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化電動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人性化電動車。
【背景技術(shù)】
[0002]在現(xiàn)有的技術(shù)中電動三輪車的適用人群以老年人或殘疾人為主,這類人群由于行動不便經(jīng)常需要陪護人員隨行,現(xiàn)有的電動車使乘坐在后面的陪護人員乘坐不夠舒適。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本發(fā)明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人性化電動車,克服了現(xiàn)有技術(shù)中的不足。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shù)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shù)方案是:人性化電動車,包括駕駛?cè)俗w、陪護人座體、靠背體、底架、多個座椅支撐桿和支撐體,所述座椅支撐桿下端固定于所述底架上,上端與所述駕駛?cè)俗w的下表面接觸,所述支撐體固定于所述底架上,所述陪護人座體位于所述支撐體上,所述駕駛?cè)俗w和所述陪護人座體之間具有間隙,所述靠背體位于所述駕駛?cè)俗w和所述陪護人座體之間的間隙上方,所述靠背體朝向所述駕駛?cè)俗w的面和朝向所述陪護人座體的面均為自其下沿至其上沿傾斜的斜面。
[0005]進一步,還包括電池,所述座椅支撐桿上部具有能將相鄰所述座椅支撐桿連接的橫梁,所述駕駛?cè)俗w的前邊沿與所述橫梁之間鉸接,所述電池位于所述駕駛?cè)俗w和所述底架之間的空間內(nèi)。
[0006]進一步,所述底架的后部具有輔助支撐輪,所述輔助支撐輪與所述底架后部通過兩個相對設(shè)置的固定板連接,所述輔助支撐輪位于所述固定板之間,所述固定板上端固定于所述底架后部。
[0007]進一步,所述底架上具有至少兩個扶手支撐桿,所述扶手支撐桿的下端固定于所述底架上,所述扶手支撐桿上端具有扶手,所述扶手位于所述駕駛?cè)俗w兩側(cè)和/或所述陪護人座體兩側(cè)。
[0008]進一步,所述扶手一端與所述扶手支撐桿的上端鉸接。
[0009]進一步,還包括后腳踏架,所述后腳踏架前側(cè)具有連接桿,所述底架后側(cè)面具有通孔,所述連接桿能伸入所述通孔且固定于所述通孔內(nèi),以此將所述后腳踏架于所述底架連接,所述后腳踏架位于所述陪護人座體的后方下部。
[0010]進一步,所述駕駛?cè)俗w的兩側(cè)均具有連接座,所述連接座與所述靠背體的下部通過由鉸接桿鉸接。
[0011]進一步,所述陪護人座體的兩側(cè)均具有連接座,所述連接座與所述靠背體的下部通過由鉸接桿鉸接。
[0012]進一步,所述斜面上具有內(nèi)凹的弧面。
[0013]進一步,所述駕駛?cè)俗w和所述陪護人座體的上表面均為下凹的弧面。
[0014]本發(fā)明具有的優(yōu)點和積極效果是:由于采用上述技術(shù)方案,陪護人員乘坐舒適,行駛時的安全性能高。
【附圖說明】
[0015]圖1是本發(fā)明的整體結(jié)構(gòu)示意圖,其中前叉和前輪略去;
[0016]圖2是從下方觀測的整體結(jié)構(gòu)示意圖,其中前叉和前輪略去;
[0017]圖中:1_駕駛?cè)俗w;2_陪護人座體;3_靠背體;4_下凹的弧面;5_內(nèi)凹的弧面;6-連接座;7_鉸接桿;8_前腳踏板;9-底架;10_后輪;11-扶手支撐桿;12_座椅支撐桿;13-合頁;14-固定板;15_輔助支撐輪;16_支撐體;17_扶手;18-后腳踏架;19-連接桿。
【具體實施方式】
[0018]如圖1、2所示,本發(fā)明提供一種人性化電動車,包括駕駛?cè)俗w1、陪護人座體2、靠背體3、底架9、多個座椅支撐桿12和支撐體16,座椅支撐桿12下端固定于底架9上,上端與駕駛?cè)俗wI的下表面接觸,支撐體16固定于底架9上,陪護人座體2位于支撐體16上,駕駛?cè)俗wI和陪護人座體2之間具有間隙,靠背體3位于駕駛?cè)俗wI和陪護人座體2之間的間隙上方,靠背體3朝向駕駛?cè)俗wI的面和朝向陪護人座體2的面均為自其下沿至其上沿傾斜的斜面。
[0019]還包括電池(圖中未示),座椅支撐桿12上部具有能將相鄰座椅支撐桿12連接的橫梁(圖中未示),駕駛?cè)俗wI的前邊沿與橫梁之間通過合頁13鉸接,電池位于駕駛?cè)俗wI和底架9之間的空間內(nèi)。駕駛?cè)俗wI沿鉸接的前沿翻轉(zhuǎn)即可實現(xiàn)對電池的取放,駕駛?cè)俗wI與橫梁之間還可設(shè)置鎖件,在一定程度上起電池防盜的作用。
[0020]底架9的后部具有輔助支撐輪15,輔助支撐輪15與底架9后部通過兩個相對設(shè)置的固定板14連接,輔助支撐輪15位于固定板14之間,固定板14上端固定于底架9后部。上坡時輔助支撐輪15能起助力和支撐作用。
[0021]底架9上具有至少兩個扶手支撐桿11,扶手支撐桿11的下端固定于底架9上,扶手支撐桿11上端具有扶手17,扶手17位于駕駛?cè)俗w兩側(cè)和/或陪護人座體2兩側(cè)。
[0022]扶手17 —端與扶手支撐桿11的上端鉸接。
[0023]還包括后腳踏架18,后腳踏架18前側(cè)具有連接桿19,底架9后側(cè)面具有通孔,連接桿19能伸入通孔且固定于通孔內(nèi),以此將后腳踏架18于底架9連接,后腳踏架18位于陪護人座體2的后方下部。
[0024]駕駛?cè)俗wI的兩側(cè)均具有連接座6,連接座6與靠背體3的下部通過由鉸接桿7鉸接?;蛘吲阕o人座體2的兩側(cè)均具有連接座6,連接座6與靠背體3的下部通過由鉸接桿7鉸接。運輸時可將靠背體3折疊,減少整車的占用空間,便于運輸。
