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爐膽偏心低位式燃氣蒸汽鍋爐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WNS4-1. O-Q型燃氣鍋爐,熱交換效果佳,單位面積或體積的傳熱 量理想,提高了熱效率,符合節(jié)能減排發(fā)展理念的一種爐膽偏心低位式燃氣蒸汽鍋爐。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的燃氣鍋爐排污熱損失左右,爐體散熱1_2%,不完全燃燒1%,平均熱效 率約為87%左右,而大約有10%的熱能通過鍋爐排煙排到大氣中去了,同時,排煙溫度高 達180°C -250°C,既大量浪費了能源,又造成嚴重的環(huán)境熱污染。再則,現(xiàn)有市場的部分燃 氣鍋爐每產(chǎn)生1噸蒸汽,大約需要消耗80多Nm3天然氣,同時產(chǎn)生1300Nm3的煙氣,其中包 括15% -19%的水蒸氣,有部分水蒸氣處于過熱狀態(tài),且不可能在高溫煙道中凝結成液態(tài) 的水放出汽化潛熱,煙氣中的這部分潛熱數(shù)量巨大,可達5. 6萬多kcal,占天然氣的低位發(fā) 熱量的6%左右,于是,煙氣熱值很大。因此,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及產(chǎn)品的不斷更新?lián)Q代, 如何有效減少鍋爐煙氣余熱損失,提高鍋爐的熱效率是擺在鍋爐領域的一個重要課題。
發(fā)明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爐膽偏心低位式燃氣蒸汽鍋爐,使 鍋爐的安全水位范圍增大,可最大限度地減少缺水事故的危害,還可以擴大汽室空間,以提 高蒸汽品質(zhì)以及鍋爐熱效率。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構造一種爐膽偏心低位式燃氣蒸汽鍋爐,其特征在于,至 少包括鍋筒及其內(nèi)置的波形爐膽以及螺紋煙火管,并且,所述波形爐膽呈偏心設置于所述 鍋筒的下部,還包括呈對稱設置于所述波形爐膽兩側的耳形回燃室。增大了蒸汽空間,擴大 了對流受熱面,提高了蒸汽品質(zhì),從而提高了鍋爐熱效率。按照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爐膽偏心低位式燃氣蒸汽鍋爐,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紋煙 火管呈耳形排列于所述耳形回燃室中,所述耳形回燃室的內(nèi)弧面匹配于所述波形爐膽的兩 側。在具體使用時進行強化傳熱,可大大增加傳熱面積。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的爐膽偏心低位式燃氣蒸汽鍋爐,具有如下優(yōu)點構造新穎,結構 合理,提高了熱效率,傳熱效果更理想,排煙溫度低,燃燒充分,節(jié)省燃料,降低污染的特點, 并采用全自動調(diào)節(jié),且操作簡單,還符合節(jié)能減排的可持續(xù)發(fā)展觀。
圖1為本實用新型鍋爐的正視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圖1的左視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圖2所示的爐膽偏心低位式燃氣蒸汽鍋爐,至少包括鍋筒1及其內(nèi)置的波 形爐膽2以及螺紋煙火管5,并且,波形爐膽2呈偏心設置于鍋筒1的下部,還包括呈對稱設置于波形爐膽2兩側的耳形回燃室3。螺紋煙火管5呈耳形排列于耳形回燃室3中,并且, 耳形回燃室3的內(nèi)弧面匹配于波形爐膽2的兩側,參考如圖2所示。 本實用新型的爐膽偏心低位式燃氣蒸汽鍋爐,使第二回程的受熱煙火管更好地與 鍋筒中低溫水進行熱交換,擴大了對流受熱面,適合燃高熱值的天燃氣燃料,且燃燒后的產(chǎn) 物為清潔氣體,無二次污染。有利于高效傳熱,受熱面積大,傳熱效果佳,出力足,排煙溫度 低。使火焰產(chǎn)生強烈擾動,使燃燒充分,大大提高傳熱系數(shù),降低排煙溫度,節(jié)省燃料,大量 節(jié)約了能源,同時,由于天然氣含硫量很少,煙氣中SO2含量很低,絕大部分都溶解到了煙氣 冷凝水中排放了,有效降低了污染,提高了本實用新型鍋爐的熱效率。
權利要求一種爐膽偏心低位式燃氣蒸汽鍋爐,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鍋筒及其內(nèi)置的波形爐膽以及螺紋煙火管,并且,所述波形爐膽呈偏心設置于所述鍋筒的下部,還包括呈對稱設置于所述波形爐膽兩側的耳形回燃室。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爐膽偏心低位式燃氣蒸汽鍋爐,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紋煙火 管呈耳形排列于所述耳形回燃室中。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爐膽偏心低位式燃氣蒸汽鍋爐,其特征在于,所述耳形回燃 室的內(nèi)弧面匹配于所述波形爐膽的兩側。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WNS4-1.0-Q型燃氣鍋爐,具體涉及熱交換效果佳,單位面積或體積的傳熱量理想,提高了熱效率,符合節(jié)能減排發(fā)展理念的一種爐膽偏心低位式燃氣蒸汽鍋爐,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鍋筒及其內(nèi)置的波形爐膽以及螺紋煙火管,并且,所述波形爐膽呈偏心設置于所述鍋筒的下部,還包括呈對稱設置于所述波形爐膽兩側的耳形回燃室。增大了蒸汽空間,擴大了對流受熱面,提高了蒸汽品質(zhì),從而提高了鍋爐熱效率。本實用新型構造新穎,結構合理。
文檔編號F22B31/08GK201706468SQ201020216210
公開日2011年1月12日 申請日期2010年6月4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6月4日
發(fā)明者鄧輝 申請人:鄧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