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嬰兒推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童車。
現(xiàn)有技術中,中國專利局92年10月14日公告了申請?zhí)枮?2215144.x的實用新型專利,該專利的前腿與前連桿在折疊過程中是活動連接的,因此導致活動連接處的鉸鏈很難安放。另外,該童車在由折疊狀態(tài)打開時,由于前腿與前連桿相對折,因此有死點位置,導致打開時需要用一只手下壓車底架,另一只手上拉推手桿,并且發(fā)力突然上拉時才能打開車體。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前腿為整根桿件的嬰兒推車。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嬰兒推車,包括兩側的側支架、橫向連接兩側的側支架的橫連桿,所述的側支架之間設有嬰兒坐墊;所述的側支架是底部設有前后方向設置且向下方凸起的弧形底桿,所述的弧形底桿的前部可轉動連接有前腿的前下端,所述的弧形底桿的后部可轉動連接有后腿的后下端,所述的弧形底桿的前部及后部分別連接有可向上翻轉的前輪及后輪;所述的前腿的后上端與上連桿的前端部可轉動連接,所述的上連桿的后端部與手推桿可轉動連接;所述的前腿的中部可轉動連接有下連桿的前端部,所述的下連桿的后端部與手推桿的下端部可轉動連接;所述的后腿的上端部與手推桿的下部可轉動連接;所述的手推桿的下方還設有前后方向設置的藍框架,所述的藍框架的前端部與下連桿可轉動連接,所述的藍框架的后部與后腿活動連接。
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yōu)點前腿為一根完整的桿件,使得它有較少的塑料連接件,在折疊過程中干涉件少,前腿便于與車體一起進行整體造型設計。整個車架折疊及打開時桿件相互干涉少,利于折疊及打開平穩(wěn)安全,當前輪和后輪向上翻轉使得弧形底桿著地后,本實用新型可作為搖藍車使用。
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描述為簡單地表達本實用新型的結構,桿件在附圖中用單線條表示;附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的打開時的側支架結構示意圖;附圖2為附
圖1所示結構完全折疊后的結構示意圖;附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的打開時的側支架結構示意圖;附圖4為附圖3所示結構完全折疊后的結構示意圖;其中[1].前輪;[2].前輪連接件;[3].下連桿;[4].前腿;[5].上連桿;[6].手推桿;[7].小連桿;[8].藍框架;[9].后腿;[10].后輪連接件;[11].后輪;[12].弧形底桿;[13].滑動件。
實施例參見附
圖1及附圖3,一種嬰兒推車,包括兩側的側支架、橫向連接兩側的側支架的橫連桿,所述的側支架之間設有嬰兒坐墊;所述的側支架是底部設有前后方向設置且向下方凸起的弧形底桿[12],所述的弧形底桿[12]的前部可轉動連接有前腿[4]的前下端,所述的弧形底桿[12]的后部可轉動連接有后腿[9]的后下端,所述的弧形底桿[12]的前部及后部分別連接有可向上翻轉的前輪[1]及后輪[11];所述的前腿[4]的后上端與上連桿[5]的前端部可轉動連接,所述的上連桿[5]的后端部與手推桿[6]可轉動連接;所述的前腿[4]的中部可轉動連接有下連桿[3]的前端部,所述的下連桿[3]的后端部與手推桿[6]的下端部可轉動連接;所述的后腿[9]的上端部與手推桿[6]的下部可轉動連接;所述的手推桿[6]的下方還設有前后方向設置的藍框架[8],所述的藍框架[8]的前端部與下連桿[3]可轉動連接,所述的藍框架[8]的后部與后腿[9]活動連接。所述的活動連接包括直接活動連接和間接活動連接,在附
圖1中即為間接活動連接,所述的后腿[9]與手推桿[6]的可轉動連接處還可轉動連接有小連桿[7]的一端,所述的小連桿[7]的另一端與藍框架[8]的中部可轉動連接,所述的藍框架[8]的前端部與下連桿[3]的中后部可轉動連接。附圖3中,所述的下連桿[3]與手推桿[6]的可轉動連接處還可轉動連接有藍框架[8]的前端部,所述的藍框架[8]的后部與活動連接于后腿[9]上的滑動件[13]滑動連接,附圖3所示的滑動連接是原理圖,實際的結構可以是所述的滑動件[13]是可轉動連接于后腿[9]上的轉動軸,所述的藍框架[8]前后方向上開有滑動長槽孔,所述的轉動軸穿過所述的滑動長槽且轉動軸與所述的滑動長槽滑動連接。附
