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三輪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運輸工具,尤其涉及一種三輪車。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三輪車包括車架、前輪、后輪、車廂和車把。所述三輪車靜止放置在地面,首先定義三輪車的各個方位,所述后輪到前輪的方向為前方,與前方相反的方向為后方,垂直地面向上的方向為上方,與上方相反的方向為下方;對應的,人處于三輪車上,面向的方向為前方,則人的左手邊為左側(cè),右手邊為右側(cè);所述前輪和車把安裝在所述車架的前方的部位,即所述前輪和車把安裝在所述車架的前部,所述車把控制前輪的轉(zhuǎn)向,從而控制三輪車的轉(zhuǎn)向。所述車廂和后輪安裝在所述車架的后方的部位,即所述車廂和后輪安裝在所述車架的后部。三輪車在使用過程中,經(jīng)歷長久的日曬或者雨淋,三輪車的各個零件容易生銹、損壞,導致三輪車的使用壽命降低。同時三輪車上搭載的物品,也會由于日曬或者雨淋,增加物品損壞的概率。因此,防止三輪車及三輪車上的物品日曬或者雨淋是現(xiàn)有三輪車的一個重要問題。
實用新型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了一種三輪車,能防止三輪車及三輪車上的物品日曬或者雨淋。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xiàn)的—種三輪車,包括車架和頂棚;所述頂棚設置在所述車架的上方;所述頂棚包括支架桿、頂框和遮陽板;所述支架桿的一端與所述頂框連接,另一端與所述車架連接;所述遮陽板設置在所述頂框的內(nèi)部。優(yōu)選地,所述車架上設置有套筒;所述支架桿遠離頂框的一端插入到所述套筒的內(nèi)部進而與所述車架連接。 優(yōu)選地,所述三輪車還包括前擋風組件;所述前擋風組件包括前擋風框架和與所述前擋風框架配套的透明部件;所述前擋風框架包括四條邊框,所述四條邊框圍成長方形;所述前擋風框架的內(nèi)周面設置有凹槽,所述透明部件的邊框嵌套在所述凹槽內(nèi);所述前擋風框架豎直設置在所述車架的前部。優(yōu)選地,所述前擋風框架與所述頂框之間通過連接件連接。優(yōu)選地,所述連接件包括兩根圓管和圓柱;所述頂框包括四條邊框,所述四條邊框圍成長方形;一根所述圓管設置在所述頂框的前部的邊框上,另一根所述圓管設置在所述前擋風框架的上部的邊框上,所述圓柱貫穿兩根所述圓管。[0016]優(yōu)選地,所述三輪車還包括車廂,所述車廂安裝在所述車架的后方的部位;所述頂框的四條邊框所圍成的長方形的面積與所述三輪車的車廂在地面投影所形成的圖形的面積相等。優(yōu)選地,所述頂框的內(nèi)周面設置有凹槽,所述遮陽板的邊框嵌套在所述凹槽內(nèi)。優(yōu)選地,所述支架桿有多根;所述支架桿對稱設置在所述頂棚的左側(cè)和右側(cè),每一側(cè)的相鄰兩根支架桿之間的距離相等;所述三輪車的后方及左右兩側(cè)設置有防護板,所述防護板與所述支架桿連接。優(yōu)選地,所述三輪車還包括前遮陽板;所述前遮陽板與所述頂框平行設置,所述前遮陽板與所述頂框的前部連接。優(yōu)選地,所述前遮陽板為半圓形遮陽板;所述前遮陽板的直邊與所述頂框的前部連接。優(yōu)選地, 所述透明部件為透明玻璃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所述三輪車包括頂棚和車架,所述頂棚包括支架桿、頂框和遮陽板;所述支架桿的一端與頂框連接,另一端與所述車架連接,能保證所述支架桿和頂框與三輪車的支架的牢固連接。所述遮陽板設置在所述頂框的內(nèi)部,即所述遮陽板在所述三輪車的頂端,能避免所述三輪車及三輪車上的物品受到陽光直射或者雨淋,防止三輪車及三輪車上的物品日曬或者雨淋。在進一步的技術方案中,所述三輪車還包括前擋風組件,其包括前擋風框架和與該框架配套的透明部件,所述前擋風組件設置在所述三輪車車頭的前面,能避免三輪車駕駛員受到風吹、雨淋。所述三輪車支架桿之間還設置有防護板,所述防護板的兩端分別與兩根支架桿連接,能防止三輪車上的乘務人員或者物品在三輪車行駛過程中掉落。所述三輪車還包括前遮陽板,所述前遮陽板與所述頂框平行設置,且與所述頂框的前部的邊框連接,及所述前遮陽板位于所述三輪車前部的頂端,能防止三輪車駕駛員受到日曬。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下面將對實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一簡單地介紹。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提供的三輪車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提供的頂框和遮陽板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提供的頂框和遮陽板的連接示意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提供的支架桿與套筒的連接示意圖;圖5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提供的三輪車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在此之前,首先對實施方式中涉及到的方位做一個描述如圖1所示,箭頭A所指的方向為前方,即圖1中三輪車的后輪到前輪的方向為前方;箭頭B所指的方向為后方,即圖1中三輪車的前輪到后輪的方向為后方;箭頭C所指的方向為上方,S卩垂直地面向上的方向為上方;箭頭D所指的方向為下方,即垂直地面向下的方向為下方;垂直紙面向外的方向為左側(cè);垂直紙面向內(nèi)的方向為右側(cè)。