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動汽車。
背景技術:
由于石油資源的匱乏,以及汽車尾氣對環(huán)境產(chǎn)生的污染,以電池作為驅(qū)動能源的純電動汽車產(chǎn)業(yè)發(fā)展十分迅速。在電動汽車中,電池的容量大小決定了其續(xù)航的里程長短。在動力電池選材相同的情況下,只能通過增加電池的體積來提高電動汽車的續(xù)航里程。
而電池的成本通常較高,當其體積過大時,在電動汽車運行過程中,裝載在電動汽車上的電池容易產(chǎn)生顛簸,嚴重時甚至會從車上掉落,影響其使用壽命或直接損壞。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電動汽車,其電池固定架能夠牢固的將電池固定在車身大梁上,結(jié)構(gòu)簡單,成本較低。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電動汽車,包括車身大梁、設于所述車身大梁上的車頭組件、車輪組件、驅(qū)動組件、電池組件、用于固定所述電池組件的電池固定架,所述電池組件包括第一電池、第二電池、第三電池,所述車身大梁包括兩條縱向大梁、多條設于兩條所述縱向大梁之間的橫向大梁;所述電池固定架包括:
位于所述車身大梁下方的兩兩依次拼接成長方形的第一縱梁、第一橫梁、第二縱梁、第二橫梁;所述第一橫梁的兩端分別超出兩條所述縱向大梁相背的兩側(cè);
兩端分別設于所述第一橫梁和所述第二橫梁上的用于配合所述第一縱梁承載所述第一電池的第三縱梁;
設于所述第一縱梁和所述第三縱梁之間的用于承載所述第一電池的第一固定板、穿設于所述第一固定板上的第一螺栓孔;
兩端分別設于所述第一橫梁和所述第二橫梁上的用于配合所述第二縱梁承載所述第二電池的第四縱梁;
設于所述第二縱梁和所述第四縱梁之間的用于承載所述第二電池的第二固定板、穿設于所述第二固定板上的第二螺栓孔;
兩端分別設于所述第三縱梁和所述第四縱梁之間用于相互配合的承載所述第三電池的第三橫梁和第四橫梁;
設于所述第三橫梁和所述第四橫梁之間的用于承載所述第三電池的第三固定板、穿設于所述第三固定板上的第三螺栓孔;
設于所述第三縱梁兩端的第一豎梁組,所述第一豎梁組包括至少兩條固定在對應的一條所述縱向大梁側(cè)面的第一豎梁;
設于所述第四縱梁兩端的第二豎梁組,所述第二豎梁組包括至少兩條固定在對應的另一條所述縱向大梁側(cè)面的第二豎梁;
設于所述第三橫梁兩端的第三豎梁組,所述第三豎梁組包括至少兩條分別固定在兩條所述縱向大梁底部的第三豎梁;
設于所述第四橫梁兩端的第四豎梁組,所述第四豎梁組包括至少兩條分別固定在兩條所述縱向大梁底部的第四豎梁。
優(yōu)選地,所述電池固定架包括設于所述第一縱梁兩端的第五豎梁組,所述第五豎梁組包括至少兩條分別設于所述第一縱梁兩端的第五豎梁,所述電池固定架還包括固設于兩條所述第五豎梁側(cè)面的第五縱梁;
所述電池固定架包括設于所述第二縱梁兩端的第六豎梁組,所述第六豎梁組包括至少兩條分別設于所述第二縱梁兩端的第六豎梁,所述電池固定架還包括固設于兩條所述第六豎梁側(cè)面的第六縱梁。
更優(yōu)選地,所述第五縱梁和所述第六縱梁均為槽形縱梁。
更進一步優(yōu)選地,所述電池固定架包括穿設于兩條所述縱向大梁中的第五橫梁,所述第五橫梁的兩端分別卡設于兩條所述槽形縱梁遠離所述第三電池一端的槽口中。
更優(yōu)選地,所述第五縱梁位于所述第五豎梁背離所述縱向大梁的一側(cè)面;所述第六縱梁位于所述第六豎梁背離所述縱向大梁的一側(cè)面。
