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吹塑成型的箱盒及其制造系統(tǒng)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吹塑成型的箱盒。更具體地,本發(fā)明涉及具有雙壁箱底部分的吹塑成型的箱盒,該雙壁箱底部分的外壁上具有用以容納如抽屜或可卸式容器等附加物件的孔,還涉及制造該箱盒的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使用吹塑成型作為各種制品的生產方法已是眾所周知。典型地,該過程包括使用模具,該模具包括具有特定要求的形狀和尺寸的模腔的兩獨立半?;蛘卟糠?。通常,將熔融材料擠成大直徑密封管子(通常稱為“型坯”),將該管子放入半模之間,并閉合該管子周圍的模具。然后,在該管子中引入流體壓力,迫使熔融管子貼靠在模腔壁面,由此使管子與其形狀一致。維持該壓力直到熔融材料冷卻固化。然后釋放壓力,拉開半模,從中脫除硬化的制品。
通常用此方式制得的制品為雙壁箱盒。用此方式生產箱盒,可以生產能夠盛納和保護放置在箱盒中的工具的裝置,該箱盒具有許多理想的物理性能,如剛性、耐劃傷性和沖擊吸收性,然而該箱盒造價相對不高昂。某些情況下,使用上述過程生產整體式箱盒時,其中一個半模形成箱盒的箱底部分和頂蓋部分的外部,另一半模形成箱底部分和頂蓋部分的內部。通常,形成箱盒外部的半模形成外形光滑、美觀的壁面,而形成箱盒內部的半模通常成型有用于盛納特定物件的隔室。在其它情況下,可用上述過程分別生產箱盒的箱底部分和頂蓋部分,隨后可以將它們連接在一起。
盡管這些箱盒在技術上已是眾所周知,但人們在增加這種箱盒盛納容量的同時減小箱盒尺寸方面已付出了努力,這是因為試圖增加箱盒的內部空間會因其雙壁的特點而導致箱盒重量及尺寸急劇增加。因此,有人提出,為利用被浪費的雙壁之間容積,除去箱盒內壁的部段(section)。這樣做,由于以前沒有用的空間現在用于盛納放置在箱盒中的物件,箱盒可被做得更小。而且,除去箱壁的部段,箱盒的重力也可以顯著降低。
例如,授予Schurman等的美國專利No.3,317,955以及No.3,327,841公開了吹塑之后切除箱壁部分的情形。特別地,‘955專利公開了最早已知的吹塑成型的雙壁箱盒,該專利示出了箱底部分的大部分內壁的矩形切口。類似的,‘841專利公開了成形為容納手槍式焊槍輪廓的局部切口,其中,焊槍還被在箱盒箱底部分的外壁中成型的支架所支撐,而內部箱底的未切割部分之下的空間用于存放電線,因此實現了對以前浪費的未使用空間的利用。這些具體的例子中,因為吹塑成型過程包括使用具有連續(xù)完好表面(因此,除了通過其引入的流體壓力的一個或多個的孔之外,模具自身不能在吹塑成型的壁面上形成的其它任何孔)的型坯,吹塑成型過程結束后箱盒壁上的部段切下或者燒去,然后從模具中脫除箱盒。例如,切去內壁經常通過使用安裝在刳刨機上并由環(huán)繞待切區(qū)域的垂直成型蓋導向的圓形小鋸刀來完成。固定刳刨機,通過手工或者機械裝置使箱盒繞刳刨機的軸轉動。通常使用孔鋸切出圓孔,或者偶爾燒成圓孔。
另一種除去箱盒內壁部段的大為改善的方法是在吹塑成型過程期間在該壁上沖孔。此方法的例子公開在申請?zhí)枮?0/958,824和11/105,721的美國專利申請中,這兩件專利申請都轉讓給本申請的受讓人,因此在此引入作為參考。這些不同的情形下,在吹塑成型過程中使用沖孔器以形成所需要的孔。沖孔器在未已啟動位置時形成模具表面的一部分,貼靠該模具表面吹出吹塑成型箱盒的壁面。接著,在預定的間歇內,箱盒壁面完全硬化之前,沖孔器移動到已啟動位置以在箱盒壁上形成孔。
然而在一些應用中這種箱盒仍存在一個局限,就是其提供容納附件的隔室的能力。例如,這些箱盒的一個通常應用是用于容納工具方面,如鉆機,鉆機除了工具主體外,還包括其它附件,如鉆頭。但是,在內壁上形成孔時,壁上相當多的保留部分要為容納工具主體的孔周邊提供支撐。因此,在內壁上容納附件的附加孔的可用空間有時較為有限。
因此,需要一種容納物件及其附件的吹塑成型的箱盒。更需要一種具有高盛納容量但不重或者粗笨的吹塑成型箱盒。也需要一種吹塑成型箱盒,其制造簡單便宜,不會產生殘留的鋸屑和/或燒焦塑料,且不需很長的吹塑成型周期。
