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功能塑料筐,包括框底和設于框底四周的側框,各所述側框與框底之間為鉸接,相鄰側框之間均可拆卸式連接,其特征在于包括四組腳輪組件、自動回收推拉手組件;四組所述腳輪組件可拆卸式與各所述側框連接;
所述自動回收推拉手組件設于其中一個側框上,包括兩個纏繞有鋼線的自動收線器、以及設于兩個所述自動收線器之間的推拉手,兩個所述自動收線器固定于一個所述側框上,兩個所述自動收線器的中心連線與所述框底平行,兩個所述自動收線器的鋼線的自由端均與推拉手固定連接,當拉起推拉手時,與推拉手連在一起的鋼線隨之從兩自動收線器放出,形成購物車的推手;
在與所述自動回收推拉手組件所在的側框相對的一個側框上設有卡固所述推拉手的卡槽,拉起推拉手并持續(xù)把鋼線拉出使所述推拉手卡入相對的側框的卡槽內,兩根鋼線在塑料筐上弓起形成購物籃的提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塑料筐,其特征在于每組所述腳輪組件包括支桿和設于其一端的萬向輪,在各所述側框均設有一個與框底垂直的套管,各所述套管間隔均勻,各所述支桿能夠從所述套管的任一端穿于各所述側框上的套管內。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多功能塑料筐,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管上設有若干沿套管長度方向均勻分布的定位螺孔,并至少有兩個定位螺孔內設有緊固螺栓。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多功能塑料筐,其特征在于在各所述側框的中間豎向設有加強筋板,所述套管通過至少兩個緊固件固定于所述加強筋板上。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多功能塑料筐,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緊固件包括一對對稱與套管固定連接的鎖片,在每個所述鎖片上設有緊固螺釘穿過的通孔,并在相應的加強筋板上設有對應的螺紋孔。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多功能塑料筐,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桿的長度小于等于所述套管的長度。
7.如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多功能塑料筐,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支撐其中一個側框的兩組支撐組件。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多功能塑料筐,其特征在于每組所述支撐組件包括一個活動支撐桿,所述活動支撐桿的一端設有插入銷,另一端設有限位銷,所述限位銷的端部設有限位圓盤;在其中一個所述側框兩端的端面上豎向設有一排插入銷插入的銷孔,在與其相連的兩個側框與其相鄰的一端的側面上豎向設有一排用于限位銷穿入的臺階孔。
9.如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多功能塑料筐,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側框的四周均設有邊框,在所述自動回收推拉手組件所在的側框的上邊框的上端中間設有容納推拉手的卡口,在該上邊框的內側面的兩端設有容納自動收線器的凹槽,并設有鋼線卡入的第一卡線槽,所述第一卡線槽設有直角彎,所述鋼線沿第一卡線槽經直角彎與所述推拉手連接;還設有用于保護兩所述自動收線器及其外露鋼線的防護罩。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多功能塑料筐,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設置在相對的一個側框的上邊框的中間,卡槽的上沿的外側面上設有兩個鋼線穿過的第二卡線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