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紡織領域,尤其是一種紡織車間用面料懸掛裝置。
背景技術:
近年來,隨著科技進步,社會的發(fā)展,我國的紡織行業(yè)得到了快速的發(fā)展,隨之而來的是紡織設備的快速發(fā)展。眾所周知,經(jīng)紡織設備生產(chǎn)出來的紡織布料通常都是纏繞在紡織卷輥上,之后在運輸?shù)絺}庫或者直接在紡織車間儲放起來。
然而,在紡織車間或者倉庫儲放時,通常都是直接將卷輥堆放在倉庫中,由于卷輥是圓形的,所以很容易滑動,且拿取時很不方便,得現(xiàn)找。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任務是針對上述現(xiàn)有技術中的不足提供一種紡織車間用面料懸掛裝置,該裝置可以懸掛紡織布料,且便于尋找和切割。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該種紡織車間用面料懸掛裝置,其特征是,其結構包括設有紡織車間頂部的支架,支架底部設有一鋼絲繩,所述的鋼絲繩上穿置有紡織卷輥,紡織卷輥下方的鋼絲繩上設有托板;
鋼絲繩右側設有一支板,支板的上端和下端分別固定于紡織車間的頂部和底部;支板上設有一與紡織布料相配合的通孔,通孔的側面設有用于固定紡織布料的緊固螺栓;
所述的通孔上方的支板側面固定設有一上開口的透明盒體;
所述的通孔下方的支板側面固定設有一圓形磁塊;
所述的透明盒體一側的支板上設有掛耳。
優(yōu)選的,所述的緊固螺栓的外表面設有橡膠層。
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突出的有益效果:
1、由于支架底部設有一鋼絲繩,所述的鋼絲繩上穿置有紡織卷輥,紡織卷輥下方的鋼絲繩上設有托板,因此,使用時,紡織卷輥可以通過鋼絲繩懸掛在紡織車間或者倉庫中,底部的托板可以防止紡織卷輥滑落,且該種儲存方式有利于紡織卷輥之間的通風,利于紡織布料的儲存,它是一個節(jié)能、環(huán)保設備,具有很好的推廣利用價值。
2、由于鋼絲繩右側設有一支板,支板的上端和下端分別固定于紡織車間的頂部和底部;支板上設有一與紡織布料相配合的通孔,通孔的側面設有用于固定紡織布料的緊固螺栓,因此,使用時,紡織布料可以通過通孔拉出,并根據(jù)需要截取相應的長度,截取完畢通過緊固螺栓固定住,方便下一次使用。
3、由于所述的通孔上方的支板側面固定設有一上開口的透明盒體,因此,使用時,透明盒體便于工作人員添加紡織布料的種類等級和名稱,便于工作人員尋找和使用。
4、由于所述的通孔下方的支板側面固定設有一圓形磁塊,因此,使用時,圓形磁塊上可以吸附剪刀和米尺,便于工作人員裁剪所需長度的布料。
5、由于所述的透明盒體一側的支板上設有掛耳,因此,使用時,掛耳可以方便工作人員懸掛方便袋等用品,便于儲放剪切的布料。
6、由于所述的緊固螺栓的外表面設有橡膠層,因此,使用時,橡膠層可以增大摩擦力,同時增加使用的舒適度。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中支板的右視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1紡織車間,2透明盒體,3掛耳,4紡織布料,5緊固螺栓,6通孔,7圓形磁塊,8托板,9紡織卷輥,10支架,11鋼絲繩,12支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說明,實施例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如圖1、圖2所示,該種紡織車間用面料懸掛裝置,其結構包括設有紡織車間1頂部的支架10,支架10底部設有一鋼絲繩11,所述的鋼絲繩11上穿置有紡織卷輥9,紡織卷輥9下方的鋼絲繩11上設有托板8。使用時,紡織卷輥可以通過鋼絲繩懸掛在紡織車間或者倉庫中,底部的托板可以防止紡織卷輥滑落,且該種儲存方式有利于紡織卷輥之間的通風,利于紡織布料的儲存。
上述實施例中,具體的,鋼絲繩11右側設有一支板12,支板12的上端和下端分別固定于紡織車間1的頂部和底部;支板12上設有一與紡織布料4相配合的通孔6,通孔6的側面設有用于固定紡織布料4的緊固螺栓5。使用時,紡織布料可以通過通孔拉出,并根據(jù)需要截取相應的長度,截取完畢通過緊固螺栓固定住,方便下一次使用。
上述實施例中,具體的,所述的通孔6上方的支板12側面固定設有一上開口的透明盒體2。使用時,透明盒體便于工作人員添加紡織布料的種類等級和名稱,便于工作人員尋找和使用。
上述實施例中,具體的,所述的通孔6下方的支板12側面固定設有一圓形磁塊7。使用時,圓形磁塊上可以吸附剪刀和米尺,便于工作人員裁剪所需長度的布料。
上述實施例中,具體的,所述的透明盒體2一側的支板12上設有掛耳3。使用時,掛耳可以方便工作人員懸掛方便袋等用品,便于儲放剪切的布料。
上述實施例中,更為具體的,所述的緊固螺栓5的外表面設有橡膠層(圖中未示出)。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紡織車間用面料懸掛裝置,通過支架、鋼絲繩、紡織卷輥、托板、支板、通孔、透明盒體、圓形磁塊和掛耳的相互配合,實現(xiàn)了對紡織布料的儲放,且方便工作人員尋找和剪切,它操作簡單,使用方便,適用于多種場所。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非對本實用新型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范圍情況下,都可利用上述所述技術內容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做出許多可能的變動和修飾,或修改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因此,凡是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對以上實施例所做的任何改動修改、等同變化及修飾,均屬于本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