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手推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一般涉及存儲和/或運輸系統(tǒng),具體而言,涉及手推車。
背景技術(shù):
常規(guī)的手推車是小型的手推式的運載工具,其設(shè)計成由使用者推動和引導(dǎo)。標(biāo)準(zhǔn) 手推車通常包括前輪和兩個由使用者緊握的把手。常規(guī)手推車可用于抬升和移動各種物 體、材料、載荷等。常規(guī)手推車將其載荷的重量分布在輪子和使用者之間,這可使使用者運 輸比重量完全由使用者承擔(dān)的情況下更重且體積更大的載荷。許多已知的手推車易于變得不平穩(wěn),且在使用過程中具有翻倒的趨勢。常規(guī)手推 車在使用時,尤其是在該手推車以不平衡的方式負載的情況下,還可能是不穩(wěn)定的或擺動 的。此外,許多公知的手推車難以在提升或移動較重的載荷時使用。例如,常規(guī)的手推車在 移動較重載荷時,會需要使用者付出大量的提升和努力,這會使使用者受傷。而且,某些常 規(guī)手推車在處于靜止時也可能是不穩(wěn)定的。特別是,某些手推車易于在全部負載或局部負 載時翻倒。此外,某些常規(guī)手推車具有相對短的使用年限,這是由于它們易于損壞或破裂。標(biāo)準(zhǔn)手推車同樣難以在移動較大的物體時使用。例如,如果待移動的載荷比手推 車的承載部分大,那么該載荷可能就非常難于或不可能移動。此外,如果載荷延伸超出手推 車的承載部分的側(cè)部,那么許多常規(guī)的手推車就會易于翻倒。
發(fā)明內(nèi)容
因此需要一種消除或減少上述某些或全部缺點和問題的手推車。一個方面是一種手推車,其可包括各種部件和構(gòu)件,例如車輪、把手和接收或承載 部分。可包括槽或容器或由槽或容器構(gòu)成的接收或承載部分的尺寸或構(gòu)造可確定成用于接 收材料、物資、裝置等。有利地,該手推車的尺寸和構(gòu)造可確定成接收和/或保持具有各種形狀、尺寸、結(jié) 構(gòu)和布置的多種不同類型的產(chǎn)品、物品或用品。將要理解的是,例如,根據(jù)手推車的期望用 途,該手推車可具有不同的形狀、尺寸、結(jié)構(gòu)和布置。手推車還可用于許多不同的目的,例如 運輸、存儲、混合、隔離等。手推車還可設(shè)置在一個或多個位置中。例如,手推車可設(shè)置在固定或靜止位置,在 該位置中,手推車靜止。手推車還可設(shè)置在使用位置,在該位置中,可通過滾動其車輪來移 動該手推車。手推車還可進一步設(shè)置在被稱之為傾倒位置的一個或多個承載和/或傾倒位 置,但將要了解到,如果需要,手推車還可以在該位置中進行裝載。例如,手推車可設(shè)置在第 一傾倒位置,在該位置中,手推車的一部分接合諸如地面或地板之類的支撐面,并且承載部分的前部布置成與地面間隔第一距離。在該位置中,車輪仍然與地面接觸。手推車還可設(shè)置 在第二傾倒位置,在該位置中,承載部分的前部布置成與地面間隔第二距離,并且車輪不再 接觸地面。手推車還可進一步設(shè)置在第三傾倒位置,在該位置中,手推車的前部接觸地面, 并且車輪與地面間隔開。由于手推車可設(shè)置在一個或多個傾倒位置,因此,這方便了手推車 的使用。另一方面是一種手推車,其可包括接收或承載部分,所述接收或承載部分的尺寸 和構(gòu)造可確定成用于接收大量材料。例如,承載部分可具有較大的深度,從而便于接收大量 材料。例如,槽可具有與其寬度大致相等的深度。該槽還可具有比槽的深度更大或更小的寬度。又一方面是一種包括較低重心的手推車。例如,槽的下部布置在緊鄰輪軸的位置 處。