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平衡車。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的平衡車的腳踏平臺一般是一塊板狀的平臺,在使用過程中始終是保持水平狀態(tài),無法相對轉動,所以無法讓使用者僅僅通過利用腳部即可對平衡車進行控制。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了克服現(xiàn)有平衡車存在不能僅僅通過腳部進行控制的缺陷,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結構簡單的平衡車。
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平衡車,包括用于腳踏的上蓋、下蓋和位于上蓋與下蓋之間的傳動機構,所述下蓋包括左下蓋和右下蓋,所述上蓋包括左上蓋和右上蓋,所述右上蓋的左端與左上蓋的右端之間可轉動連接,所述左上蓋的左端和右上蓋的右端分別設有車輪,所述傳動機構包括復位彈簧、支撐管和軸承,所述支撐管的右端可轉動的安裝在軸承的內(nèi)孔上,所述復位彈簧位于所述支撐管內(nèi),所述復位彈簧的左端伸出支撐管的左端并與左上蓋固定連接,所述復位彈簧的右端伸出支撐管的右端并與右上蓋固定連接,所述軸承固定安裝在右上蓋的左端內(nèi)。
進一步,所述平衡車還包括限位塊,所述限位塊包括左限位塊和右限位塊,所述左限位塊安裝在左下蓋與支撐管之間,所述右限位塊安裝在右下蓋與軸承之間,所述限位塊與上蓋之間形成用于安裝傳動機構的安裝空間。
再進一步,所述左上蓋的右端設有第一凹槽和第一凸臺,所述右上蓋的左端設有第二凸臺和第二凹槽,所述第一凸臺卡接在所述第二凹槽內(nèi),所述第二凸臺卡接在所述第一凹槽內(nèi)。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主要表現(xiàn)在:結構簡單;可以僅僅通過腳部控制車的平衡;上蓋上的凸臺與凹槽的配合,使得左上蓋與右上蓋之間不會脫離,具有一定的限位作用。
附圖說明
圖1是一種平衡車的剖面圖,其中不包括車輪。
圖2是圖1的爆炸圖。
圖3是圖1旋轉180度后的裝配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描述。
參照圖1~圖3,一種平衡車,包括用于腳踏的上蓋、下蓋和位于上蓋與下蓋之間的傳動機構,所述下蓋包括左下蓋9和右下蓋8,所述上蓋包括左上蓋1和右上蓋2,所述右上蓋2的左端與左上蓋1的右端之間可轉動連接,所述左上蓋1的左端和右上蓋2的右端分別設有車輪10,所述傳動機構包括復位彈簧3、支撐管4和軸承5,所述支撐管4的右端可轉動的安裝在軸承5的內(nèi)孔上,所述復位彈簧3位于所述支撐管4內(nèi),所述復位彈簧3的左端伸出支撐管4的左端并與左上蓋1固定連接,所述復位彈簧3的右端伸出支撐管4的右端并與右上蓋2固定連接,所述軸承5固定安裝在右上蓋2的左端內(nèi)。
進一步,所述平衡車還包括限位塊,所述限位塊包括左限位塊7和右限位塊6,所述左限位塊7安裝在左下蓋9與支撐管4之間,所述右限位塊6安裝在右下蓋8與軸承5之間,所述限位塊與上蓋之間形成用于安裝傳動機構的安裝空間。
再進一步,所述左上蓋1的右端設有第一凹槽和第一凸臺,所述右上蓋2的左端設有第二凸臺和第二凹槽,所述第一凸臺卡接在所述第二凹槽內(nèi),所述第二凸臺卡接在所述第一凹槽內(nèi)。
本發(fā)明的工作過程為:當腳給右上蓋2一個逆時針的力,右上蓋2就會繞著左上蓋1逆時針旋轉,使得右上蓋2上的車輪繞著左上蓋的車輪進行左轉,同時復位彈簧3被拉伸,左轉完畢后,通過復位彈簧3的拉力將右上蓋2復位;當腳給右上蓋2一個順時針的力,右上蓋2就會繞著左上蓋1順時針旋轉,使得左上蓋1上的車輪繞著右上蓋2的車輪進行右轉,同時復位彈簧3被收縮,右轉完畢后,通過復位彈簧3的彈力將右上蓋2復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