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無人機結構的改進。
背景技術:
隨著無人機市場的不斷的擴大,無人機的使用方式必將以多元化方向發(fā)展,現(xiàn)有的無人機結構通常包括有無人機主體,設置在無人機兩側的螺旋槳和起落架,螺旋槳設置在電機上,通過電機帶動其轉動,起落架降落時防沖擊功能,在進行收納時,往往通過將螺旋槳或起落架繞無人機主體為旋轉中心進行折疊收納,收納完成后仍然占有很大的外部實用空間,出行攜帶時極為不便。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無人機,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的無人機存在的占用空間大,不便于攜帶的問題。
為達到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目的,本發(fā)明采用所提出的無人機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予以實現(xiàn):
一種無人機,包括主體、折疊支撐臂、起落架模塊和螺旋槳模塊,所述主體包括內殼,所述起落架模塊具有起落架連接部,所述螺旋槳模塊具有螺旋槳連接部,所述折疊支撐臂連接在所述起落架模塊和螺旋槳模塊連接之間,在無人機飛行時,用以支撐固定所述起落架模塊和所述螺旋槳模塊,在無人機收納時,用于起落架模塊和螺旋槳模塊的折疊收納;所述起落架模塊和所述螺旋槳模塊通過所述起落架連接部和螺旋槳連接部交叉包裹在所述內殼上,用于實現(xiàn)所述起落架模塊和所述螺旋槳模塊相對主體的旋轉。
進一步的,所述無人機包含多個所述折疊支撐臂,每個所述折疊支撐臂包括有2個支撐臂,所述2個支撐臂間旋轉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折疊支撐臂還包含有支撐臂旋轉打開時對其進行鎖緊固定的鎖緊件,所述其中一支撐臂上設置有用于卡裝鎖緊件的第一卡裝槽,所述另一支撐臂上設置有待鎖緊件轉動到位后固定鎖緊件的第二卡裝槽。
進一步的,所述鎖緊件為l型卡勾,所述l型卡勾上設置有勾體,所述第一卡裝槽為l形槽,第二卡裝槽為階梯卡槽,其內部設置有卡裝所述勾體的卡口,當所述折疊支撐臂處于展開狀態(tài)時,l型卡勾通過勾體卡設在卡口內且貼合在支撐臂的內側面上。
進一步的,所述螺旋槳模塊包括電機支撐臂、螺旋槳和電機,所述螺旋槳設置在所述電機上,所述電機固定在所述電機支撐臂上,所述電機支撐臂外側包裹有電機支撐臂軟膠層,所述電機支撐臂軟膠層與所述螺旋槳連接部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起落架模塊包括起落架殼體,所述起落架殼體外側遠離所述主體的一側端部包裹有起落架軟膠層。
進一步的,所述支撐臂包括支撐臂殼體和包裹在支撐臂殼體外側的支撐臂軟膠層,相鄰支撐臂之間設有軟膠連接部,進行旋轉連接。
進一步的,相鄰支撐臂間通過鉸鏈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內殼為圓形殼體,所述螺旋槳連接部、起落架連接部均為圓形套。
本發(fā)明存在以下優(yōu)點和積極效果:
本發(fā)明提出一種無人機,包括有主體、螺旋槳模塊和起落架模塊,在螺旋槳模塊和起落架模塊之間設置有折疊支撐臂,通過折疊支撐臂的折疊變形,實現(xiàn)與其連接的螺旋槳模塊和起落架模塊的第一次折疊,同時由于將螺旋槳模塊和起落架模塊交叉包裹在主體上,將兩者可沿主體進行旋轉,實現(xiàn)兩者的第二次折疊,折疊后的無人機位于一個平面內,實現(xiàn)了無人機的輕薄化折疊,在進行收納時更加方便,便于出行攜帶。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無人機的立體結構圖;
