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物料整理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乒乓球半球理球裝置。
背景技術:
乒乓球是我們?nèi)粘I钪谐R姷倪\動用品,日常消耗量大,其加工制造往往采用先進的自動化生產(chǎn)線將兩個半球粘接在一起再進行下一步加工,但粘接前需要先保證乒乓球半球的朝向一致,即同為正或同為反,這就需要一種將乒乓球半球朝向整理一致的理球裝置。
目前,對于類似于乒乓球半球幾何形狀的瓶蓋,已經(jīng)有利用離心力的理蓋裝置將瓶蓋的正反整理一致,但其并不能很好的適用于乒乓球,因為離心力的作用會導致多個乒乓球半球嵌套在一起。所以需要一種快速且高效的裝置將乒乓球半球的朝向整理一致。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上述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乒乓球半球理球裝置,利用該裝置可以將乒乓球半球的朝向整理一致。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發(fā)明提供的方案為:
一種乒乓球半球理球裝置,包括送料部分、振動斗和接料部分;所述送料部分包括上輸送帶、上中間隔板、上中間隔板固定梁、上側擋板;所述振動斗包括振動斗斜擋板、振動斗中間隔板、振動斗支架;所述接料部分包括下輸送帶、下中間隔板、下中間隔板固定梁、下側擋板;所述振動斗的上開口寬度大,下開口寬度小,下開口寬度比乒乓球的半徑稍大;所述上中間隔板的間距相等,且比乒乓球的直徑稍大;所述下中間隔板的間距相等,且比乒乓球的直徑稍大;所述振動斗中間隔板的間距相等,且比乒乓球的直徑稍大。
所述振動斗的下開口和下輸送帶的距離比乒乓球的直徑稍大。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提供了一種乒乓球半球理球裝置,相較于現(xiàn)有技術,可以實現(xiàn)乒乓球半球的正反朝向整理,其利用輸送帶上的擋板將乒乓球分割成多排獨立整理,避免了乒乓球半球間的相互嵌套;
2.該裝置利用乒乓球自身的重力實現(xiàn)半球朝向的整理,結構簡單可靠,工作效率高。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的整體三維結構圖;
圖2為本發(fā)明的工作過程原理圖。
圖中標號:1.支架;2.下輸送帶;3.球三;4.下中間隔板;5.下側擋板;6.下中間隔板固定梁;7.振動斗;8.振動斗斜擋板;9.振動斗中間隔板;10.上輸送帶;11.振動斗支架;12.上中間隔板固定梁;13.球二;14.球一;15.上中間隔板;16.上側擋板;17.球四;18.球五。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領域技術人員更好地理解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進行詳細描述,本部分的描述僅是示范性和解釋性,不應對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有任何的限制作用。
參見圖1、圖2,一種乒乓球半球理球裝置,包括送料部分、振動斗7和接料部分。
送料部分包括上輸送帶10、上中間隔板15、上中間隔板固定梁12、上側擋板16,上中間隔板15和上側擋板16通過上中間隔板固定梁12連接在一起,上側擋板16與支架1相連;上中間隔板15的間距相等,且比乒乓球的直徑稍大,乒乓球半球可以在其組成的軌道中有序向前運動。
振動斗7包括振動斗斜擋板8、振動斗中間隔板9、振動斗支架11;振動斗斜擋板8和振動斗中間隔板9組成漏斗形的振動斗7,振動斗7通過振動斗支架11安裝在支架1上;振動斗7可以通過激振器或者其它機械裝置帶動其振動,防止乒乓球半球卡在振動斗7中,振動斗7的上開口寬度大,下開口寬度小,下開口寬度比乒乓球的半徑稍大,振動斗7的下開口和下輸送帶2的距離比乒乓球的直徑稍大。
接料部分包括下輸送帶2、下中間隔板4、下中間隔板固定梁6、下側擋板5,下中間隔板4和下側擋板5通過下中間隔板固定梁6連接在一起,下側擋板5與支架1連接;下中間隔板4的間距相等,且比乒乓球的直徑稍大,乒乓球半球可以在其組成的軌道中有序向前運動。
在具體操作中,上輸送帶10上的上中間隔板15和上側擋板16組成的軌道將正反雜亂無章的球二13和球一14分割成若干排,上輸送帶10將其向前運送至振動斗7的上方,隨后各軌道的乒乓球半球落入振動斗7中對應的由振動斗中間隔板9隔開的小斗中,由于振動斗7不停的振動,使得乒乓球半球不會卡滯在其中,乒乓球半球最終會以球四17所示的豎直姿態(tài)下落至下輸送帶2上,這時由于乒乓球半球的重心靠近背面,所以乒乓球半球會向后傾斜,呈現(xiàn)球五18所示的姿態(tài),最后乒乓球半球的開口朝上,呈現(xiàn)球三3所示的姿態(tài),然后正面朝上的球三3沿著下中間隔板4和下側擋板5組成的軌道被下輸送帶2輸送至下道工序。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fā)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fā)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fā)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本發(fā)明要求保護的范圍內(nèi)。本發(fā)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