[0031]實施例1如圖1和圖2所示,為本實施例的一種三輪車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該三輪車包括車架101和頂棚103 ;所述頂棚103設置在所述車架101的上方;所述頂棚103包括支架桿102、頂框104和遮陽板201 ;具體的,所述頂棚103包括4根支架桿102、一個長方形頂框104和一個與所述頂框配套的遮陽板201。當然,所述支架桿102的數(shù)量可以是其它任意數(shù)量。所述支架桿102的一端與所述頂框104連接,另一端與所述車架101連接;所述遮陽板201設置在所述頂框104的內(nèi)部。優(yōu)選地,如圖3所示為頂框和遮陽板的連接示意圖,所述頂框104的內(nèi)周面設置有凹槽,所述遮陽板201的邊框嵌套在所述凹槽內(nèi),使所述遮陽板201固定連接在所述頂框104上。當然,所述遮陽板201也可以使用其它方式與所述頂框連接。另外,如圖4所示為支架桿與套筒的連接示意圖,所述車架101上設置有用于與所述支架桿102配合的套筒301。即當所述支架桿102有4根時,所述車架101上設置有4個套筒301,所述套筒301豎直設置。4根所述支架桿102可以分別插到4個所述套筒301內(nèi),進而與所述車架101連接。所述支架桿102的一端與所述頂框104連接,另一端插入到所述套筒301的內(nèi)部。4根所述支架桿102的端部分別與所述頂框104的四個頂點連接,另一端部分別插入到所述套筒301內(nèi),使所述頂框104置于所述車架101的上方,即所述頂棚103置于所述車架101的上方。由于所述支架桿102和頂框104與三輪車的支架101的牢固連接,同時所述遮陽板201設置在所述頂框104的內(nèi)部,即所述遮陽板201在所述三輪車的上面,因此能避免所述三輪車及三輪車上的物品受到陽光直射或者雨淋,防止三輪車及三輪車上的物品日曬或者雨淋。實施例2如圖5所示,為本實施例的一種三輪車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該三輪車包括車架和頂棚。所述頂棚包括支架桿405、頂框403和遮陽板;具體的,所述頂棚包括8根支架桿405、一個長方形頂框403和一個與所述頂框配套的遮陽板。當然,所述支架桿405的數(shù)量可以是其它任意數(shù)量。另外,所述車架上設置有用于與所述支架桿405配合的套筒。即當所述支架桿有8根時,所述車架上設置有8個套筒,所述套筒豎直設置。8根所述支架桿405可以分別插到8個所述套筒內(nèi)。所述支架桿405的一端與所述頂框403連接,另一端插入到所述套筒的內(nèi)部,使所述頂框403置于所述車架的上方,即所述頂棚置于所述車架的上方。所述遮陽板設置在所述頂框403的內(nèi)部。優(yōu)選地,所述框架的內(nèi)周面設置有凹槽,所述遮陽板的邊框嵌套在所述凹槽內(nèi),使所述遮陽板固定連接在所述頂框403上。當然,所述遮陽板也可以使用其它方式與所述頂框403連接。由于所述支架桿405和頂框403與三輪車的支架牢固連接,同時所述遮陽板設置在所述頂框403的內(nèi)部,即所述遮陽板在所述三輪車的頂端,因此能避免所述三輪車及三輪車上的物品受到陽光直射或者雨淋,防止三輪車及三輪車上的物品日曬或者雨淋。[0046]當然,所述三輪車為了避免駕駛員在使用三輪車的過程中,由于車速過快,或者外面刮著大風,導致雨水淋濕駕駛員,所述三輪車還可以包括前擋風組件401 ;所述前擋風組件401包括前擋風框架和與所述前擋風框架配套的透明部件;所述前擋風框架包括四條邊框,所述四條邊框圍成長方形;所述前擋風框架的內(nèi)周面設置有凹槽,所述透明部件的邊框嵌套在所述凹槽內(nèi)。所述透明部件可以牢固的設置在所述前擋風框架內(nèi),同時,由于所述透明部件是透明的,可以避免影響駕駛員的視線。當然,所述透明部件還可以以其它任何方式與所述前擋風框架連接。所述前擋風框架豎直設置在所述車架的前部,這樣可以避免駕駛員受到風吹和雨淋。為了使所述前擋風框架與車架更加牢固的連接,所述前擋風框架與所述頂框403之間可以通過連接件連接。所述連接件包括兩根圓管和圓柱;所述頂框403包括四條邊框,所述四條邊框圍成長方形;一根所述圓管設置在所述頂框403的前部的邊框上,另一根所述圓管設置在所述前擋風框架的上部的邊框上,所述圓柱貫穿兩根所述圓管,這樣形成一套連接件。所述前擋風框架與所述頂框之間可以設置多套所述連接件,以增加連接的牢固性。所述三輪車還包括車廂,所述車廂安裝在所述車架的后方的部位。所述頂框403的四條邊框所圍成的長方形的面積與所述三輪車的車廂在地面投影所形成的圖形的面積相等,即所述頂框403的大小與所述三輪車的車廂的大小差不多,不至于頂框太大,而增加三輪車在行駛過程中的阻力;也不至于頂框太小,而使得所述頂框不能完全的避免雨水進入所述三輪車車廂。 進一步,所述支架桿405可以有多根;所述支架桿405對稱設置在所述頂棚的左側(cè)和右側(cè),每一側(cè)的相鄰兩根支架桿405之間的距離相等。即所述頂棚的左側(cè)和右側(cè)均對稱設置4根支架桿405,每一側(cè)的相鄰兩根支架桿405之間的距離相等。這樣可以使得所述頂棚的結(jié)構(gòu)更加合理,每個支架桿405受力均勻,更加堅固耐用。另外,所述支架桿405還可以設置成弧線形狀,增加所述支架桿405的美感。所述三輪車的后方及左右兩側(cè)設置有防護板404,所述防護板404與所述支架桿405連接。所述防護板404可以防止放置在所述三輪車上的物品掉落,同時可以進一步增加所述頂棚的牢固性。在三輪車使用過程中,駕駛員可以避免受到風吹和雨淋,但是依然會受到太陽直射,為了避免駕駛員受到直射,所述三輪車還包括前遮陽板402 ;所述前遮陽板402與所述頂框403平行設置,所述前遮陽板402與所述頂框403的前部連接。優(yōu)選地,所述前遮陽板402為半圓形遮陽板;所述前遮陽板402的直邊與所述頂框的前部連接。為了減少成本,同時也不影響駕駛員的視線和透明部件的壽命,所述透明部件可以為透明玻璃,也可以使用透明塑料。另外,為了節(jié)能環(huán)保,所述遮陽板可以為太陽能電池板。