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折疊的滑板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滑板車,尤其涉及一種可折疊的滑板車。
【背景技術】
[0002]現(xiàn)有滑板車一般有兩種狀態(tài),即為“滑行”和“手提”兩種狀態(tài),但是此兩種狀態(tài)會給使用者帶來不便,手提滑板車的時候會感到勞累。
[0003]中國發(fā)明專利CN 103879497A中公開了一種滑板車,該滑板車包括供人踩踏的踏板、支撐踏板的第一支撐輪、支撐踏板并與第一支撐輪間隔設置的第二支撐輪,所述滑板車還包括與踏板連接的腿操作機構,所述該腿操縱結構在使用時延伸到使用者的腿,從而在行駛中使用者通過小腿來操縱轉向和保持滑板車橫向平衡。
[0004]但是上述專利中所公開的現(xiàn)有技術,不能作為拉桿使用,同時因其前后均只設置一個車輪,必須同時配備支撐零部件才能實現(xiàn)駐車。
【發(fā)明內容】
[0005]為了解決以上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可折疊為拉桿箱的滑板車,該滑板車能夠折疊形成拉桿箱,這樣在無法滑行的區(qū)域行進時,可將滑板車調整到拉桿狀態(tài),達到順利通過同時無需費力提住的效果。
[0006]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可折疊的滑板車,包括踏板單元,踏板單元的一端底部安裝有后輪,另一端連接有斜管單元,斜管單元可繞踏板單元的端部翻轉;斜管單元上連接龍頭單元,龍頭單元的底部設置有前輪,龍頭單元可繞斜管單元翻轉;斜管單元可帶動龍頭單元翻轉折疊在踏板單元的頂面上,以呈手提狀態(tài);斜管單元與龍頭單元可翻轉折疊在踏板單元的底面上,以呈拉桿狀態(tài)。
[0007]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優(yōu)化,踏板單元與斜管單元通過第一連桿以及可拆卸的第二連桿連接,踏板單元與斜管單元的連接處設置有踏板骨架管,踏板骨架管對應設置在踏板面的兩側面,踏板骨架管上形成有兩個可安裝連桿的長孔,第一連桿與第二連桿可穿過長孔,以固定連接踏板單元與斜管單元;第二連桿可從長孔中拆卸,以使斜管單元繞第一連桿翻轉。
[0008]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優(yōu)化,斜管單元與龍頭單元通過第三連桿以及可拆卸的第四連桿連接,斜管單元為兩根平行的長管,長管上對應形成有兩個可安裝連桿的長孔,第三連桿與第四連桿可穿過長孔,以固定連接斜管單元與龍頭單元。
[0009]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優(yōu)化,龍頭單元上設置有與斜管單元相連的套管,套管通過可拆卸的螺絲與斜管單元固定連接,螺釘卸下,龍頭單元可在套管內轉動。
[0010]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優(yōu)化,踏板單元上設置有卡扣,前輪通過前輪桿安裝在龍頭單元的底部,卡扣可卡設在前輪桿上,以固定拉桿狀態(tài)的踏板單元與龍頭單元。
[0011]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優(yōu)化,龍頭單元為桿狀,龍頭單元的頂部設置有可手持的把手。
[0012]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優(yōu)化,后輪為兩個,分別設置在踏板單元的兩側。
[0013]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優(yōu)化,前輪安裝有無刷電機,以帶動滑板車運動。
[0014]本實用新型所具有的優(yōu)勢在于,
[0015](I)本實用新型中的滑板車能夠折疊,并且能夠折疊形成可放置箱體的拉桿箱形式,實現(xiàn)一車兩用;
[0016](2)本實用新型中的滑板車其踏板后設置有兩個車輪,踏板前設置有一個車輪,形成三點固定,無需借助腳撐子來滑行,更加簡便省力。
【附圖說明】
[0017]圖1是本實用新型中滑板車可滑行的狀態(tài)示意圖;
[0018]圖2是本實用新型中滑板車手提狀態(tài)的示意圖;
[0019]圖3是本實用新型中滑板車拉桿狀態(tài)的示意圖;
[0020]圖4是本實用新型中滑板車的爆炸圖;
[0021]圖5是本實用新型中滑板車拉桿狀態(tài)的側視圖;
