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把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摩托車把手,包第一把手和第二把手,在第一把手靠近摩托車車頭的一端的外周面的下半圓部分設置有與用戶左手的大拇指凹凸配合的第一凹陷槽,在第一把手的外周面的上半圓部分依次設有第二凹陷槽、第三凹陷槽、第四凹陷槽以及第五凹陷槽,所述第二凹陷槽、第三凹陷槽、第四凹陷槽以及第五凹陷槽位于第一凹陷槽左側;在第二把手靠近摩托車車頭的一端的外周面的下半圓部分設置有與用戶右手的大拇指凹凸配合的第六凹陷槽,在第二把手的外周面的上半圓部分依次設有第七凹陷槽、第八凹陷槽、第九凹陷槽以及第十凹陷槽,所述第七凹陷槽、第八凹陷槽、第九凹陷槽以及第十凹陷槽位于第五凹陷槽的右側。
【專利說明】摩托車把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摩托車把手。
【背景技術】
[0002]現(xiàn)有的摩托車把手一般呈直筒狀,它的外周面圓滑平整,也有一些摩托車把手為了增加它的防滑度,防止用戶手出汗時握捏不住把手,增加了一些防滑花紋。上述這些摩托車把手都沒有考慮到用戶的手感、用戶的舒適度和體驗度,用戶如果握持過久,手會感到疲勞并且不舒適。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3]針對上述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了一種更符合人體工學、提升用戶滿意度、使用戶手掌的舒適度得到提高的摩托車把手。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摩托車把手,包括設置在摩托車車頭的左側的第一把手和設置在摩托車車頭的右側的第二把手,所述把手呈圓柱形,在第一把手靠近摩托車車頭的一端的外周面的下半圓部分設置有與用戶左手的大拇指凹凸配合的第一凹陷槽,在第一把手的外周面的上半圓部分依次設有分別與用戶左手的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凹凸配合的第二凹陷槽、第三凹陷槽、第四凹陷槽以及第五凹陷槽,所述第二凹陷槽、第三凹陷槽、第四凹陷槽以及第五凹陷槽位于第一凹陷槽左側;在第二把手靠近摩托車車頭的一端的外周面的下半圓部分設置有與用戶右手的大拇指凹凸配合的第六凹陷槽,在第二把手的外周面的上半圓部分依次設有分別與用戶的右手的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凹凸配合的第七凹陷槽、第八凹陷槽、第九凹陷槽以及第十凹陷槽,所述第七凹陷槽、第八凹陷槽、第九凹陷槽以及第十凹陷槽位于第五凹陷槽的右側。
[0005]進一步的,所述第一凹陷槽的橫向直徑大于大于第二凹陷槽、第三凹陷槽、第四凹陷槽以及第五凹陷槽的橫向直徑;所述第六凹陷槽的橫向直徑大于第七凹陷槽、第八凹陷槽、第九凹陷槽以及第十凹陷槽的橫向直徑。
[0006]進一步的,第三凹陷槽的橫向直徑大于第二凹陷槽、第四凹陷槽以及第五凹陷槽的橫向直徑;第八凹陷槽的橫向直徑大于第七凹陷槽、第九凹陷槽以及第十凹陷槽的橫向直徑。
[0007]進一步的,第二凹陷槽的橫向直徑大于第四凹陷槽以及第五凹陷槽的橫向直徑;第七凹陷槽的橫向直徑大于第九凹陷槽以及第十凹陷槽的橫向直徑。
[0008]進一步的,第四凹陷槽的橫向直徑大于第五凹陷槽的橫向直徑;第九凹陷槽的橫向直徑大于第十凹陷槽的橫向直徑。
[0009]進一步的,在第二凹陷槽和第三凹陷槽之間形成一第一圓弧形隆起;在第三凹陷槽和第四凹陷槽之間形成一第二圓弧形隆起;在第四凹陷槽和第五凹陷槽之間形成一第三圓弧形隆起;和/或者在第七凹陷槽和第八凹陷槽之間形成一第四圓弧形隆起;在第八凹陷槽和第九凹陷槽之間形成一第五圓弧形隆起;在第九凹陷槽和第十凹陷槽之間形成一第六圓弧形隆起。
[0010]本實用新型的摩托車把手,它的各個凹陷槽鋼的設置位置、大小以及形狀更符合人體工學的要求,使用戶的手掌感到舒適,提升了用戶的滿意度。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1]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2]圖1是本實用新型摩托車把手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13]圖2是圖1的局部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5]首先,在對實施例進行描述之前,有必要對本文中出現(xiàn)的一些術語進行解釋。例如:
