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健身車中軸及配套曲柄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健身車零部件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健身車中軸及配套曲柄。
背景技術:
如圖1-4所示,傳統健身車上安裝的中軸1 一般插裝在鏈輪3上或與鏈輪3 —體成型,中軸1的兩端設置橫截面為正方形的插接端2,兩個插接端2分別插入帶有正方形插接孔4的曲柄5中,曲柄5的另一端安裝足蹬6。這種插接方式構成的中軸組件,組裝后配合精密度低,在使用過程中,由于受力集中分布在正方形插接端2的四個邊棱上,使用一段時間后容易出現磨蝕性松動。特別是在模擬登山或負重運動模式下,中軸1承受的扭轉力和剪切力極大,方形插接端2與圓柱狀中軸軸身之間的連接處有直角形凹槽,導致嚴重的應力集中現象,中軸易扭斷,從而使得健身車的整體耐用性降低,使用壽命大為縮短。
發(fā)明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健身車中軸及配套曲柄,便于精密組裝且耐用性好。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健身車中軸,包括中軸本體,中軸本體兩端設置插接端,其特征在于在插接端上沿母線方向設置3條以上的凸棱。在插接端上沿母線方向均勻設置5-10條凸棱,插接端的橫截面呈梅花形。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健身車中軸配套曲柄,包括曲柄本體,曲柄本體上開設插接孔,其特征在于在插接孔上沿母線方向開設3條以上的凹槽。在插接孔上沿母線方向均勻開設5-10條凹槽,插接孔的橫截面呈梅花形。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插接端和插接孔的橫截面均呈梅花形,便于將中軸本體插入曲柄本體中安裝固定,并且插接端與插接孔的接觸面積增大,受力分布均勻,在高強度的使用條件下也不易出現磨蝕性松動,配合緊密度高,因而加長了健身車的使用壽命。2、橫截面為梅花形的多凸棱插接端與圓柱狀的中軸本體連接過度曲線平緩,不易發(fā)生應力集中現象,能夠承受較大的扭轉力和剪切力。3、本實用新型結構原理簡單,實用性能良好,適宜在業(yè)界推廣普及。
圖1是舊式中軸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舊式中軸安裝在鏈輪上的結構示意圖;圖3是舊式曲柄的結構示意圖;圖4是傳統技術所述的安裝在鏈輪上的中軸與曲柄、足蹬的安裝配合結構示意圖;圖5是本實用新型中軸的結構示意圖;[0017]圖6是本實用新型中軸安裝在鏈輪上的結構示意圖;圖7是本實用新型曲柄的結構示意圖;圖8是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安裝在鏈輪上的中軸與曲柄、足蹬的安裝配合結構示意圖。圖中1、中軸,2、插接端,3、鏈輪,4、插接孔,5、曲柄,6、足蹬,7、中軸本體,8、插接端,9、插接孔,10、曲柄本體。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描述。如圖5所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健身車中軸,中軸本體7為圓柱形軸體,軸體兩端為插接端8,插接端8的橫截面呈梅花形(即沿母線方向均勻設置5-10條邊楞)。如圖 6所示,中軸本體7插裝在鏈輪3上并與之固定為一體。與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中軸配套的曲柄,如圖7所示,在曲柄本體10上開設橫截面呈梅花形的插接孔9(即沿母線方向均勻開設 5-10條凹槽)。如圖8所示,中軸本體7的插接端8插入曲柄本體10的插接孔9中,邊楞與孔內的凹槽緊密配合在一起,曲柄本體10的另一端安裝足蹬6,即完成對中軸組件的組裝。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實施方式僅是本實用新型優(yōu)選的實施例,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符合本實用新型工作原理的前提下,中軸組件的設計只要符合在插接端8上沿母線方向設置3條以上的凸棱、在插接孔9上沿母線方向開設3條以上的凹槽的結構特征或相似的替換,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健身車中軸,包括中軸本體,中軸本體兩端設置插接端,其特征在于在插接端上沿母線方向設置3條以上的凸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健身車中軸,其特征在于在插接端上沿母線方向均勻設置5-10條凸棱,插接端的橫截面呈梅花形。
3.一種健身車中軸配套曲柄,包括曲柄本體,曲柄本體上開設插接孔,其特征在于在插接孔上沿母線方向開設3條以上的凹槽。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健身車中軸配套曲柄,其特征在于在插接孔上沿母線方向均勻開設5-10條凹槽,插接孔的橫截面呈梅花形。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健身車中軸及配套曲柄,屬于健身車零部件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健身車中軸及配套曲柄。健身車中軸包括中軸本體,中軸本體兩端設置插接端,特征在于在插接端上沿母線方向設置3條以上的凸棱;健身車中軸配套曲柄包括曲柄本體,曲柄本體上開設插接孔,特征在于在插接孔上沿母線方向開設3條以上的凹槽。插接端和插接孔的橫截面均呈梅花形,便于將中軸本體插入曲柄本體中安裝固定,并且插接端與插接孔的接觸面積增大,受力分布均勻,在高強度的使用條件下也不易出現磨蝕性松動,抗扭抗剪能力強,因而加長了健身車的使用壽命。
文檔編號B62M3/16GK202320694SQ20112045715
公開日2012年7月11日 申請日期2011年11月17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1月17日
發(fā)明者孫豐光 申請人:山東眾美健身產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