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無人機的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無人機的旋翼結構。
背景技術:
傳統(tǒng)的900mm軸距(向對兩個機臂電機軸的距離)的六軸六旋翼由于六個機臂安裝好之后無法折收,使得運輸成了很嚴重的問題,而且由于中心板厚度達3mm,其減重過于簡單,導致強度過剩且機體笨重,進而導致飛行時間大大縮減,同時,金屬直管型機臂由于新手誤操作頻頻磕碰導致變形。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可以有效降低整體重量以及收納的六軸旋翼無人機結構。
本實用新型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無人機的六軸旋翼折合結構,包括無人機主體以及六個旋翼機臂,各個所述的旋翼機臂固定于無人機主體的中心板上,所述的中心板上表面的邊緣設有轉軸固定座,所述的旋翼機臂的后端設有連接座,所述的轉軸固定座與連接座通過旋轉軸相鉸接,旋翼機臂繞所述的旋轉軸相對轉軸固定座上下轉動;所述的轉軸固定座的上方設有水平設置的推動滑塊,轉軸固定座的兩側面設有引導槽,所述的推動滑塊兩端分別卡入引導槽內且沿引導槽前后移動,所述的連接座頂部為水平面且與推動滑塊的底部平行相抵靠。
作為對上述無人機的六軸旋翼折合結構的進一步描述,所述的推動滑塊頂部為凹凸的摩擦紋。
作為對上述無人機的六軸旋翼折合結構的進一步描述,所述的轉軸固定座兩側靠近邊緣處為一止擋斜邊,所述的連接座兩側面設有三角形擋塊,所述的三角形擋塊的斜邊與所述止擋斜邊配合相抵。
作為對上述無人機的六軸旋翼折合結構的進一步描述,所述的連接座末端為鏤空結構,所述轉軸固定座的引導槽下方為鏤空結構。
作為對上述無人機的六軸旋翼折合結構的進一步描述,所述的中心板設有多個穿孔,各穿孔關于中心板的中點中心對稱。
作為對上述無人機的六軸旋翼折合結構的進一步描述,所述的連接座頂部的水平面末端為一過渡斜面,所述過渡斜面向下傾斜。
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取消掉原來的直筒式管夾金屬件,改為能夠上下折收的折疊金屬管固定座結構。根據(jù)力學原理分析,中心板對稱鏤空,該鏤空狀可以有效降低機體的整體重量,而且對稱設置可以保證平衡性能。固定座與旋翼機臂之間可以更換,使得傳統(tǒng)900mm軸距的六軸六旋翼更加地方便攜帶,且方便日常維護。該固定座與旋翼機臂之間利用止擋斜邊進行定位,可以精準地實現(xiàn)定位旋翼機臂的伸直角度。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折合狀態(tài)的俯視圖;
圖2為旋翼機臂位置的結構圖;
圖3為打開狀態(tài)的俯視圖;
圖4為打開狀態(tài)的側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見圖1~4,本實施例提供的無人機的六軸旋翼折合結構,包括無人機主體以及六個旋翼機臂2,各個所述的旋翼機臂2固定于無人機主體的中心板1上,所述的中心板上表面的邊緣設有轉軸固定座3,所述的旋翼機臂2的后端設有連接座4,所述的轉軸固定座3與連接座4通過旋轉軸5相鉸接,旋翼機臂2繞所述的旋轉軸5相對轉軸固定座3上下轉動;所述的轉軸固定座3的上方設有水平設置的推動滑塊31,轉軸固定座3的兩側面設有引導槽32,所述的推動滑塊31兩端分別卡入引導槽32內且沿引導槽前后移動,所述的連接座4頂部為水平面且與推動滑塊的底部平行相抵靠。該推動滑塊31在正常狀態(tài)下向外頂出,在需要使用旋翼機臂時,直接將其向內推,將旋翼機臂伸直后,轉軸固定座與連接座4直接配合,而推動滑塊31恢復原位,即與連接座4的頂部相抵,固定旋翼機臂2的位置,而設置的引導槽32可引導推動滑塊平滑前后移動。
作為對上述無人機的六軸旋翼折合結構的進一步描述,所述的推動滑塊頂部為凹凸的摩擦紋33。通過設置摩擦紋,可以增加摩擦力,使推動的時候更為方便。
作為對上述無人機的六軸旋翼折合結構的進一步描述,所述的轉軸固定座3兩側靠近邊緣處為一止擋斜邊33,所述的連接座4兩側面設有三角形擋塊41,所述的三角形擋塊的斜邊與所述止擋斜邊33配合相抵。設置三角形擋塊41,由于其斜邊的位置固定,在旋翼機臂頂入后,該斜邊可以有效擋住繼續(xù)向內的推力,保證旋翼機臂不被中心板擋住彎折而受損。
作為對上述無人機的六軸旋翼折合結構的進一步描述,所述的連接座4末端為鏤空結構,所述轉軸固定座3的引導槽下方為鏤空結構。
作為對上述無人機的六軸旋翼折合結構的進一步描述,所述的中心板設有多個穿孔11,各穿孔關于中心板的中點中心對稱。該對稱設置可以保證平衡性能而且穿孔有效降低整體重量,提高續(xù)航性能。
作為對上述無人機的六軸旋翼折合結構的進一步描述,所述的連接座4頂部的水平面末端為一過渡斜面42,所述過渡斜面向下傾斜。該過渡斜面42能夠防止旋翼機臂在折疊的過程中,尖端位置與轉軸固定座發(fā)生碰撞。
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采用與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相同或近似結構或裝置,而得到的其他用于一體化多功能光伏太陽能傘,均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