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工程元件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可延長的扎帶。
背景技術:
扎帶具有綁扎快速、絕緣性好、自鎖緊固、使用便捷等特點,廣泛應用于電子機械設備等產品的內線路和電纜線路的固定。由于扎帶設計有止退功能,只能越扎越緊,此種設計保證了捆扎的牢固性及穩(wěn)定性;但一般的扎帶都有固定的長度,固定的長度有時候會限制扎帶的使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種可延長的扎帶,以解決上述技術問題。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一種可延長的扎帶,包括扎帶主身、扎帶副身、扎帶頭、扎帶尾和卡齒,扎帶主身的左端固定設有卡扣,卡扣的左側固定設有扎帶頭,扎帶主身的中部設有輔助卡扣,扎帶主身的右側固定設有扎帶尾,所述扎帶主身的正面和背面上設有卡齒,所述扎帶尾的兩外側壁上對稱設有插孔,扎帶副身的左端設有與扎帶尾匹配的凹槽,凹槽的兩側壁上設有與扎帶尾的插孔相匹配的凸起,扎帶副身的正面上設有卡齒。
進一步地,扎帶主身的左側設有三角形支起結構。
進一步地,扎帶主身和扎帶副身的材質均為可降解材料。
進一步地,扎帶頭上設有兩個彈性卡耳。
進一步地,所述扎帶頭、扎帶主身、扎帶尾和輔助卡扣一體成型。
進一步地,所述扎帶尾為梯形。
相對于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可延長的扎帶具有以下優(yōu)勢:扎帶副身的設置可以使得扎帶主身的長度延長,能夠解決扎帶主身的長度不夠時,提供更長的扎帶從而實現捆扎更多數量的物品;設有三角形支起結構使得拆剪更加方便,能夠避免強行拆剪對捆扎物的表面及內部造成損害;彈性可降解材料制成的扎帶更具有環(huán)保價值;設有輔助卡扣,能夠使得扎帶同時固定的物體隔離在獨立的空間。
附圖說明
構成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可延長的扎帶結構示意圖;
圖2為A-A截面圖;
圖3為B-B截面圖。
附圖標記說明:1-扎帶主身;2-扎帶副身;3-扎帶頭;4-扎帶尾;5-卡齒;6-卡扣;7-輔助卡扣;8-插孔;9-凹槽;10-凸起;11-三角形支起結構;12-彈性卡耳。
具體實施方式
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
在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說明,“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
在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通過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中的具體含義。
下面將參考附圖并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
如圖1-2所示,一種可延長的扎帶,包括扎帶主身1、扎帶副身2、扎帶頭3、扎帶尾4和卡齒5,扎帶主身1的左端固定設有卡扣6,卡扣6的左側固定設有扎帶頭3,扎帶主身1的中部設有輔助卡扣7,扎帶主身1的左側設有三角形支起結構11。扎帶頭3上設有兩個彈性卡耳12。扎帶主身1的右側固定設有扎帶尾4,所述扎帶尾4為梯形。所述扎帶頭3、扎帶主身1、扎帶尾4和輔助卡扣7一體成型。所述扎帶主身1的正面和背面上設有卡齒5,所述扎帶尾4的兩外側壁上對稱設有插孔8扎帶副身2的左端設有與扎帶尾4匹配的凹槽9,凹槽9的兩側壁上設有與扎帶尾4的插孔8相匹配的凸起10,扎帶副身2的正面上設有卡齒5。扎帶主身1和扎帶副身2的材質均為可降解材料。
本實用新型的實施過程為:用扎帶主身1捆綁物體,如果扎帶主身1的長度不夠時,可以將扎帶副身2插入扎帶尾4上,從而實現扎帶的延長,當扎帶捆綁太緊需要剪端時,直接從扎帶主身1上的三角形支起結構11進行裁剪即可。當扎帶需要對捆綁的東西進行分隔開來時,可以將一部分東西固定于扎帶尾4和扎帶主身1的輔助卡扣7上,然后繼續(xù)拉伸扎帶尾4,將另一部分東西固定于扎帶尾4和扎帶主身1的卡扣之間即可。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