此外,槽可包括錐形的或向內(nèi)成一定角度的側(cè)部,它們可朝槽的中心引導(dǎo)至少一部分載 荷,這可提高手推車的穩(wěn)定性。槽的一部分還可布置在車輪之間,這還可降低重心,并增大 手推車的穩(wěn)定性。更詳細而言,槽的下部可布置在緊鄰輪軸的位置處,并且槽的下部的寬度 可延伸過車輪之間的幾乎全部距離。例如,這可使得大量的載荷布置在車輪之間。再一方面是一種手推車,其可包括下部布置在車輪之間的槽。該槽還可包括布置 在緊鄰車輪的內(nèi)部的位置處的側(cè)壁。另外,槽的上部可被擴大和/或向外成一定角度。艮口, 槽可包括尺寸和構(gòu)造確定成接收車輪的凹進部分。另一方面是一種包括槽的手推車,該槽具有布置在車輪之間的下部和與車輪大致 對齊的上部。例如,槽的下部可布置在緊鄰輪軸和車輪的內(nèi)表面的位置處。槽的上部可與 車輪的一部分對齊,例如車輪的外表面、車輪的中部等。又一方面是一種可包括框架的手推車??蚣艿某叽绾蜆?gòu)造可確定成有助于支撐諸 如槽的承載部分,這使得手推車能夠支撐較大的載荷??蚣苓€有助于將承載部分連接于車 輪。此外,框架還可用于將一個或多個把手附連于手推車。再一方面是一種易于使用的手推車。例如,手推車可包括接合諸如地板或地面之 類的支撐面的接合部分。如果接合部分與承載部分間隔開,那么它可防止承載部分與支撐 面發(fā)生碰撞,這有助于防止手推車損壞。該接合部分還可與承載部分間隔開一定的距離,以 使得承載部分能夠輕微變形或彎曲。接合部分的尺寸和構(gòu)造優(yōu)選地確定成,使得手推車能 夠向前傾斜,從而有助于從手推車上移除產(chǎn)品和/或材料。接合部分的尺寸和構(gòu)造還優(yōu)選 地確定成,當(dāng)手推車處于接收位置時,它與承載部分的前部大致豎直對齊。當(dāng)手推車處于傾 倒位置時,接合部分還與承載部分的前部水平對齊。有利地,接合部分可以是框架的一部 分。另一方面是一種手推車,其可包括布置在緊鄰承載部分中部的位置處的車輪。例 如,車輪可相對于承載部分的前部和后部居中和/或與承載部分的前部和后部等距離。這 使得車輪的尺寸和構(gòu)造確定成,當(dāng)使用手推車時,車輪而不是使用者支撐載荷的較大部分。 即,當(dāng)使用手推車時,更多的載荷可由車輪而不是由使用者支撐。這使得能夠運載更大的載 荷,并使得手推車更易于使用。此外,這可使得手推車能夠更易于在正常位置、使用位置和 傾倒位置之間移動。又一方面是一種包括分開較大距離的車輪的手推車。有利地是,如果車輪間隔開 較大的距離,那么手推車的車輪可具有較寬的安放位置,并在手推車靜止和/或運動時,為手推車提供更大的穩(wěn)定性。例如,車輪可間隔開至少約兩英尺和/或至少約為承載部分的 寬度。如果需要,車輪還可間隔成比槽的寬度更寬。再一方面是一種手推車,其包括尺寸和構(gòu)造確定成支撐承載部分的框架。該承載 部分可設(shè)置在框架各部分的下方、之間和/或上方,這可增大手推車的穩(wěn)定性和/或承載能 力。例如,承載部分的第一部分可布置在框架的下方,第二部分可布置在框架的一個或多個 部分之間,并且第三部分可布置在框架的上方??蚣芸蓭椭纬衫喂?、結(jié)實和/或剛硬的手 推車。此外,框架有助于保護手推車免于受損。例如,框架可有助于防止槽下凹、擦傷、穿孔 或刺穿??蚣苓€使得手推車能夠更快速地維修。例如,框架可使得承載部分能夠進行更換。 此外,框架的一個或多個部分是可以更換的,這可提高手推車的壽命。另一方面是一種手推車,其可包括具有特定形狀或錐形的傾瀉槽口的承載部分。 合乎需要的是,特定形狀或錐形的傾瀉槽口可有助于提供更準(zhǔn)確的載荷傾倒。此外,特定形 狀的槽口可使得手推車具有更高的側(cè)部。當(dāng)移動諸如塑性混凝土或其它類型的可傾倒材料 之類的材料時,特定形狀的槽口是特別有用的。