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耳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吊耳,其包括吊耳本體,吊耳本體的左下方設有豎向板,豎向板設有橫向分布的開口,開口的底部設有橫向板,橫向板延伸于豎向板的兩側(cè);橫向板的下方設有第一豎向加強筋;豎向板還設有第二豎向加強筋,第二豎向加強筋延伸于吊耳本體;吊耳本體的右下方鉸接有鉤狀部,吊耳本體、豎向板和鉤狀部之間形成T型的鏤空部;吊耳本體設有通孔,通孔的兩側(cè)各設有環(huán)形加強筋,通孔的下方設有第三豎向加強筋,第三豎向加強筋的下方設有橫向加強筋。本實用新型的吊耳可以多次重復使用其重復利用率高;還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了使用時的成本,且不會對待吊裝物造成損害。
【專利說明】
吊耳
技術(shù)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吊耳。
【背景技術(shù)】
[0002]吊耳是造船行業(yè)常見的吊裝部件,用于吊裝各種重物。使用時,將吊耳焊接在待吊裝的重物上,然后通過卸扣、鋼絲繩等部件,將重物懸掛于吊車上,吊車將重物吊起。由于吊耳需通過焊接才能使用,因此其存在使用成本高的缺陷。盡管吊耳可以重復使用,但是在多次焊接、切割后就必須報廢,因此,其存在重復利用率低的缺陷。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shù)問題是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shù)存在的使用成本高、重復利用率低的缺陷,提供一種吊耳。
[0004]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下述技術(shù)方案來解決上述技術(shù)問題:
[0005]—種吊耳,其包括一吊耳本體,其特點在于,所述吊耳本體的左下方設有一豎向板,所述豎向板設有一橫向分布的開口,所述開口的底部設有一橫向板,所述橫向板延伸于所述豎向板的兩側(cè);所述橫向板的下方設有至少一個第一豎向加強筋;所述豎向板還設有至少一個第二豎向加強筋,所述第二豎向加強筋延伸于所述吊耳本體;所述吊耳本體的右下方鉸接有一鉤狀部,所述吊耳本體、所述豎向板和所述鉤狀部之間形成T型的鏤空部;吊耳本體設有一通孔,所述通孔的兩側(cè)各設有一環(huán)形加強筋,所述通孔的下方設有至少一個第三豎向加強筋,所述第三豎向加強筋的下方設有橫向加強筋。
[0006]較佳地,所述第三豎向加強筋為兩個,兩所述第三豎向加強筋分別位于所述吊耳本體的兩側(cè)。
[0007]較佳地,所述橫向加強筋為兩個,兩所述橫向加強筋分別位于所述吊耳本體的兩側(cè)。
[0008]較佳地,所述第一豎向加強筋為兩個,兩所述第一豎向加強筋分別設于所述豎向板的兩側(cè)。
[0009]較佳地,所述第二豎向加強筋為兩個,兩所述第二豎向加強筋分別設于所述豎向板的兩側(cè)。
[0010]較佳地,所述豎向板和所述吊耳本體為一體成型。
[0011]本實用新型的積極進步效果在于:本實用新型的吊耳可以多次重復使用,因此,其重復利用率高;此外,本實用新型的吊耳使用時無需焊接,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使用時的成本,且不會對待吊裝物造成損害。
【附圖說明】
[0012]圖1為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0013]圖2為圖1中的A向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下面舉個較佳實施例,并結(jié)合附圖來更清楚完整地說明本實用新型。
[0015]如圖1和圖2所示,一種吊耳,其包括吊耳本體10,吊耳本體1的左下方設有豎向板20,豎向板20和吊耳本體10為一體成型。豎向板20設有橫向分布的開口 21,開口 21的底部設有橫向板30,橫向板30延伸于豎向板20的兩側(cè)。橫向板30的下方設有第一豎向加強筋51,第一豎向加強筋51為兩個,兩第一豎向加強筋51分別設于豎向板20的兩側(cè)。豎向板20還設有第二豎向加強筋52,第二豎向加強筋52延伸于吊耳本體10;第二豎向加強筋52為兩個,兩第二豎向加強筋52分別設于豎向板20的兩側(cè)。
[0016]吊耳本體10的右下方鉸接有鉤狀部40,吊耳本體10、豎向板20和鉤狀部40之間形成T型的鏤空部;吊耳本體10設有通孔11,通孔11的兩側(cè)各設有一個環(huán)形加強筋70,通孔11的下方設有兩個第三豎向加強筋53,兩第三豎向加強筋53分別位于吊耳本體10的兩側(cè);第三豎向加強筋53的下方設有橫向加強筋60,橫向加強筋60為兩個,兩橫向加強筋60分別位于吊耳本體10的兩側(cè)。
[0017]使用時,打開鉤狀部,將豎向部和吊耳本體卡合于待吊裝物體,然后將鉤狀部放下;吊耳本體、豎向部和鉤狀部形成將待吊裝物體卡合的區(qū)域;然后將待吊裝物體吊起。將待吊裝物體吊裝到指定位置后,打開鉤狀部,將本實用新型的吊耳卸下。需要時,再重復上述步驟吊裝其他物體。
[0018]本實用新型的吊耳可以多次重復使用,因此,其重復利用率高;此外,本實用新型的吊耳使用時無需焊接,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使用時的成本,且不會對待吊裝物造成損害。
[0019]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shù)語“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nèi)”、“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guān)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guān)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gòu)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0020]雖然以上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是本領域的技術(shù)人員應當理解,這僅是舉例說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是由所附權(quán)利要求書限定的。本領域的技術(shù)人員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實質(zhì)的前提下,可以對這些實施方式做出多種變更或修改,但這些變更和修改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quán)項】
1.一種吊耳,其包括一吊耳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吊耳本體的左下方設有一豎向板,所述豎向板設有一橫向分布的開口,所述開口的底部設有一橫向板,所述橫向板延伸于所述豎向板的兩側(cè);所述橫向板的下方設有至少一個第一豎向加強筋;所述豎向板還設有至少一個第二豎向加強筋,所述第二豎向加強筋延伸于所述吊耳本體;所述吊耳本體的右下方鉸接有一鉤狀部,所述吊耳本體、所述豎向板和所述鉤狀部之間形成T型的鏤空部;吊耳本體設有一通孔,所述通孔的兩側(cè)各設有一環(huán)形加強筋,所述通孔的下方設有至少一個第三豎向加強筋,所述第三豎向加強筋的下方設有橫向加強筋。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吊耳,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豎向加強筋為兩個,兩所述第三豎向加強筋分別位于所述吊耳本體的兩側(cè)。3.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吊耳,其特征在于,所述橫向加強筋為兩個,兩所述橫向加強筋分別位于所述吊耳本體的兩側(cè)。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吊耳,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豎向加強筋為兩個,兩所述第一豎向加強筋分別設于所述豎向板的兩側(cè)。5.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吊耳,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豎向加強筋為兩個,兩所述第二豎向加強筋分別設于所述豎向板的兩側(cè)。6.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吊耳,其特征在于,所述豎向板和所述吊耳本體為一體成型。
【文檔編號】B66C1/10GK205472225SQ201620151172
【公開日】2016年8月17日
【申請日】2016年2月29日
【發(fā)明人】袁洪濤, 趙南, 王鈺涵, 馮昌寧, 周瑞佳
【申請人】上海外高橋造船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