發(fā)明內容
因此,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吹塑成型的箱盒,其最大化箱盒箱底部分的內、外壁之間的可用空間量。
本發(fā)明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吹塑成型的箱盒,其最小化箱盒的外部尺寸。
本發(fā)明又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吹塑成型的箱盒,其在吹塑生產周期之后不需要附加的生產步驟。
為克服現有技術中的缺陷并且為了實現所提出目的和優(yōu)點的至少一部分,本發(fā)明包括用于容納第一物件和第二物件的吹塑成型的箱盒,其包括吹塑成型的雙壁箱底部分,箱底部分包含外箱壁、容納第一物件的至少一部分的內箱壁和至少部分由內壁和外壁閉合的空腔;以及頂蓋部分,其與所述箱底部分相連,并且從打開位置到閉合位置可動,使得當頂蓋部分處于閉合位置時,所述頂蓋部分至少部分覆蓋所述箱底部分的內箱壁;其中箱底部分的外壁具有穿過該外壁的孔,以供第二物件穿過該外壁進入到該空腔中。
在這些實施例中,該孔為對應于第二物件至少部分輪廓的沖壓孔。一些實施例中,箱底部分具有模具分型線,箱底的外壁包括基本垂直于分型線延伸的側壁,該孔位于該箱底部分側壁中。某些實施例中,箱底部分的側壁是弧形的,使得穿過該側壁的孔是多平面的。一些實施例中,箱底部分的側壁包括鄰近該孔的凹槽。
一些實施例中,本發(fā)明包括可通過該孔出入而進入該空腔內的接納器。
在其它實施例中,本發(fā)明包括用于容納第一物件和第二物件的吹塑成型的箱盒,其包括吹塑成型的雙壁箱底部分,所述箱底部分包括外箱壁和容納第一物件的至少一部分的內箱壁;以及連接所述箱底部分的吹塑成型的雙壁頂蓋部分,所述頂蓋部分包括至少部分閉合空腔的外箱壁和內箱壁,所述頂蓋部分從打開位置到關閉位置可動,使得當所述頂蓋部分處于關閉位置時,所述頂蓋部分的內箱壁至少部分覆蓋所述箱底部分的內箱壁;其中所述頂蓋部分的外壁具有穿過該外壁的孔,以供第二物件通過所述頂蓋部分的外壁進入到所述空腔中。
在另一實施例中,本發(fā)明包括用于制造具有內外箱壁的吹塑成型的箱盒的箱底部分的方法,該方法包括沿接合線將第一模具部件移動成靠近第二模具部件,以形成具有模腔表面的模腔;貼靠該模腔表面吹塑成型箱盒箱底部分的內外箱壁;以及在箱底部分的外箱壁上形成孔。
在這些實施例中的一些中,本發(fā)明包括使沖孔器的至少一部分平行于接合線伸出并穿過外箱壁進入空腔。
在又一實施例中,本發(fā)明一種用于制造具有內外箱壁的吹塑成型的箱盒的箱底部分的裝置,包括具有第一和第二模具部件的模具,所述第一和第二模具部件當定位成沿接合線相互靠近時,至少部分閉合至少一個具有模腔表面的模腔;其中所述模腔表面包括外、內箱壁部分,箱盒箱底部分的外、內壁在吹塑中分別貼靠所述外、內箱壁部分被吹塑成型;以及具有沖孔表面的沖孔器,其中,當所述沖孔器處于未啟動位置時,所述模腔表面的外箱壁部分包括所述沖孔表面,當所示沖孔器處于已啟動位置時,沖孔器通過箱盒外壁伸出而進入所述模腔中,使得在箱盒外壁中形成孔。
在這些實施例中的一些中,模腔表面的外箱壁部分包括基本垂直于接合線的部段,在吹塑成型中貼靠該部段吹塑成型箱盒的箱底部分外壁的側壁;以及當沖孔器處于未啟動位置時,所述基本垂直部段包括所述沖孔表面,當所述沖孔器處于已啟動位置時,所述沖孔器穿過側壁伸出。
在這些實施例中的一些中,模腔表面外箱壁部分的基本垂直部段具有非平面區(qū)域。一些實施例中,當沖孔器處于未啟動位置時,模腔表面的外箱壁部分的所述基本垂直部段或者沖壓表面包括鄰近所述沖孔表面伸入所述模腔中的突出部,使得在吹塑成型中在外箱壁的外表面上形成凹槽。
圖1A為本發(fā)明的雙壁吹塑成型箱盒的立體圖。
圖1B為圖1中的雙壁吹塑成型箱盒的端視圖。
圖2為圖1中的箱盒在打開位置的透視分解圖。
圖3為圖1箱盒端部的俯視圖。
圖4A為沿著圖3的A-A線截取的箱盒的局部剖視的端視圖。
