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通過驅動元件而驅動車輪的嬰兒車。
背景技術:
例如在專利文獻1中公開了一種帶電動機的嬰兒車。在專利文獻1所記載的嬰兒車中,當按壓手柄時,會驅動連接于車輪的電動機。特別是,專利文獻1所記載的嬰兒車通過電動機而自行行進。也就是說,專利文獻1所記載的嬰兒車即使操作者不推,也能夠僅通過電動機的驅動力而獨立地行駛。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1-68336號公報
技術實現要素:
技術問題
然而,專利文獻1所記載的嬰兒車由于是通過電動機的驅動力而獨立地行駛,因此難以按照操作者的意圖來操作嬰兒車。特別是,當在轉彎處或拐角需要使嬰兒車轉向時,操作者為了進行轉向動作要將前進的速度放緩,而電動機卻以原有的速度繼續(xù)驅動車輪。因此,導致在操作者的動作和嬰兒車的動作之間產生偏差(不一致),而無法按照操作者的意圖來操作嬰兒車。
本發(fā)明是考慮到以上問題點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按照意圖操作的、且能由驅動元件來驅動車輪的嬰兒車。
技術方案
本發(fā)明的嬰兒車具備:
嬰兒車主體;
車輪,存在三個以上,且被上述嬰兒車主體所支撐;
單一的驅動元件,被上述嬰兒車主體所支撐,并向三個以上的上述車輪中的驅動輪提供驅動力;
檢測元件,檢測輸入至上述嬰兒車主體的與行駛操作相關的信息;以及
控制裝置,基于上述檢測元件所檢測的信息來控制上述驅動元件,以此調整上述驅動元件提供給上述驅動輪的驅動力。
在本發(fā)明的嬰兒車中,上述嬰兒車主體可以具有支撐三個以上的上述車輪的框主體和連接于上述框主體的把手,上述檢測元件可以設置于上述把手,并檢測與施加于上述把手的負重相關的信息。
在本發(fā)明的嬰兒車中,在包括上述驅動輪的三個以上的車輪中,可以包括位于比上述驅動輪更靠左右方向上的左側的車輪,以及位于比上述驅動輪更靠左右方向上的右側的車輪。
在本發(fā)明的嬰兒車中,上述嬰兒車主體可以具有支撐三個以上的上述車輪的基框和連結于上述基框并支撐座位部件的上部框,上述基框可以包括在左右方向上隔開距離配置的一對側基框,上述驅動輪可以位于在上述左右方向上的、上述一對側基框之間的位置。
在本發(fā)明的嬰兒車中,可以在三個以上的上述車輪中包括有經由腳輪被嬰兒車主體所支撐的前輪,上述驅動輪可以位于比上述前輪更靠后方的位置。
在本發(fā)明的嬰兒車中,上述驅動輪可以位于左側的后輪與右側的后輪之間。
在本發(fā)明的嬰兒車中,上述驅動元件可以包括連接于上述驅動輪的驅動軸和驅動上述驅動軸的直流電動機。
在本發(fā)明的嬰兒車中,上述驅動輪的旋轉軸線可以位于比至少一個其他車輪的旋轉軸線更低的位置。
在本發(fā)明的嬰兒車中,上述驅動輪的外徑可以比至少一個其他車輪的外徑大。
在本發(fā)明的嬰兒車中,將上述驅動輪以能夠旋轉自如的方式支撐的上述驅動元件的上述驅動軸,其旋轉自如地被驅動軸固定部件所支撐,上述驅動軸固定部件可以經由彈簧被基框所支撐。
發(fā)明效果
通過本發(fā)明,能夠配合嬰兒車的行駛操作來調整由驅動元件提供給車輪的驅動力,因此能夠按照意圖操作嬰兒車。除此以外,通過從單一的驅動元件向驅動輪提供驅動力,能夠盡可能地抑制由于具備驅動元件而引起的重量的增加以及成本的增加,能夠以適于實用的方式實現。
附圖說明
圖1為從正面以展開狀態(tài)示出一個實施方式的嬰兒車的圖。
圖2為從側面示出在處于圖1所示的展開狀態(tài)的嬰兒車中拆除座位部件后的狀態(tài)的圖。
圖3為從側面示出的、圖2所示的嬰兒車處于折疊狀態(tài)的圖。
圖4為示意性地示出圖1所示的嬰兒車的結構的框圖。
圖5為擴大示出圖1所示的嬰兒車的基框的立體圖。
