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玻璃基板搬運系統(tǒng)及其卡匣和堆垛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自動物流倉儲領域,具體是涉及一種玻璃基板搬運系統(tǒng),還涉及一種用于玻璃基板搬運的卡匣和一種搬運玻璃基板的堆垛機。
背景技術:
液晶顯示器的生產(chǎn)中,制作液晶屏的玻璃基板裝載在卡匣中,卡匣經(jīng)臺車運送至自動化倉庫,自動化倉庫中的堆垛機將卡匣搬運至儲位暫存或搬運至制程機臺進行加工。玻璃基板進入制程機臺加工時有嚴格的方向要求,玻璃基板只能從卡匣其中一側進出制程機臺,否則會造成液晶顯示器的報廢?,F(xiàn)有技術在卡匣的其中一側加裝標識器,在堆垛機上加裝讀取器,通過讀取器讀取標識器上的信息以判斷卡匣的方向。若卡匣的方向滿足加工要求,則直接對卡匣進行運 送;若卡匣的方向不滿足加工要求,則需要對卡匣進行換向之后方可運送。由于玻璃基板只在進入制程機臺加工時才有方向要求,而在倉庫之間的運送沒有方向要求。而現(xiàn)有技術中堆垛機只能讀取一個方向的卡匣,不同方向的卡匣需要進行換向后才能讀取。同時,卡匣從堆垛機其中一側搬到另外一側往往也需要進行換向。過多的換向容易造成玻璃基板的破損,而在倉庫之間采用換向機構對卡匣進行換向增大了運送的成本,降低了運送的效率。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實施例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玻璃基板搬運系統(tǒng),可以在不對卡匣進行換向的情況下實現(xiàn)卡匣在不同倉庫之間的取放。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玻璃基板搬運系統(tǒng),該搬運系統(tǒng)包括卡匣和堆垛機。其中,卡匣裝載玻璃基板,卡匣對角的兩側分別設置有第一標識器和第二標識器。堆垛機上設置有讀取器,讀取器用于讀取第一標識器或第二標識器上的信息。其中,讀取器包括第一讀取器和第二讀取器,第一讀取器和第二讀取器分別設置于堆垛機對角的兩側。其中,堆垛機還包括取放機構,取放機構用于取放卡匣。其中,取放機構包括支撐機構和滑臺,滑臺可沿支撐機構滑動,卡匣經(jīng)滑臺由堆垛機其中一側運送至堆垛機相對的一側。其中,取放機構還包括滑軌,滑臺經(jīng)滑軌沿支撐機構滑動。其中,搬運系統(tǒng)還包括輸送裝置,輸送裝置采用滾輪將卡匣運送至堆垛機。其中,卡匣設置第一標識器的一側設置有擋條。其中,第一標識器和第二標識器為條形碼,讀取器為條形碼讀取器。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另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用于玻璃基板搬運的卡匣,其中,卡匣裝載玻璃基板,卡匣對角的兩側上分別設置有第一標識器和第二標識器。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又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搬運玻璃基板的堆垛機,其中,堆垛機對角的兩側上設置有第一讀取器和第二讀取器,第一讀取器和第二讀取器用于讀取裝載玻璃基板的卡匣上的標識器上的信息。本發(fā)明實施例在裝載玻璃基板的卡匣對角的兩側上分別設置第一標識器和第二標識器,在堆垛機上設置讀取器。無論卡匣哪一側正對堆垛機,讀取器都可以讀取卡匣上的信息,從而對卡匣進行運送。本發(fā)明實施例無需對卡匣進行換向即可實現(xiàn)卡匣在不同倉庫之間的運送。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DI是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玻璃基板搬運系統(tǒng)的系統(tǒng)結構不意圖;圖2是圖I所示的搬運系統(tǒng)的取放機構的結構示意圖;圖3是圖I所示的搬運系統(tǒng)的支撐機構和滑臺的配合示意圖;圖4是圖I所示的搬運系統(tǒng)的輸送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詳細描述。以下實施例僅用于說明本發(fā)明,但不應用來限定本發(fā)明的范圍。請一并參閱圖I、圖2、圖3以及圖4。