[0016]本文中若出現(xiàn)使用“第一”、“第二”等術語來描述各種元件,但是這些元件不應當由這些術語所限制。這些術語僅用來區(qū)分一個元件和另一個元件。因此,“第一”元件也可以被稱為“第二”元件而不偏離本實用新型的教導。
[0017]另外,應當理解的是,當提及一元件“連接”或者“聯(lián)接”到另一元件時,其可以直接地連接或直接地聯(lián)接到另一元件或者也可以存在中間元件。相反地,當提及一元件“直接地連接”或“直接地聯(lián)接”到另一元件時,則不存在中間元件。
[0018]在本文中出現(xiàn)的各種術語僅僅用于描述具體的實施方式的目的而無意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定。除非上下文另外清楚地指出,則單數(shù)形式意圖也包括復數(shù)形式。
[0019]當在本說明書中使用術語“包括”和/或“包括有”時,這些術語指明了所述特征、整體、步驟、操作、元件和/或部件的存在,但是也不排除一個以上其他特征、整體、步驟、操作、元件、部件和/或其群組的存在和/或附加。
[0020]關于實施例:
[0021]請參見圖1及圖2,本實施例的一種摩托車把手,包括設置在摩托車車頭I的左側的第一把手2和設置在摩托車車頭I的右側的第二把手3,所述把手呈圓柱形,在第一把手2靠近摩托車車頭I的一端的外周面的下半圓部分設置有與用戶左手的大拇指凹凸配合的第一凹陷槽21,在第一把手2的外周面的上半圓部分依次設有分別與用戶左手的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凹凸配合的第二凹陷槽22、第三凹陷槽23、第四凹陷槽24以及第五凹陷槽25,所述第二凹陷槽22、第三凹陷槽23、第四凹陷槽24以及第五凹陷槽25位于第一凹陷槽21左側;在第二把手3靠近摩托車車頭I的一端的外周面的下半圓部分設置有與用戶右手的大拇指凹凸配合的第六凹陷槽31,在第二把手3的外周面的上半圓部分依次設有分別與用戶的右手的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凹凸配合的第七凹陷槽32、第八凹陷槽33、第九凹陷槽34以及第十凹陷槽35,所述第七凹陷槽32、第八凹陷槽33、第九凹陷槽34以及第十凹陷槽35位于第五凹陷槽25的右側。使第二至第五凹陷槽22、23、24、25位于第一凹陷槽21的左側,這樣的設置方式與用戶的左手更貼合,使該第一把手2更符合人體工學的要求;同樣的,使第七至第十凹陷槽32、33、34、35位于第六凹陷槽31的右側,這樣的設置方式與用戶的右手更貼合,使該第二把手3更符合人體工學的要求。
[0022]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凹陷槽21的橫向直徑大于大于第二凹陷槽22、第三凹陷槽23、第四凹陷槽24以及第五凹陷槽25的橫向直徑;所述第六凹陷槽31的橫向直徑大于第七凹陷槽32、第八凹陷槽33、第九凹陷槽34以及第十凹陷槽35的橫向直徑。
[0023]本實施例中,第三凹陷槽23的橫向直徑大于第二凹陷槽22、第四凹陷槽24以及第五凹陷槽25的橫向直徑;第八凹陷槽33的橫向直徑大于第七凹陷槽32、第九凹陷槽34以及第十凹陷槽35的橫向直徑。
[0024]本實施例中,第二凹陷槽22的橫向直徑大于第四凹陷槽24以及第五凹陷槽25的橫向直徑;第七凹陷槽32的橫向直徑大于第九凹陷槽34以及第十凹陷槽35的橫向直徑。
[0025]本實施例中,第四凹陷槽24的橫向直徑大于第五凹陷槽25的橫向直徑;第九凹陷槽34的橫向直徑大于第十凹陷槽35的橫向直徑。
[0026]上述凹陷槽的設置,使得它們與用戶的各個手指的配合度更高,使用戶的在握持第一把手2和第二把手3的時候,舒適度更好,滿意度更高。
[0027]本實施例中,在第二凹陷槽22和第三凹陷槽23之間形成一第一圓弧形隆起41 ;在第三凹陷槽23和第四凹陷槽24之間形成一第二圓弧形隆起42 ;在第四凹陷槽24和第五凹陷槽25之間形成一第三圓弧形隆起43 ;和/或者在第七凹陷槽32和第八凹陷槽33之間形成一第四圓弧形隆起44 ;在第八凹陷槽33和第九凹陷槽34之間形成一第五圓弧形隆起45 ;在第九凹陷槽34和第十凹陷槽35之間形成一第六圓弧形隆起46。
[0028]在每相鄰的兩個凹陷槽之間,設置一個弧形的隆起,該弧形的隆起與用戶的每兩根手指之間的縫隙相匹配,使得把手的握持的部分與用戶的手掌更密切的配合,使用戶在握持第一把手2和第二把手3時,感到更舒適,體驗度更高,更加提升了用戶的滿意度。