圖6為擴大示出圖1所示的嬰兒車的把手的立體圖。
圖7為用于對設置于圖6所示的把手的檢測元件的結構進行說明的圖。
圖8為圖7所示的檢測元件的電路圖。
圖9為示出基于來自檢測元件的信息對驅動元件的驅動力進行調整的例子的圖表。
圖10為用于對向前方推進圖1所示的嬰兒車的把手時的檢測元件的作用進行說明的圖。
圖11為用于對向下方按下圖1所示的嬰兒車的把手時的檢測元件的作用進行說明的圖。
圖12為用于對向后方拉圖1所示的嬰兒車的把手時以及下坡道時的檢測元件的作用進行說明的圖。
圖13為利用穿過驅動輪的旋轉軸線的、與上下方向平行的截面示意性地示出嬰兒車的一個例子的截面圖。
符號說明
1嬰兒車
2嬰兒車主體
8a、8b座位部件
10框主體
11基框
11a、11b側基框
12上部框
20把手
21操作部件
21a、21b握柄
22把手主體
3腳輪
4車輪
41前輪
42后輪
43驅動輪
51驅動元件
51a驅動軸
51b直流電動機
6檢測元件
61應變儀
7控制裝置
d1前后方向
d2左右方向
d3上下方向
c1連結部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參考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進行說明。圖1至圖13是用于對實施方式的嬰兒車1進行說明的圖。其中,圖1為從正面方向示出一個實施方式的嬰兒車1的立體圖。在圖1所示的嬰兒車1中,在嬰兒車主體2支撐有第一座位部件8a以及第二座位部件8b。第一座位部件8a以及第二座位部件8b是嬰幼兒就座的位置,是左右并排配置的部件。為了保護就座于座位部件8a、8b的嬰幼兒避免被日照和/或風吹,在各座位部件8a、8b設置有車篷9a、9b。
應予說明,在本說明書中,相對于嬰兒車1以及其構成元件的“前”、“后”、“上”、“下”、“前后方向”、“上下方向”以及“左右方向”的用語在沒有特別指示時,是指以握住并操作處于展開狀態(tài)的嬰兒車1的把手20的操作者為基準的“前”、“后”、“上”、“下”、“前后方向”、“上下方向”以及“左右方向”。進一步地具體來說,“前后方向d1”相當于相對圖1的紙面而言的表里方向。并且,如果沒有特別指示,“前”是指推把手的操作者朝向的一側,在圖1的紙面上的表面?zhèn)葹榍啊A硪环矫?,“上下方向d3”是指與前后方向正交并與接地面正交的方向。因此,當接地面為水平面時,“上下方向d3”是指豎直方向。另外,“左右方向d2”是指寬度方向,是與“前后方向d1”和“上下方向d3”都正交的方向。
圖2從側面示出了拆除座位部件8a、8b的狀態(tài)下的嬰兒車1。圖2所示的嬰兒車主體2由框主體10和與框主體10連接的把手20構成。
在框主體10,支撐了多個車輪4的基框11上連接有支撐兩個座位部件8a、8b的上部框12。上部框12相對于基框11以傾斜的狀態(tài)被支撐。在本實施方式中,上部框12的前方部分與基框11的前方部分樞接,上部框12的中間部分與基框11的中間部分經由中間連桿部件14而連接。中間連桿部件14起到連桿的作用,從而能夠使上部框12相對于基框11旋轉。
特別地,在基框11設置有在左右方向d2上隔開距離配置的左右的側基框11a、11b。左右的側基框11a、11b的前端通過前方基框11c而連結。在左右的側基框11a、11b的后方部分架設有驅動輪固定框11d。
在各側基框11a、11b安裝有前輪41以及后輪42。在本實施方式中,各前輪41經由腳輪3以能夠旋轉自如且能夠轉向自如的方式被側基框11a、11b所支撐。腳輪3以前輪41能夠以旋轉軸線ar1為中心旋轉自如的方式支撐前輪41,并且腳輪3能夠以與旋轉軸線ar1非平行的、在本實施方式中為以與旋轉軸線ar1正交的方向平行的轉向軸線as1為中心進行轉向。也就是說,前輪41以自轉自如并且能夠改變自轉方向的方式被腳輪3支撐。