圖4B為沿著圖3的B-B線截取的箱盒的局部剖視的側視圖。
圖5A為用于制造圖1中的箱盒的系統(tǒng)的剖視圖,其中沖孔器處于未啟動位置。
圖5B為圖5A中的系統(tǒng)的剖視圖,其中沖孔器處于已啟動位置。
圖5C為圖5A中系統(tǒng)的沖孔器的立體圖。
圖5D為圖5A中模具的局部分解側視圖。
圖5E為圖5A中系統(tǒng)的剖視圖,其中沖孔器得以稍微延伸。
具體實施例方式
本發(fā)明的吹塑成型箱盒實施例的基本組件示于圖1-2中。如在說明書中使用的,術語“頂”、“底”、“高于”、“低于”、“在正上方”、“在正下方”、“在上方”“在下方”、“在頂部”、“之下”、“向上”、“向下”、“較高的”、“較低的”、“前部”、“背面”、“后部”、“向前”以及“向后”表示在圖中所示的方向中提及的物件,這種方向對于實現本發(fā)明的目的并非是必需的。
箱盒10包括雙壁箱底部分12和與其相連的頂蓋部分14。在一些實施例中,頂蓋部分14是獨立部分,其在吹塑成型結束后經由鉸鏈機構15連結到箱底部分12上。但是,與箱底部分12一樣,頂蓋部分14也可以為吹塑成型制品,因此,在一些實施例中,頂蓋部分14可在一次吹塑成型過程與箱底部分12一體成型。
箱底部分12具有內箱壁22和外箱壁24,其至少部分封閉空腔26(最佳示于圖4B中)。內箱壁22適于容納第一物件21,第一物件可為如工具之類。頂蓋部分14可在開合位置之間移動,從而,當其處于閉合位置時,頂蓋部分至少部分地蓋住箱底12的內箱壁22,包括至少部分地蓋住容納在其中的第一物件21(以及任何其它可能的附件)。頂蓋部分14典型地包括使其保持在閉合位置的至少一個扣緊件29或其它鎖緊機構,也包括觀察物件21的透明部分18。
可以將任何各種構造用于內箱壁22表面,包括穿過所述表面的各種凹槽和/或孔,它們具有適于在箱底10中容納工具以及該工具所需其它任何附件的任意形狀和尺寸。例如,內箱壁22可以有容納第一物件21的凹槽60,該物件可以為例如工具或者主要容器,在一些實施例中,還可以包括盛納附件的附加凹槽62。在一些有利的實施例中,內箱壁22具有孔,如沖孔64、66,用以接納物件以及利用部分的空腔26以容納物件??梢允褂酶鞣N模具平面和沖孔器已形成各種通孔、盲孔、凸緣或者側壁,其用于容納并支撐各種物件,對此美國專利申請?zhí)?0/958,824和11/105,721已有充分地教導。類似地,頂蓋部分14也可以包括具有在箱盒10關閉時容納物件頂部的凹槽和/或孔的內箱壁37,上述專利申請對此有所描述。
外箱壁24包括環(huán)繞箱底部分12周邊的側壁25,當將箱盒10定向為豎立位置時,其包括箱盒10的前部、后部以及端部。側壁25沿基本垂直箱底部分12的模具分型線23的方向延伸,該分型線是內外箱壁22、24被貼靠模具第一、二部分的接合線得以吹塑的結果,下文將對此詳述。
側壁25具有至少一個對應于第二物件31輪廓的孔20,該第二物件可以為例如容納工具的各種部件或者附件的接納器,如托盤,抽屜或者可卸式容器之類。因此,接納器31可以通過孔20并插入到內、外箱壁22、24之間的空腔26中。
在頂蓋部分14也是雙壁吹塑成型制品的實施例中,孔20可以在頂蓋部分14的外箱壁38上形成,而不形成于箱底部分12上。在其他實施例中,在箱底和頂蓋部分12、14上都可以有孔,這樣可以使頂蓋部分14上的孔20能容納第三物件。
如圖4A所示,在一些有利的實施例中,箱底部分12的外壁24具有多個肋32,當接納器31被插入到孔20中時,所述肋接合接納器31的底部34。肋32用于當接納器31被拉回到空腔26中時對其進行導向,當接納器31被完全插入時,肋32有助于限制搬動箱盒10時接納器31的運動。
在一些實施例中,箱底部分12包括接近其頂邊的較小空腔33,空腔33在接納器31上形成一種空匣。例如,在一些采用抽屜的實施例中,這尤其有用,因為空腔33可以用于幫助將抽屜31保持在所需位置或者如果需要則提供軌道部件(track feature)。
如圖4B所示,在一些實施例中,箱底部分12具有至少一個在外箱壁24上的凸起46,凸起46向內伸向內箱壁22,并基本垂直于分型線23。這樣的凸起可以在箱底部分12中用于許多用途。
