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具有限位功能的木托盤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具有限位功能的木托盤,包含面板;所述面板的下表面沿其長度方向依次間隔地設有左支撐柱、中支撐柱、右支撐柱;所述面板用于支撐貨叉將木托盤和車輛整體搬運至集裝箱中;所述面板的上表面沿其長度方向依次間隔設有前輪限位板、支撐板、后輪限位板;所述左支撐柱與中支撐柱、中支撐柱與右支撐柱之間分別設有第一缺口,用來伸進和退出貨叉將木托盤和車輛一起搬運至集裝箱中;所述前輪限位板與支撐板、支撐板與后輪限位板之間分別設有第二缺口,用來伸進和退出貨叉將車輛搬運至木托盤上;本實用新型可將叉車固定,同時又方便將叉車搬運至集裝箱中,提高了搬運效率。
【專利說明】一種具有限位功能的木托盤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木托盤的改進,特別是一種可直接對車輛進行限位而無需另外再采取限位措施的木托盤。
【背景技術】
[0002]在搬運車輛的過程中,現(xiàn)有的木托盤多為車輛放置其上后仍需另外再對車輛采取限位措施,影響了搬運效率。
[0003]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4]本實用新型目的是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而提供一種可直接對車輛進行限位而無需另外再采取限位措施的木托盤。
[0005]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具有限位功能的木托盤,包含面板;所述面板的下表面沿其長度方向依次間隔地設有左支撐柱、中支撐柱、右支撐柱;所述面板用于支撐貨叉將木托盤和車輛整體搬運至集裝箱中;所述面板的上表面沿其長度方向依次間隔設有前輪限位板、支撐板、后輪限位板;所述左支撐柱與中支撐柱、中支撐柱與右支撐柱之間分別設有第一缺口,用來伸進和退出貨叉將木托盤和車輛一起搬運至集裝箱中;所述前輪限位板與支撐板、支撐板與后輪限位板之間分別設有第二缺口,用來伸進和退出貨叉將車輛搬運至木托盤上。
[0006]優(yōu)選的,所述前輪限位板呈長條狀。
[0007]優(yōu)選的,所述支撐板和后輪限位板的中部分別設置有缺口。
[0008]優(yōu)選的,所述左支撐柱、中支撐柱、右支撐柱分別呈長條狀。
[0009]由于上述技術方案的運用,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yōu)點:
[0010]本實用新型方案的具有限位功能的木托盤,上層設有的前輪限位板和后輪限位板可對車輛的前后、左右進行限位,將車輛可靠的固定在木托盤上,同時又方便將叉車搬運至集裝箱中,提高了搬運效率。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1]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說明:
[0012]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具有限位功能的木托盤的第一角度的立體圖;
[0013]附圖2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具有限位功能的木托盤的第二角度的立體圖;
[0014]附圖3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具有限位功能的木托盤對車輛前輪、后輪進行前后限位的剖視圖;
[0015]附圖4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具有限位功能的木托盤對車輛后輪進行左右限位的示意圖;
[0016]其中:1、前輪限位板;2、支撐板;3、后輪限位板;4、面板;5、左支撐柱;6、中支撐柱;7、右支撐柱;8、前輪;9、后輪。
[0017]【具體實施方式】
[0018]下面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0019]如圖1-2所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具有限位功能的木托盤,包含面板4 ;所述面板的下表面沿其長度方向依次間隔地設有左支撐柱5、中支撐柱6、右支撐柱7 ;所述面板4用于支撐貨叉將木托盤和車輛整體搬運至集裝箱中;所述面板4的上表面沿其長度方向依次間隔設有前輪限位板1、支撐板2、后輪限位板3 ;所述左支撐柱5與中支撐柱6、中支撐柱6與右支撐柱7之間分別設有第一缺口(未標出),用來伸進和退出貨叉將木托盤和車輛一起搬運至集裝箱中;所述前輪限位板1與支撐板2、支撐板2與后輪限位板3之間分別設有第二缺口(未標出),用來伸進和退出貨叉將車輛搬運至木托盤上。所述前輪限位板1呈長條狀;所述支撐板2和后輪限位板3的中部分別設置有缺口(未標出所述左支撐柱5、中支撐柱6、右支撐柱7分別呈長條狀。
[0020]使用時,如圖3-4所示,先用貨叉通過第二缺口將車輛搬運放置到木托盤上,前輪限位板1和后輪限位板3分別對前輪8和后輪9進行前后、左右限位,從而對車輛的前后、左右進行限位,將車輛可靠的固定在木托盤上;再用貨叉通過第一缺口將木托盤和車輛一起搬運至集裝箱中。
[0021]由于上述技術方案的運用,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yōu)點:
[0022]本實用新型方案的具有限位功能的木托盤,上層設有的前輪限位板和后輪限位板可對車輛的前后、左右進行限位,將車輛可靠的固定在木托盤上,同時又方便將叉車搬運至集裝箱中,提高了搬運效率。
[0023]以上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具體應用范例,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不構成任何限制。凡采用等同變換或者等效替換而形成的技術方案,均落在本實用新型權利保護范圍之內(nèi)。
【權利要求】
1.一種具有限位功能的木托盤,包含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的下表面沿其長度方向依次間隔地設有左支撐柱、中支撐柱、右支撐柱;所述面板用于支撐貨叉將木托盤和車輛整體搬運至集裝箱中;所述面板的上表面沿其長度方向依次間隔設有前輪限位板、支撐板、后輪限位板;所述左支撐柱與中支撐柱、中支撐柱與右支撐柱之間分別設有第一缺口,用來伸進和退出貨叉將木托盤和車輛一起搬運至集裝箱中;所述前輪限位板與支撐板、支撐板與后輪限位板之間分別設有第二缺口,用來伸進和退出貨叉將車輛搬運至木托盤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限位功能的木托盤,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輪限位板呈長條狀。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限位功能的木托盤,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板和后輪限位板的中部分別設置有缺口。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限位功能的木托盤,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支撐柱、中支撐柱、右支撐柱分別呈長條狀。
【文檔編號】B65D19/22GK204197522SQ201420601357
【公開日】2015年3月11日 申請日期:2014年10月17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10月17日
【發(fā)明者】宗網(wǎng)娥 申請人:蘇州先鋒物流裝備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