特定形狀的槽口的正面優(yōu)選地與框架的前 部大致對齊,這有助于保護槽口免于受損,并方便了手推車的傾倒。如果需要,槽口還可向 前延伸超出框架,或布置在框架的后部。又一方面是一種手推車,其可包括具有一個或多個模制特征的槽或容器。例如,槽 或容器可由模制塑料制成,并可包括諸如測量杖、帶刻度的槽容量、園藝轉(zhuǎn)換和導(dǎo)向裝置、 結(jié)構(gòu)轉(zhuǎn)換和導(dǎo)向裝置、柱插(例如,用于擴大大體積物品的負載量)、工具保持架接收器、杯 架之類的一個或多個特征。這些和其它特征可在模制工藝的過程中作為整體一件式結(jié)構(gòu)的 一部分整合形成在槽或容器中。再一方面是一種手推車,其可包括槽、框架、布置在至少緊鄰槽中部的位置處的第 一車輪和布置在至少緊鄰槽中部的位置處的第二車輪??蚣芸砂ㄟB接于槽和/或車輪的 平臺。手推車還可包括連接于框架的把手。特別是,手推車可包括間隔開一定的距離、并連 接于框架的相對的側(cè)部的兩個把手。把手可與車輪和/或槽的側(cè)部對齊。此外,把手可連 接于框架的平臺和/或從框架的平臺偏移。更詳細而言,把手可包括連接于框架的第一部 分和與車輪和/或槽的側(cè)部大致對齊的第二部分。把手的第一部分可與輪軸對齊,并且把 手的第二部分可延伸超出槽的頂面。另一方面是一種手推車,其可包括具有諸如前部傾翻保護架之類的接合部分的框 架或支撐結(jié)構(gòu)。該傾翻保護架有助于支撐槽和/或有助于提供更穩(wěn)定的傾倒。傾翻保護架 還可有助于防止槽受損。例如,傾翻保護架可包括與槽的下部大致對齊的下部和與槽的前 部大致對齊的向上延伸部分。有利地是,前部傾翻保護架可使得手推車設(shè)置在不同的傾倒 位置。例如,在第一位置中,僅前部傾翻保護架的一部分接觸支撐面,并且承載部分可以第 一角度設(shè)置,這方便了手推車的裝載和/或卸載,因為承載部分的前部可布置在緊鄰地面 但與地面隔開的位置。在第二位置中,前部傾翻保護架可接合支撐面,并且手推車的承載部 分的前部可設(shè)置成靠近地面。具體而言,前部傾翻保護架可包括大致呈平面的部分,并且手 推車可設(shè)置在該大致呈平面的部分上。在該位置中,承載部分的前壁大致平行于支撐面布 置。在第三位置中,傾翻保護架的前部可接合支撐面,并且承載部分的前部可接合支撐面。 由此,前部傾翻保護架可使手推車設(shè)置在多個不同的配置中,這可便于手推車的裝載和/ 或卸載。
另一個方面是一種包括框架的手推車,所述框架包括后部支撐件,該后部支撐件 的尺寸和構(gòu)造確定成在手推車處于正?;蜢o止位置時接觸支撐面。后部支撐件優(yōu)選地從框 架向后延伸,并且它可延伸超出承載部分的外邊緣。有利地,后部支撐件可使手推車在進行 裝載和/或卸載時保持在穩(wěn)定地、大致固定的位置。如果需要,除了前部傾翻保護架可向 上延伸而后部支撐件可向下延伸以外,前部傾翻保護架和后部支撐件可具有大致相同的尺 寸、形狀、結(jié)構(gòu)和布置。這有助于形成具有改良美感的手推車,因為形成了對稱的外觀。此 外,前部傾翻保護架和后部支撐件的一個或多個部件是可以互換的。但是,前部傾翻保護架 和后部支撐件并不必然是可以互換的,例如,根據(jù)手推車的期望用途,其可具有多種適當(dāng)?shù)?形狀、尺寸、結(jié)構(gòu)和布置。另一個方面是一種手推車,其可包括槽、至少一個車輪和框架,該框架可包括連接 于槽的基部、連接于基部的把手和連接于基部的前部傾翻保護架。前部傾翻保護架可相對 于基部沿大致向上的方向延伸。手推車可構(gòu)造成移動到傾倒位置,在該傾倒位置中,前部傾 翻保護架接觸支撐面。前部傾翻保護架可構(gòu)造成,當(dāng)手推車處于傾倒位置時,將槽與支撐面 間隔開至少相當(dāng)大的距離。再一個方面是一種手推車,其可包括槽、至少一個車輪和框架,該框架可包括連接 于槽的基部、連接于基部的把手和連接于基部的大致呈U形的前部傾翻保護架。在手推車 處于傾倒位置時,該大致呈U形的前部傾翻保護架可鄰接支撐面。本發(fā)明的這些和其它方面、特征和優(yōu)點將通過下面對優(yōu)選實施方式和所附權(quán)利要 求的詳細說明而變得更加顯而易見。