[0025]斜面上具有內(nèi)凹的弧面5。駕駛?cè)俗wI和陪護人座體2的上表面均為下凹的弧面4?;∶娴脑O(shè)計使乘坐人更加舒適。
[0026]以上對本發(fā)明的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內(nèi)容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于限定本發(fā)明的實施范圍。凡依本發(fā)明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yīng)仍歸屬于本發(fā)明的專利涵蓋范圍之內(nèi)。
【主權(quán)項】
1.人性化電動車,其特征在于:包括駕駛?cè)俗w、陪護人座體、靠背體、底架、多個座椅支撐桿和支撐體,所述座椅支撐桿下端固定于所述底架上,上端與所述駕駛?cè)俗w的下表面接觸,所述支撐體固定于所述底架上,所述陪護人座體位于所述支撐體上,所述駕駛?cè)俗w和所述陪護人座體之間具有間隙,所述靠背體位于所述駕駛?cè)俗w和所述陪護人座體之間的間隙上方,所述靠背體朝向所述駕駛?cè)俗w的面和朝向所述陪護人座體的面均為自其下沿至其上沿傾斜的斜面。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人性化電動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電池,所述座椅支撐桿上部具有能將相鄰所述座椅支撐桿連接的橫梁,所述駕駛?cè)俗w的前邊沿與所述橫梁之間鉸接,所述電池位于所述駕駛?cè)俗w和所述底架之間的空間內(nèi)。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人性化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架的后部具有輔助支撐輪,所述輔助支撐輪與所述底架后部通過兩個相對設(shè)置的固定板連接,所述輔助支撐輪位于所述固定板之間,所述固定板上端固定于所述底架后部。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人性化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架上具有至少兩個扶手支撐桿,所述扶手支撐桿的下端固定于所述底架上,所述扶手支撐桿上端具有扶手,所述扶手位于所述駕駛?cè)俗w兩側(cè)和/或所述陪護人座體兩側(cè)。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人性化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一端與所述扶手支撐桿的上端較接。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人性化電動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后腳踏架,所述后腳踏架前側(cè)具有連接桿,所述底架后側(cè)面具有通孔,所述連接桿能伸入所述通孔且固定于所述通孔內(nèi),以此將所述后腳踏架于所述底架連接,所述后腳踏架位于所述陪護人座體的后方下部。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人性化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駕駛?cè)俗w的兩側(cè)均具有連接座,所述連接座與所述靠背體的下部通過由鉸接桿鉸接。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人性化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陪護人座體的兩側(cè)均具有連接座,所述連接座與所述靠背體的下部通過由鉸接桿鉸接。
9.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人性化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斜面上具有內(nèi)凹的弧面。
10.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人性化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駕駛?cè)俗w和所述陪護人座體的上表面均為下凹的弧面。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一種人性化電動車,包括駕駛?cè)俗w、陪護人座體、靠背體、底架、多個座椅支撐桿和支撐體,所述座椅支撐桿下端固定于所述底架上,上端與所述駕駛?cè)俗w的下表面接觸,所述支撐體固定于所述底架上,所述陪護人座體位于所述支撐體上,所述駕駛?cè)俗w和所述陪護人座體之間具有間隙,所述靠背體位于所述駕駛?cè)俗w和所述陪護人座體之間的間隙上方,所述靠背體朝向所述駕駛?cè)俗w的面和朝向所述陪護人座體的面均為自其下沿至其上沿傾斜的斜面。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陪護人員乘坐舒適,行駛時的安全性能高。
【IPC分類】B62K11-00, B62J1-00
【公開號】CN104590455
【申請?zhí)枴緾N201410782424
【發(fā)明人】謝廣偉, 雷文明
【申請人】天津市長靜康復(fù)器具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5月6日
【申請日】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