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箱包用eva材料壓片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新型箱包用EVA材料壓片機,旨在提供一種帶有裁剪裝置的箱包用EVA材料壓片機,提高EVA材料的生產效率,其技術方案要點是包括壓片機本體,所述壓片機本體設有投料裝置、置物臺、機架以及至少兩根用于擠壓EVA材料的輥軸,所述投料裝置設于輥軸的一側,置物臺設于輥軸與地面之間;所述輥軸下方設有用于裁剪EVA材料的裁剪裝置,本實用新型適用于箱包用EVA材料壓片機。
【專利說明】新型箱包用EVA材料壓片機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箱包材料制造【技術領域】,更具體地說,它涉及一種箱包用EVA材料壓片機。
【背景技術】
[0002]隨著人們生活和消費水平的不斷提高,各種各樣的箱包已經成為人們身邊不可或缺的飾品。人們要求箱包產品不僅在實用性上有所加強,裝飾性已成為主要拓展。
[0003]采用EVA材料加工、生產箱包的加工設備各種各樣,其制造EVA材料的主要加工工藝不外乎先配置合適比例的原料,再加入一些主要助劑到混煉設備中攪拌、配置,進行初步加工,然后再將加工好類似膠狀的的原材料導入壓片機中,經輥軸壓輥、擠壓成片狀材料后,再放到成型裝置內初步發(fā)泡定型成泡棉,然后將初步發(fā)泡好的泡棉剪裁、二次發(fā)泡定型,之后投入冷卻池中冷卻,將_■次發(fā)泡成型后的片材切削成薄片,最后將切削后的片狀材料再次壓片成型。
[0004]目前,市場上的箱包用EVA材料壓片機,不僅結構復雜,而且都沒有設置裁剪裝置,在將箱包用EVA材料壓制成片后,由于需要將EVA材料裁剪成一定重量的小分塊,然后放到發(fā)泡裝置中初步發(fā)泡定型成泡棉,因此,EVA材料在不帶有裁剪裝置的壓片機上壓片后,還需要額外的裁剪設備進行裁剪,甚至是采用人工裁剪的方式,不僅自動化程度不高,而且嚴重影響生產效率。
實用新型內容
[0005]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帶有裁剪裝置的箱包用EVA材料壓片機,提高EVA材料的生產效率。
[0006]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新型箱包用EVA材料壓片機,包括壓片機本體,所述壓片機本體設有投料裝置、置物臺、機架以及至少兩根用于擠壓EVA材料的輥軸,所述投料裝置設于輥軸的一側,置物臺設于輥軸與地面之間;所述輥軸下方設有用于裁剪EVA材料的裁剪裝置。
[0007]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所述壓片機本體設有投料裝置、置物臺、機架以及至少兩根用于擠壓EVA材料的輥軸,是組成一個完整的EVA材料壓片機的結構最簡單、最實用的配置,還兼具維修、維護成本低的優(yōu)點;而且,在輥軸下方設置了用于裁剪EVA材料的裁剪裝置,在將箱包用EVA材料壓制成片后,需要將EVA材料裁剪成一定重量的小分塊時,裁剪裝置可帶代替人工裁剪的方式,在壓片機壓片后直接將EVA材料裁剪,使所述EVA材料壓片機的自動化程度提聞,生廣效率大幅提升。
[0008]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輥軸包括第一輥軸以及第二輥軸,所述第一輥軸與第二輥軸之間設有供EVA材料通過的間隙,所述投料裝置設于第一輥軸背向第二輥軸的一側;所述裁剪裝置包括設于第二輥軸與置物板之間的第一刀片,所述第一刀片為線性結構,所述第一刀片與輥軸的軸線平行設置,第一刀片的刀口面向投料裝置設置。
[0009]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利用設置在第二輥軸與置物板之間的第一刀片,再不需要任何動力輔助的情況下,EVA材料在被第一輥軸與第二輥軸壓片后,會因重力自然落下,只要工作人員站在第二輥軸的一側,可以直接將EVA材料的一端朝自身方向拉起并扯動,利用第一刀片的刀口將EVA材料裁剪。
[0010]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裁剪裝置包括驅動機構以及與第一刀片處于同于水平面的第二刀片,所述第二刀片為線性結構,所述第二刀片與輥軸的軸線平行設置,第二刀片設于第一輥軸與置物臺之間,第二刀片的刀口與第一刀片相對設置;所述驅動機構驅動第二刀片相對第二刀片做往復運動。
[0011]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設置第二刀片以及用于驅動第二刀片相對第一刀片做往復運動的驅動機構,進一步提高了所述壓片機的自動化,當需要裁剪EVA材料時,只需利用驅動機構驅動第二刀片往第一刀片方向運動,便可完成EVA材料的裁切。
[0012]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第一刀片以及第二刀片的長度大于或等于輥軸的長度。
[0013]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將第一刀片以及第二刀片的長度大于或等于輥軸的長度設置,使EVA材料不管被輥軸壓制成多少寬度的片狀材料,都是一次切割、裁剪成型,避免發(fā)生EVA材料兩側相連的情況。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本實用新型箱包用EVA材料壓片機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15]附圖標記:1、壓片機本體;11、投料裝置;12、置物臺;13、機架;14、輥軸;141、第一輥軸;142、第二輥軸;15、裁剪裝置;151、第一刀片;152、第二刀片;153、驅動機構。