附圖包括優(yōu)選實施方式的視圖,以進一步舉例說明和澄清本發(fā)明的上述和其它方 面、優(yōu)點和特征。將會理解的是,這些附圖僅描繪了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且并不意欲限 制其范圍。通過利用附圖,將以附加的特征和細節(jié)來說明和解釋本發(fā)明,附圖中圖1是示例性手推車的立體圖;圖2是圖1所示的手推車的主視圖;圖3是圖1所示的手推車的一部分的立體圖,示出了示例性的框架和輪軸;圖4是圖1所示的手推車的右側(cè)視圖;圖5是圖4所示的手推車的左側(cè)視圖;圖6是圖4所示的手推車的右側(cè)視圖,示出了處于第一裝載和/或卸載位置的手 推車;和圖7是圖6所示的手推車的右側(cè)視圖,示出了處于第二裝載和/或卸載位置的手 推車。
具體實施例方式本發(fā)明一般涉及存儲和/或運輸系統(tǒng),具體而言涉及手推車。但是本發(fā)明的原理 并不限于手推車。將要理解的是,根據(jù)本公開,其中公開的手推車可成功地與其它類型的存 儲和/或運輸系統(tǒng)結(jié)合使用。此外,為了有助于手推車的描述,諸如頂部、底部、前部、后部、后側(cè)和左側(cè)之類的
7詞語可用于描述并不必然按比例繪制的附圖。但是,將會明白的是,手推車可被定位在各種 期望的位置和/或方位中?,F(xiàn)將詳細描述手推車。如圖1-2中所示,手推車10可包括諸如槽或容器之類的承載部分12和一個或多 個車輪14、16。車輪14、16的尺寸和構(gòu)造可確定成支撐載荷的較大部分。例如,車輪14、16 可遠離手推車10的前部并朝手推車的后部偏移。由此,當(dāng)使用手推車10時,可由車輪14、 16而不是使用者支撐更多的載荷。這使得能夠運載更大的載荷,并使手推車10更易于使用。更詳細而言,槽12可包括前部18、后部20和側(cè)部22、24。車輪14、16可與前部 18、后部20間隔開,并布置于緊鄰槽12中部的位置處。值得注意的是,當(dāng)車輪14、16布置 于緊鄰槽12中部的位置處時,這使得手推車10能夠承受載荷的更大部分。此外,如果車輪 14、16布置于緊鄰槽中部的位置處,那么它就更易于提升和/或運載載荷。但是,車輪14、 16無需一定布置于緊鄰槽12中部的位置處,而是可布置在前部18、后部20或任何其它適 當(dāng)?shù)奈恢锰?。如圖2所示,車輪14、16可隔開較大的距離。有利地是,如果車輪14、16隔開較大 的距離,那么車輪可具有較寬的安放位置,這會在手推車處于靜止和/或運動中時,為手推 車10提供更大的穩(wěn)定性。例如,車輪14、16可隔開至少約兩英尺和/或至少約為槽12的 寬度。如果需要,車輪14、16還可隔開得比槽12的寬度更寬,或處于任何其它的相對位置 中,無論是更近還是更遠。槽12的前部18可包括特定形狀的或錐形的傾瀉槽口 26。合乎需要的是,該特定 形狀的槽口 26可有助于載荷更為準(zhǔn)確的傾倒。此外,該特定形狀的槽口 26可使槽12具有 更高的側(cè)部。該特定形狀的槽口 26在移動諸如塑性混凝土或其它類型的可傾倒材料時是 特別有用的。槽12可包括一個或多個模制特征。例如,槽12可由模制塑料制成,并可包括測量 杖、帶刻度的槽容量、園藝轉(zhuǎn)換和導(dǎo)向裝置、結(jié)構(gòu)轉(zhuǎn)換或?qū)蜓b置、柱插(例如,用于擴大大 體積物品的負載量)、工具保持架接收器、杯架和/或可在模制工序過程中整合形成在槽或 容器中的其它特征。