例如,在一些實施例中,將凸起尺寸和形狀特別確定為對應于第一物件21的特定部分,并且可以成形為裝配于該物件的特定開口或者凹槽中,而在其它實施例中,凸起可以僅僅成形為對應于物件21輪廓的特定部分以有助于將其保持在合適的位置,而還有一些實施例中,凸起可以僅僅定位在對應于物件21長度或寬度的位置上以限制其運動。按此方式,可制造出用于各種物件的各種隔間,如用于物件21的主要部段以及用于電線和其它附件的附屬部段,上述的申請對此進行了更為充分地解釋。
在一些有利的實施例中,凸起46特別定位在對應于接納器31的長度的位置上以限制其進入空腔26的運動。
在一些實施例中,側壁25為非平面的。例如,如圖3清楚地所示,在一些實施例中,側壁具有大致弧形形狀。此外,回到圖2中,在一些有利的實施例中,鄰近孔20的側壁25上設置有凹槽27,因此形成一個多平面的表面。因此,當接納器31插入到孔20中,并一直被推入到空腔26直到其與凸起46鄰接,人們可以很容易地握住接納器31直到將其從中拉出,因為凹槽27上形成一個指握件,通過其可以接近接納器31的底部。在尤其有利的實施例中,為此,凹槽27鄰近孔20被設置在孔20之上和之下。
在一些實施例中,接納器31包括下側34上的隆起35,以進一步接合肋32并在接納器31滑進空腔26時提供小的鎖緊作用。在一些實施例中,接納器31也包括沿著其側部的軌道36,以對接納器31進行導向和/或將接納器31保持在箱盒10的特定部位上。例如,如圖1所示,在一些有利的實施例中,頂蓋部分14的外箱壁38包括對應于接納器31的至少一部分輪廓的凹下部分39。該凹下部分39可以具有其自身的凹槽41,以提供指握件,或者與接納器31的軌道36相接合的凸起43。盡管示出的凹下部分39被設在頂蓋部分14上,這樣的凹槽也可形成在箱底部分12上,這取決于箱底部分12的具體尺寸和形狀。
如圖5A-E所示,制造圖1的箱盒10的箱底部分12的系統(tǒng)包括模具50,該模具具有第一模具部件52和第二模具部件54。第一模具部件52包括第一、第二和第三沖孔器56、57、58,其分別具有沖孔表面66、67、68。第一、第二模具部件52、54分開時,例如當將型坯放在模具50中時,沖孔器56、57、58處于未啟動位置。如圖5A所示,當第一和第二模具部件52、54沿著接合線53互相靠近的移動時(即,當模具50閉合時),沖孔器56、57、58保持于未啟動位置,同時對型坯注入以吹塑流體。因此,沖孔器56的部分形成吹塑箱底部分12的內箱壁22所貼靠的表面的一部分,沖孔器57、58的部分形成吹塑箱底部分12的外箱壁24所貼靠的表面的一部分。然后,當要在內、外箱壁22、24在上鉆孔時,沖孔器56、57、58移動到已啟動位置,如圖5B所示。
下面將要描述模具部件52、54以及沖孔器56、57、58的操作。當第一模具部件52靠近第二模具部件54時,形成模腔70。例如,參照圖5D,當沖孔器56、57、58處于未啟動位置時,模腔70具有由模具部件52、54各自的模具表面72、73以及沖孔表面66、67、68組成的模腔表面80。該模腔表面80限定出模腔70。當吹塑流體注入型坯中時,貼靠著模腔表面80吹塑形成吹塑成型箱盒的壁面。
如圖5E所示,在一些實施例中,當吹塑形成箱盒的壁面時,沖孔器56、57、58的其中一個或多個處于微微伸出的位置。因為沖孔器凸起進入模腔70中,在沖孔器邊緣周圍的塑料材料很薄。因此,沖孔器最終要求較小的力,以穿過塑料材料而鉆出孔20。通常,沖孔器伸出得越多,側壁25的該部分將越薄,因此也就需要越小的鉆穿力透過表面形成孔。另外,因為沖孔器的這種伸出能有效形成伸進模腔70的垂直于側壁25的附加薄壁,該步驟也可用于在孔20內部的周圍形成附加的壁面元件59以作為增強凸緣。
經歷預定間歇,沖孔器56、57、58從未啟動位置移到已啟動位置,如圖5B所示。這時,沖孔器56、57、58伸過箱盒10的箱底部分12的壁面22、24而進入模腔70,從而在其中形成相應的孔。沖孔器56可以具有對應于待容納于箱盒10中的工具或其它物件的輪廓的沖孔表面66,因此,在內箱壁22上形成具有物件21形狀的孔。相似地,沖孔器57、58具有對應于接納器31輪廓的形狀,從而在側壁25中形成孔,其尺寸確定為容納接納器31。