[0022]圖6是圖5中踏板與龍頭單元連接處的局部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3]下面,通過示例性的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行具體描述。然而應當理解,在沒有進一步敘述的情況下,一個實施方式中的元件、結構和特征也可以有益地結合到其他實施方式中。
[0024]參見圖1-圖3,是本實用新型中可折疊滑板車的三種不同狀態(tài)結構示意圖。如圖1-圖3所示,該種可折疊的滑板車,包括具有踏板面的踏板單元2,踏板單元2的一端底部安裝有后輪1,后輪I優(yōu)選為兩個,分別設置在踏板單元2的兩側;另一端連接有斜管單元15,斜管單元15可繞踏板單元2的端部翻轉;斜管單元15上連接龍頭單元6,龍頭單元6的底部設置有前輪11,龍頭單元6可繞斜管單元15翻轉;斜管單元15可帶動龍頭單元6翻轉折疊在踏板單元2的頂面上,以呈手提狀態(tài);斜管單元15與龍頭單元6可翻轉折疊在踏板單元2的底面上,以呈拉桿狀態(tài)。
[0025]參見圖4,是本實用新型中可折疊滑板車的爆炸圖。結合圖1-圖4所示,踏板單元2與斜管單元15通過第一連桿5以及可拆卸的第二連桿12連接,踏板單元2與斜管單元15的連接處設置有踏板骨架管3,踏板骨架管3對應設置在踏板面的兩側面,踏板骨架管3上形成有兩個可安裝連桿的長孔,第一連桿5與第二連桿12可穿過長孔,以固定連接踏板單元2與斜管單元15 ;第二連桿12可從長孔中拆卸,以使斜管單元15繞第一連桿5翻轉;斜管單元15與龍頭單元6通過第三連桿13以及可拆卸的第四連桿14連接,斜管單元15為兩根平行的長管,長管上對應形成有兩個可安裝連桿的長孔,第三連桿13與第四連桿14可穿過長孔,以固定連接斜管單元15與龍頭單元6 ;斜管單元與龍頭單元之間通過螺紋17連接,松開龍頭單元與斜管單元之間的螺紋17連接后,可以使龍頭單元6繞第三連桿13翻轉。
[0026]具體的,龍頭單元6上設置有與斜管單元15相連的套管7,套管7與龍頭單元6連接的上下端均設置有中間墊片8以及鎖緊螺母9,以使套管7與龍頭單元15之間連接更牢固;套管7的前端向前延伸形成斜板,套管7與斜管單元15之間通過連接板16固定,套管7通過可拆卸的螺絲17與斜管單元15固定連接,龍頭單元6可在套管內轉動。
[0027]本實用新型中的可折疊滑板車,在其呈拉桿狀態(tài)時,為了使踏板單元與龍頭單元之間更加牢固,參見圖5以及圖6,踏板單元2上設置有卡扣4,前輪11通過前輪桿10安裝在龍頭單元6的底部,卡扣4可卡設在前輪桿10上,以固定拉桿狀態(tài)的踏板單元2與龍頭單元6ο
[0028]本實用新型中的龍頭單元6與現(xiàn)有技術中的龍頭單元相似,即可為可伸縮桿,龍頭單元6為桿狀,龍頭單元6的頂部設置有可手持的把手。同時本實用新型中,為了能夠使滑板車更加省力,滑板車的前輪11上可安裝無刷電機,以帶動滑板車的運動。
[0029]另外,上述連桿穿過長孔后的一端,均可通過安裝連桿螺絲18將其固定安裝。
[0030]為了使本實用新型更清晰,下面我們將結合上述結構描述,對本實用新型的滑板車三種狀態(tài)進行詳細說明,具體如下:
[0031](I)滑行狀態(tài):龍頭單元與踏板單元呈單車狀態(tài),使用者腳踏踏板單元可進行滑行;
[0032](2)手提狀態(tài):將斜管單元與踏板單元相連的第二連桿取下,使斜管單元繞第一連桿翻轉至貼近踏板單元的頂面,手提龍頭單元的頂部,此處,為了使龍頭單元與踏板單元之間不易松懈,可將第二連桿穿過前輪安裝在長孔內;
[0033](3)拉桿狀態(tài):將斜管單元與踏板單元相連的第二連桿取下,將斜管單元與龍頭單元的第四連桿取下,將斜管單元以及龍頭單元均翻轉在踏板單元的底面,然后將踏板單元上的卡扣打開,使其與前輪桿卡和,這樣就形成了拉桿狀態(tài),此時可將行李箱等掛設在踏板單元的頂面上。
[0034]另外,斜管組件中的管件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能為其他形式,比如沖壓件;踏板組件中的管件和踏板的形式可以變化為其他方式如鈑金件焊接,鋁熱擠出成型件加工焊接等。
[0035]可以理解,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一些實施例進行描述的,本領域技術人員知悉的,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特征和實施例進行各種改變或等效替換。