圖I是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玻璃基板搬運系統(tǒng)的系統(tǒng)結構示意圖;圖2是圖I所示的搬運系統(tǒng)的取放機構的結構示意圖;圖3是圖I所示的搬運系統(tǒng)的支撐機構和滑臺的配合示意圖;圖4是圖I所示的搬運系統(tǒng)的輸送裝置的結構示意圖。本發(fā)明實施例玻璃基板搬運系統(tǒng)包括卡匣10、堆垛機20以及輸送裝置40??ㄏ?0用于裝載玻璃基板30,其對角的兩側分別設置有第一標識器11和第二標識器12。優(yōu)選地,第一標識器11和第二標識器12沿卡匣10的中心對稱分布,當然,第一標識器11和第二標識器12在卡匣10上的具體位置還可以視搬運系統(tǒng)的具體設置而定,本發(fā)明對此不作限定。值得注意的是,卡匣10設置第一標識器11的一側設置有擋條13。擋條13的作用是阻擋玻璃基板30往第一標識器11 一側的運動,確保玻璃基板30在制程機臺加工時其進出制程機臺都是在卡匣10靠近第二標識器12的一側。在本發(fā)明其他的實施例中,擋條13設置于卡匣10設置第二標識器12的一側,本發(fā)明對此不作限定。擋條13可參考本領域技術人員公知的方式設置,在此不作贅述。堆垛機20對角的兩側分別設置有第一讀取器21和第二讀取器22,第一讀取器21和第二讀取器22用于讀取第一標識器11或第二標識器12上的信息。優(yōu)選地,第一讀取器21和第二讀取器22沿卡匣10的中心對稱分布,當然,第一讀取器21和第二讀取器22在堆垛機20上的具體位置還可以根據(jù)搬運系統(tǒng)的設置自行設定,只需要使第一讀取器21和第二讀取器22能夠讀取第一標識器11或第二標識器12上的信息,本發(fā)明對第一讀取器21和第二讀取器22在堆垛機20上的具體位置不作限定。優(yōu)選地,第一標識器11和第二標識器12為條形碼,第一讀取器21和第二讀取器22為條形碼讀取器。當然,第一標識器11和第二標識器12也可以采用其他的具備標識功能的元件,第一讀取器21和第二讀取器22采用與之相應的讀取器件,本發(fā)明對此不作限定。第一標識器11、第二標識器12、第一讀取器21以及第二讀取器22可參 考本領域技術人員公知的方式設置,在此不再贅述。堆垛機20還包括取放機構23,取放機構用于取放卡匣10。其中,取放機構23包括驅動機構231,支撐機構232以及滑臺233?;_233可沿支撐機構232滑動,卡匣10經(jīng)滑臺233由堆垛機20其中一側運送至堆垛機20相對的一側。具體地,驅動機構231設置于支撐機構232的中央,支撐機構232上設置有滑軌2321??ㄏ?0放置于滑臺233后,驅動機構231驅動滑臺233沿滑軌2321滑動,將卡匣10由由堆垛機20其中一側運送至堆垛機20相對的一側。值得注意的是,滑臺233可以在堆垛機20兩側之間來回滑動以實現(xiàn)堆垛機20的雙側取放?;_233和滑軌2321可參考本領域技術人員公知的方式設置,在此不作贅述。本發(fā)明實施例采用了滑臺233對卡匣10進行運送,卡匣10由堆垛機20其中一側運送到堆垛機20另外一側時無需進行轉向,減少了卡匣10在倉庫內(nèi)的旋轉換向次數(shù),減少了因轉向而帶來的玻璃基板損壞現(xiàn)象,提高了堆垛機20的工作效率。此外,滑臺233的設置增大了取放機構23伸出行程的同時也避免了取放機構23與倉庫框架之間的干涉。輸送裝置40包括滾輪401,輸送裝置40采用滾輪401將卡匣運送至堆垛機。以上講述了本發(fā)明實施例玻璃基板搬運系統(tǒng)各部件結構及其功能,下面將結合表I詳細介紹本發(fā)明實施例運送卡匣10的工作過程。表I是卡匣10在不同的運送地點間運送時現(xiàn)有技術與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堆垛機轉動情況的比較表。
移動類型條件選擇業(yè)內(nèi)現(xiàn)狀本發(fā)明實施例
起占終點起點卡匣位K 終點位置方向選擇動作執(zhí)行終點卡匣狀態(tài)動作執(zhí)行終點卡 狀態(tài)
I非Ro正向面對料機.........iias正向面對觀機 ιι^1
