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的是童車技術領域,具體的說是一種嬰兒推車。
背景技術:
嬰兒推車,是寶寶最喜愛的散步交通工具,更是媽媽帶寶寶上街購物時的必須品。如今的嬰兒推車的功能已經(jīng)升級到可以睡覺、吃飯、玩耍游玩等。
現(xiàn)有技術中的推車,扶手都是整體式,拆卸不方便,小孩坐在車子里時,坐兜下面沒有支撐管,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針對現(xiàn)有技術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了一種嬰兒推車,設計合理,小孩乘坐時,坐兜下面有座架支撐,使用安全可靠,成本低。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它包含前輪組件、腳踏板、拉手卡位、座架支撐桿、扶手連接件、手把組件、手把連接組件、扶手座組件、拉手管、后輪剎車組件、車架、扶手、后腿、前腿;手把組件設置在車架的上端,且通過手把連接組件與車架連接,車架的中上端設置有扶手座組件,扶手的一端與扶手座組件連接,扶手與扶手之間通過扶手連接件連接,座架支撐桿設置在車架中下端的內(nèi)側(cè),后腿設置在車架中下端的外側(cè),座架支撐桿上設置有拉手卡位,拉手管與拉手卡位連接,車架的下端設置有腳踏板,后腿上設置有后輪剎車組件,前腿設置在車架的底端,前輪組件設置在前腿的端部。
本實用新型有益效果為:設計合理,小孩乘坐時,坐兜下面有座架支撐,使用安全可靠,成本低。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側(cè)面結構示意圖;
圖中1.前輪組件、2.腳踏板、3.拉手卡位、4.座架支撐桿、5.扶手連接件、6.手把組件、7.手把連接組件、8.扶手座組件、9.拉手管、10.后輪剎車組件、11.車架、12.扶手、13.后腿、14.前腿。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參看圖1至圖2,本具體實施方式采用以下技術方案:它包含前輪組件1、腳踏板2、拉手卡位3、座架支撐桿4、扶手連接件5、手把組件6、手把連接組件7、扶手座組件8、拉手管9、后輪剎車組件10、車架11、扶手12、后腿13、前腿14;手把組件6設置在車架11的上端,且通過手把連接組件7與車架11連接,車架11的中上端設置有扶手座組件8,扶手12的一端與扶手座組件8連接,扶手12與扶手12之間通過扶手連接件5連接,座架支撐桿4設置在車架11中下端的內(nèi)側(cè),后腿13設置在車架11中下端的外側(cè),座架支撐桿4上設置有拉手卡位3,拉手管9與拉手卡位3連接,車架11的下端設置有腳踏板2,后腿13上設置有后輪剎車組件10,前腿14設置在車架11的底端,前輪組件1設置在前腿14的端部。
本具體實施方式設計合理,小孩乘坐時,坐兜下面有座架支撐,使用安全可靠,成本低。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nèi)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nèi)。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