具體而言,如果槽12由諸如模制塑料的材料制成,那么手推車10可包 括作為整體一件式結(jié)構(gòu)的一部分整合形成在模制塑料中的一個或多個特征。但是,這些或 其它特征不是必須整合模制,并不必須成為槽12的一部分,且并不必須成為一件式結(jié)構(gòu)的 一部分。而且,槽12無需一定由塑料模制或構(gòu)造,而是可利用其它適當(dāng)?shù)墓に嚭?或材料 構(gòu)造。如圖3-5中所示,手推車10可包括框架28,其尺寸和構(gòu)造可確定為支撐槽12。合 乎期望的是,框架28同樣有助于形成堅固、結(jié)實和/或剛硬的手推車10。槽12可連接于框架28。具體而言,框架28可包括長形的支撐件30、32,并且槽12 可利用緊固件34、36、38、40、42、44連接于這些支撐件。例如,槽12和支撐件30、32可包括 開口,并且緊固件34、36、38、40、42、44可插入穿過這些開口,從而將槽連接于框架28??蚣?8還可包括長形的把手46、48,其尺寸和構(gòu)造可確定成由使用者緊握。更詳 細而言,把手46、48可連接于托架50、52,并且托架可利用緊固件34、36、40、42連接于支撐 件30、32。具體而言,托架50、52和支撐件30、32可包括開口,緊固件34、36、40、42可插入 穿過這些開口,從而將把手46、48緊固于框架28。但是,將要了解到,可以不需要緊固件34、36、38、40、42、44和托架50、52,可利用一個或多個緊固件、托架、焊縫、粘合劑和/或其它適 當(dāng)?shù)难b置將槽12、框架28和/或把手46、48互連。如圖3所示,支撐件30、32可形成有支撐槽12的至少一部分基部或平臺54,并且 把手46、48通??上鄬τ诨垦仄频姆较颉⒗缗c該基部成一定角度地延伸。例如,把手 46,48通常可相對于基部54成約二十度到五十度的角度延伸。但是,把手46、48通常可相 對于基部54成更大或更小的角度延伸。如下所述,由于把手46、48通常與基部54成一定 角度地延伸,因此,手推車10可具有較低的重心,從而提高了手推車的穩(wěn)定性。更詳細而言,由于框架28的把手46、48通常與框架的基部54成一定角度延伸,槽 12的各部分可布置在框架28的上方、之間和/或下方,這可提高手推車10的穩(wěn)定性和/或 負載能力。例如,槽12的第一部分可布置在一部分把手46、48的上方,槽的第二部分可布置 在把手46、48之間,和/或槽的第三部分可布置在把手46、48的下方。由于槽12的第三部 分布置在把手46、48的下方,因此,槽12的相當(dāng)大部分的負載量可布置在把手的下方。例 如,手推車負載量中的至少約一、二、三、四、五、十、十五或更多升可布置在把手46、48的下 方。由于槽12的相當(dāng)大部分的負載量布置在把手46、48的下方,因此,這可提高手推車10 的穩(wěn)定性和/或負載能力。如果需要,槽12的相當(dāng)大部分負載量可布置在把手46、48的上 方。例如,手推車負載量中的至少約一、二、三、四、五、十、十五或更多升可布置在把手46、48 的上方。框架28可有利地幫助保護手推車10免于受損。特別是,框架28有助于防止槽12 凹入、擦傷、穿孔或刺穿。例如,框架28可包括前部傾翻保護架56,它有助于支撐槽12,有 助于提供更穩(wěn)定的傾倒,并同樣有助于保護槽免于受損。更詳細而言,當(dāng)使用者向前傾斜手推車10以傾倒槽12的內(nèi)容物時,手推車可翻滾 到前部傾翻保護架56上,如圖6-7所示。如圖3所示,前部傾翻保護架56可包括支撐結(jié)構(gòu) 58,它可包括一對長形的支撐件60、62。