在一些實施例中,沖孔器在未啟動位置時部分伸出以進一步形成箱壁22、24的形狀。例如,當在未啟動位置時,沖孔器58可以凸出于模具表面72而進入到模腔70中。因此,當外箱壁24貼靠模腔表面80(其包括沖孔器58的部分)而被吹塑成型,箱壁24在沖孔器58的周圍而形成。以此方式,在側壁25上形成凹下部分。
這尤其用于需要外箱壁24具有本身是多平面的孔20的實施例中。例如,雖然上述指握件凹槽27可以通過使用具有伸入到模腔中的與接合線53平行的凸起(未示出)的模具部件54來形成,但是這也可以用具有多平面沖孔表面67的沖孔器57來完成。如圖5C所示,例如,當沖孔器57在未啟動位置時,沖孔表面67上的提升的圓形凸起44可以凸出到模腔70中,這樣可使外箱壁24在吹塑成型中繞凸起44的周圍而形成。當沖孔器57隨后伸入模腔70中,多平面沖孔表面67所有點處以等同程度延伸而形成多平面?zhèn)缺?5中的孔。
在一些有利的實施例中,第二模具部件54包括伸入模腔70的突出部84。突出部84可以為適于制造外箱壁24中的所需凸起46的任何形狀或尺寸。因此,當箱壁24貼靠模腔表面80被吹塑成型時,形成凸起46。在一些實施例中,突出部84特別定位在對應于待插過沖壓孔20的接納器31長度的位置上。在一些實施例中,突出部85設置成制造用于與接納器31的底部相接合的相應肋32。在其它的實施例中,突出部87設置在模具部件52頂部,例如其可用于制造空匣33。
應當理解,上述內容是示意性的而非限制性的,不脫離本發(fā)明主旨的前提下,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做出的明顯改變。因此,應當主要參照所附權利要求書,而非前述說明書來確定本發(fā)明的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容納第一物件和第二物件的吹塑成型的箱盒,包括吹塑成型的雙壁箱底部分,所述箱底部分包括外箱壁、容納第一物件的至少一部分的內箱壁和至少部分由所述內和外箱壁閉合的空腔;以及頂蓋部分,其與所述箱底部分相連,并且從打開位置到閉合位置可動,使得當頂蓋部分處于閉合位置時,所述頂蓋部分至少部分覆蓋所述箱底部分的內箱壁;其中所述箱底部分的外壁具有穿過該外壁的孔,以供所述第二物件穿過所述外壁進入到所述空腔中。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吹塑成型的箱盒,其中該孔包括沖壓孔。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吹塑成型的箱盒,其中至少部分的沖壓孔對應于第二物件至少部分輪廓。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吹塑成型的箱盒,還包括對應于第二物件輪廓的壁面元件,該壁面元件在該孔周邊周圍從所述箱底部分的外壁向內延伸。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吹塑成型的箱盒,其中所述箱底部分具有模具分型線;所述箱底部分的外壁包括基本上垂直于該分型線延伸的側壁;以及該孔位于在箱底部分的側壁中。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吹塑成型的箱盒,其中所述箱底部分的側壁為弧形的,使得穿過該側壁的該孔為多平面的。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吹塑成型的箱盒,其中所述箱底部分的側壁包括鄰近該孔的凹槽。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吹塑成型的箱盒,其中所述箱底部分的內箱壁包括內表面,該內表面具有基本上垂直于分型線伸入到空腔中的凸起,使得在所述凸起和所述箱底部分側壁之間形成空腔。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吹塑成型的箱盒,還包括可通過該孔插入而進入所述空腔的接納器。