[0029]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把手2和第二把手3均為空心的圓柱形??梢愿倪M的,在每個凹陷槽上還可以增設若干個半圓弧形的凸起,這些半圓弧形的凸起可以對用戶的手掌起到一個按摩和抵壓穴位的作用。
[0030]還可以改進的,在第一把手2和第二把手3上均勻的設置有若干個通風孔,以每個凹陷槽上也設置有若干個通風孔,如此設置,可以使得用戶在騎行過程中,風可以吹入把手上,進而可以減輕用戶手掌的炙熱感,避免了用戶的手掌因為握持過久而多汗的情況。
[0031]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并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nèi)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內(nèi)。
【權利要求】
1.一種摩托車把手,包括設置在摩托車車頭的左側的第一把手和設置在摩托車車頭的右側的第二把手,所述把手呈圓柱形,其特征在于:在第一把手靠近摩托車車頭的一端的外周面的下半圓部分設置有與用戶左手的大拇指凹凸配合的第一凹陷槽,在第一把手的外周面的上半圓部分依次設有分別與用戶左手的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凹凸配合的第二凹陷槽、第三凹陷槽、第四凹陷槽以及第五凹陷槽,所述第二凹陷槽、第三凹陷槽、第四凹陷槽以及第五凹陷槽位于第一凹陷槽左側;在第二把手靠近摩托車車頭的一端的外周面的下半圓部分設置有與用戶右手的大拇指凹凸配合的第六凹陷槽,在第二把手的外周面的上半圓部分依次設有分別與用戶的右手的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凹凸配合的第七凹陷槽、第八凹陷槽、第九凹陷槽以及第十凹陷槽,所述第七凹陷槽、第八凹陷槽、第九凹陷槽以及第十凹陷槽位于第五凹陷槽的右側。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陷槽的橫向直徑大于大于第二凹陷槽、第三凹陷槽、第四凹陷槽以及第五凹陷槽的橫向直徑;所述第六凹陷槽的橫向直徑大于第七凹陷槽、第八凹陷槽、第九凹陷槽以及第十凹陷槽的橫向直徑。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摩托車把手,其特征在于:第三凹陷槽的橫向直徑大于第二凹陷槽、第四凹陷槽以及第五凹陷槽的橫向直徑;第八凹陷槽的橫向直徑大于第七凹陷槽、第九凹陷槽以及第十凹陷槽的橫向直徑。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摩托車把手,其特征在于:第二凹陷槽的橫向直徑大于第四凹陷槽以及第五凹陷槽的橫向直徑;第七凹陷槽的橫向直徑大于第九凹陷槽以及第十凹陷槽的橫向直徑。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摩托車把手,其特征在于:第四凹陷槽的橫向直徑大于第五凹陷槽的橫向直徑;第九凹陷槽的橫向直徑大于第十凹陷槽的橫向直徑。
6.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摩托車把手,其特征在于:在第二凹陷槽和第三凹陷槽之間形成一第一圓弧形隆起;在第三凹陷槽和第四凹陷槽之間形成一第二圓弧形隆起;在第四凹陷槽和第五凹陷槽之間形成一第三圓弧形隆起。
7.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摩托車把手,其特征在于:在第七凹陷槽和第八凹陷槽之間形成一第四圓弧形隆起;在第八凹陷槽和第九凹陷槽之間形成一第五圓弧形隆起;在第九凹陷槽和第十凹陷槽之間形成一第六圓弧形隆起。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摩托車把手,其特征在于:在第七凹陷槽和第八凹陷槽之間形成一第四圓弧形隆起;在第八凹陷槽和第九凹陷槽之間形成一第五圓弧形隆起;在第九凹陷槽和第十凹陷槽之間形成一第六圓弧形隆起。
【文檔編號】B62K11/14GK204236701SQ201420655171
【公開日】2015年4月1日 申請日期:2014年11月6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11月6日
【發(fā)明者】邱林 申請人:重慶寶華摩托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