如圖4-5所示,支撐結(jié)構(gòu)58和/或支撐件60、62可 與槽的前部18和/或槽口 26間隔開和/或與槽的前部18和/或槽口 26大致對齊。值得 注意的是,如果支撐結(jié)構(gòu)58和/或支撐件60、62與前部18和/或槽口 26間隔開,那么當(dāng) 手推車10翻滾到前部傾翻保護架時,前部傾翻保護架56有助于防止槽12損壞。例如,如 圖7所示,由于支撐結(jié)構(gòu)58和/或支撐件60、62與前部18和/或槽口 26間隔開,因此,在 傾倒的過程中,槽12可與諸如地面的支撐面64間隔開。這可以有利地防止槽12意外接觸 支撐面64,并被支撐面64損壞。如果需要,支撐結(jié)構(gòu)58和/或支撐件60、62可與前部18 和/或槽口 26間隔開至少約二、三、四、五、六、十二或更多英寸的間隙,這有助于將槽12的 前部18和/或槽口 26與支撐面64間隔開至少約二、三、四、五、六、十二或更多英寸。此外,支撐結(jié)構(gòu)58和/或支撐件60、62通??上鄬τ诨?4沿偏移的方向、例如 與基部成一定角度地延伸。例如,支撐結(jié)構(gòu)58和/或支撐件60、62通??上鄬τ诨?4 成約三十度至七十度的角度向上延伸。但是,支撐結(jié)構(gòu)58和/或支撐件60、62 —般可相對 于基部54成更大或更小的角度延伸。如圖3所示,支撐件60、62可彼此間隔開。由于支撐件60、62可彼此間隔開,因此 支撐結(jié)構(gòu)58可具有更寬的基部,這可在手推車翻滾到前部傾翻保護架56上時,幫助提供更 穩(wěn)定的傾倒。前部傾翻保護架56的支撐結(jié)構(gòu)58還可包括中間支撐件66,它可在支撐件60、62之間延伸,和/或連接于支撐件60、62。支撐件60、62、66有助于形成大致呈U形的支撐結(jié) 構(gòu)58的一部分。如圖3所示,框架28可包括后部支架68,它有助于防止手推車10向后過度旋轉(zhuǎn)。 此外,手推車10可擱在后部支架68上,這使得手推車能夠在靜止時通常穩(wěn)定。如果需要, 后部支架68可以與前部傾翻保護架56的支撐結(jié)構(gòu)58至少基本互換。例如,支撐結(jié)構(gòu)58 和后部支架68可具有大致呈U形的結(jié)構(gòu),且所述大致呈U形的結(jié)構(gòu)可以是至少基本能夠互 換的。值得注意的是,該可互換性有助于降低手推車10的制造成本。但是,將要了解到,支 撐結(jié)構(gòu)58和/或后部支架68不需要一定是大致呈U形的結(jié)構(gòu),其可以具有其它適當(dāng)?shù)慕Y(jié) 構(gòu)和形狀,且無需一定是可以互換的。如圖3所示,手推車10可包括輪軸70,它可布置于緊鄰框架28中部的位置處。值 得注意的是,當(dāng)輪軸70布置在緊鄰框架28中部的位置處時,這使得手推車10能夠承受載 荷的更大部分。此外,如果輪軸70布置在緊鄰框架28中部的位置處,它可以更容易地提升 和/或運載載荷。但是,輪軸70無需一定布置于緊鄰框架28中部的位置處,而是可布置在 任何適當(dāng)?shù)奈恢锰帯H绻枰?,手推?0的一個或多個部件可由金屬制成。例如,框架28、支撐件30、 32、把手46、48、前部傾翻保護架56、支撐結(jié)構(gòu)58和/或支撐件60、62、66可由金屬管制成。 此外,托架50、52可由金屬板制成。值得注意的是,這些金屬構(gòu)件可以是相對堅固的。另外, 由金屬管制成的部件重量相對較輕。但是,將要了解到,這些部件無需一定由金屬制成,其 可由任何適當(dāng)?shù)牟牧现瞥?。雖然本發(fā)明已經(jīng)根據(jù)特定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進行了說明,但是對本領(lǐng)域技術(shù)人員明 顯的是,其它實施方式也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nèi)。