另一方面,位于兩個前輪41后方的兩個后輪42不是以轉向自如的方式被腳輪支撐。在本實施方式中,各后輪42以能夠旋轉自如但不能轉向自如的方式被側基框11a、11b支撐。
另外,在左右的后輪42之間,配置有被驅動輪固定框11d所支撐的驅動輪43。關于驅動輪43,將參考圖5在后文中進行說明。
作為構成上部框12的元件,設有在左右方向d2上隔開距離配置的左右的側上部框12a、12b。在左右的側上部框12a、12b之間配置有中間框12c。在本實施方式中,在左側的側上部框12a和中間框12c之間配置有座位部件8a,在右側的側上部框12b和中間框12c之間配置有第二座位部件8b。
特別地,左右的側上部框12a、12b和中間框12c分別在其中間部分樞接,并以各樞接處為起點能折疊。
左右的側上部框12a、12b的后端通過后方上部框12d而連結。中間框12c的后方部分與該后方上部框12d連接,進一步地,中間框12c的后端越過后方上部框12d而突出。在中間框12c的后端安裝有把手20。把手20是供操作者用手進行操作的部分。關于把手20,將參考圖6至圖12在后文中進行說明。
左右的側上部框12a、12b的前端通過前方上部框12e而連結。前方上部框12e具有向前方突出的彎曲形狀,在前方上部框12e的中間部分連接著中間框12c的前方部分。但是,中間框12c越過前方上部框12e到達前方基框11c,與該前方基框11c樞接。
左右的中間連桿部件14架設在左右的側上部框12a、12b的前方部分和左右的側基框11a、11b的中間部分。各中間連桿部件14起到連桿的作用,相對于側上部框12a、12b和側基框11a、11b能夠旋轉。
具有以上框結構的嬰兒車1能夠從圖1和圖2所示的展開狀態(tài)折疊為圖3所示的折疊狀態(tài)。圖3為從側面示出的、圖2所示的嬰兒車1處于折疊狀態(tài)的圖。
首先,解除設置在側上部框12a、12b與中間框12c的鎖定,利用自重向下方放下把手20。通過該動作,中間框12c相對于前方基框11c向圖2中順時針方向旋轉,同時中間連桿部件14向圖2中順時針方向旋轉。伴隨該旋轉動作的進行,使得上部框12逐漸被折疊直至與基框11重疊。旋轉動作結束后,以各樞接處為起點將左右的側上部框12a、12b和中間框12c折疊。
以上折疊動作的結果為,如圖3所示,從嬰兒車1的側面觀察時,基框11與被折疊的上部框12接近并大致平行。另一方面,為了將嬰兒車1從圖3所示的折疊狀態(tài)恢復成圖2所示的展開狀態(tài),只要按照與上述的折疊操作相反的順序操作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在本實施方式的嬰兒車1中,為了減輕操作者的負擔,在車輪4連接有驅動元件51。但是,正如背景技術部分所說明的那樣,現有的嬰兒車構成為所謂的自行進式的嬰兒車,從而難以按操作者的意圖操作嬰兒車。因此,本實施方式的嬰兒車1構成為根據操作者的行駛操作而向車輪4提供驅動力的輔助驅動式的手推嬰兒車。
圖4為示意性地示出輔助車輪4的驅動的結構的框圖。如圖4所示,作為多個車輪4中的一個驅動輪43與驅動元件51連接。驅動元件51是驅動驅動輪43的構成元件,換言之,是向驅動輪43提供驅動力的構成元件。
在圖5中擴大示出了驅動元件51的周邊構造。如圖5所示,驅動元件51連接于基框11的驅動輪固定框11d。作為構成驅動輪固定框11d的元件,有架設于左右的側基框11a、11b的橫掛架前方桿11e,從橫掛架前方桿11e的中間部分向后方伸出的縱導桿11f。縱導桿11f的后端連結于從左側的側基框11a向左右方向d2伸出的左橫導桿11g。另一方面,縱導桿11f的中間部分連結于從右側的側基框11a向左右方向d2伸出的右橫導桿11h。
在圖5所示的例子中,在左側的側基框11a和縱導桿11f架設有收容箱70。收容箱70是用于收容驅動驅動輪43的構成元件的部件。
