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力施工設備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吊裝器具。
背景技術:
隨著城市化建設腳部的不斷向前,城市公共設施也越來越多。其中用于供給公共設施電力的電纜線路也相應增多,電纜線路通常埋設于電纜溝內,在電纜溝體上蓋設蓋板。為了防止壓塌蓋板,對電纜溝蓋板的尺寸變得越來越厚,重量越來越大。根據道路施工相關技術標準規(guī)定中,在二級荷載公路上,電纜溝蓋板最高重量可達到242kg。然而,電纜及其通道維護檢修過程中,常常要求進行大量的掀裝電纜溝蓋板工作,以便于檢修人員進入電纜溝內進行工作。目前,電纜溝蓋板掀裝操作方式通常為:多人通過鐵鉤與蓋板的吊孔掛接之后同時向上提拉進行掀裝及搬運,該操作方式不僅工作效率低,工作強度大,極易造成工作人員身體勞損;此外,也難免會發(fā)生電纜溝蓋板跌落損壞等情況,不僅會影響蓋板的使用壽命,同時還會增加檢修工人的工作風險,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基于此,本實用新型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操作便利,工作效率高,降低工人勞動強度且安全可靠的吊裝器具。
其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吊裝器具,包括:
承載主體;
驅動件,所述驅動件設置于所述承載主體上;
傳動組件,所述傳動組件與所述驅動件動連接;及
起吊組件,所述起吊組件與所述傳動組件連接,且所述起吊組件包括至少一個吊鉤。
上述吊裝器具使用時,首先將所述吊鉤與待吊物(蓋板)的吊孔連接牢靠,之后操作安裝于所述承載主體上的驅動件,從而驅動所述傳動組件移動,從而由所述傳動組件帶動吊鉤向上移動,穩(wěn)固掀起蓋板。該吊裝器具的操作方式簡單,避免蓋板高處掉落的風險,保證蓋板和工人人員的安全,同時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人的勞動強度。
下面對技術方案作進一步的說明: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承載主體包括承力橫梁,所述驅動件包括頂升桿和固定座,所述傳動組件包括與所述頂升桿連接的支撐件、可轉動設置于所述支撐件上的至少一個滾動件、及繞裝于所述滾動件上的至少一個傳動件,所述傳動件的一端與所述固定座連接,所述傳動件的另一端與所述吊鉤連接。通過滾動件的滾動轉變?yōu)閭鲃蛹目v向移動,從而由吊鉤將蓋板吊起,該裝配結構簡單,承載能力高,起吊重量大,且安全穩(wěn)定。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滾動件包括第一滾動件和第二滾動件,所述傳動件包括第一傳動件和第二傳動件,所述吊鉤包括第一吊鉤和第二吊鉤,所述第一滾動件和所述第二滾動件分別設置于所述支撐件的兩端,所述第一傳動件和所述第二傳動件的一端均與所述固定座連接,所述第一傳動件繞裝于所述第一滾動件上并與所述第一吊鉤連接,所述第二傳動件繞裝于所述第二滾動件上并與所述第二吊鉤連接。通過上述兩組起吊機構可以降低單一起吊機構的起吊壓力,將蓋板重量均分,避免因起吊重量過大而導致傳動件或吊鉤斷裂,從而保證吊裝器具的工作性能和可靠性。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導向立柱,所述導向立柱設置于所述承載主體上、并與所述傳動件抵接。因而在傳動件運動過程中避免因起吊蓋板的重量過大而產生振動或擺動,確保傳動件的移動穩(wěn)定,進而提高吊裝器具的工作安全性。