在三輪車車廂內(nèi)部,設置有與所述太陽能電池板連接的蓄電池,所述蓄電池還與三輪車的電動機連接,為電動機提供電力。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熟悉本專業(yè)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范圍內(nèi),當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nèi)容作出些許更動或修飾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凡是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內(nèi)容,依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zhì)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范圍內(nèi)。
權(quán)利要求1.一種三輪車,其特征在于,包括車架和頂棚;所述頂棚設置在所述車架的上方; 所述頂棚包括支架桿、頂框和遮陽板; 所述支架桿的一端與所述頂框連接,另一端與所述車架連接;所述遮陽板設置在所述頂框的內(nèi)部。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三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上設置有套筒;所述支架桿遠離頂框的一端插入到所述套筒的內(nèi)部進而與所述車架連接。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三輪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前擋風組件; 所述前擋風組件包括前擋風框架和與所述前擋風框架配套的透明部件;所述前擋風框架包括四條邊框,所述四條邊框圍成長方形;所述前擋風框架的內(nèi)周面設置有凹槽,所述透明部件的邊框嵌套在所述凹槽內(nèi); 所述前擋風框架豎直設置在所述車架的前部。
4.如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三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擋風框架與所述頂框之間通過連接件連接。
5.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三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包括兩根圓管和圓柱;所述頂框包括四條邊框,所述四條邊框圍成長方形;一根所述圓管設置在所述頂框的前部的邊框上,另一根所述圓管設置在所述前擋風框架的上部的邊框上,所述圓柱貫穿兩根所述圓管。
6.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三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輪車還包括車廂,所述車廂安裝在所述車架的后方的部位;所述頂框的四條邊框所圍成的長方形的面積與所述三輪車的車廂在地面投影所形成的圖形的面積相等。
7.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三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框的內(nèi)周面設置有凹槽,所述遮陽板的邊框嵌套在所述凹槽內(nèi)。
8.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三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桿有多根;所述支架桿對稱設置在所述頂棚的左側(cè)和右側(cè),每一側(cè)的相鄰兩根支架桿之間的距離相等;所述三輪車的后方及左右兩側(cè)設置有防護板,所述防護板與所述支架桿連接。
9.如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三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輪車還包括前遮陽板;所述前遮陽板與所述頂框平行設置,所述前遮陽板與所述頂框的前部連接。
10.如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三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遮陽板為半圓形遮陽板;所述前遮陽板的直邊與所述頂框的前部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運輸工具,尤其涉及一種三輪車。其包括車架和頂棚;所述頂棚包括支架桿、頂框和遮陽板;所述頂棚設置在所述車架的上方;所述支架桿的一端與所述頂框連接,另一端與所述車架連接;所述遮陽板設置在所述頂框的內(nèi)部。使用所述三輪車,由于所述頂棚能阻擋陽光直射所述三輪車及其上的物品,同時也可以阻擋雨水淋濕三輪車上的物品,因此,所述三輪車能防止三輪車及三輪車上的物品日曬或者雨淋。
文檔編號B62J17/00GK202863632SQ20122050580
公開日2013年4月10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28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2年9月28日
發(fā)明者李元祥 申請人:李元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