驅動元件51由連接于驅動輪43的驅動軸51a和驅動驅動軸51a的直流電動機51b所構成。驅動軸51a一端與驅動輪43連接,并支撐該驅動輪43使其能夠以旋轉軸線ar3為中心旋轉自如但不能轉向自如。在本實施方式中,驅動輪43的旋轉軸線ar3與后輪42的旋轉軸線ar2在前后方向d1上的位置一致,且在上下方向d3上比后輪42的旋轉軸線ar2低。另外,驅動輪43的外徑
驅動軸51a的另一端經由未圖示的動力傳達元件(例如齒輪)與直流電動機51b的主軸連結。應予說明,驅動軸51a可以與直流電動機51b的主軸一體構成,也可以作為獨立的部件構成。
返回至圖4,驅動元件51連接于收容在收容箱70的控制裝置7,并由該控制裝置7控制。該控制裝置7還與檢測元件6連接,并將來自檢測元件6的信息作為輸入信息來收取。并且,控制裝置7基于來自檢測元件6的信息來控制驅動元件51,以此調整從驅動元件51提供到驅動輪43的驅動力。這樣的控制裝置7可以是例如具備中央處理裝置(cpu)和寄存器(register)的微控制器,或者是可編程控制器(plc)。
另外,控制裝置7與插入至插拔匣76的電源75電連接。在本實施方式中,電源75為可以自如地插拔于插拔匣76,來自電源75的電流經由設置在插拔匣76的端子(未圖示)而輸送至控制裝置7。
檢測元件6是用于檢測輸入至嬰兒車主體2的、與行駛操作相關的信息的元件。檢測元件6所檢測的與行駛操作相關的信息只要是由操作者輸入至嬰兒車主體2的信息即可,不做特別限定。作為與行駛操作相關的信息的例子,可以是與來自于操作把手20的手的負重相關的信息,或者是與操作者操作嬰兒車1行駛時的速度以及與速度相關的、有關車輪4的旋轉數的信息。
返回圖2,本實施方式的檢測元件6設置在把手20,且可以檢測關于施加到該把手20的負重的信息,換言之,檢測元件6可以檢測能夠對施加到把手20的負重進行特定的信息。下面,首先對把手20的結構進行說明,之后對設置于把手20的檢測元件6進行說明。
在圖6擴大示出了把手20。如圖6所示,在把手20配置有供操作者放置手的操作部件21,把手主體22將操作部件21與嬰兒車主體2連結。把手主體22在與上部框12的連結部c1緊固于該上部框12。
特別地,作為構成把手主體22的元件,有從后方上部框12d伸出的柱體(column)22a,配置于柱體22a的兩側的側桿22b、22c。操作部件21構成為在左右方向d2上隔開間隔排列的兩個握柄(grip)21a、21b,左側的握柄21a架設在左側的側桿22b和柱體22a之間,右側的握柄21b架設在右側的側桿22c和柱體22a之間。
圖7擴大示出了設置于柱體22a的檢測元件6,圖8示出了檢測元件6的電路圖。如圖7和圖8所示,作為檢測元件6的多個應變儀(straingauge)61被粘貼在柱體22a內的內部方材22d上。多個應變儀61構成橋接電路以測量把手主體22的形變。在圖7所示的例子中,在方形的內部方材22d的上側的面配置有兩個應變儀61,在內部方材22d的下側的面配置有兩個應變儀61,這四個應變儀61的結構相同。應予說明,圖示的內部方材22d是中空的部件,但也可以為實心的部件。
在圖9以圖表形式示出了根據應變儀61檢測到的形變來決定由驅動元件51提供的驅動力的控制的一個例子。在圖9的圖表中,橫軸表示應變儀61檢測到的形變,將粘貼在內部方材22d的上側的面的應變儀61伸長的情況或者粘貼在內部方材22d的下側的面的應變儀61縮短的情況設為正值,將粘貼在內部方材22d的上側的面的應變儀61縮短的情況或者粘貼在內部方材22d的下側的面的應變儀61伸長的情況設為負值??v軸表示驅動輪43的驅動力,將使驅動輪43向前進方向旋轉的驅動力設為正值,將使驅動輪43向后退方向旋轉的驅動力設為負值。
如圖9所示,當應變儀61所檢測的形變的大小小于下限值α1時,控制裝置7進行控制使得驅動元件51不向驅動輪43提供驅動力。由此,即使向嬰兒車1施加干擾或非預期的操作,也能夠防止嬰兒車1出現未按意圖移動的現象。