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吊鉤包括第一鉤本體、第二鉤本體及彈性連接件,所述彈性連接件連接于所述第一鉤本體和所述第二鉤本體間,所述第一鉤本體和所述第二鉤本體轉動連接,且所述第一鉤本體包括第一鉤掛部,所述第二鉤本體包括第二鉤掛部,所述第一鉤掛部與所述第二鉤掛部背離設置。因而在彈性連接件的彈力作用下,可以使得第一鉤本體的第一鉤掛部和第二鉤本體的第二鉤掛部與蓋板上的吊孔可靠掛接,從而提升吊裝器具的工作可靠性。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起吊架,所述起吊架與所述起吊組件連接,所述起吊架包括吊桿和滑座,所述吊鉤設置于所述滑座上,所述滑座可滑動設置于所述吊桿上。因而通過滑座帶動吊鉤在吊桿上滑動,從而改變兩個吊鉤之間的間距,可以使吊裝器具適用于不同規(guī)格和尺寸的蓋板,從而提高其使用范圍。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滑座包括第一夾板、與所述第一夾板間隔且相對布置的第二夾板、與所述第一夾板和所述第二夾板均連接的滾軸及鎖緊件,所述吊桿嵌設于所述滾軸和所述鎖緊件之間、并與所述滾軸動連接。因而通過第一夾板和第二夾板與吊桿的夾持作用,確?;c吊桿的連接穩(wěn)固性,通過滾軸與吊桿的滾動接觸,進而可以降低兩者之間的摩擦力,便于移動吊鉤的同時減輕磨損損耗。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伸縮支腳,所述伸縮支腳設置于所述承載主體的底部。因而可以根據不同的工作地形和起吊對象,靈活調吊鉤的整起吊高度,確保吊裝器具的使用靈活可靠。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移動輪組,所述移動輪組設置于所述伸縮支腳上。因而使得吊裝器具具備移動能力,免去搬抬、運輸的人力和時間成本,提升其使用性能。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鎖止機構,所述鎖止機構設置于所述伸縮支腳上并與所述移動輪組可扣接配合。當吊裝器具工作時,通過鎖止機構可以對移動輪組鎖固,避免吊裝器具的隨意移動,帶來安全隱患,以及導致工作不便。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吊裝器具的主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吊裝器具的側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吊鉤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滑座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
100、承載主體,120、承力橫梁,200、驅動件,220、頂升桿,240、固定座,300、傳動組件,310、支撐件,320、滾動件,330、傳動件,400、起吊組件,410、吊鉤,412、第一鉤本體,412a、第一鉤掛部,414、第二鉤本體,414a、第二鉤掛部,416、彈性連接件,500、起吊架,520、吊桿,540、滑座,542、第一夾板,544、第二夾板,546、滾軸,548、鎖緊件,600、伸縮支腳,700、移動輪組。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的詳細說明。應當理解的是,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限定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如圖1,圖3所示,一種吊裝器具,包括承載主體100;驅動件200,所述驅動件200設置于所述承載主體100上;傳動組件300,所述傳動組件300與所述驅動件200動連接;及起吊組件400,所述起吊組件400與所述傳動組件300連接,且所述起吊組件400包括至少一個吊鉤410。
