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超越踏動傳動機構(gòu)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超越踏動機械傳動機構(gòu)。
現(xiàn)有的腳蹬機械傳動機構(gòu),腳蹬旋轉(zhuǎn)范圍360度,在0度和180度兩處,由于單腳蹬受力與前進方向夾角為0度不做功,在大于180度到360度范圍內(nèi),由于單腳蹬力無法施加到腳蹬上也不做功。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使腳蹬僅在100度最佳做功范圍內(nèi)運轉(zhuǎn),即可帶動車輪旋轉(zhuǎn)的雙超越踏動傳動裝置。
本實用新型是一根金屬軸,軸上設(shè)有左檔、右檔,左離合器、右離合器或者是左飛輪、右飛輪和左、右兩個腳蹬;在右離合器或者是右飛輪的外殼上設(shè)有一個鏈輪,在兩根腳蹬桿上各裝有一個金屬園環(huán)。使用時,該裝置用檔碗固定在腳踏車的中軸孔內(nèi),用鏈條將鏈輪與車子的后飛輪相連,在車子橫梁或斜梁上裝一小滑輪,使一根穿過滑輪的皮帶兩頭分別與腳蹬桿上的金屬環(huán)相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構(gòu)思原理是這樣的,右腳蹬受力啟動引起右離合器閉合,帶動鏈輪旋轉(zhuǎn),與此同時,左離合器脫開,左腳蹬被向下運動的右腳蹬通過皮帶拉到最高位置;然后,左腳蹬受力引起左離合器閉合繼續(xù)驅(qū)動鏈輪,而右腳蹬由右離合器作用脫開,被左腳蹬通過皮帶拉到最高位置,以開始下一行程。左、右兩個腳蹬被穿過滑輪的皮帶控制上、下運轉(zhuǎn)范圍不超過100度。
本實用新型能使原來腳蹬旋轉(zhuǎn)360度達到的效果,現(xiàn)在只用踏蹬100度范圍就可實現(xiàn),結(jié)構(gòu)簡單,省時、省力,適用于各種腳踏車,提高效率50%以上。
圖1是本實用新型結(jié)構(gòu)剖視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自行車實施例俯視示意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三輪車實施例示意圖;圖中1是軸體、2是車子軸孔壁、3是左檔碗、4是鋼珠、5是左檔、6是左檔防退墊、7是左離合器、8是左腳蹬、9是固定鏍絲、10是右檔碗、11是鋼珠、12是右檔、13是右離合器、14是鏈輪、15是右腳蹬、16是固定鏍絲、17是車軸孔、18是車子橫梁或斜梁、19是小滑輪、20是金屬環(huán)、21是金屬環(huán)、22是鏈條、23是飛輪、24是皮帶。
以下結(jié)合附圖以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在金屬軸體(1)上設(shè)有左檔(5)、右檔(12)、左檔防退墊(6)、左離合器(7)、外殼上鉚合有鏈輪(14)的右離合器(13)、左腳蹬(8)、右腳蹬(15)和鏍絲(9)、(16)。使用時,該裝置被裝在車軸孔(17)內(nèi),軸孔壁(2)上設(shè)有左檔碗(3)內(nèi)裝鋼珠(4),右檔碗(10)內(nèi)裝鋼珠(11),左檔(5)與左檔碗(3)通過鋼珠(4)相配合緊固,右檔(12)與右檔碗(10)通過鋼珠(11)相配合緊固。鏈條(22)連接鏈輪(14)和飛輪(23),皮帶(24)穿過小滑輪(19)一端與金屬環(huán)(20)相連,另一端與金屬環(huán)(21)相連。
權(quán)利要求1.一種超越踏動傳動機構(gòu),其特征在于其金屬軸體(1)上設(shè)有左檔(5)、右檔(12)、左離合器(7)、外殼上裝有鏈輪(14)的右離合器(13)、左腳蹬(8)、右腳蹬(15),在左右兩個腳蹬桿上分別設(shè)有金屬小園環(huán)(20)、(21),使用時該裝置裝在腳踏車的中軸孔(17)內(nèi),左檔(5)與軸孔壁(2)上的左檔碗(3)通過鋼珠(4)相配合固定,右檔(12)與右檔碗(10)通過鋼珠(11)配合固定,用鏈條連接鏈輪(14)和腳踏車的后飛輪(23),用一根皮帶穿過設(shè)在腳踏車橫梁或斜梁上的小滑輪,一端與金屬園環(huán)(20)連接,另一端連接園環(huán)(21)。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超越踏動傳動機構(gòu),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金屬軸(1)上的左離合器(7)和右離合器(13)可用左飛輪和右飛輪代替。
專利摘要一種超越踏動機械傳動機構(gòu)。它是一根金屬軸,軸體上設(shè)有左擋、右擋、左離合器、右離合器、左腳蹬、右腳蹬,在右離合器外殼上裝有一鏈輪,在左、右兩個腳蹬桿上各裝有一金屬小圓環(huán)。使用時,該裝置被裝在腳踏車的中軸孔內(nèi),通過軸孔壁上的擋碗進行固定。用鏈條連接離合器上的鏈輪和腳踏車的后飛輪;用一根皮帶穿過設(shè)在車子橫梁或斜梁上的小滑輪、兩頭分別與腳蹬桿上的金屬圓環(huán)相連,以控制腳蹬上、下運轉(zhuǎn)范圍不超過100度。本裝置結(jié)構(gòu)簡單、使用方便、省時、省力,可提高效率50%以上。
文檔編號B62M1/24GK2133519SQ92204478
公開日1993年5月19日 申請日期1992年3月13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1992年3月13日
發(fā)明者楊偉華 申請人:楊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