【具體實施方式】
[0016]參照圖1對本實用新型箱包用EVA材料壓片機實施例做進一步說明。
[0017]如圖1所示,一種新型箱包用EVA材料壓片機,包括壓片機本體1,所述壓片機本體I設有投料裝置11、置物臺12、機架13以及至少兩根用于擠壓EVA材料的輥軸14,所述投料裝置11設于輥軸14的一側,置物臺12設于輥軸14與地面之間;所述輥軸14下方設有用于裁剪EVA材料的裁剪裝置15。
[0018]所述壓片機本體I設有投料裝置11、置物臺12、機架13以及至少兩根用于擠壓EVA材料的輥軸14,是組成一個完整的EVA材料壓片機的結構最簡單、最實用的配置,還兼具維修、維護成本低的優(yōu)點;而且,在輥軸14下方設置了用于裁剪EVA材料的裁剪裝置15,在將箱包用EVA材料壓制成片后,需要將EVA材料裁剪成一定重量的小分塊時,裁剪裝置15可帶代替人工裁剪的方式,在壓片機壓片后直接將EVA材料裁剪,使所述EVA材料壓片機的自動化程度提聞,生廣效率大幅提升。
[0019]所述輥軸14包括第一輥軸141以及第二輥軸142,所述第一輥軸141與第二輥軸142之間設有供EVA材料通過的間隙,所述投料裝置11設于第一輥軸141背向第二輥軸142的一側;所述裁剪裝置15包括設于第二輥軸142與置物板之間的第一刀片151,所述第一刀片151為線性結構,所述第一刀片151與輥軸14的軸線平行設置,第一刀片151的刀口面向投料裝置11設置(此處需說明的是,當滾軸上的膠狀EVA材料量不足、無法支持第一刀片151裁剪時,工作人員可以另外配置刀具或繼續(xù)在滾軸上投料進行生產)。
[0020]利用設置在第二輥軸142與置物板之間的第一刀片151,再不需要任何動力輔助的情況下,EVA材料在被第一輥軸141與第二輥軸142壓片后,會因重力自然落下,只要工作人員站在第二輥軸142的一側,可以直接將EVA材料的一端朝自身方向拉起并扯動,利用第一刀片151的刀口將EVA材料裁剪(此處需說明的是,還可以在機架13上開設用于供第二刀片152滑移的槽,以保證第一刀片151與第二刀片152的水平位置)。
[0021]所述裁剪裝置15包括驅動機構153以及與第一刀片151處于同于水平面的第二刀片152,所述第二刀片152為線性結構,所述第二刀片152與輥軸14的軸線平行設置,第二刀片152設于第一輥軸141與置物臺12之間,第二刀片152的刀口與第一刀片151相對設置;所述驅動機構153驅動第二刀片152相對第二刀片152做往復運動。
[0022]設置第二刀片152以及用于驅動第二刀片152相對第一刀片151做往復運動的驅動機構153,進一步提高了所述壓片機的自動化,當需要裁剪EVA材料時,只需利用驅動機構153驅動第二刀片152往第一刀片151方向運動,便可完成EVA材料的裁切。
[0023]所述第一刀片151以及第二刀片152的長度大于或等于輥軸14的長度。
[0024]將第一刀片151以及第二刀片152的長度大于或等于輥軸14的長度設置,使EVA材料不管被輥軸14壓制成多少寬度的片狀材料,都是一次切割、裁剪成型,避免發(fā)生EVA材料兩側相連的情況。
[0025]以上所述使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型和改進,這些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新型箱包用EVA材料壓片機,包括壓片機本體,其特征是:所述壓片機本體設有投料裝置、置物臺、機架以及至少兩根用于擠壓EVA材料的輥軸,所述投料裝置設于輥軸的一側,置物臺設于輥軸與地面之間;所述輥軸下方設有用于裁剪EVA材料的裁剪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箱包用EVA材料壓片機,其特征是:所述輥軸包括第一輥軸以及第二輥軸,所述第一輥軸與第二輥軸之間設有供EVA材料通過的間隙,所述投料裝置設于第一輥軸背向第二輥軸的一側;所述裁剪裝置包括設于第二輥軸與置物板之間的第一刀片,所述第一刀片為線性結構,所述第一刀片與輥軸的軸線平行設置,第一刀片的刀口面向投料裝置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新型箱包用EVA材料壓片機,其特征是:所述裁剪裝置包括驅動機構以及與第一刀片處于同于水平面的第二刀片,所述第二刀片為線性結構,所述第二刀片與輥軸的軸線平行設置,第二刀片設于第一輥軸與置物臺之間,第二刀片的刀口與第一刀片相對設置;所述驅動機構驅動第二刀片相對第二刀片做往復運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新型箱包用EVA材料壓片機,其特征是:所述第一刀片以及第二刀片的長度大于或等于輥軸的長度。
【文檔編號】B29C43/22GK203957251SQ201420384897
【公開日】2014年11月26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12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1月27日
【發(fā)明者】孫光新, 紀國平 申請人:溫州新維箱包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