上述吊裝器具使用時,首先將所述吊鉤410與待吊物(蓋板)的吊孔連接牢靠,之后操作安裝于所述承載主體100上的驅動件200,從而驅動所述傳動組件300移動,從而由所述傳動組件300帶動吊鉤410向上移動,穩(wěn)固掀起蓋板。該吊裝器具的操作方式簡單,避免蓋板高處掉落的風險,保證蓋板和工人人員的安全,同時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人的勞動強度。
在上述實施例中,上述承載主體100為小車,小車整體采用雙主梁門式框架結構,承載能力強、跨度大、整體穩(wěn)定性好。此外,車體采用方鋼管焊接制作,切實滿足機械強度要求,使整個裝置扎實牢固。一實施方式中,鑒于常用電纜溝蓋板的長度為1.15m,寬度為0.3m,考慮到小車在工作時需要連續(xù)掀裝成排的電纜溝蓋板,并保留一定的裕度,小車設計長度為1.6米。為了保證小車的整體穩(wěn)定性,小車設計寬度為0.6米。
一實施例中,上述吊裝器具還包括起吊架500,所述起吊架500與所述起吊組件400連接,所述起吊架500包括吊桿520和滑座540,所述吊鉤410設置于所述滑座540上,所述滑座540可滑動設置于所述吊桿520上。因而通過滑座540帶動吊鉤410在吊桿520上滑動,從而改變兩個吊鉤410之間的間距至與不同間距的吊孔配合,可以使吊裝器具適用于不同規(guī)格和尺寸的蓋板,從而提高其適用范圍。通過滑動吊桿520上兩個滑座540的相對位置,調節(jié)兩個吊鉤410之間的間距至與待吊蓋板上的吊孔間距相等,進而便于實現(xiàn)吊鉤410與不同尺寸蓋板上吊孔的卡接。
如圖3所示,進一步的是所述吊鉤410包括第一鉤本體412、第二鉤本體414及彈性連接件416,所述彈性連接件416連接于所述第一鉤本體412和所述第二鉤本體414間,所述第一鉤本體412和所述第二鉤本體414轉動連接,且所述第一鉤本體412包括第一鉤掛部412a,所述第二鉤本體414包括第二鉤掛部414a,所述第一鉤掛部412a與所述第二鉤掛部414a背離設置。因而在彈性連接件416的彈力作用下,可以使得第一鉤本體412的第一鉤掛部412a和第二鉤本體414的第二鉤掛部414a與蓋板上的吊孔可靠掛接,從而提升吊裝器具的工作可靠性。操作時,稍微用力按壓第一鉤本體412和第二鉤本體414相向轉動,使第一鉤掛部412a和第二鉤掛部414a靠近,以便與吊孔的孔徑匹配,之后將第一鉤掛部412a和第二鉤掛部414a伸入吊孔內并松開,在彈簧(彈性連接件416)的自身彈力作用下使得第一鉤掛部412a和第二鉤掛部414a均與吊孔周圍的蓋板壁可靠扣接,從而提高吊鉤410與蓋板的抓持牢固。
請參照圖2,一實施例中,所述承載主體100包括承力橫梁120,所述驅動件200包括頂升桿220和固定座240,所述傳動組件300包括與所述頂升桿220連接的支撐件310、可轉動設置于所述支撐件310上的至少一個滾動件320、及繞裝于所述滾動件320上的至少一個傳動件330,所述傳動件330的一端與所述固定座240連接,所述傳動件330的另一端與所述吊鉤410連接。通過將滾動件320的滾動轉變?yōu)閭鲃蛹?30的縱向移動,從而通過吊鉤410將蓋板吊起,該裝配結構簡單,承載能力高,起吊重量大,且安全穩(wěn)定。其中,驅動件200可以是液壓式千斤頂,千斤頂的活塞桿(頂升桿220)與支撐件310的中部連接,支撐件310上設置有鏈輪,鏈輪與套裝其上的鏈條(傳動件330)配合,鏈條的一端通過螺釘固定于千斤頂的背面上的固定座240上作為支點,當操作千斤頂工作使得活塞桿向上移動時,帶動鏈輪移動,從而將鏈輪與鏈條的滾動轉變?yōu)殒湕l自由端的縱向移動,從而實現(xiàn)起吊動作。采用鏈條和鏈輪的起吊結構,強度和剛度大,承載能力好,傳動穩(wěn)定性好,工作可靠性高。
