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鏈式索道的組合支承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山地果園的貨物運輸技術,具體涉及一種用于鏈式索道的組合支
承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的山地果園的貨物運輸,一般可采用鋼絲繩進行運輸,運輸設備依山而建,但 是山路崎嶇,運輸線路很復雜,貨物運輸時需要做爬坡、下坡、轉彎或斜線運動,而鋼絲繩一 般只能滿足直線運動的運輸,因此用鋼絲繩作為山路運輸工具,帶來了設備復雜,成本高的 一系列問題。 鋼絲繩掛載時受力復雜,導致鋼絲繩本身首尾的接駁非常困難,而且,掛鉤無法裝 到鋼絲繩上。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為了克服以上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提供了一種用于鏈式索道的組合 支承裝置,本裝置能夠結合鏈式索道進行貨物運輸,能夠實現(xiàn)對鏈式索道爬坡和轉彎時的 支承。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通過以下的技術方案實現(xiàn)本用于鏈式索道的組合支承裝置, 其特征在于包括水平托輪組和垂直托輪組,所述水平托輪組包括第一定滑輪和第二定滑 輪,第一定滑輪和第二定滑輪平行放置并相距一定間隔,第一定滑輪的軸心設有第一托輪 軸,第二定滑輪的軸心設有第二托輪軸,第一定滑輪的側面開有溝槽,第二定滑輪的側面開 有溝槽(第一、第二定滑輪的溝槽,用于夾住鏈式索道和實現(xiàn)水平轉彎,以免鏈式索道滑 出); 垂直托輪組包括第三定滑輪、第四定滑輪和第五定滑輪,第三定滑輪與第四定滑 輪相向同軸放置并相距一定間隔,第三定滑輪的軸心設有第三托輪軸,第四定滑輪的軸心 設有第四托輪軸,第三定滑輪的內側開有溝槽,第四定滑輪的內側開有溝槽;第五定滑輪的 軸線與第三、第四定滑輪的軸線平行并相距一定間隔,第五定滑輪的軸心設有第五托輪軸, 第五定滑輪中間開有溝槽并且該溝槽正對著第三、第四定滑輪之間的間隔。(第三定滑輪、 第四定滑輪的溝槽用于向上支承鏈式索道,并與第五定滑輪配合,一起夾住鏈式索道,以免 鏈式索道滑出) 為了便于工業(yè)生產,所述第一定滑輪和第二定滑輪的大小和形狀相同。 為了便于工業(yè)生產,所述第三定滑輪和第四定滑輪的大小和形狀相同。 在運輸過程中,所述鏈式索道穿過于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和第五定滑輪之間。 為了方便掛載貨物,所述鏈式索道每隔5米設有1個掛鉤。 為了給水平托輪組和垂直托輪組一個固定框架,組合支承裝置還包括豎桿、橫板 和兩塊豎板,所述豎桿與橫板固定連接,兩塊豎板相互平行的與橫板固定連接;第一托輪軸 的一端與橫板連接,第二托輪軸的一端與橫板連接,第三托輪軸的一端與豎板連接,第四托輪軸的一端與另一塊豎板連接,第五托輪軸的兩端分別與兩塊豎板連接。 為了使組合支承裝置符合掛載貨物的強度要求,所述豎桿、橫板、兩塊豎板、水平
托輪組和垂直托輪組由金屬材料制成。 支承裝置在實際運用的時候會跟龍門架一起使用,因此,所述豎桿與外部的龍門 架連接。 在實際應用中,所述鏈式索道選用起重用短環(huán)鏈。 本實用新型相對于現(xiàn)有技術具有如下的優(yōu)點 本用于鏈式索道的組合支承裝置解決山地果園鏈式循環(huán)貨運索道的鏈索爬坡和 轉彎時的技術問題,適用于鏈索爬坡和轉彎時對鏈式索道的支承,使鏈式索道既能水平轉 彎又能垂直或斜線運動,鏈式索道用于遠距離輸送貨物。 本用于鏈式索道的組合支承裝置,雖然鏈式索道掛載時受力復雜,但是能確保鏈 式索道正常運行,既能對鏈式索道提供掛載時的支承力,又能引導鏈式索道完成各種運動。 本組合支承裝置把垂直托輪組置于水平托輪組的前方,鏈式索道運動時先經過垂直托輪 組,垂直托輪組引導鏈式索道以切線方向順利進入水平托輪組。垂直托輪組主要在垂直方 向為鏈式索道提供支承力,引導負載掛鉤的鏈式索道作爬坡、下坡或斜線運動。水平托輪組 對鏈式索道提供垂直支承力,還弓I導鏈式索道做水平轉彎或曲線運動。由于兩托輪組位置 較為接近,掛鉤載荷經過時受力支承點為兩點,承載能力比單獨的托輪組增加一倍,可有效 防止鏈式索道滑出和卡滯。因此,本用于鏈式索道的組合支承裝置是鏈式索道完成爬坡和 轉彎運動的關鍵裝置,是山地果園鏈式循環(huán)貨運索道的重要組成部分。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用于鏈式索道的組合支承裝置的主視圖。 圖2是圖1的側視圖。 圖3是圖1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如圖1、圖2和圖3所示的用于鏈式索道的組合支承裝置,包括水平托輪組和垂直 托輪組,水平托輪組包括第一定滑輪1和第二定滑輪2,第一定滑輪1和第二定滑輪2平行 放置并相距一定間隔,第一定滑輪1的軸心設有第一托輪軸3,第二定滑輪2的軸心設有第 二托輪軸4,第一定滑輪1的側面開有溝槽5,第二定滑輪2的側面開有溝槽6 (第一、第二 定滑輪1、2的溝槽5、6,用于夾住鏈式索道7和實現(xiàn)水平轉彎,以免鏈式索道7滑出); 垂直托輪組包括第三定滑輪8、第四定滑輪9和第五定滑輪10,第三定滑輪8與第 四定滑輪9相向同軸放置并相距一定間隔,第三定滑輪8的軸心設有第三托輪軸11,第四定 滑輪9的軸心設有第四托輪軸12,第三定滑輪8的內側開有溝槽13,第四定滑輪9的內側 開有溝槽14 ;第五定滑輪10的軸線與第三、第四定滑輪8、9的軸線平行并相距一定間隔, 第五定滑輪10的軸心設有第五托輪軸15,第五定滑輪10中間開有溝槽16并且該溝槽16 正對著第三、第四定滑輪8、9之間的間隔。(第三定滑輪8、第四定滑輪9的溝槽13、14用 于向上支承鏈式索道7,并與第五定滑輪10配合, 一起夾住鏈式索道7,以免鏈式索道7滑出) 為了便于工業(yè)生產,第一定滑輪1和第二定滑輪2的大小和形狀相同。第三定滑 輪8和第四定滑輪9的大小和形狀相同。 