因此,本發(fā)明的范圍僅由所附的權(quán)利要求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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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quán)利要求
一種手推車,包括槽;框架,其包括連接于所述槽的平臺;和連接于所述平臺并從所述平臺偏移的把手,所述槽的相當(dāng)大部分的負載量布置在所述把手的下方,所述槽的相當(dāng)大部分的負載量布置在所述把手的上方;第一車輪,其布置在至少緊鄰所述槽中部的位置處;和第二車輪,其布置在至少緊鄰所述槽中部的位置處。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車,進一步包括輪軸,所述輪軸連接于所述框架并布置在 至少緊鄰所述框架中部的位置處,所述第一車輪和所述第二車輪連接于所述輪軸。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車,其中所述平臺包括一對間隔開的長形的支撐件。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車,其中所述框架進一步包括連接于所述平臺的前部傾翻 保護架,所述前部傾翻保護架包括與所述槽間隔開的支撐結(jié)構(gòu),所述支撐結(jié) 構(gòu)相對于所述 平臺沿大致向上的方向延伸。
5.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手推車,其中所述前部傾翻保護架的支撐結(jié)構(gòu)與所述槽間隔開 至少約四英寸。
6.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車,其中所述框架進一步包括連接于所述平臺的前部傾翻 保護架,所述前部傾翻保護架包括與所述槽間隔開的第一支撐件,所述第一支撐件相對于所述平臺沿大致向上的方向延伸;與所述槽間隔開的第二支撐件,所述第二支撐件相對于所述平臺沿大致向上的方向延 伸;以及連接于所述第一支撐件和第二支撐件并在所述第一支撐件和第二支撐件之間延伸的 中間支撐件。
7.如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手推車,其中所述第一支撐件與所述槽間隔開至少約四英寸; 并且所述第二支撐件與所述槽間隔開至少約四英寸。
8.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車,其中所述槽的負載量中的至少約五升布置在所述把手 的下方;并且所述槽的負載量中的至少約五升布置在所述把手的上方。
9.一種手推車,包括 具有負載量的槽; 框架,其包括 連接于所述槽的基部;連接于所述基部的把手;和連接于所述基部的前部傾翻保護架,所述前部傾翻保護架相對于所述基部沿大致向上 的方向延伸,所述手推車構(gòu)造成移動到傾倒位置,在所述傾倒位置中,所述前部傾翻保護架 接觸支撐面,所述前部傾翻保護架構(gòu)造成當(dāng)所述手推車處于所述傾倒位置時將所述槽與所 述支撐面間隔開至少相當(dāng)大的距離;和至少一個車輪。
10.如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手推車,其中所述前部傾翻保護架構(gòu)造成當(dāng)所述手推車處于 所述傾倒位置時將所述槽與所述支撐面間隔開至少四英寸。