當應變儀61所檢測的形變的大小大于下限值α1時,控制裝置7進行控制使得驅動元件51向驅動輪43提供與應變儀61檢測到的形變的大小成比例的驅動力。在圖9的圖表中,在成為對象的應變儀61伸長的情況下,提供使驅動輪43向前進方向旋轉的驅動力,在成為對象的應變儀61縮短的情況下,提供使驅動輪43向后退方向旋轉的驅動力。
另一方面,當施加于把手20的形變的大小大于上限値α2時,控制裝置7以將驅動元件51的驅動力作為上限驅動力f提供給驅動輪43的方式進行控制。
接下來,對具有以上結構的本實施方式的作用進行說明。
特別地,從圖2了解到,構成檢測元件6的四個應變儀61在上下方向d3上位于比操作部件21更靠上方的位置,操作部件21位于比連結部c1更靠后方且更靠下方的位置。通過這樣的設置,應變儀61按以下的圖10至圖13所示的方式作用。圖10至圖13是用于說明在對把手20進行操作時的應變儀61的作用的圖。應予說明,在以下的說明中,將內部方材22d在與其長邊方向平行的平面區(qū)劃成兩部分時的、成為上側的部分設為上區(qū)域a1,成為下側的部分設為下區(qū)域a2(參考圖7)。
如圖10所示,在操作者握住操作部件21將嬰兒車1向前后方向d1上的前方推進的情況下,內部方材22d的上區(qū)域a1伸長,下區(qū)域a2縮短。上區(qū)域a1伸長且下區(qū)域a2縮短的信息被四個應變儀61測量。被應變儀61測量的信息被傳輸至控制部裝置7。接收到信息的控制裝置7識別對操作部件21被推向前方或被按向下方,并向直流電動機51b提供與應變儀61所測量的值相對應的電流。由此,直流電動機51b旋轉,連接于直流電動機51b的驅動軸51a使驅動輪43向前進方向旋轉。由此,通過由驅動軸51a驅動驅動輪43,減輕了操作者向前方推嬰兒車1時的負擔。
在行駛面有高低差的情況下,操作者會向上下方向d3的下方按下操作部件21,以使前輪41浮起。如圖11所示,在操作者向下方按下嬰兒車1的操作部件21的情況下,與圖10的情況相同,內部方材22d的上區(qū)域a1伸長,下區(qū)域a2縮短。上區(qū)域a1伸長且下區(qū)域a2縮短的信息被四個應變儀61測量并被傳輸至控制裝置7。接收到信息的控制裝置7識別出操作部件21被推向前方或被按向下方,并向直流電動機51b提供與應變儀61所檢測到的值相對應的電流。由此,直流電動機51b旋轉,與直流電動機51b連接的驅動軸51a使驅動輪43向前進方向旋轉。也就是說,操作部件21被按向下方的情況與操作部件21被推向前方推進的情況相同,都使驅動輪43向前進方向旋轉。其結果,即使在進行越過高低差的動作的過程中,也能夠接受驅動元件51的驅動力的輔助,并能夠無過度負擔地推進嬰兒車1。
另一方面,在下坡道推進嬰兒車1的情況下,如圖12所示,操作者會握住操作部件21向前后方向d1的后方拉嬰兒車1。這時,與圖10和圖11的情況相反,內部方材22d的上區(qū)域a1縮短,下區(qū)域a2伸長。上區(qū)域a1縮短且下區(qū)域a2伸長的信息被四個應變儀61測量,并被傳輸至控制裝置7。接收到信息的控制裝置7識別出操作部件21被拉向后方,并向直流電動機51b以與圖11和圖12的情況相反的方向提供與應變儀61所測量的值相對應的電流。由此,直流電動機51b旋轉,與直流電動機51b連接的驅動軸51a使驅動輪43向后退方向旋轉。由此,通過驅動軸51a對驅動輪43的旋轉進行輔助,減輕了操作者向后方拉嬰兒車1時的負擔。
如上所述,本實施方式的嬰兒車1具備:嬰兒車主體2;三個以上的車輪4,被嬰兒車主體2支撐;單一的驅動元件51,被嬰兒車主體2支撐,并能向三個以上的車輪4中的驅動輪43提供驅動力;檢測元件6,檢測輸入至嬰兒車主體2的與行駛操作相關的信息;以及控制裝置7,基于檢測元件6所檢測的信息來控制驅動元件51,以此對該驅動元件51提供給驅動輪43的驅動力進行調整。根據以這樣的方式,能夠配合嬰兒車1的行駛操作對驅動元件51提供給驅動輪43的驅動力進行調整,因此能夠縮小在操作者的動作和嬰兒車的動作之間產生偏差(不一致),按照意圖操作嬰兒車1。
