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力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電線桿運輸車。
背景技術:
在電網(wǎng)線路施工中,需要將電線桿從倉庫運至施工現(xiàn)場,電線桿一般是放在小的運輸車上然后通過牽引車拖動,電線桿在現(xiàn)有的運輸車上不容易固定,左右晃動而損壞或掉落砸傷工人,有時電線桿一次只能運輸一根或幾根,當需要一次運輸多根時就無法進行,使用不靈活,給施工帶來了很大不便。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線桿運輸車,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電線桿運輸車,包括框架、支架、支撐桿、第一車輪、第二車輪、連接桿、圓軸、擋桿、固定環(huán)、半圓環(huán)、鎖緊機構(gòu)、圓環(huán)、拉環(huán)、拉桿,所述框架一邊與連接桿一端連接,連接桿另一端設有圓孔,圓孔內(nèi)側(cè)與圓軸外側(cè)連接,圓軸與連接桿之間設有第一車輪,框架內(nèi)側(cè)與支架之間焊接連接,所述圓環(huán)內(nèi)側(cè)與支架外側(cè)連接,所述鎖緊機構(gòu)一端貫穿到圓環(huán)內(nèi),鎖緊機構(gòu)另一端貫穿到半圓環(huán)中,框架上設有擋桿,擋桿一端與固定環(huán)連接,所述支撐桿一端與框架之間焊接連接,支撐桿另一端與第二車輪之間軸連接,所述拉桿一端與框架連接,拉桿另一端與拉環(huán)側(cè)面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支撐桿一端為中空段,中空段的高度略大于第二車輪的直徑,中空段為第二車輪的活動空間。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電線桿運輸車半圓環(huán)在用不到的時候可以通過圓環(huán)轉(zhuǎn)動到下面,可以運輸單根或多根電線桿,使用靈活選擇性強;設置的第二車輪當電線桿在重力作用下垂時起到支撐作用,防止電線桿碰到地面;設置的固定環(huán)可以綁扎固定繩將電線桿進一步加固,防止滑落;設置的擋桿可以防止電線桿中途掉落,起到防護作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運輸電線桿示意圖。
圖中:1-框架,2-支撐桿,3-第二車輪,4-支架,5-鎖緊機構(gòu),6-圓環(huán),7-半圓環(huán),8-圓軸,9-連接桿,10-第一車輪,11-擋桿,12-固定環(huán),13-拉桿,14-拉環(huán)。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jié)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電線桿運輸車,包括框架1、支架4、支撐桿2、第一車輪10、第二車輪3、連接桿9、圓軸8、檔桿11、固定環(huán)12、半圓環(huán)7、鎖緊機構(gòu)5、圓環(huán)6、拉環(huán)14、拉桿13,所述框架1一邊與連接桿9一端連接,連接桿9另一端設有圓孔,圓孔內(nèi)側(cè)與圓軸8外側(cè)連接,圓軸8與連接桿9之間設有第一車輪10,框架1內(nèi)側(cè)與支架4之間焊接連接,所述圓環(huán)6內(nèi)側(cè)與支架4外側(cè)連接,所述鎖緊機構(gòu)5一端貫穿到圓環(huán)6內(nèi),鎖緊機構(gòu)5另一端貫穿到半圓環(huán)7中,框架1上設有檔桿11,檔桿11一端與固定環(huán)12連接,所述支撐桿2一端與框架1之間焊接連接,支撐桿2另一端與第二車輪3之間軸連接,所述拉桿13一端與框架1連接,拉桿13另一端與拉環(huán)14側(cè)面連接,支撐桿2一端為中空段,中空段的高度略大于第二車輪3的直徑,中空段為第二車輪3的活動空間。
具體使用方式:本實用新型中,通過框架1、支架4、支撐桿2、第一車輪10、第二車輪3、連接桿9、圓軸8、檔桿11、固定環(huán)12、半圓環(huán)7、鎖緊機構(gòu)5、圓環(huán)6、拉環(huán)14、拉桿13構(gòu)成了本裝置,框架1內(nèi)設置支架4,圓環(huán)6嵌套設置在支架4上,鎖緊機構(gòu)5一端伸入到圓環(huán)6內(nèi),鎖緊機構(gòu)5另一端伸入到半圓環(huán)7中,鎖緊機構(gòu)5與圓環(huán)6和半圓環(huán)7之間均為螺紋連接,當需要運輸電線桿時將半圓環(huán)7放正后通過鎖緊機構(gòu)5固定在支架4上,然后將電線桿穿過半圓環(huán)7,把繩索綁在固定環(huán)12上將電線桿進一步加固,通過拉環(huán)14接到牽引裝置上完成運輸工作,第二車輪3在中途起到支撐作用,防止電線桿因重力作用下垂碰到地面。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quán)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quán)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nèi)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nèi)。不應將權(quán)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quán)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