11.如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手推車,其中所述前部傾翻保護架構(gòu)造成當(dāng)所述手推車處于所述傾倒位置時將所述槽與所述支撐面間隔開至少六英寸。
12.如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手推車,其中至少一個車輪包括布置在至少緊鄰所述槽中部的位置處的第一車輪;和布置在至少緊鄰所述槽中部的位置處的第二車輪。
13.如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手推車,其中所述把手從所述基部偏移;并且所述槽具有負載量,所述槽的相當(dāng)大部分的負載量布置在所述把手的下方,所述槽的相當(dāng)大部分的負載量 布置在所述把手的上方。
14.如權(quán)利要求13所述的手推車,其中所述槽的負載量中的至少約五升布置在所述把手的下方,并且所述槽的負載量中的至少約五升布置在所述把手的上方。
15.一種手推車,包括具有負載量的槽;和框架,其包括連接于所述槽的基部;連接于所述基部的把手;和連接于所述基部的前部傾翻保護架,所述手推車構(gòu)造成移動到傾倒位置,在所述傾倒 位置中,所述前部傾翻保護架接觸支撐面,所述前部傾翻保護架具有大致呈U形的結(jié)構(gòu),當(dāng) 所述手推車處于所述傾倒位置時,所述大致呈U形的結(jié)構(gòu)鄰接所述支撐面;和至少一個車 輪。
16.如權(quán)利要求15所述的手推車,其中所述前部傾翻保護架構(gòu)造成當(dāng)所述手推車處于 所述傾倒位置時將所述槽與所述支撐面間隔開至少四英寸。
17.如權(quán)利要求15所述的手推車,其中所述前部傾翻保護架構(gòu)造成當(dāng)所述手推車處于 所述傾倒位置時將所述槽與所述支撐面間隔開至少六英寸。
18.如權(quán)利要求15所述的手推車,其中所述至少一個車輪包括布置在至少緊鄰所述槽 中部的位置處的第一車輪;和布置在至少緊鄰所述槽中部的位置處的第二車輪。
19.如權(quán)利要求15所述的手推車,其中所述把手從所述基部偏移;并且所述槽具有負 載量,所述槽的相當(dāng)大部分的負載量布置在所述把手的下方,所述槽的相當(dāng)大部分的負載 量布置在所述把手的上方。
20.如權(quán)利要求19所述的手推車,其中所述槽的負載量中的至少約五升布置在所述把 手的下方,并且所述槽的負載量中的至少約五升布置在所述把手的上方。
全文摘要
一種手推車可包括諸如槽或容器的接收或承載部分以及車輪。車輪優(yōu)選地布置在緊鄰槽中部的位置處。手推車還可包括具有基部或平臺的框架,該框架可連接車輪和承載部分。此外,手推車可包括連接于基部或平臺的把手。槽的相當(dāng)大部分的負載量可布置在把手的下方,和/或槽的相當(dāng)大部分的負載量可布置在把手的上方,這有助于提高手推車的穩(wěn)定性和/或負載能力??蚣苓€可包括前部傾翻保護架,它可連接于基部或平臺。前部傾翻保護架可幫助支撐槽,可幫助提供更穩(wěn)定的傾倒,和/或可幫助保護槽免于受損。
文檔編號B62B1/24GK101797929SQ20091013543
公開日2010年8月11日 申請日期2009年4月21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8年4月21日
發(fā)明者S·柯蒂斯·奈, 凱文·博伊德斯頓, 大衛(wèi)·C·溫特, 羅伯特·A·阿瑟爾, 耶雷德·拉森 申請人:一生產(chǎn)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