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的置物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提供了車輛的置物裝置,包括一殼體、一固定座、一掛勾以及一定位單元。固定座設于該殼體內部。固定座包括一固定座開口、一第一定位部以及一第二定位部。掛勾樞接該固定座,并在該固定座開口中,于一第一方位以及一第二方位之間樞轉。定位單元包括一彈力組件以及一第一定位部件,該彈力組件設于該掛勾之中,該第一定位部件抵接該彈力組件,其中,當該掛勾處于該第一方位時,該第一定位部件與該第一定位部相卡合,當該掛勾處于該第二方位時,該第一定位部件與該第二定位部相卡合。
【專利說明】車輛的置物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關于一種車輛的置物裝置,特別關于一種設有掛勾組件的車輛的置物
>J-U ρ?α裝直。
【背景技術】
[0002]在現(xiàn)有技術中,機器腳踏車的置物掛勾設于車體外殼的外表面,一般為一體成型的固定結構。然而,當使用者欲將大型對象(例如,紙箱),置于機器腳踏車的腳踏板進行搬運時,大型對象往往會與置物掛勾發(fā)生干涉,造成使用者的不便。
[0003]在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可翻轉收納的置物掛勾,其主要以塑料凸點進行定位,然而,在長時間使用之后,塑料凸點容易磨損而失去卡合效果以及定位功能。并且,在現(xiàn)有技術中,可翻轉式置物掛勾的固定座亦設于車體外殼的外表面,視覺上較不美觀,影響美感。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為了欲解決現(xiàn)有技術的問題而提供的一種車輛的置物裝置,包括一殼體、一固定座、一掛勾以及一定位單兀。殼體包括一殼體開口。固定座設于該殼體內部,該固定座包括一固定座開口、一第一定位部以及一第二定位部,該固定座開口對應該殼體開口。掛勾樞接該固定座,并在該固定座開口中,于一第一方位以及一第二方位之間樞轉。定位單元包括一彈力組件以及一第一定位部件,該彈力組件設于該掛勾之中,該第一定位部件抵接該彈力組件,其中,當該掛勾處于該第一方位時,該第一定位部件與該第一定位部相卡合,當該掛勾處于該第二方位時,該第一定位部件與該第二定位部相卡合,其中,當該掛勾位于該第一方位與該第二方位之間轉動時,至少部分該第一定位部件被壓入于該掛勾之中。
[0005]應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輛的置物裝置,由于掛勾組件以彈力組件搭配定位部件進行定位,因此可降低定位部件的磨損,維持卡合效果以及定位功能。并且,在本實用新型的車輛的置物裝置的掛勾組件中,固定座設于殼體內部,視覺上較美觀,提升美感。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6]圖1顯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輛示意圖。
[0007]圖2顯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掛勾組件的組件分解圖。
[0008]圖3Α顯不掛勾位于第一方位時的情形。
[0009]圖3Β顯示掛勾位于第二方位時的情形。
[0010]【符號說明】
[0011]I?車輛
[0012]10?掛勾組件
[0013]20?殼體
[0014]21?殼體開口
[0015]30?坐墊
[0016]40?龍頭
[0017]110?掛勾
[0018]111?基部
[0019]IllA?第一表面
[0020]IllB?第二表面
[0021]IllC?第三表面
[0022]112?勾部
[0023]113?限位部
[0024]120?定位單元
[0025]121?第一定位部件
[0026]122?第二定位部件
[0027]123?彈力組件
[0028]130?固定座
[0029]131?第一定位部
[0030]132?第二定位部
[0031]133?第三定位部
[0032]134?第四定位部
[0033]135?固定座開口
[0034]136?樞接部
[0035]141?樞軸
【具體實施方式】
[0036]為了便于本領域一般技術人員理解和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現(xiàn)結合附圖描繪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
[0037]參照圖1,其顯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輛的置物裝置,在此實施例中,車輛I為機器腳踏車,包括掛勾組件10、殼體20、坐墊30,龍頭40等等組件。在此實施例中,掛勾組件10設于殼體20,位于龍頭40下方,并大致上對應坐墊30。然而,上述揭露并未限制本實用新型,掛勾組件10可以設于車輛I的其它位置,例如,坐墊30下方的殼體。
[0038]本實用新型的置物裝置包含掛勾組件10以及部分的殼體20。參照圖2,其顯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掛勾組件10的組件爆炸圖,包括一掛勾110、一定位單元120以及一固定座130。該固定座130包括一固定座開口 135、一第一定位部131、一第二定位部132、一第三定位部133、一第四定位部134以及一樞接部136。掛勾110透過樞軸141樞接該固定座130的該樞接部136,并在該固定座開口 135中,于一第一方位以及一第二方位之間樞轉。定位單元120包括一彈力組件123、一第一定位部件121以及一第二定位部件122,該彈力組件123設于該掛勾110之中,該第一定位部件121抵接該彈力組件123,其中,當該掛勾110處于該第一方位時,該第一定位部件121與該第一定位部131相卡合,該第二定位部件122與該第三定位部133相卡合,當該掛勾110處于該第二方位時,該第一定位部件121與該第二定位部132相卡合,該第二定位部件122與該第四定位部134相卡合,其中,當該掛勾110位于該第一方位與該第二方位之間轉動時,至少部分該第一定位部件121以及部分該第二定位部件122分別被壓入于該掛勾110之中。
