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多功能草垛打包插裝置,包括草垛打包插架和抓手機構,所述的草垛打包插架包括后框架、左安裝桿(10)和右安裝桿(9),所述的后框架的后側面上固設有用于與搬運機連接的固定扣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框架的前側面上固設有至少兩根外滑軌;所述的左安裝桿(10)和右安裝桿(9)分別通過內滑軌與上述外滑軌滑動連接,且與左安裝桿(10)相連的外滑軌左端上開設有以便左安裝桿(10)進一步右移的滑槽,與右安裝桿(9)相連的外滑軌右端上開設有以便右安裝桿(9)進一步左移的滑槽;所述的左安裝桿(10)和右安裝桿(9)分別通過至少一根伸縮桿與后框架相連;所述的抓手機構安裝于左安裝桿(10)和右安裝桿(9)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草垛打包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抓手機構包括兩兩相對設置的四個叉子(16),所述的四個叉子(16)分別固設于左安裝桿(10)和右安裝桿(9)上。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草垛打包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抓手機構包括三個叉子(16),所述的三個叉子(16)中兩個叉子(16)分別固設于左安裝桿(10)和右安裝桿(9)上,一個叉子(16)固設于連接左安裝桿(10)和右安裝桿(9)的橫桿(17)上。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草垛打包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抓手機構包括相對設置的兩個插棍(18),所述的兩個插棍(18)分別固設于左安裝桿(10)和右安裝桿(9)上。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草垛打包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抓手機構包括相對設置的兩個豎板(19),所述的兩個豎板(19)分別固設于左安裝桿(10)和右安裝桿(9)上。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草垛打包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抓手機構包括相對設置的兩個“L”字形插板(20),所述的兩“L”字形插板(20)分別固設于左安裝桿(10)和右安裝桿(9)上。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草垛打包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抓手機構包括相對設置的兩個合抱固定架,所述的合抱固定架由固定桿(21)和固設于固定桿(21)上的合抱架一(22)構成;所述的兩個合抱固定架的固定桿(21)分別固設于左安裝桿(10)和右安裝桿(9)上。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草垛打包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抓手機構包括相對設置的兩個合抱活動架,所述的合抱活動架由連接手臂(23)和與連接手臂(23)鉸連接的合抱架二(24)構成,所述的兩個合抱活動架的連接手臂(23)分別固設于左安裝桿(10)和右安裝桿(9)上。
9.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一種多功能草垛打包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框架包括左豎桿(1)和右豎桿(2),所述的后框架的前側面上固設有上下平行設置的第一外滑軌(3)和第二外滑軌(4),且第一外滑軌(3)的左端和第二外滑軌(4)右端上均開設有滑槽;所述的左安裝桿(10)與第一內滑軌(8)的一端固連,第一內滑軌(8)的另一端滑動安裝于第二外滑軌(4)內;所述的右安裝桿(9)與第二內滑軌(7)的一端固連,第二內滑軌(7)的另一端滑動安裝于第二外滑軌(4)內;所述的左豎桿(1)與第一伸縮桿(5)的一端鉸連接,第一伸縮桿(5)的另一端與右安裝桿(9)鉸連接;所述的右豎桿(2)與第二伸縮桿(6)的一端鉸連接,第二伸縮桿(6)的另一端與左安裝桿(10)鉸連接。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多功能草垛打包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框架還包括連接左豎桿(1)、右豎桿(2)的上連接桿(12)和下連接桿(13),所述的固定扣組件包括掛鉤(14)和具有固定孔(151)的固定座(15),所述的掛鉤(14)固設于上連接桿(12)的后側面上;所述的固定座(15)固設于下連接桿(13)的后側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