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整理裝箱設備,特別涉及一種塑料瓶把手的自動整理裝箱生產線。
背景技術:
食用油(例如金龍魚調味油等)廣泛使用塑料瓶作為包裝容器,由于塑料油瓶在產、銷和使用時要用手來提取,所以會在油瓶上安裝把手,而目前盛食用油的塑料瓶把手主要有三種類型,一種是采用聚酯原料經注拉吹制成的塑料瓶,在瓶的頸部安裝一個手提環(huán),該塑料油瓶強度好,加工省力,手提環(huán)安裝方便,但由于在倒油時不能單手操作;另一種是普通塑料通過擠吹加工成型的油瓶,在油瓶上部的一側有一體制造成型手柄,使用方便,但是該類油瓶強度差,不耐壓,一般使用于小包裝;再一種是同樣采用pet等聚酯原料經注拉吹加工的塑料瓶,并在瓶體外壁嵌一個把手,該類油瓶一是保證油瓶的強度和質量,二是使用方便,單手操作(倒油)握得很穩(wěn)??墒乾F有該油瓶在拉吹時首先加工嵌槽,再另外將把手嵌入槽中,有一個嵌手柄的工序,大多數采用手工嵌手柄,工人勞動強度大,效率低,費用高,容易被手污染,還有一種是將把手作為嵌件放入吹瓶模具中,在模具吹瓶的同時,瓶壁包住把手的上下兩個接頭上,使把手與瓶子相固定,但已有將把手放入模具大都通過人工用手放入,操作危險性高,工人勞動強度大。
在塑料瓶把手的生產過程中,注塑機生產完成的把手一般都經過傳輸帶,通過傳輸帶兩旁的工人將把手手動裝箱,但是采用這種方法會使把手的生產成本大大提高,并且把手容易損壞。目前市場上把手裝箱生產線通過在傳輸帶上設置機械手,由機械手將把手一個個抓取放入箱體,但是由于受到機械手單次抓取數量的限制,并且把手體積較小,在輸送過程中各個把手位置雜亂無章,所以采用這種方法進行裝箱需要在設備上設置定位機構將輸送的把手定位防止移位,使傳輸帶上的把手保持同一個面向上同時與機械手的位置相對應,這樣將會提高設備的制造成本,同時其工作效率低下,難以滿足塑料瓶把手高產量的需求。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塑料瓶把手的自動整理裝箱生產線,它能夠直接將多個塑料瓶把手從注塑機上取出放入箱體中,其結構簡單緊湊,成本較低,占地面積小,代替?zhèn)鹘y(tǒng)的人工裝箱,提高了裝箱效率。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塑料瓶把手的自動整理裝箱生產線,其特征是:包括機架、取放單元、裝箱單元和至少一個堆疊單元,所述取放單元位于機架前方,所述裝箱單元位于機架后方,所述堆疊單元包括水平往復機構和把手疊放板,所述水平往復機構安裝在機架上,所述把手疊放板安裝在水平往復機構上,所述把手疊放板上設有定位驅動機構和多根用于定位把手的定位柱,所述定位驅動機構具有打開各定位柱和并攏各定位柱兩個工作位,當定位驅動機構位于打開各定位柱的工作位時各定位柱往把手疊放板的中部均勻分布設置,當定位驅動機構位于并攏各定位柱的工作位時各定位柱往把手疊放板的兩側靠攏。
上述結構中,所述機架前方為機架的左側,所述機架后方為機架的右側;取放單元取出在注塑機內注塑完成的塑料瓶把手,定位驅動機構驅動各定位柱往把手疊放板的中部均勻分布設置,并將塑料瓶把手放置到把手疊放板的定位柱上;當把手疊放板上裝滿把手的時候,定位驅動機構驅動各定位柱往把手疊放板的兩側靠攏,水平往復機構將裝滿把手的把手疊放板移動到機架后方,裝箱單元將位于把手疊放板上的把手裝箱。塑料瓶把手經過把手疊放板上的定位驅動機構驅動各定位柱打開和并攏,使得塑料瓶把手中心距離尺寸適用于裝箱的尺寸要求,便于裝箱單元整齊穩(wěn)固地抓取把手,提高把手整理裝箱的效率。
作為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方案,所述堆疊單元的數目為兩個,包括第一堆疊單元和第二堆疊單元,所述第一堆疊單元和第二堆疊單元分別安裝在機架上,所述第二堆疊單元位于第一堆疊單元的上方。通過這種設置,當第一堆疊單元中的把手疊放板裝滿把手并移動到機架后方進行裝箱時,第二堆疊單元上的水平往復機構將未裝把手的把手疊放板平移到機架前方,等待取放單元放置把手;使用兩個堆疊單元可以提高把手整理裝箱的效率,使得取放單元和裝箱單元可以同時工作,互不影響。
