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帶有救生設備的船體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船體、救生艇、救生筏和救助艇,所述救生艇的數(shù)量為4個,所述救生筏和救助艇的數(shù)量分別為2個,所述救生艇、救生筏和救助艇于在船體兩側的甲板上對稱設置,同側的兩個救生艇前后相鄰,所述救生艇前方設置有救助艇,所述救生艇后方設置有救生筏,所述救生筏下方的甲板上設有彈射裝置,所述救生筏通過繩索與船體連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有救生設備的船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彈射裝置包括轉軸、轉動板、扭力彈簧和電控擋塊,所述轉軸水平安裝在船體上,所述轉動板可轉動的安裝在轉軸上,所述扭力彈簧安裝在轉軸上,所述電控擋塊安裝在船體上并與所述轉動板配合。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有救生設備的船體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收線器,所述收線器安裝在船體上,所述繩索與收線器連接。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有救生設備的船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救生艇的容納人數(shù)為100~120人。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有救生設備的船體結構,其特征在于:船體上還設有用于托吊救生艇和救助艇的艇吊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