圖2為本發(fā)明無人機經過首次折疊后的結構圖;
圖3為圖2的俯視圖;
圖4為圖3的a-a向剖視圖;
圖5為本發(fā)明無人機經過二次折疊后的結構圖;
圖6為本發(fā)明無人機的鎖緊件的結構圖;
圖7為本發(fā)明無人機的折疊支撐臂處于待折疊狀態(tài)的結構示意圖;
圖8為本發(fā)明無人機的折疊支撐臂處于待支撐狀態(tài)的結構示意圖;
圖9為本發(fā)明無人機的折疊支撐臂處于支撐狀態(tài)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本發(fā)明提出一種無人機的實施例,包括主體1、主體1包括有內殼11,折疊支撐臂2、螺旋槳模塊3和起落架模塊4,起落架模塊4在飛機降落時起到防沖擊的功能,在飛行或降落狀態(tài)時,螺旋槳模塊3和起落架模塊4呈x型連接在主體1上。折疊支撐臂2連接在與所述起落架模塊4和螺旋槳模塊3連接之間,在無人機飛行時,用以支撐固定所述起落架模塊4和所述螺旋槳模塊3,在無人機收納時,用于實現(xiàn)對起落架模塊4和螺旋槳模塊3的折疊收納。具體的,本實施例中的折疊支撐臂2包括有多個,每個折疊支撐臂2均連接在起落架模塊4和螺旋槳模塊3之間,每一折疊支撐臂2均對應包括有2個支撐臂21,2個支撐臂21其中一個與所述起落架模塊4連接,另一個和螺旋槳模塊3連接,通過將折疊支撐臂2進行折疊可相應的實現(xiàn)對螺旋槳模塊3和起落架模塊4首次折疊。2個支撐臂21間可旋轉連接,為實現(xiàn)旋轉連接本實施例中一種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為:每一支撐臂21均包括支撐臂殼體211和包裹在支撐臂殼體211外側的支撐臂軟膠層212,在相鄰支撐臂21之間設軟膠連接部5,進行旋轉連接。
優(yōu)選的,軟膠連接部5材質為tpu、tpe或硅膠類的軟膠材質。具體的,2個支撐臂21通過軟膠連接部5連接在一起,支撐臂軟膠層212和軟膠連接部5為與支撐臂殼體211間通過二次注塑成型的件,即支撐臂軟膠層212和軟膠連接部5為在支撐臂殼體211上進行第二次注塑而一體成型的。軟膠連接部5位于2個支撐臂21的連接端點位置處,可以在折疊螺旋槳模塊3和起落架模塊4時產生形變,滿足折疊形變的需求。本實施例中通過折疊支撐臂2實現(xiàn)了對螺旋槳模塊3和起落架模塊4的首次折疊,折疊完成后,螺旋槳模塊3和起落架模塊4被折疊成一個整體模塊。
作為本實施例中支撐臂21旋轉連接的另外一種實施方式為:相鄰支撐臂21間通過鉸鏈連接。同樣可實現(xiàn)2個支撐臂21之間的轉動。
進一步的,本實施例中還包括一在折疊支撐臂2打開時對其進行鎖緊固定的鎖緊件6,其中一支撐臂21上設置有用于卡裝鎖緊件6的第一卡裝槽213,另一支撐臂21上設置有待鎖緊件6轉動到位后固定鎖緊件6的第二卡裝槽214。優(yōu)選的,鎖緊件6為l型卡勾,l型卡勾上設置有勾體,第一卡裝槽213為l形槽,第二卡裝槽214為階梯卡槽,其內部設置有卡裝所述勾體的卡口,當支撐臂21處于展開狀態(tài)時,l型卡勾通過勾體卡設在卡口內且貼合在2個支撐臂21的內側面上,實現(xiàn)對支撐臂21的支撐固定作用。