作為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方案,所述取放單元包括取放機器人和第一基座,所述第一基座位于機架前方,所述取放機器人安裝在第一基座上,所述取放機器人具有夾取把手和放置把手兩個工作位,當取放機器人處于夾取把手的工作位時位于注塑機出料口處,當取放機器人處于放置把手的工作位時位于把手疊放板上方;所述取放機器人前端設有可將多個把手同時夾起的取放夾取治具。通過這種設置,取放機器人可以一次性從注塑機出料口處取出多個把手并放置到把手疊放板的定位柱上。
作為本發(fā)明進一步的優(yōu)選方案,所述取放夾取治具包括取放固定板、至少一個取放安裝架、至少一個取放手指裝置和至少一個支撐裝置,所述取放固定板安裝在取放機器人上,所述取放安裝架安裝在取放固定板上,所述取放手指裝置和支撐裝置分別可活動地安裝在取放安裝架上,取放手指裝置與支撐裝置兩者數目相同并且一一對應,所述取放手指裝置包括兩個取放手指,所述支撐裝置包括兩個支撐柱,所述兩個支撐柱分別位于取放手指裝置的兩側。通過這種設置,兩個取放手指張開后夾起一個把手的側邊,對應的兩個支撐柱伸入把手的內圈、支撐定位住把手的兩端,然后把把手放置到把手疊放板的定位柱上;經過多次取放把手,把手疊放板的一個定位柱上疊放著一整列擺放整齊的把手。
作為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方案,所述裝箱單元包括裝箱機器人、第二基座和箱體輸送帶,所述第二基座位于機架后方,所述裝箱機器人安裝在第二基座上,所述裝箱機器人具有夾取把手和放置把手兩個工作位,當裝箱機器人處于夾取把手的工作位時位于把手疊放板處,當裝箱機器人處于放置把手的工作位時位于紙箱上方;所述箱體輸送帶放置在第二基座一側,所述裝箱機器人前端設有可將多個把手同時夾起的裝箱夾取治具。通過這種設置,箱體輸送帶用于將紙箱輸送到裝箱的位置,裝箱機器人可以一次性從把手疊放板的定位柱上取出多個把手并放置到紙箱內。
作為本發(fā)明進一步的優(yōu)選方案,所述裝箱夾取治具包括裝箱固定板、至少一個裝箱安裝架和至少一個裝箱手指裝置,所述裝箱固定板安裝在裝箱機器人上,所述裝箱安裝架安裝在裝箱固定板上,所述裝箱手指裝置可活動地安裝在裝箱安裝架上,所述裝箱手指裝置包括兩個裝箱手指。通過這種設置,兩個裝箱手指張開后,伸進把手疊放板定位柱上的一整列把手的內圈中,把一整列把手移放到紙箱內。這種裝箱夾取治具由多個裝箱手指裝置組成,根據把手的形狀而專門定做的,能夠整齊穩(wěn)固地抓取把手,提高把手整理裝箱的效率。
作為本發(fā)明進一步的優(yōu)選方案,所述箱體輸送帶一側設有升降單元,所述升降單元包括升降架、升降定位框和升降驅動裝置,所述升降架位于箱體輸送帶一側,所述升降定位框可活動地安裝在升降架上,所述升降驅動裝置安裝在升降架上并控制升降定位框的升降。通過這種設置,當裝箱機器人對把手進行裝箱時,升降定位框下降套入紙箱內,對紙箱起到定位作用;當紙箱內把手裝滿時,升降定位框上升,箱體輸送帶輸送下一個空的紙箱到裝箱位置。
本發(fā)明還提供一種采用上述塑料瓶把手的自動整理裝箱的方法,其特征是: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取放機器人取出注塑機內注塑成型的把手,并將其放置在第一個把手疊放板上;
步驟2:當第一個把手疊放板上疊放至一定數量把手后,與第二個把手疊放板交換位置,取放機器人繼續(xù)將把手放置在第二個把手疊放板上;
步驟3:箱體輸送帶將紙箱輸送到裝箱的位置后,升降定位框下降套入紙箱內起定位作用;
步驟4:裝箱機器人將第一個把手疊放板上的把手夾取并放置到紙箱內,循環(huán)該操作裝滿整箱把手;