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吹塑成型的箱盒,其中所述接納器包括抽屜。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吹塑成型的箱盒,其中所述接納器包括可卸式容器。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吹塑成型的箱盒,其中所述頂蓋部分包括外箱壁,該外箱壁中具有凹槽,該凹槽對應于所述可卸式容器的至少部分輪廓,以容納所述容器。
13.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吹塑成型的箱盒,其中所述箱底部分的外箱壁包括具有內表面,該內表面具有基本上垂直于分型線伸入到空腔中并且相對于該孔定位在對應于所述接納器的長度的距離處的凸起,使得所述接納器進入到空腔中的移動得以限制。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吹塑成型的箱盒,其中所述接納器具有底部表面,并且所述外壁的內表面包括多個肋,以接合所述接納器的底部表面。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吹塑成型的箱盒,其中所述頂蓋部分鉸接到所述箱底部分上。
1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吹塑成型的箱盒,其中所述頂蓋部分為雙壁吹塑成型的部分。
17.權利要求16所述的吹塑成型的箱盒,其中所述頂蓋部分包括外箱壁和內箱壁,所述外箱壁和內箱壁至少部分閉合第二空腔,使得當所述頂蓋部分在關閉位置時,所述頂蓋部分的內箱壁至少部分覆蓋所述箱底部分的內箱壁;以及所述頂蓋部分的外箱壁具有穿過該外箱壁的孔,以供第三物件穿過所述頂蓋部分的外箱壁進入到所述第二空腔中。
18.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吹塑成型的箱盒,其中所述頂蓋部分與所述箱底部分整體模制而成。
1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吹塑成型的箱盒,其中所述箱底部分的內壁具有孔,該孔的至少一部分對應于第一物件的至少部分輪廓,以容納該第一物件。
20.一種用于容納第一物件和第二物件的吹塑成型的箱盒,包括吹塑成型的雙壁箱底部分,所述箱底部分包括外箱壁和容納第一物件的至少一部分的內箱壁;以及連接所述箱底部分的吹塑成型的雙壁頂蓋部分,所述頂蓋部分包括至少部分閉合空腔的外箱壁和內箱壁,所述頂蓋部分從打開位置到關閉位置可動,使得當所述頂蓋部分處于關閉位置時,所述頂蓋部分的內箱壁至少部分覆蓋所述箱底部分的內箱壁;其中所述頂蓋部分的外壁具有穿過該外壁的孔,以供所述第二物件通過所述頂蓋部分的外壁進入到所述空腔中。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吹塑成型箱盒,還包括可通過所述頂蓋部分的外箱壁上的孔插入所述空腔的可卸式容器,其中所述箱底部分的外箱壁中具有對應于所述可卸式容器的至少部分輪廓的凹槽,以容納所述容器。
22.一種用于制造具有內外箱壁的吹塑成型的箱盒的箱底部分的方法,該方法包括沿接合線將第一模具部件移動成靠近第二模具部件,以形成具有模腔表面的模腔;貼靠該模腔表面吹塑成型箱盒箱底部分的內外箱壁;以及在箱底部分的外箱壁上形成孔。
23.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中形成孔的步驟包括使沖孔器的至少部分通過外箱壁伸出并進入模腔中。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形成孔的步驟包括使沖孔器基本平行于所述接合線伸出。
25.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還包括提供接納器的步驟,該接納器的至少部分對應于所述孔的至少部分輪廓,使得所述接納器可插入孔中。