另外,在本實用新型的教導下,可以對這些特征和實施例進行修改以適應具體的情況及材料而不會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不受此處所公開的具體實施例的限制,所有落入本申請的權利要求范圍內的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所保護的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可折疊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包括踏板單元(2),踏板單元(2)的一端底部安裝有后輪(I),另一端連接有斜管單元(15),斜管單元(15)可繞踏板單元(2)的端部翻轉;斜管單元(15)上連接龍頭單元(6),龍頭單元(6)的底部設置有前輪(11),龍頭單元(6)可繞斜管單元(15)翻轉;斜管單元(15)可帶動龍頭單元(6)翻轉折疊在踏板單元(2)的頂面上,以呈手提狀態(tài);斜管單元(15)與龍頭單元(6)可翻轉折疊在踏板單元(2)的底面上,以呈拉桿狀態(tài)。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可折疊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踏板單元(2)與斜管單元(15)通過第一連桿(5)以及可拆卸的第二連桿(12)連接,踏板單元(2)與斜管單元(15)的連接處設置有踏板骨架管(3),踏板骨架管(3)對應設置在踏板面的兩側面,踏板骨架管(3)上形成有兩個可安裝連桿的長孔,第一連桿(5)與第二連桿(12)可穿過長孔,以固定連接踏板單元(2)與斜管單元(15);第二連桿(12)可從長孔中拆卸,以使斜管單元(15)繞第一連桿(5)翻轉。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可折疊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斜管單元(15)與龍頭單元(6)通過第三連桿(13)以及可拆卸的第四連桿(14)連接,斜管單元(15)為兩根平行的長管,長管上對應形成有兩個可安裝連桿的長孔,第三連桿(13)與第四連桿(14)可穿過長孔,以固定連接斜管單元(15)與龍頭單元(6)。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可折疊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龍頭單元(6)上設置有與斜管單元(15)相連的套管(7),套管(7)通過可拆卸的螺絲(17)與斜管單元(15)固定連接,龍頭單元(6)可在套管內轉動。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可折疊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踏板單元(2)上設置有卡扣(4),前輪(11)通過前輪桿(10)安裝在龍頭單元(6)的底部,卡扣(4)可卡設在前輪桿(10)上,以固定拉桿狀態(tài)的踏板單元(2)與龍頭單元(6)。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可折疊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龍頭單元(6)為桿狀,龍頭單元(6)的頂部設置有可手持的把手。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可折疊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后輪(I)為兩個,分別設置在踏板單元⑵的兩側。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可折疊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前輪(11)安裝有無刷電機,以帶動前輪以及后輪的運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可折疊的滑板車,包括踏板單元,踏板單元的一端底部安裝有后輪,另一端連接有斜管單元,斜管單元可繞踏板單元的端部翻轉;斜管單元上連接龍頭單元,龍頭單元的底部設置有前輪,龍頭單元可繞斜管單元翻轉;斜管單元可帶動龍頭單元翻轉折疊在踏板單元的頂面上,以呈手提狀態(tài);斜管單元與龍頭單元可翻轉折疊在踏板單元的底面上,以呈拉桿狀態(tài)。該滑板車能夠折疊形成拉桿箱,這樣在無法滑行的情況下避免手拎滑板車,避免勞累。
【IPC分類】B62K15-00
【公開號】CN204489063
【申請?zhí)枴緾N201520113368
【發(fā)明人】吳波
【申請人】吳波
【公開日】2015年7月22日
【申請日】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