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動履帶式推運小車,包括板車主體、履帶式行走裝置和扶手架,其特征在于,板車主體的底部兩側分別設有一個履帶式行走裝置,履帶式行走裝置的履帶輪連接板車主體底部的電機;板車主體的后端連接扶手架,扶手架上安裝太陽能板,太陽能板連接電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履帶式推運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板車的頂部四邊均設有折疊圍欄,折疊圍欄的底端通過鉸鏈與板車主體鉸接;折疊圍欄內設有兩根交叉設置的鋼管。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履帶式推運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履帶式行走裝置包括多個履帶輪和繞在履帶輪上的履帶,多個履帶輪包括主動履帶輪和從動履帶輪,主動履帶輪連接電機的主軸。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履帶式推運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太陽能板連接蓄電池,蓄電池連接電機。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履帶式推運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板車主體的后端安裝有開關,開關連接電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