圖1和附圖3中,所述的前腿[4]呈前凸的弧形,便于折疊后容納若干桿件。所述的可相對位移的桿件之間設有鎖定機構,這里的可相對位移的桿件指在折疊過程中可相對位移的桿件,只要將其中的某兩個以上的相對位移的桿件鎖定,則車架便處于穩(wěn)定打開的鎖定狀態(tài)。為了使前輪[1]及后輪[11]可以向上翻轉,使得弧形底桿[12]可以著地后作搖藍使用,所述的弧形底桿[12]的前部設有前輪連接件[2],所述的前輪[1]的輪軸連接于所述的前輪連接件[2]上,所述的前輪連接件[2]套在所述的弧形底桿[12]上并繞弧形底桿[12]可轉動,所述的前輪連接件[2]與弧形底桿[12]之間設有鎖定裝置,使前輪[1]可繞所述的弧形底桿[12]翻轉到弧形底桿[12]的上方。所述的弧形底桿[12]的后部設有后輪連接件[10],所述的后輪[11]的輪軸連接于所述的后輪連接件[10]上,所述的后輪連接件[10]與設置于弧形底桿[12]上的翻轉軸相連接,使后輪[11]可繞所述的翻轉軸翻轉到弧形底桿[12]的上方。上述僅是前輪及后輪的一種翻轉結構,當然還可以采用其它的翻轉結構。所述的藍框架[8]與后腿[9]活動連接后再向后方向延伸,便于在藍框架[8]上懸掛藍框(即附
圖1及附圖3所示雙點劃線)。
權利要求1.一種嬰兒推車,包括兩側的側支架、橫向連接兩側的側支架的橫連桿,所述的側支架之間設有嬰兒坐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側支架是底部設有前后方向設置且向下方凸起的弧形底桿[12],所述的弧形底桿[12]的前部可轉動連接有前腿[4]的前下端,所述的弧形底桿[12]的后部可轉動連接有后腿[9]的后下端,所述的弧形底桿[12]的前部及后部分別連接有可向上翻轉的前輪[1]及后輪[11];所述的前腿[4]的后上端與上連桿[5]的前端部可轉動連接,所述的上連桿[5]的后端部與手推桿[6]可轉動連接;所述的前腿[4]的中部可轉動連接有下連桿[3]的前端部,所述的下連桿[3]的后端部與手推桿[6]的下端部可轉動連接;所述的后腿[9]的上端部與手推桿[6]的下部可轉動連接;所述的手推桿[6]的下方還設有前后方向設置的藍框架[8],所述的藍框架[8]的前端部與下連桿[3]可轉動連接,所述的藍框架[8]的后部與后腿[9]活動連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腿[9]與手推桿[6]的可轉動連接處還可轉動連接有小連桿[7]的一端,所述的小連桿[7]的另一端與藍框架[8]的中部可轉動連接,所述的藍框架[8]的前端部與下連桿[3]的中后部可轉動連接。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下連桿[3]與手推桿[6]的可轉動連接處還可轉動連接有藍框架[8]的前端部,所述的藍框架[8]的后部與活動連接于后腿[9]上的滑動件[13]滑動連接。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嬰兒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滑動件[13]是可轉動連接于后腿[9]上的轉動軸,所述的藍框架[8]前后方向上開有滑動長槽孔,所述的轉動軸穿過所述的滑動長槽且轉動軸與所述的滑動長槽滑動連接。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腿[4]呈前凸的弧形。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相對位移的桿件之間設有鎖定機構。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弧形底桿[12]的前部設有前輪連接件[2],所述的前輪[1]的輪軸連接于所述的前輪連接件[2]上,所述的前輪連接件[2]套在所述的弧形底桿[12]上并繞弧形底桿[12]可轉動,所述的前輪連接件[2]與弧形底桿[12]之間設有鎖定裝置,使前輪[1]可繞所述的弧形底桿[12]翻轉到弧形底桿[12]的上方。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弧形底桿[12]的后部設有后輪連接件[10],所述的后輪[11]的輪軸連接于所述的后輪連接件[10]上,所述的后輪連接件[10]與設置于弧形底桿[12]上的翻轉軸相連接,使后輪[11]可繞所述的翻轉軸翻轉到弧形底桿[12]的上方。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藍框架[8]與后腿[9]活動連接后再向后方向延伸。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嬰兒推車,包括兩側的側支架、橫連桿,所述的側支架之間設有嬰兒坐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側支架是底部設有弧形底桿(12),其前部連接有前腿(4)的前下端,其后部連接有后腿(9)的后下端,其前部及后部分別連接有可向上翻轉的前輪(1)及后輪(11)。整個車架折疊及打開時桿件相互干涉少,利于折疊及打開,當前輪和后輪向上翻轉使得弧形底桿著地后,本實用新型可作為搖藍車使用。
文檔編號B62B7/00GK2331557SQ9822447
公開日1999年8月4日 申請日期1998年7月2日 優(yōu)先權日1998年7月2日
發(fā)明者沈海東 申請人:好孩子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