(12)的通或斷,使閥門(5)開或閉。根據(jù)圖二所示,所述的閥門(5)的進口(14)連高位水箱(13),出水口(15)經(jīng)三通分別連四個剎車鼓的射水口(16、17、18、19)。
接通電源開關(10),當車輛下坡所處的坡度大于或等于設定坡度時,設定坡度檢測電路(3)延時輸出高電平,同時坡度指示燈亮,表示車輛已處滴水的坡度。下坡制動使剎車鼓發(fā)熱,溫度傳感探頭(7、11)拾取溫度變化信號,當溫度略于設定溫度(40℃~80℃連續(xù)設)時,設定溫度電路(8)輸出高電平,邏輯控制電路(2)將設定溫度電路(8)與設定坡度檢測電路(3)送來的信號進行邏輯與運算后,控制執(zhí)行機構(12)接通,閉合的閥門(5)開啟,滴水指示燈亮,滴水開始。車輛下完坡后,設定坡度檢測電路(3)適當延時后,輸出低電平,指示燈熄滅,表示已下完坡,邏輯控制電路(2)控制執(zhí)行機構(12)關閉閥門,指示燈(6)熄滅,表示停止滴水。為使閥門作用正常,在閥門進水口(14)前端加過濾器(20)。
權利要求1.一種載重汽車剎車自動滴水電子控制器,由電源、控制器、水箱、水管、電磁閥組成,其特征在于a、以汽車蓄電池(1)為電源、設電源開關(10)、溶斷器(9)、設定溫度電路(8)、設定坡度檢測延時電路(3)、邏輯與門控制電路(2)、溫度傳感探頭(7、11)分別置后左、右剎車鼓內(nèi),b、電磁閥(5)進水口(14)與高位水箱(13)相接,出口(15)經(jīng)三通管接前、后、左、右四個剎車鼓內(nèi)的射水口(16、17、18、19)。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器,其特征是設定坡度檢測及其延時電路。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器,其特征是溫度傳感探頭及其設有溫度補償?shù)脑O定溫度電路。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器,其特征是與門控制電路。
專利摘要一種用于機動載重車輛制動發(fā)熱后能自動冷卻剎車鼓,下完坡適當延時后斷水的一種電子控制器。其特征用車輛的蓄電池為電源,設有溫度補償電路,以適不同的氣候。設下坡及滴水指示燈,溫度設定電路、溫度傳感探頭置左右后剎車鼓內(nèi),并將其輸出的信號與設定坡度延時檢測電路輸出的信號進行邏輯與運算后控制剎車冷卻系統(tǒng)水路的電磁水閥的開或閉,達到自動冷卻且節(jié)約用水的目的。
文檔編號B60T10/00GK2161523SQ9320874
公開日1994年4月13日 申請日期1993年4月2日 優(yōu)先權日1993年4月2日
發(fā)明者馮文科, 張忠輝 申請人:張忠輝, 馮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