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運輸輔助裝置技術領域,具體地說,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后地板件料架。
背景技術:
目前,汽車行業(yè)零部件周轉包裝料架的整體框架與其組件聯(lián)接的主要方式為焊接,該種聯(lián)接方式造成同一主機廠不同汽車車型的同種零件無法統(tǒng)一適用,每當車型變更,便需要對包裝進行變更,對于包裝成本來說是一種比較大的浪費。后地板件料架便是其中一種代表,后地板件本身是一種簡單結構的零件,包裝方式也相應比較簡單,但是由于車型切換,導致料架需要根據不同后地板件的尺寸重新設計,造成車間存儲面積的大量占用,以及成本較大的浪費。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后地板件料架,目的是提高通用性。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的技術方案為:后地板件料架,包括橫底架、與橫底架垂直連接的兩個側擋架、設置于橫底架上且位于兩個側擋架之間的定位架以及可移動的設置于橫底架上的定位裝置。
所述橫底架包括相平行的前橫梁和后橫梁,所述定位裝置設置于前橫梁和后橫梁上,所述定位架設置于前橫梁和后橫梁之間。
所述定位架在所述橫底架上設置多列,且各列間隔設置多個定位架,各列的定位架處于與所述前橫梁和后橫梁的長度方向相垂直的同一直線上。
所述定位架在所述橫底架上設置兩列。
所述定位裝置包括第一固定塊、通過緊固件與第一固定塊連接的第一滑動塊和與第一滑動塊連接且用于對后地板件定位的定位塊,第一固定塊與第一滑動塊相配合夾緊所述前橫梁或所述后橫梁。
所述前橫梁和所述后橫梁為矩形管體,所述第一滑動塊具有讓前橫梁或后橫梁穿過的矩形孔。
所述前橫梁和所述后橫梁上分別設置兩個所述定位裝置。
所述的后地板件料架還包括設置于所述側擋架上且用于壓緊后地板件的壓緊裝置,壓緊裝置位于各列定位架的上方。
所述壓緊裝置包括位于所述定位架上方的壓緊繩、可移動的設置于所述側擋架的第一側縱梁上且與壓緊繩一端連接的高度調節(jié)機構和設置于側擋架的第二側縱梁上且與壓緊繩的另一端連接的安裝板,第一側縱梁與第二側縱梁相平行。
所述高度調節(jié)機構包括第二固定塊、通過緊固件與第二固定塊連接的第二滑動塊、與第二滑動塊連接的調節(jié)塊和與調節(jié)塊連接的支持桿,支持桿與所述壓緊繩連接,第二固定塊與第二滑動塊相配合夾緊所述第一側縱梁。
本實用新型的后地板件料架,通過在橫底架上設置位置可調節(jié)的定位裝置用于對后地板件提供定位,可以適用于多種車型的后地板件的存儲及轉運,通用性強,從而可以節(jié)約料架的制作成本,減少后地板件存儲區(qū)的面積占用,利于料架的管理。
附圖說明
本說明書包括以下附圖,所示內容分別是:
圖1是本實用新型后地板件料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定位裝置的局部結構示意圖;
圖3是第二固定塊與第二滑動塊的裝配圖;
圖中標記為:
1、后上橫梁;2、定位架;3、橫底架;31、前橫梁;32、后橫梁;4、側擋架;41、側上橫梁;42、側下橫梁;43、第一側縱梁;44、第二側縱梁;5、定位裝置;51、第一固定塊;52、第一滑動塊;53、定位塊;6、壓緊裝置;61、壓緊繩;62、支持桿;63、第二固定塊;64、第二滑動塊;65、調節(jié)塊;66、安裝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對照附圖,通過對實施例的描述,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目的是幫助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構思、技術方案有更完整、準確和深入的理解,并有助于其實施。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后地板件料架,包括橫底架3、與橫底架3垂直連接的兩個側擋架4、設置于橫底架3上且位于兩個側擋架4之間的定位架2、可移動的設置于橫底架上的定位裝置5以及設置于側擋架4上且用于壓緊后地板件的壓緊裝置6。設置于橫底架上的定位架2與定位裝置5相配合,在后地板件的底部對后地板件提供定位作用,壓緊裝置6在后地板件的上方向下壓緊后地板件,確保后地板件固定牢靠,避免存儲及轉運過程中出現晃動。
具體地說,如圖1所示,橫底架3是由多個橫梁和縱梁連接構成的矩形框結構,橫底架包括相平行的前橫梁31和后橫梁32,前橫梁31和后橫梁32的長度大致相等,前橫梁31和后橫梁32構成矩形框的兩個長邊。定位裝置5設置于前橫梁31和后橫梁32上,定位架2設置于前橫梁31和后橫梁32之間。
定位架2在橫底架上設置多列,且各列間隔設置多個定位架2,各列相鄰兩個定位架2之間的距離相等,各列的定位架2處于與前橫梁31和后橫梁32的長度方向相垂直且與矩形框的寬度方向相平行的同一直線上。定位架2優(yōu)選為U型結構,定位架2并為沿傾斜方向朝向橫底架的上方伸出,定位架2的底部開口處的兩端與橫底架的一個縱梁固定連接,該縱梁的兩端分別與前橫梁31和后橫梁32垂直連接。