優(yōu)選地,所述第三縱梁位于所述第一縱梁和對應的所述縱向大梁之間;所述第四縱梁位于所述第二縱梁和對應的所述縱向大梁之間。
優(yōu)選地,所述電池固定架包括設于所述第一縱梁和所述第三縱梁之間的第一加強筋。
優(yōu)選地,所述電池固定架包括設于所述第二縱梁和所述第四縱梁之間的第二加強筋。
優(yōu)選地,所述電池固定架包括設于所述第一豎梁和對應的所述第五豎梁之間的第三加強筋。
優(yōu)選地,所述電池固定架包括設于所述第二豎梁和對應的所述第六豎梁之間的第四加強筋。
由于上述技術方案的運用,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yōu)點:本實用新型一種電動汽車,其中的電池固定架能夠牢固的將三塊電池固定在電動汽車的車身大梁上,結(jié)構(gòu)簡單,成本較低。
附圖說明
附圖1為電池固定架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附圖2為電池固定架裝在車身大梁上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其中:1、縱向大梁;2、橫向大梁;3、第一縱梁;4、第一橫梁;5、第二縱梁;6、第二橫梁;7、第三縱梁;8、第一固定板;9、第一螺栓孔;10、第四縱梁;11、第二固定板;12、第二螺栓孔;13、第三橫梁;14、第四橫梁;15、第三固定板;16、第三螺栓孔;17、第一豎梁;18、第二豎梁;19、第三豎梁;20、第四豎梁;21、第五豎梁;22、第五縱梁;23、第六豎梁;24、第六縱梁;25、第五橫梁;26、第一加強筋;27、第二加強筋;28、第三加強筋;29、第四加強筋。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jié)合附圖來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的闡述。
參見圖1-2所示,參見圖1-2所示,上述一種電動汽車,包括車身大梁、設于車身大梁上的車頭組件(圖中未示出)、車輪組件(圖中未示出)、驅(qū)動組件(圖中未示出)、電池組件(圖中未示出)、用于固定該電池組件的電池固定架,該電池組件包括第一電池、第二電池、第三電池。
車身大梁包括兩條相互平行的縱向大梁1、多條相互平行的設于兩條縱向大梁1之間的橫向大梁2。
該電池固定架包括位于車身大梁下方的兩兩依次拼接成長方形的第一縱梁3、第一橫梁4、第二縱梁5、第二橫梁6;該第一橫梁4和第二橫梁6的兩端分別超出兩條縱向大梁1相背的兩側(cè);該第一縱梁3平行于縱向大梁1,該第一橫梁4平行于橫向大梁2。
該電池固定架包括兩端分別設于第一橫梁4和第二橫梁6上的用于配合第一縱梁3承載第一電池的第三縱梁7、設于該第一縱梁3和第三縱梁7之間的用于承載第一電池的第一固定板8、穿設于該第一固定板8上的第一螺栓孔9。在本實施例中,該第三縱梁7位于第一縱梁3和靠近該第一縱梁3的一條縱向大梁1之間;該第一固定板8為設于第一縱梁3和第三縱梁7兩端的四個三角形固定板,通過將螺栓擰入該三角形固定板上開設的第一螺栓孔9和第一電池中以固定該第一電池。
該電池固定架包括兩端分別設于第一橫梁4和第二橫梁6上的用于配合第二縱梁5承載第二電池的第四縱梁10、設于該第二縱梁5和第四縱梁10之間的用于承載第二電池的第二固定板11、穿設于該第二固定板11上的第二螺栓孔12。在本實施例中,該第四縱梁10位于第二縱梁5和靠近該第二縱梁5的一條縱向大梁1之間;該第二固定板11為設于第二縱梁5和第四縱梁10兩端的四個三角形固定板,通過將螺栓擰入該三角形固定板上開設的第二螺栓孔12和第二電池中以固定該第二電池;
