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背負式固定翼飛行器垂直起飛輔助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多軸旋翼飛行器和固定翼飛行器;
所述多軸旋翼飛行器的機身頂部具有一發(fā)射平臺,所述發(fā)射平臺上設有與所述固定翼飛行器的起落架滑輪相匹配的若干滑道;
所述滑道上設有至少一個可移動鎖定裝置,所述可移動鎖定裝置通過鎖定起落架滑輪將所述固定翼飛行器固定在發(fā)射平臺上;
所述多軸旋翼飛行器背負所述固定翼飛行器飛行至預設的速度和/或高度后,所述可移動鎖定裝置解除對起落架滑輪的鎖定,使固定翼飛行器沿滑道脫離多軸旋翼飛行器獨自飛行。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負式固定翼飛行器垂直起飛輔助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翼飛行器為具有前三點式起落架的固定翼飛行器;所述滑道上設有兩個可移動鎖定裝置,分別用于鎖定固定翼飛行器靠后的兩個起落架的滑輪。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背負式固定翼飛行器垂直起飛輔助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與固定翼飛行器靠前的起落架滑輪對應的滑道中設有一直角擋架,所述直角擋架包括第一直角邊擋板和第二直角邊擋板,所述第一直角邊擋板水平置于所述滑道中;
所述第一直角邊擋板通過一可拉伸彈性部件與所述發(fā)射平臺的前端連接,同時固定翼飛行器靠前的起落架滑輪位于直角擋架中,使得所述可拉伸彈性部件處于拉伸狀態(tài);
所述固定翼飛行器脫離所述多軸旋翼飛行器時,所述可拉伸彈性部件通過向前帶動所述直角擋架為所述固定翼飛行器提供向前的拉動力。
4.根據(jù)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背負式固定翼飛行器垂直起飛輔助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背負時的多軸旋翼飛行器的螺旋槳與固定翼飛行器的機翼和機身均不交疊,并且多軸旋翼飛行器的螺旋槳低于固定翼飛行器的機翼的水平位置。
5.根據(jù)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固定翼飛行器垂直起飛輔助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多軸旋翼飛行器包括三軸旋翼飛行器、四軸旋翼飛行器、六軸旋翼飛行器以及八軸旋翼飛行器。
6.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背負式固定翼飛行器垂直起飛輔助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拉伸彈性部件包括拉簧和彈性拉繩。
7.根據(jù)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背負式固定翼飛行器垂直起飛輔助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移動鎖定裝置具有一開口朝前的缺口,所述可移動鎖定裝置包括舵機和插銷,所述舵機的輸出軸通過一連接片與所述插銷的一端鉸接,所述插銷的另一端穿過所述缺口,所述起落架滑輪位于所述缺口與所述插銷包圍的空間中。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背負式固定翼飛行器垂直起飛輔助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發(fā)射平臺的滑道上設有若干螺孔,所述可移動鎖定裝置通過螺母、螺栓以及滑道上的螺孔與所述發(fā)射平臺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