除此以外,通過由單一的驅動元件51向驅動輪43提供驅動力,因此,能夠盡可能的抑制具備驅動元件51而發(fā)生的重量的增加以及成本的增加,能夠實現實用性高的、帶驅動輔助功能的嬰兒車1。
另外,根據本實施方式,在三個以上的車輪4之中,包括通過腳輪3被嬰兒車主體2所支撐的前輪41,驅動輪43位于前輪41的后方。通過經由腳輪3由嬰兒車主體2支撐前輪41,能夠順利地進行嬰兒車1的轉向操作。另外,考慮到操作者操作的把手20位于后方和/或乘坐嬰兒車1的嬰幼兒的重心,在驅動輪43配置在前輪41的后方的情況下,驅動輪43容易負重,并且驅動輪43能夠穩(wěn)定地接地于接地面。通過向穩(wěn)定地接地的驅動輪43提供來自驅動元件51的驅動力,能夠穩(wěn)定地實現由驅動元件51進行的驅動輔助。
另外,根據本實施方式,嬰兒車主體2具有支撐多個車輪4的框主體10和連接于框主體10的把手20,檢測元件6設置于把手20,檢測元件6可檢測與施加于該把手20的負重有關的信息。作為輸入至嬰兒車主體2的與行駛操作有關的信息,可選擇與施加于把手20的負重有關的信息,由此,由驅動元件51向驅動輪43提供驅動力時能夠根據操作者的有關行駛操作的意圖來進行。
另外,根據本實施方式,把手20具有供操作者放置手的操作部件21和連結操作部件21與嬰兒車主體2的把手主體22,當檢測元件6檢測到操作部件21被推向前方的信息或者被按向下方的信息時,控制裝置7使驅動元件51提供使驅動輪43前進的驅動力,當檢測元件6檢測到操作部件21被拉向后方的信息時,控制裝置7使驅動元件51提供使驅動輪43向后退的驅動力。通過這種方式,能夠配合操作者對操作部件21的操作來調整驅動元件51驅動驅動輪43時的朝向。特別地,根據本實施方式,即使在為了越過接地面的高低差等而向下方按下操作部件21使得前輪41浮起的情況下,驅動元件51也能夠驅動驅動輪43使其前進。因此,即使在進行越過高低差的動作過程中,也能夠接受來自驅動元件51的驅動力的輔助,同時能無過度負擔地推進嬰兒車1。
另外,根據本實施方式,檢測元件6包括安裝于把手20的把手主體22的多個應變儀61,就至少一個應變儀61而言,其在操作部件21被推向前方或被按向下方時延伸且在操作部件21被拉向后方時縮短,或者,其在操作部件21被推向前方或被按向下方時縮短且在操作部件21被拉向后方時延伸。根據這種方式,檢測元件6的功能可通過應變儀61來實現,因此能夠避免復雜的結構,并能對操作者操作操作部件21的信息進行穩(wěn)定的檢測。從進一步地對操作者操作操作部件21的信息穩(wěn)定地進行檢測的觀點出發(fā),優(yōu)選操作部件21位于比把手主體22和框主體10的連結部c1更靠后方且更靠下方的位置或更靠前方且更靠上方的位置。
特別地,根據本實施方式,操作部件21位于比連結部c1更靠后方且更靠下方的位置,應變儀61安裝于把手主體22中的、其與操作部件21的連接處和連結部c1之間的部位。在該情況下,把手主體22中的粘貼了應變儀61的部分與操作者施加于操作部件21的負重聯動而靈敏地伸縮。因此,通過應變儀61能夠對操作者操作操作部件21的信息進行高精度的檢測。
此外,如上所述,當在嬰兒車1設置驅動元件51時,會擔心由于設置驅動元件51而導致重量和成本增加。關于這點,在本實施方式的嬰兒車1中,采用能夠抑制重量和成本增加的單一的驅動元件51來驅動驅動輪43。然而,在用單一的驅動元件51來驅動驅動輪43的情況下,很難在保持嬰兒車1的姿勢和/或其他的構成元件的功能的同時還配置驅動輪43和驅動元件51。所以,本實施方式的嬰兒車1為了既能利用單一的驅動元件51又能滿足上述的這些要求而采取了如下措施。