該電池固定架包括兩端分別設于第三縱梁7和第四縱梁10之間用于相互配合的承載第三電池的第三橫梁13和第四橫梁14、設于該第三橫梁13和第四橫梁14之間的用于承載第三電池的第三固定板15、穿設于該第三固定板15上的第三螺栓孔16。在本實施例中,該第三橫梁13緊靠第一橫梁4分布;該第三固定板15為設于第三橫梁13和第四橫梁14上的兩條長方形固定板,兩條長方形固定板的兩端分別開設有第三螺栓孔16,通過將螺栓擰入該長方形固定板上開設的第三螺栓孔16和第三電池中以固定該第三電池。
該電池固定架包括設于第三縱梁7兩端的第一豎梁17組、設于第四縱梁10兩端的第二豎梁18組、設于第三橫梁13兩端的第三豎梁19組、設于第四橫梁14兩端的第四豎梁20組、設于第一縱梁3兩端的第五豎梁21組、設于第二縱梁5兩端的第六豎梁23組。
在本實施例中,該第一豎梁17組包括兩條分別固定在第三縱梁7兩端的第一豎梁17,兩條第一豎梁17的側(cè)面均固定在對應的縱向大梁1的側(cè)面;該第二豎梁18組包括兩條分別固定在第四縱梁10兩端的第二豎梁18,兩條第二豎梁18的側(cè)面均固定在對應的縱向大梁1的側(cè)面;該第三豎梁19組包括兩條分別固定在第三橫梁13兩端的第三豎梁19,兩條第三豎梁19的頂部分別撐設于兩條縱向大梁1的底面;該第四豎梁20組包括兩條分別固定在第四橫梁14兩端的第四豎梁20,兩條第四豎梁20的頂部分別撐設于兩條縱向大梁1的底面。
在本實施例中,該第五豎梁21組包括兩條分別設于第一縱梁3兩端的第五豎梁21;該第六豎梁23組包括兩條分別設于第二縱梁5兩端的第六豎梁23。
該第一豎梁17、第二豎梁18、第三豎梁19、第四豎梁20、第五豎梁21、第六豎梁23均沿豎直方向分布。
該電池固定架還包括固設于兩條第五豎梁21側(cè)面的第五縱梁22、固設于兩條第六豎梁23側(cè)面的第六縱梁24。該第五縱梁22位于第五豎梁21背離縱向大梁1的一側(cè)面;該第六縱梁24位于第六豎梁23背離縱向大梁1的一側(cè)面。在本實施例中,該第五縱梁22和該第六縱梁24均為槽形縱梁。
該電池固定架還包括沿水平方向穿設于兩條縱向大梁1中的第五橫梁25,該第五橫梁25的兩端分別卡設于兩條槽形縱梁的槽口中,該第五橫梁25位于兩條槽形縱梁遠離第三電池的一端。
該電池固定架包括設于第一縱梁3和第三縱梁7之間的第一加強筋26、設于第二縱梁5和第四縱梁10之間的第二加強筋27、設于第一豎梁17和對應的第五豎梁21之間的第三加強筋28、設于第二豎梁18和對應的第六豎梁23之間的第四加強筋29。在本實施例中,該第一加強筋26和第二加強筋27有多條,均平行于第一橫梁4;該第三加強筋28有多條,部分平行于第一橫梁4,部分傾斜的設于第一豎梁17和對應的第五豎梁21之間;該第四加強筋29有多條,部分平行于第一橫梁4,部分傾斜的設于第二豎梁18和對應的第六豎梁23之間。
上述實施例只為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gòu)思及特點,其目的在于讓熟悉此項技術的人士能夠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內(nèi)容并據(jù)以實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凡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精神實質(zhì)所作的等效變化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