非支撐狀態(tài)時,鎖緊件6即l型卡勾卡設在l型槽內,在需要切換到起飛狀態(tài)下,折疊支撐臂2開始打開,打開時,位于下端的支撐臂21逆時針旋轉,轉動到上端的支撐臂21上的階梯卡槽位置處時通過勾體卡裝在階梯卡槽內將折疊支撐臂2鎖緊,固定住折疊支撐臂2的上端和下端的2個支撐臂21,使2個支撐臂21間形成垂直的支撐力,從而使起落架模塊4和螺旋槳模塊3形成一個x形,使整個無人機在飛行和降落時,機身整體結構穩(wěn)定安全。當需要折疊時,折疊支撐臂2由于是由2個支撐臂21組成,用戶可以通過翻轉l型卡勾,使其不起鎖定作用,這樣折疊支撐臂2就可以折疊起來了,同時起落架模塊4和電機支撐臂32也相應的折疊到一起。
進一步的,起落架模塊4具有起落架連接部41,螺旋槳模塊3具有螺旋槳連接部31,主體1的內殼11被起落架模塊4和螺旋槳模塊3上設置的起落架連接部41和螺旋槳連接部31交叉包裹住,用于實現(xiàn)起落架模塊4和螺旋槳模塊3相對主體1的旋轉。優(yōu)選的,起落架連接部41和螺旋槳連接部31選用軟膠材質,其具有柔性,可產生柔性形變,在進行折疊時可滿足折疊時的形變需求。當然,起落架連接部41和螺旋槳連接部31也可以選用其它的柔性材質,只要可實現(xiàn)本實施例中相對主體1的內殼11旋轉進行折疊即可,在此不做具體限制,當然,兩者也可以鉸接或可轉動的連接在內殼11上,具體的轉動連接方式,在此不做一一贅述,在內殼11的內部設置有pcb板12和電池13。優(yōu)選的,內殼11為圓形殼體,螺旋槳連接部31、起落架連接部41均為圓形套,由于螺旋槳連接部31和起落架連接部41交叉套設在內殼11上,再次進行折疊式,可實現(xiàn)將螺旋槳模塊3和起落架模塊4作為一個整體同時繞內殼11為軸進行旋轉折疊,實現(xiàn)兩者的二次折疊,折疊完成的無人機整體結構位于一個平面內,不但更加輕薄化而且還更便于收納,占用空間更少,攜帶使用時更加方便。
進一步的,螺旋槳模塊3包括電機支撐臂32和螺旋槳33,螺旋槳設置在所述電機34上,可從電機34拆卸;電機34在飛行狀態(tài)下為螺旋槳33提供旋轉動力,電機34固定在所述電機支撐臂32上,電機支撐臂32主要用于連接無人機的主體1和電機34部分,對整個螺旋槳模塊3起支撐作用。在電機支撐臂32外側包裹有電機支撐臂軟膠層,可在螺旋槳模塊3與起落架模塊4折疊時產生相應的形變,滿足折疊需求,優(yōu)選的,電機支撐臂軟膠層與螺旋槳連接部31連接且為一體注塑成型件。起落架模塊4包括起落架殼體,起落架殼體為硬質殼體主要其支撐作用,所述起落架殼體外側遠離所述主體1的一側端部包裹有起落架軟膠層。起落架殼體的端部設置有起落架軟膠層,利于無人機起落時減震。
具體的,本實施例中的無人機為四旋翼無人機,螺旋槳模塊3包括有4個電機支撐臂32和4個螺旋槳33,電機34也設置有4個,每一螺旋槳33均可拆卸設置在對應側電機34上,電機34則固定在對應側的電機支撐臂32上,電機支撐臂32連接在主體1上,對應的,折疊支撐臂2的數(shù)量也設置有4個,起落架模塊4中起落架殼體也設置4個,和每一電機支撐臂32一一對應設置,和電機支撐臂32交叉連接在主體1上,4個折疊支撐臂2分別連接在4組電機支撐臂32和起落架殼體之間,通過其折疊或支撐實現(xiàn)對起落架模塊4和螺旋槳模塊3的折疊或打開。
進一步的,所述主體1的前端設置有攝像頭7。通過攝像頭7,可進行采集圖像及視頻。
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進行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依然可以對前述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fā)明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