在本實施例中,如圖1所示,定位架2在橫底架上設置兩列,兩列定位架2位于兩個側擋架4之間,且各列定位架2分別靠近一個側擋架4進行設置。
如圖1和圖2所示,定位裝置5包括第一固定塊51、通過緊固件與第一固定塊51連接的第一滑動塊52和與第一滑動塊52連接且用于對后地板件定位的定位塊53,第一固定塊51與第一滑動塊52相配合夾緊前橫梁31或后橫梁32。前橫梁31和后橫梁32均為矩形管體,第一滑動塊52為U型箍結構,第一滑動塊52具有讓前橫梁31或后橫梁32穿過的矩形孔。第一固定塊51為矩形塊,第一固定塊51安裝于前橫梁31或后橫梁32的下方,第一滑動塊52套在前橫梁31或后橫梁32上,緊固件由螺栓和螺母構成,相應在第一固定塊51和第一滑動塊52上設有讓螺栓穿過的通孔,第一滑動塊52和第一固定塊51上的通孔位于矩形孔的兩側,第一固定塊51和第一滑動塊52至少由兩個緊固件實現連接,緊固件分布在前橫梁31或后橫梁32的兩側,提高第一固定塊51和第一滑動塊52連接的可靠性。
如圖1和圖2所示,第一固定塊51設置于第一滑動塊52的下方,定位塊53固定設置于第一滑動塊52的頂面上,而且定位塊53的長度方向與前橫梁31和后橫梁32的長度方向相平行。在螺栓擰松后,第一固定塊51和第一滑動塊52可分離,這樣定位裝置5整體在前橫梁31或后橫梁32上可進行移動,進行位置的調節(jié),適應不同尺寸的后地板件的定位要求。在定位裝置5調節(jié)到合適位置后,擰緊螺栓,使第一固定塊51和第一滑動塊52夾緊前橫梁31或后橫梁32,定位裝置5實現固定。
在本實施例中,如圖1所示,前橫梁31和后橫梁32上分別設置兩個定位裝置5,各列定位架2的兩側分別具有一個定位裝置5。
如圖1所示,側擋架4為采用兩個側橫梁和兩個側縱梁連接構成的矩形框架結構,兩個側橫梁分別為側上橫梁41和位于側上橫梁41下方且與側上橫梁41相平行的側下橫梁42,兩個側縱梁分別為與前橫梁31的端部垂直固定連接且為豎直設置的第一側縱梁43和與后橫梁32的端部垂直固定連接且為豎直設置的第二側縱梁44,側上橫梁41和側下橫梁42位于第一側縱梁43和第二側縱梁44之間,且側上橫梁41和側下橫梁42的兩端分別與第一側縱梁43和第二側縱梁44垂直固定連接,側上橫梁41和側下橫梁42的長度方向并與前橫梁31和后橫梁32的長度方向相垂直。
在本實施例中,如圖1所示,壓緊裝置6也設置兩個,各個壓緊裝置6分別位于一列定位架2的上方。壓緊裝置6包括位于定位架2上方的壓緊繩61、可移動的設置于側擋架4的第一側縱梁43上且與壓緊繩61一端連接的高度調節(jié)機構和設置于側擋架4的第二側縱梁44上且與壓緊繩61的另一端連接的安裝板66,第一側縱梁43與第二側縱梁44相平行。安裝板66為固定設置,壓緊繩61橫置在各列定位架2的上方,高度調節(jié)機構在第一側縱梁43上為可移動的設置,從而可以根據需要調節(jié)壓緊繩61的一端的高度,適應不同后地板件的固定要求。
如圖1和圖3所示,高度調節(jié)機構包括第二固定塊63、通過緊固件與第二固定塊63連接的第二滑動塊64、與第二滑動塊64連接的調節(jié)塊65和與調節(jié)塊65連接的支持桿62,支持桿62與壓緊繩61連接,第二固定塊63與第二滑動塊64相配合夾緊第一側縱梁43。第一側縱梁43為矩形管體,第二滑動塊64為U型箍結構,第二滑動塊64具有讓第一側縱梁43穿過的矩形孔。第二固定塊63為矩形塊,第二固定塊63安裝于第一側縱梁43的外側,第二滑動塊64套在第一側縱梁43上,緊固件由螺栓和螺母構成,相應在第二固定塊63和第二滑動塊64上設有讓螺栓穿過的通孔,第二滑動塊64和第二固定塊63上的通孔位于矩形孔的兩側,第二固定塊63和第二滑動塊64至少由兩個緊固件實現連接,緊固件分布在第一側縱梁43的兩側,提高第二固定塊63和第二滑動塊64連接的可靠性。
如圖1和圖3所示,第二固定塊63設置于第一側縱梁43的外側,調節(jié)塊65固定設置于第二滑動塊64上且位于第一側縱梁43的內側,支持桿62的一端與調節(jié)塊65固定連接,另一端與壓緊繩61連接,而且支持桿62的長度方向與下方前橫梁31的長度方向相平行。在螺栓擰松后,第二固定塊63和第二滑動塊64可分離,這樣高度調節(jié)機構整體在第一側縱梁43上可進行上下移動,進行高度位置的調節(jié)。在高度調節(jié)機構調節(jié)到合適位置后,擰緊螺栓,使第二固定塊63和第二滑動塊64夾緊第一側縱梁43,高度調節(jié)機構實現固定。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后地板件料架還包括位于兩個側擋架4之間且與兩個側擋架4的第二側縱梁44固定連接的后上橫梁1,后上橫梁1位于后橫梁32的上方且兩者相平行。設置后上橫梁1,可以提高料架整體的強度。
以上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示例性描述。顯然,本實用新型具體實現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是采用了本實用新型的方法構思和技術方案進行的各種非實質性的改進;或未經改進,將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構思和技術方案直接應用于其它場合的,均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