一實施例中,所述滾動件320包括第一滾動件和第二滾動件,所述傳動件330包括第一傳動件和第二傳動件,所述吊鉤410包括第一吊鉤和第二吊鉤,所述第一滾動件和所述第二滾動件分別設置于所述支撐件310的兩端,所述第一傳動件和所述第二傳動件的一端均與所述固定座240連接,所述第一傳動件繞裝于所述第一滾動件上并與所述第一吊鉤連接,所述第二傳動件繞裝于所述第二滾動件上并與所述第二吊鉤連接。通過上述兩組起吊機構可以降低單一起吊機構的起吊載荷,將蓋板重量均分,避免因起吊重量過大而導致傳動件330或吊鉤410斷裂,從而保證吊裝器具的工作性能和可靠性。
一實施例中,上述吊裝器具還包括導向立柱(圖中未示出),所述導向立柱設置于所述承載主體100上、并與所述傳動件330抵接。因而在傳動件330運動過程中避免因起吊蓋板的重量過大而產生振動或擺動,確保傳動件330的移動穩(wěn)定,進而提高吊裝器具的工作安全性。導向立柱一體設置于承力橫梁上,且導向立柱的數量為兩個,兩個導向立柱分別與兩根鏈條接觸,因而在鏈條移動時,導向立柱的壁面可以對鏈條起到限位和導向作用,確保其移動穩(wěn)定。
請參照圖4,一實施例中,所述滑座540包括第一夾板542、與所述第一夾板542間隔且相對布置的第二夾板544、與所述第一夾板542和所述第二夾板544均連接的滾軸546及鎖緊件548,所述吊桿520嵌設于所述滾軸546和所述鎖緊件548之間、并與所述滾軸546動連接。因而通過第一夾板542和第二夾板544與吊桿520的夾持作用,確保滑座與吊桿的連接穩(wěn)固性,通過滾軸546與吊桿520的滾動接觸,進而可以降低兩者之間的摩擦力,便于移動吊鉤410的同時還能減輕磨損損耗。其中鎖緊件548為螺栓,螺栓與開設與第一夾板542和第二夾板544上的裝配孔均連接,從而使第一夾板542和第二夾板544連接固定。此外,第一夾板542和第二夾板544的間距大于吊桿的寬度形成間隙配合,以減小移動時的摩擦阻力和損耗。
一實施例中,所述吊桿520上設有多個定位槽,多個所述定位槽沿所述吊桿520的延伸方向間隔設置,所述吊鉤410上設有定位凸起,所述定位凸起與所述定位槽卡接。因而當吊鉤410起吊蓋板時,避免其隨意滑動,導致起吊組件400的受力過大而發(fā)生疲勞斷裂,確保吊裝器具的工作安全、可靠。優(yōu)選的,不同定位槽之間的間距對應于不同尺寸和規(guī)格的蓋板上吊孔的間距,因而當吊鉤410上的定位凸起與不同的定位槽配對卡接時,方便與不同間距的吊孔直接配對掛接,而無需進行過多調整操作,操作的便利性大大提高。
一實施例中,上述吊裝器具還包括伸縮支腳600,所述伸縮支腳600設置于所述承載主體100的底部。因而可以根據不同的工作地形和起吊對象,靈活調整吊鉤410的起吊高度,確保吊裝器具的使用靈活可靠。其中,伸縮支腳600可以是千斤頂、剪叉式頂升機構等。一實施方式中,常用電纜溝蓋板厚度為0.1-0.15米,考慮到移動運輸的需要,必須預留一定的充裕高度,為了提升起吊高度,在小車底座橫梁與滾輪之間加裝0.1米高的工字鋼架(伸縮支腳600),確保小車起吊電纜溝蓋板的起吊高度達到0.3米以上。
一實施例中,上述吊裝器具還包括移動輪組700,所述移動輪組700設置于所述伸縮支腳600上。因而使得吊裝器具具備移動能力,免去搬抬、運輸的人力和時間成本,提升其使用性能。移動輪組700可以是三個萬、四個或以上的其他數量的萬向輪,上述多個萬向輪分別均勻安設于安裝座的頂部,當小車移動時形成穩(wěn)固支撐。
一實施例中,上述吊裝器具還包括鎖止機構(圖中未示出),所述鎖止機構設置于所述伸縮支腳600上并與所述移動輪組700可扣接配合。當吊裝器具工作時,通過鎖止機構可以對移動輪組700鎖固,避免吊裝器具的隨意移動,帶來安全隱患,以及導致工作不便。其中,鎖止機構可以是扣環(huán)等,通過扣環(huán)與萬向輪的扣接,可以鎖止萬向輪以防止其隨意移動。
以上所述實施例的各技術特征可以進行任意的組合,為使描述簡潔,未對上述實施例中的各個技術特征所有可能的組合都進行描述,然而,只要這些技術特征的組合不存在矛盾,都應當認為是本說明書記載的范圍。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