首先,根據本實施方式,驅動輪43位于左右的后輪42之間。據此,在三個以上的車輪4中,包含位于在左右方向d2上比驅動輪43更靠左側的車輪4,以及位于在左右方向d2上比驅動輪43更靠右側的車輪4。在該情況下,通過將驅動輪43配置在左右方向d2的相對靠近中央的位置,驅動輪43在左右方向d2上能平穩(wěn)地作用于接地面,不易打亂嬰兒車1的姿勢。因此,能夠使嬰兒車1平穩(wěn)地行駛。特別地,當驅動輪43位于左右的后輪42之間時,負重更加穩(wěn)定地且容易地施加在驅動輪43。因此,使嬰兒車1能夠更加平穩(wěn)地行駛。
另外,根據本實施方式,嬰兒車主體2具有支撐三個以上的車輪4的基框11和與基框11連結并支撐座位部件8a、8b的上部框12,基框11包括在左右方向d2隔開距離配置的一對側基框11a、11b,驅動輪43位于在左右方向d2上的一對側基框11a、11b之間。在滿足這樣的條件的情況下,由于驅動輪43配置在左右方向d2的相對靠近中央的位置,因此,驅動輪43在左右方向d2上平衡性良好地作用于接地面,不易打亂嬰兒車1的姿勢。由此,能夠使嬰兒車1平穩(wěn)地行駛。
另外,根據本實施方式,驅動輪43的旋轉軸線ar3位于比至少一個其他的車輪4的旋轉軸線ar2更低的位置。通過這樣的方式,當接地面為水平面時,與其他車輪4相比,驅動輪43相對來說更容易與接地面接觸。因此,易于在接地面上更穩(wěn)定地推動驅動輪43,能夠使嬰兒車1更穩(wěn)定地行駛。
另外,根據本實施方式,驅動輪43的外徑
此外,在圖13示出將驅動輪43按向接地面的進一步的措施。圖13為利用穿過驅動輪43的旋轉軸線ar3的、與上下方向平行的截面示意性地示出的嬰兒車1的變形例的截面圖。在圖13所示的例子中,驅動元件51的直流電動機51b的殼體(casing)被驅動軸固定部件53以旋轉自如的方式支撐。電動機固定部件53經由彈簧54被縱導桿11f支撐。根據這樣的方式,能夠通過彈簧54并經由驅動軸固定部件53以及驅動元件51向接地面按壓驅動輪43。由此,驅動輪43能夠進一步與接地面穩(wěn)定地接觸,從而使嬰兒車1更穩(wěn)定地行駛。
應予說明,能夠對上述實施方式進行各種變更。以下,對部分變形例進行說明。
例如,在上述實施方式中,示出了左右并排設置的兩個座位部件8a、8b的例子,但座位部件8a、8b的數量不限定于該例子。例如,可以設置單一的座位部件,可以設置兩個以上的座位部件,還可以將兩個以上的座位部件前后排列設置。
另外,在上述實施方式中,示出了由應變儀61構成檢測元件6的例子,但檢測元件6的構成形式并不限定于上述例子。只要檢測元件6能夠檢測輸入至嬰兒車主體2的與行駛操作相關的信息,就可以任意選用,作為其他的例子,也可以作為安裝于把手主體22的扭矩傳感器、壓力傳感器或磁致伸縮傳感器等而構成。例如,采用壓力傳感器時,可以是將施加于把手20的負重作為動作流體的壓力的變化而進行捕捉,再以感壓元件經由隔膜測量該壓力的變化之后以電信號輸出的類型。
另外,在上述實施方式中,示出了由單一的支柱構成的柱體22a連結著后方上部框12d與操作部件21的例子,但柱體22a的構成形式不限定于上述例子。柱體22a也可以由多個支柱構成,并連結后方上部框12d與操作部件21。
另外,在上述實施方式中,示出了操作部件21位于比連結部c1更靠后方且更靠下方的位置的例子,但操作部件21的配置不限定于上述例子。只要成為對象的應變儀61滿足在操作部件21被推向前方或被按向下方時伸長且在操作部件21被拉向后方時縮短,或者,在操作部件21被推向前方或被按向下方時縮短且在操作部件21被拉向后方時伸長的條件,就可以任意配置操作部件21。例如,也可以使操作部件21位于比連結部c1更靠前方且更靠上方的位置,可以使應變儀61在比操作部件21更靠后方的位置安裝于把手主體22。
應予說明,以上對上述的實施方式的幾個變形例進行了說明,但也可以應用多個變形例的適當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