步驟5:當整箱把手裝滿后,升降定位框上升、取消對紙箱的定位后,紙箱進行輸送。
本發(fā)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yōu)點:
這種塑料瓶把手的自動整理裝箱生產線,它能夠直接將多個塑料瓶把手從注塑機上取出放入箱體中,其結構簡單緊湊,成本較低,占地面積小,代替?zhèn)鹘y(tǒng)的人工裝箱,提高了裝箱效率。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中實施例1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中堆疊單元打開定位柱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圖1中堆疊單元并攏定位柱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圖2中把手放置在打開定位柱上的使用狀態(tài)圖;
圖5是圖3中把手放置在并攏定位柱上的使用狀態(tài)圖;
圖6是圖1中取放夾取治具的結構示意圖;
圖7是圖6中取放夾取治具夾起把手的使用狀態(tài)圖;
圖8是圖1中裝箱夾取治具的結構示意圖;
圖9是圖8中裝箱夾取治具夾起把手的使用狀態(tài)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具體描述。
實施例1
如圖1-9所示,本實施例中的一種塑料瓶把手的自動整理裝箱生產線,包括機架1、取放單元2、裝箱單元3和兩個堆疊單元4,取放單元2位于機架1前方,裝箱單元3位于機架1后方,堆疊單元4包括第一堆疊單元41和第二堆疊單元42,第一堆疊單元41和第二堆疊單元42分別安裝在機架1上,第二堆疊單元42位于第一堆疊單元41的上方。
第一堆疊單元41包括第一水平往復機構411和第一把手疊放板412,第一水平往復機構411安裝在機架1上,第一把手疊放板412安裝在第一水平往復機構411上,第一把手疊放板412上設有定位驅動機構44和多根用于定位把手5的定位柱43。定位驅動機構44具有打開各定位柱43和并攏各定位柱43兩個工作位,當定位驅動機構44位于打開各定位柱43的工作位時各定位柱43往第一把手疊放板412的中部均勻分布設置,當定位驅動機構44位于并攏各定位柱43的工作位時各定位柱43往第一把手疊放板412的兩側靠攏。
第二堆疊單元42包括第二水平往復機構421和第二把手疊放板422,第二水平往復機構421安裝在第一水平往復機構411上,第二把手疊放板422安裝在第二水平往復機構421,第二把手疊放板422上設有定位驅動機構44和多根用于定位把手5的定位柱43。
當第一把手疊放板412裝滿把手5并移動到機架1后方進行裝箱時,第二水平往復機構421將未裝把手5的第二把手疊放板422平移到機架1前方,等待取放單元2放置把手5;使用兩個堆疊單元4可以提高把手5整理裝箱的效率,使得取放單元2和裝箱單元3可以同時工作,互不影響。
取放單元2包括取放機器人21和第一基座22,第一基座22位于機架1前方,取放機器人21安裝在第一基座22上,取放機器人21具有夾取把手5和放置把手5兩個工作位,當取放機器人21處于夾取把手5的工作位時位于注塑機6出料口處,當取放機器人21處于放置把手5的工作位時位于第二把手疊放板422上方;取放機器人21前端設有可將多個把手5同時夾起的取放夾取治具23。
取放夾取治具23包括取放固定板231、四個取放安裝架232、三十二個取放手指裝置233和三十二個支撐裝置234,取放固定板231安裝在取放機器人21上,取放安裝架232安裝在取放固定板231上,取放手指裝置233和支撐裝置234分別可活動地安裝在取放安裝架232上,取放手指裝置233與支撐裝置234兩者數目相同并且一一對應,每個取放安裝架232安裝有八個取放手指裝置233和八個支撐裝置234,取放手指裝置233包括兩個取放手指2331,支撐裝置234包括兩個支撐柱2341,兩個支撐柱2341分別位于取放手指裝置233的兩側。通過這種設置,取放機器人21可以一次性從注塑機6出料口處取出三十二個把手5并放置到第二把手疊放板422的定位柱43上。