EQ Port 反_翁雜「 . Port EO 正句面對料機IStSffj正向面時稱機正向面對料機Port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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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rort I 反向面對堆環(huán)機丨...........stockc^·^.........I..................I__表I如表I所示,可以設定第二標識器12正對堆垛機20時卡匣10的狀態(tài)為正向面對堆垛機20。若卡匣10由EQ Port (加工口)運送至非EQ Port,卡匣10正向面對堆垛機20。此時第一讀取器21或第二讀取器22讀取第一標識器11或第二標識器12上的信息,若終點位置與起點位置處于堆垛機20相同的一側,通過堆垛機20自身的移動將卡匣10運送到終點位置;若終點位置與起點位置處于堆垛機20相異的一側,堆垛機20通過滑臺233將卡匣10運送至終點位置。堆垛機20無需對卡匣10進行轉向即可將其運送至終點位置。
若卡匣10由非EQ Port或EQ Port運送至EQ Port,堆垛機20會先將卡匣10運送至終點位置,再視卡匣10是否正向面對堆垛機20而決定是否對卡匣10進行轉向。當卡匣10運送至終點位置時正向面對堆垛機20,堆垛機20不對卡匣10進行轉向;當卡匣10運送至終點位置時非正向面對堆垛機20,堆垛機20對卡匣10進行轉向。若卡匣10由非EQ Port運送至非EQ Port,無論卡匣10是否正向面對堆垛機20,卡匣10是否由堆垛機20其中一側運往另外一側。第一讀取器21或第二讀取器22均可讀取到第一標識器11或第二標識器12上的信息,堆垛機20無需轉向即可完成卡匣10的運送??ㄏ?0在倉庫之間進行運送時,輸送裝置40可以采用滾輪對卡匣10進行運送,節(jié)省了運送的成本。卡匣10在運送的過程中無需轉向,也避免了玻璃基板在轉向過程中造成的損壞。值得注意的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玻璃基板搬運系統(tǒng)可以用于搬運液晶玻璃基板,也 可以用于搬運其他用途的玻璃基板。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搬運其他玻璃基板的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本發(fā)明實施例在卡匣10上設置第一標識器11和第二標識器12,在堆垛機上設置第一讀取器21和第二讀取器22。無論卡匣10哪一側正對堆垛機20,第一讀取器21或第二讀取器22都可以讀取卡匣10上的信息,無需對卡匣進行換向即可實現(xiàn)卡匣在不同倉庫之間的運送。此外,堆垛機20通過設置滑臺233,無需轉向即可實現(xiàn)對于堆垛機20兩側卡匣10的取放,減少了卡匣10在倉庫內(nèi)的旋轉換向。輸送裝置40可以采用滾輪對卡匣10進行運送,節(jié)省了運送的成本。本發(fā)明實施例減少了卡匣10在運送過程中的轉向,避免了玻璃基板在轉向過程中造成的損壞,提高了運送效率,降低了成本。本發(fā)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用于玻璃基板搬運的卡匣。該卡匣對角的兩側上分別設置有第一標識器和第二標識器。搬運系統(tǒng)的堆垛機上的讀取器能夠讀取第一標識器和第二標識器上的信息,從而對卡匣進行搬運。由于卡匣的具體結構已經(jīng)在上文中作了詳細說明,故在此不再贅述。本發(fā)明實施例在卡匣對角的兩側上分別設置第一標識器和第二標識器。無論卡匣哪一側正對堆垛機,堆垛機上的讀取器都可以讀取卡匣上的信息。本發(fā)明實施例無需對卡匣進行換向即可實現(xiàn)卡匣在不同倉庫之間的取放。本發(fā)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搬運玻璃基板的堆垛機。該堆垛機對角的兩側上設置有第一讀取器和第二讀取器,第一讀取器和第二讀取器用于讀取裝載玻璃基板的卡匣上的標識器上的信息。由于堆垛機的具體結構已經(jīng)在上文中作了詳細說明,故在此不再贅述。本發(fā)明實施例在堆垛機對角的兩側上設置有第一讀取器和第二讀取器,能夠對卡匣進行雙向取放,提高堆垛機的效率。以上僅為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fā)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fā)明說明書及附圖內(nèi)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fā)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nèi)。