26.一種用于制造具有內外箱壁的吹塑成型的箱盒的箱底部分的裝置,包括具有第一和第二模具部件的模具,所述第一和第二模具部件當定位成沿接合線相互靠近時,至少部分閉合至少一個具有模腔表面的模腔;其中所述模腔表面包括外、內箱壁部分,箱盒箱底部分的外、內壁在吹塑中分別貼靠所述外、內箱壁部分被吹塑成型;以及具有沖孔表面的沖孔器,其中,當所述沖孔器處于未啟動位置時,所述模腔表面的外箱壁部分包括所述沖孔表面,當所示沖孔器處于已啟動位置時,所述沖孔器通過箱盒外壁伸出而進入所述模腔中,使得在箱盒外壁中形成孔。
27.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沖孔表面對應于待插入孔中物件的至少部分輪廓。
28.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模腔表面的外箱壁部分包括基本垂直于接合線的部段,在吹塑成型中貼靠該部段吹塑成型箱盒的箱底部分外壁的側壁;以及當沖孔器處于未啟動位置時,所述基本垂直部段包括所述沖孔表面,當所述沖孔器處于已啟動位置時,所述沖孔表面穿過側壁伸出。
29.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模腔表面的外箱壁部分的所述基本垂直部段具有非平面區(qū)域。
30.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裝置,其中當所述沖孔器處于未啟動位置時,所述模腔表面的外箱壁部分的所述基本垂直部段包括鄰近所述沖孔表面伸入所述模腔中的突出部,使得在吹塑成型中在外箱壁的外表面上形成凹槽。
31.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裝置,其中當所述沖孔器在第三位置時,所述沖孔表面伸過所述模腔表面的程度小于當沖孔器處于已啟動位置時的程度,使得吹塑成型中在所述沖孔器的一部分周圍形成壁面元件。
32.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沖孔表面包括從該沖孔表面向外伸出的突出部,使得在吹塑成型中外箱壁的外表面上形成凹槽。
33.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模腔表面的外壁部分包括突出部,該突出部基本上垂直于該接合線延伸到所述空腔中,并且當沖孔器處于未啟動位置時該突出部相對于所述沖孔表面定位在對應于待插入孔中的物件長度的距離處,使得所述物件進入到所述空腔中的移動得以限制。
34.如權利要求33所述的吹塑成型的箱盒,其中所述模腔表面的外壁部分具有多個肋,以在箱盒箱底部分外壁的內表面上形成相應的肋,以接合待插入孔中的物件的底部表面。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吹塑成型的箱盒及其制造系統(tǒng),其總體包括包括內外箱壁的雙壁吹塑成型的箱底部分和與箱底部分相連的頂蓋部分,使得頂蓋部分當處于關閉位置時,至少部分覆蓋容納第一物件的箱底部分的內箱壁。箱底部分的外壁具有孔,其用以接納第二物件,例如抽屜或其它接納器。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孔為沖壓孔,通過沖孔器基本上垂直于箱底部分分型線伸過箱底部分的側壁而形成。在一些實施例中,側壁為非平面的,在一些實施例中,側壁包括鄰近孔的凹槽,以易于抓握第二物件。
文檔編號B65D43/16GK1935602SQ20061014477
公開日2007年3月28日 申請日期2006年7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7月13日
發(fā)明者邁克爾·L·格林內爾, 戴維·W·科曾斯, 克萊·巴恩森, 史蒂文·P·蓋德貝克, 詹姆斯·M·威斯 申請人:卡斯托姆-帕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