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交通工具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折疊車架。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輕便和環(huán)保的交通工具受到越來越多人的追捧,發(fā)展新型的交通代步工具是大勢所趨。節(jié)省空間、方便攜帶,特別是可自動折疊的老年代步車,自行車或電動車,省去了手動折疊的繁瑣,深受人們的歡迎和喜愛。
現(xiàn)有的可折疊的自行車和電動車,車架折疊部分往往設置各種開關,操作不方便,折疊和展開過程中往往會消耗很多體力,隨著便捷出行攜帶需求的日益增加,這樣已經不能滿足人們的使用要求。
基于以上的不足,有必要設計一種能對車架進行自動折疊和展開,并且方便操作的新型的折疊車架。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克服上述現(xiàn)有技術中的不足,本發(fā)明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折疊車架。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及其他相關目的,本發(fā)明提供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折疊車架,包括車架折疊機構和座椅鎖緊機構,所述車架折疊機構包括前叉組件、后叉組件、前叉組件固定裝置、后叉組件固定裝置、第一傘齒輪和第二傘齒輪;所述前叉組件和第一傘齒輪固定在所述前叉組件固定裝置上,所述后叉組件固定在所述后叉組件固定裝置,所述第二傘齒輪與一驅動馬達驅動連接,所述驅動馬達的底座固定于所述后叉組件固定裝置上,所述第一傘齒輪和第二傘齒輪嚙合設置;所述座椅鎖緊機構包括座板、卡鉤、卡鉤往復移動驅動裝置;所述卡鉤固定于所述卡鉤往復移動驅動裝置的伸縮桿上,所述卡鉤往復移動驅動裝置的底座固定于所述座板上,所述卡鉤對應所述折疊車架的橫桿設置。
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為:所述前叉組件包括左前叉和右前叉,所述后叉組件包括左后叉和右后叉。
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為:所述前叉組件固定裝置和后叉組件固定裝置樞接。
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為:所述前叉組件固定裝置為折疊車架的中軸。
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為:所述卡鉤往復移動驅動裝置為推桿電機。
由于上述技術方案運用,本發(fā)明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的優(yōu)點是:
1、本發(fā)明通過齒輪嚙合傳動,精密度高,工作可靠。
2、本發(fā)明通過卡鉤相對固定座椅,具有固定牢固的優(yōu)點。
附圖說明
圖1是車架折疊機構展開狀態(tài)示意圖。
圖2是車架折疊機構折疊狀態(tài)示意圖。
圖3是座椅鎖緊機構解鎖狀態(tài)示意圖。
圖4是座椅鎖緊機構鎖定狀態(tài)示意圖。
以上附圖中,1、右前叉;2、第一傘齒輪;3、右后叉;4、驅動馬達;5、第二傘齒輪;6、齒輪固定塊;7、左前叉;8、中軸;9、左后叉;10、座板;11、推桿電機;12、卡鉤;13、橫桿。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體實施例說明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熟悉此技術的人士可由本說明書所揭露的內容輕易地了解本發(fā)明的其他優(yōu)點及功效。
請參閱圖1~圖4。須知,本說明書所附圖式所繪示的結構、比例、大小等,均僅用以配合說明書所揭示的內容,以供熟悉此技術的人士了解與閱讀,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可實施的限定條件,故不具技術上的實質意義,任何結構的修飾、比例關系的改變或大小的調整,在不影響本發(fā)明所能產生的功效及所能達成的目的下,均應仍落在本發(fā)明所揭示的技術內容得能涵蓋的范圍內。同時,本說明書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間”及“一”等的用語,亦僅為便于敘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可實施的范圍,其相對關系的改變或調整,在無實質變更技術內容下,當亦視為本發(fā)明可實施的范疇。
如圖1~圖4所示,一種折疊車架,包括車架折疊機構和座椅鎖緊機構,所述車架折疊機構包括前叉組件、后叉組件、前叉組件固定裝置、后叉組件固定裝置、第一傘齒輪2和第二傘齒輪5;所述前叉組件和第一傘齒輪固定在所述前叉組件固定裝置上,所述后叉組件固定在所述后叉組件固定裝置,所述第二傘齒輪與一驅動馬達4驅動連接,所述驅動馬達的底座固定于所述后叉組件固定裝置上,所述第一傘齒輪和第二傘齒輪嚙合設置;所述座椅鎖緊機構包括座板10、卡鉤12、卡鉤往復移動驅動裝置;所述卡鉤固定于所述卡鉤往復移動驅動裝置的伸縮桿上,所述卡鉤往復移動驅動裝置的底座固定于所述座板上,所述卡鉤對應所述折疊車架的橫桿13設置。
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為:所述前叉組件包括左前叉7和右前叉1,所述后叉組件包括左后叉9和右后叉3。
當折疊車架為自行車的車架時,前叉組件用來安裝前輪,后叉組件用來安裝后輪。
當折疊車架為老年代步車的車架時,前叉組件的左前叉7用來安裝左前輪,右前叉1用來安裝右前輪。后叉組件的左后叉9用來安裝左后輪,和右后叉3用來安裝右后輪。
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為:所述前叉組件固定裝置和后叉組件固定裝置樞接。
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為:所述前叉組件固定裝置為折疊車架的中軸8。中軸上設有齒輪固定塊6,第一傘齒輪固定在齒輪固定塊6上。
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為:所述卡鉤往復移動驅動裝置為推桿電機11。
折疊車架的中軸向上設有兩根用于安裝座板的豎桿,座板轉動支撐于豎桿上,通過座板鎖緊機構的設計,使得座板既可以偏轉,也可以相對固定。
上述實施例僅例示性說明本發(fā)明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發(fā)明。任何熟悉此技術的人士皆可在不違背本發(fā)明的精神及范疇下,對上述實施例進行修飾或改變。因此,舉凡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在未脫離本發(fā)明所揭示的精神與技術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飾或改變,仍應由本發(fā)明的權利要求所涵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