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腳踏式垃圾桶,包括外罩和設置在所述的外罩內(nèi)的桶體,所述的外罩的側(cè)面設置有可供所述的桶體進出的側(cè)開口,所述的外罩的上端設置有上開口,所述的上開口處鉸接有兩個相對開的球形桶蓋片,所述的外罩與所述的球形桶蓋片之間設置有腳踏式連桿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腳踏式連桿機構包括下連桿和踏板,所述的下連桿鉸接在所述的外罩的底部中且一端伸出所述的外罩與所述的踏板固定連接,所述的下連桿的另一端一體設置有橫連桿,所述的橫連桿的兩端分別鉸接有兩根豎直的中連桿,每根所述的中連桿的上端鉸接有上連桿,位于同一端的兩根所述的上連桿交叉后在其交叉點與所述的外罩相鉸接,所述的上連桿與所述的外罩的鉸接點和所述的球形桶蓋片與所述的外罩的鉸接點相重合,位于同一端的兩根所述的上連桿的上端分別對應地與所述的球形桶蓋片相鉸接,位于同一端的兩根所述的上連桿之間固定設置有彈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腳踏式垃圾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側(cè)開口處設置有側(cè)蓋,所述的側(cè)蓋的下端一體設置有底板,所述的桶體放置在所述的底板上,所述的側(cè)蓋上固定設置有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