在運輸過程中,鏈式索道7穿過于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和第五定滑輪1、2、8、9、 IO之間。 為了方便掛載貨物,鏈式索道7每隔5米設有1個掛鉤17。 為了給水平托輪組和垂直托輪組一個固定框架,組合支承裝置還包括豎桿18、橫 板19和兩塊豎板20,豎桿18與橫板19固定連接,兩塊豎板20相互平行的與橫板19固定 連接;第一托輪軸3的一端與橫板19連接,第二托輪軸4的一端與橫板19連接,第三托輪 軸11的一端與豎板20連接,第四托輪軸12的一端與另一塊豎板20連接,第五托輪軸15 的兩端分別與兩塊豎板20連接。 為了使組合支承裝置符合掛載貨物的強度要求,豎桿18、橫板19、兩塊豎板20、水 平托輪組和垂直托輪組由金屬材料制成。 支承裝置在實際運用的時候會跟龍門架一起使用,因此,豎桿18與外部的龍門架 連接。 在實際應用中,鏈式索道7選用起重用短環(huán)鏈。 上述具體實施方式
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并不能對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 進行限定,其他的任何未背離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所做的改變或其它等效的置換方 式,都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用于鏈式索道的組合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水平托輪組和垂直托輪組,所述水平托輪組包括第一定滑輪和第二定滑輪,第一定滑輪和第二定滑輪平行放置并相距一定間隔,第一定滑輪的軸心設有第一托輪軸,第二定滑輪的軸心設有第二托輪軸,第一定滑輪的側面開有溝槽,第二定滑輪的側面開有溝槽;垂直托輪組包括第三定滑輪、第四定滑輪和第五定滑輪,第三定滑輪與第四定滑輪相向同軸放置并相距一定間隔,第三定滑輪的軸心設有第三托輪軸,第四定滑輪的軸心設有第四托輪軸,第三定滑輪的內側開有溝槽,第四定滑輪的內側開有溝槽;第五定滑輪的軸線與第三、第四定滑輪的軸線平行并相距一定間隔,第五定滑輪的軸心設有第五托輪軸,第五定滑輪中間開有溝槽并且該溝槽正對著第三、第四定滑輪之間的間隔。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鏈式索道的組合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滑 輪和第二定滑輪的大小和形狀相同。
3.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鏈式索道的組合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定滑 輪和第四定滑輪的大小和形狀相同。
4.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鏈式索道的組合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鏈式索道 穿過于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和第五定滑輪之間。
5. 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鏈式索道的組合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鏈式索道 每隔5米設有1個掛鉤。
6. 根據(jù)權利要求l所述的用于鏈式索道的組合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豎桿、橫 板和兩塊豎板,所述豎桿與橫板固定連接,兩塊豎板相互平行的與橫板固定連接;第一托輪 軸的一端與橫板連接,第二托輪軸的一端與橫板連接,第三托輪軸的一端與豎板連接,第四 托輪軸的一端與另一塊豎板連接,第五托輪軸的兩端分別與兩塊豎板連接。
7. 根據(jù)權利要求1 6任一項所述的用于鏈式索道的組合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 述豎桿、橫板、兩塊豎板、水平托輪組和垂直托輪組由金屬材料制成。
8. 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鏈式索道的組合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豎桿與外 部的龍門架連接。
9. 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鏈式索道的組合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鏈式索道 為起重用短環(huán)鏈。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用于鏈式索道的組合支承裝置,包括水平托輪組和垂直托輪組,所述水平托輪組包括第一定滑輪和第二定滑輪,第一定滑輪和第二定滑輪平行放置并相距一定間隔,第一定滑輪的軸心設有第一托輪軸,第二定滑輪的軸心設有第二托輪軸,第一定滑輪的側面開有溝槽,第二定滑輪的側面開有溝槽;垂直托輪組包括第三定滑輪、第四定滑輪和第五定滑輪。本用于鏈式索道的組合支承裝置解決山地果園鏈式循環(huán)貨運索道的鏈索爬坡和轉彎時的技術問題,適用于鏈索爬坡和轉彎時對鏈式索道的支承,使鏈式索道既能水平轉彎又能垂直或斜線運動,鏈式索道用于遠距離輸送貨物。
文檔編號B65G17/30GK201458270SQ20092006009
公開日2010年5月12日 申請日期2009年7月9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7月9日
發(fā)明者劉志壯, 宋淑然, 岳學軍, 朱余清, 楊洲, 洪添勝, 蘇建 申請人:華南農業(yè)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