裝箱單元3包括裝箱機器人31、第二基座32和箱體輸送帶34,第二基座32位于機架后方,裝箱機器人31安裝在第二基座32上,裝箱機器人31具有夾取把手5和放置把手5兩個工作位,當裝箱機器人31處于夾取把手5的工作位時位于第一把手疊放板412處,當裝箱機器人31處于放置把手5的工作位時位于紙箱7上方;箱體輸送帶34放置在第二基座32一側,裝箱機器人31前端設有可將多個把手5同時夾起的裝箱夾取治具33。
裝箱夾取治具33包括裝箱固定板331、八個裝箱安裝架332和八個裝箱手指裝置333,裝箱固定板331安裝在裝箱機器人31上,裝箱安裝架332安裝在裝箱固定板331上,裝箱手指裝置333可活動地安裝在裝箱安裝架332上,裝箱手指裝置333包括兩個裝箱手指3331。通過這種設置,兩個裝箱手指3331張開后,伸進第一把手疊放板412的定位柱43上的一整列把手5的內圈中,定位固定在一整列把手5;裝箱機器人31可以一次性從第一把手疊放板412上夾取八列把手5移放到紙箱7內。
箱體輸送帶34一側設有升降單元8,升降單元8包括升降架81、升降定位框82和升降驅動裝置,升降架81位于箱體輸送帶34一側,升降定位框82可活動地安裝在升降架81上,升降驅動裝置安裝在升降架81上并控制升降定位框82的升降。箱體輸送帶34用于將紙箱7輸送到裝箱的位置,裝箱機器人31可以一次性從第一把手疊放板412的定位柱43上取出多列把手5并放置到紙箱內。當裝箱機器人31對把手5進行裝箱時,升降定位框82下降套入紙箱7內,對紙箱7起到定位作用;當紙箱7內把手5裝滿時,升降定位框82上升,箱體輸送帶34輸送下一個空的紙箱7到裝箱位置。
這種塑料瓶把手的自動整理裝箱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取放機器人21取出注塑機6內注塑成型的把手5,并將其放置在第一把手疊放板412上;
步驟2:當第一把手疊放板412上疊放至一定數量把手5后,與第二把手疊放板422交換位置,取放機器人21繼續(xù)將把手5放置在第二把手疊放板422上;
步驟3:箱體輸送帶34將紙箱7輸送到裝箱的位置后,升降定位框82下降套入紙箱7內起定位作用;
步驟4:裝箱機器人31將第一把手疊放板412上的把手5夾取并放置到紙箱7內,循環(huán)該操作裝滿整箱把手5;
步驟5:當整箱把手5裝滿后,升降定位框82上升、取消對紙箱7的定位后,紙箱7進行輸送。
實施例2
本實施例中的塑料瓶把手的自動整理裝箱生產線與實施例1的區(qū)別在于:
所述堆疊單元的數目為一個,所述堆疊單元包括水平往復機構和把手疊放板,所述水平往復機構安裝在機架上,所述把手疊放板安裝在水平往復機構上。首先,取放機器人夾取把手放到把手疊放板上,疊放至一定數量把手后,取放機器人停止夾??;然后裝箱機器人將把手疊放板上的把手移放到紙箱內,當整箱把手裝滿后,對紙箱進行輸送。
此外,需要說明的是,本說明書中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其各部分名稱等可以不同,凡依本發(fā)明專利構思所述的構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或簡單變化,均包括于本發(fā)明專利的保護范圍內。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采用類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離本發(fā)明的結構或者超越本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范圍,均應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