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槽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浴槽,其包括:浴槽本體、玻璃導輥、引紙輥、牽引輥、刮水裝置、進液口、排污口;所述玻璃導輥為若干個,其并排設置于所述浴槽本體底部,所述引紙輥設置于所述并排設置的玻璃導輥上方,所述牽引輥設置于所述引紙輥的一側,所述刮水裝置設置于所述引紙輥的另一側,所述進液口開設于所述浴槽本體的側壁上,所述排污口開設于浴槽本體的底部。本實用新型的浴槽結構簡單、能耗較低、適用范圍廣。其結構上減少了傳動裝置,從而實現(xiàn)了節(jié)能降耗、減少勞動強度的目的。
【專利說明】
浴槽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浴槽,尤其涉及一種質量可靠、節(jié)能降耗的浴槽。
【背景技術】
[0002]目前的浴槽一般包括浴槽本體,該浴槽本體限定一內部空間,該內部空間中安裝有相應的傳動裝置。但現(xiàn)有的浴槽由于設置了傳動裝置,不但使的能量在傳遞過程中出現(xiàn)損耗,同時也浪費了額外的能源。
[0003]針對上述問題,有必要提出進一步的解決方案。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浴槽。
[0005]為實現(xiàn)上述實用新型目的,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浴槽,其包括:浴槽本體、玻璃導輥、引紙輥、牽引輥、刮水裝置、進液口、排污口 ;
[0006]所述玻璃導輥為若干個,其并排設置于所述浴槽本體底部,所述引紙輥設置于所述并排設置的玻璃導輥上方,所述牽引輥設置于所述引紙輥的一側,所述刮水裝置設置于所述引紙輥的另一側,所述進液口開設于所述浴槽本體的側壁上,所述排污口開設于浴槽本體的底部。
[0007]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浴槽本體的底部還設置有溢流管。
[0008]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引紙輥的數(shù)量為若干個,所述若干個引紙輥彼此平行設置。
[0009]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引紙輥的數(shù)量為6個。
[0010]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進液口位于所述引紙輥和玻璃導輥之間。
[0011]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溢流管的高度小于所述浴槽本體側壁的高度。
[0012]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玻璃導輥的數(shù)量為6個。
[0013]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的浴槽結構簡單、能耗較低、適用范圍廣。其結構上減少了傳動裝置,從而實現(xiàn)了節(jié)能降耗、減少勞動強度的目的。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浴槽的一【具體實施方式】的平面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5]下面結合附圖所示的各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說明,但應當說明的是,這些實施方式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根據(jù)這些實施方式所作的功能、方法、或者結構上的等效變換或替代,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0016]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浴槽100包括浴槽本體10、玻璃導輥20、引紙輥30、牽引輥40、刮水裝置50、進液口 60、排污口 70。
[0017]其中,所述玻璃導輥20為若干個,其并排設置于所述浴槽本體10底部,且各個玻璃導輥20彼此之間保持平行。優(yōu)選地,所述玻璃導輥20的數(shù)量為6個。所述引紙輥30設置于所述并排設置的玻璃導輥20上方,且保持與玻璃導輥20平行。所述引紙輥30相互之間同時保持平行,并具有一定間距。優(yōu)選地,所述引紙輥30的數(shù)量也為6個。
[0018]進一步地,所述牽引輥40設置于所述引紙輥30的一側,所述刮水裝置50設置于所述引紙輥30的另一側。此外,所述進液口 60開設于所述浴槽本體10的側壁上,進液口60起到進液的作用,具體地,所述進液口 60位于所述引紙輥和玻璃導輥之間。
[0019]所述排污口 70開設于浴槽本體10的底部,從而廢液可從排污口 70流出。
[0020]為了防止浴槽本體10內的液體從浴槽本體10中流出,所述浴槽本體10的底部還設置有溢流管80。為了起到溢流的作用,該溢流管80的高度小于所述浴槽本體10側壁的高度。從而,當浴槽本體10內的液體高于溢流管80的高度時,液體可從溢流管80中流出。
[0021]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的浴槽結構簡單、能耗較低、適用范圍廣。其結構上減少了傳動裝置,從而實現(xiàn)了節(jié)能降耗、減少勞動強度的目的。
[0022]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0023]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權利要求】
1.一種浴槽,其特征在于,所述浴槽包括:浴槽本體、玻璃導輥、引紙輥、牽引輥、刮水裝置、進液口、排污口 ; 所述玻璃導輥為若干個,其并排設置于所述浴槽本體底部,所述引紙輥設置于所述并排設置的玻璃導輥上方,所述牽引輥設置于所述引紙輥的一側,所述刮水裝置設置于所述引紙輥的另一側,所述進液口開設于所述浴槽本體的側壁上,所述排污口開設于浴槽本體的底部。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浴槽,其特征在于,所述浴槽本體的底部還設置有溢流管。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浴槽,其特征在于,所述引紙輥的數(shù)量為若干個,所述若干個引紙輥彼此平行設置。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浴槽,其特征在于,所述引紙輥的數(shù)量為6個。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浴槽,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液口位于所述引紙輥和玻璃導輥之間。
6.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浴槽,其特征在于,所述溢流管的高度小于所述浴槽本體側壁的高度。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浴槽,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導輥的數(shù)量為6個。
【文檔編號】B65G49/02GK204021927SQ201420416334
【公開日】2014年12月17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7月25日
【發(fā)明者】陳漢愛, 李哲 申請人:新疆元泰新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