權利要求
1.一種玻璃基板搬運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玻璃基板搬運系統(tǒng)包括 卡匣,所述卡匣裝載所述玻璃基板,所述卡匣對角的兩側分別設置有第一標識器和第二標識器; 堆垛機,所述堆垛機上設置有讀取器,所述讀取器用于讀取所述第一標識器或所述第二標識器上的信息。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搬運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讀取器包括第一讀取器和第二讀取器,所述第一讀取器和所述第二讀取器分別設置于所述堆垛機對角的兩側。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搬運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堆垛機還包括取放機構,所述取放機構用于取放所述卡匣。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搬運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放機構包括支撐機構和滑臺,所述滑臺可沿所述支撐機構滑動,所述卡匣經(jīng)所述滑臺由所述堆垛機其中一側運送至所述堆垛機相對的一側。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搬運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還包括滑軌,所述滑臺經(jīng)所述滑軌沿所述支撐機構滑動。
6.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搬運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搬運系統(tǒng)還包括輸送裝置,所述輸送裝置采用滾輪將所述卡匣運送至所述堆垛機。
7.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搬運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匣設置所述第一標識器的一側設置有擋條。
8.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搬運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標識器和所述第二標識器為條形碼,所述讀取器為條形碼讀取器。
9.一種用于玻璃基板搬運的卡匣,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匣裝載所述玻璃基板,所述卡匣對角的兩側上分別設置有第一標識器和第二標識器。
10.一種搬運玻璃基板的堆垛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堆垛機對角的兩側上設置有第一讀取器和第二讀取器,所述第一讀取器和所述第二讀取器用于讀取裝載所述玻璃基板的卡匣上的標識器上的信息。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實施例公開了一種玻璃基板搬運系統(tǒng),該搬運系統(tǒng)包括卡匣和堆垛機。其中,卡匣裝載玻璃基板,卡匣對角的兩側分別設置有第一標識器和第二標識器。堆垛機上設置有讀取器,讀取器用于讀取第一標識器或第二標識器上的信息。本發(fā)明實施例還公開了一種用于玻璃基板搬運的卡匣和一種搬運玻璃基板的堆垛機。本發(fā)明實施例無需對卡匣進行換向即可實現(xiàn)卡匣在不同倉庫之間的運送。
文檔編號B65D77/24GK102887318SQ20121041002
公開日2013年1月23日 申請日期2012年10月24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0月24日
發(fā)明者汪永強, 吳俊豪, 林昆賢, 齊明虎, 楊衛(wèi)兵, 陳增宏, 郭振華, 蔣運芍, 舒志優(yōu) 申請人:深圳市華星光電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