[0039]在上述實施例中,該彈力組件123為拉伸彈簧,該彈力組件123貫穿該掛勾110,該第一定位部件121以及該第二定位部件122分別抵接該彈力組件123的兩端。在此實施例中,該第一定位部件121以及該第二定位部件122為鋼珠,其亦可為其它材質的滾珠或其它形狀的定位部件。該第一定位部131、該第二定位部132、該第三定位部133以及該第四定位部134可以為凹槽或通孔。
[0040]參照圖3A以及圖3B,殼體20包括一殼體開口 21。固定座130設于該殼體20內部,該固定座開口 135對應該殼體開口 21。該掛勾110包括一基部111、一勾部112以及一限位部113,該勾部112連接該基部111,該限位部113連接該基部111,該基部111樞接該固定座130。在此實施例中,該彈力組件123設于該基部111之中。該基部111的截面大致上呈三角形,該基部111包括一第一表面111A、一第二表面IllB以及一第三表面111C,該勾部112連接該第一表面IllA與第二表面IllB的交接處,該限位部113設于該第三表面IllC0參照圖3A,當該掛勾110位于該第一方位時,該勾部112位于該固定座130外側,該限位部113抵接該固定座開口 135的一上緣;參照圖3B,當該掛勾110位于該第二方位時,該勾部112收納于該固定座130內側,該限位部113抵接該固定座開口 135的一下緣,此時第一表面IllA朝向殼體20外側,以維持外觀的美觀。掛勾110的形狀可依照設計需求加以修飾,上述的掛勾110的形狀并未限制本實用新型。
[0041]應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輛的置物裝置,由于掛勾組件以彈力組件搭配定位部件進行定位,因此可降低定位部件的磨損,維持卡合效果以及定位功能。并且,在本實用新型的車輛的置物裝置的掛勾組件中,固定座設于殼體內部,視覺上較美觀,提升美感。
[0042]在上述實施例中,彈力組件貫穿掛勾,然,上述揭露并未限制本實用新型。在一變形例之中,彈力組件亦可以一端抵接掛勾的內部塑料,而彈力組件的另一端抵接第一定位部件,而實現(xiàn)單邊卡合定位的設計。
[0043]雖然通過實施例描繪了本實用新型,但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知道,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實質的情況下,就可使本實用新型有許多變形和變化,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來限定。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的置物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殼體,包括一殼體開口 ; 一固定座,設于該殼體內部,該固定座包括一固定座開口、一第一定位部以及一第二定位部,該固定座開口對應該殼體開口; 一掛勾,樞接該固定座,并在該固定座開口中,于一第一方位以及一第二方位之間樞轉;以及 一定位單元,包括一彈力組件以及一第一定位部件,該彈力組件設于該掛勾之中,該第一定位部件抵接該彈力組件,其中,當該掛勾處于該第一方位時,該第一定位部件與該第一定位部相卡合,當該掛勾處于該第二方位時,該第一定位部件與該第二定位部相卡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置物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彈力組件為拉伸彈簧,該第一定位部件抵接該彈力組件的一端。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的置物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定位部件為鋼珠。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置物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定位部以及該第二定位部為凹槽或通孔。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置物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固定座更包括一第三定位部以及一第四定位部,該定位單元更包括一第二定位部件,其中,當該掛勾處于該第一方位時,該第二定位部件與該第三定位部相卡合,當該掛勾處于該第二方位時,該第二定位部件與該第四定位部相卡合。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的置物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彈力組件為拉伸彈簧,該彈力組件貫穿該掛勾,該第一定位部件以及該第二定位部件分別抵接該彈力組件的兩端。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的置物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定位部件以及該第二定位部件為鋼珠。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的置物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定位部、該第二定位部、該第三定位部以及該第四定位部為凹槽或通孔。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置物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掛勾包括一基部、一勾部以及一限位部,該勾部連接該基部,該限位部連接該基部,該基部樞接該固定座。
【文檔編號】B62J11/00GK204095977SQ201420530314
【公開日】2015年1月14日 申請日期:2014年9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9月16日
【發(fā)明者】賴瑋凡, 張國鎮(zhèn) 申請人:三陽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