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打火機安全點火機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打火機安全點火機構,特別是電子點火式打 火機的安全點火機構。
背景技術:
現有的電子點火式安全打火機的防兒童意外點火的方式大致可 以分為兩類, 一類是通過設置一些安全機構如安全鎖或將點火動作分 成兩個以上不相關步驟的間接式安全打火機。這類下壓式安全打火機 的缺點是機構復雜,成本高,在增加低齡兒童誤操作點火難度的同時 也使成人使用起來覺得不方便,實用性低,難以推廣;另一類下壓式 安全打火機是利用兒童年紀小、力量不及成年人,通過加大點火時需 要的力量從而達到阻止低齡兒童點火目的的下壓式安全打火機。這種 下壓式的安全打火機的優(yōu)點是操作方便,缺陷是在提高了安全性的同 時,成年人在使用該類打火機時手指也非常累,容易疲勞,甚至受傷; 為此,打火機的生產企業(yè)一直在尋找一種操作既方便又輕松,成本又 不高的安全打火機。
發(fā)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為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而提供一種既結 構簡單、使用方便、操作輕松又成本不增加或很少增加的打火機安全 點火機構。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打火機安全點火機構, 包括壓電點火器和點火按鈕,其特征在于所述點火按鈕的按壓面與 壓電點火器的壓桿之間設有杠桿,所述杠桿一端定位鉸接在壓桿一側 構成支點,所述杠桿抵壓在壓桿端面上,所述點火按鈕的按壓面與杠 桿之間設有兩個在點火的過程中依先后次序接觸的初始段按壓接觸 點和末段點火按壓接觸點,所述初始段按壓接觸點與支點之間的距離為初始作用力臂,所述末段點火按壓接觸點與支點之間的距離為點火
作用力臂,所述初始作用力臂的長度是點火作用力臂長度的2-6倍。 本該機構由于設置了杠桿和兩個先后接觸的初始段按壓接觸點 和末段點火按壓接觸點,且初始作用力臂的長度是點火作用力臂長度 的2-6倍,使用時,下壓點火初始段由于杠桿的作用,所以非常輕便, 在末段時,所需的壓力突然加大,前后壓力的差別可以達到好幾倍, 突然加大的阻力使得兒童以為已經按壓到底了,但此時仍尚未點火, 因而會誤以為打火機出現了故障而放棄點火的企圖,從而阻止低齡兒 童點火,達到安全的目的,而成年人只需在點火末段加力,因此不易 疲勞。此外,本安全點火機構還可以直接使用現有普通的壓電點火器 加一杠桿即可達到防低齡兒童點火的效果,無需通過加粗壓電點火器 中的彈簧鋼絲直徑,有利于節(jié)省成本。
以下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例1初始狀態(tài)結構立體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例2點火狀態(tài)結構立體示意圖; 圖3為具體實施例1應用時初始狀態(tài)結構剖視圖; 圖4為具體實施例1應用時點火狀態(tài)結構剖視圖; 圖5為具體實施例2應用時初始狀態(tài)結構剖視圖; 圖6為具體實施例2應用時點火狀態(tài)結構剖視具體實施方式
具體實施l:本具體實施例以安全點火機構在下壓式電子點火明 火打火機上的應用為例。如圖3所示,與傳統(tǒng)打火機相似,下壓式安 全打火機也包括氣箱l、外殼2、出氣閥3、跳板ll、火苗組件4、 防風罩5、壓電點火器6和點火按鈕7,外殼2上部開口,打火機還 設有一個支架8,火苗組件4和出氣閥3安裝在氣箱1上,氣箱l和 壓電點火器6連接在支架8上形成一個整體設置在外殼2內腔中,點 火按鈕7從外殼2上部開口插入安裝在壓電點火器6的壓桿61上方 且部分露在外殼2開口以上,點火按鈕7為上部及三個側面封閉的構 件,罩在壓桿61上方構成下壓式安全打火機,第一按壓面71通常就由內腔頂部構成,杠桿9設置在點火按鈕7的按壓面與壓電點火器6 的壓桿61之間,杠桿9為大體呈Y形的構件,開口端通過銷軸鉸接 在壓桿61 —側的支架8上構成支點10,杠桿9尾端從點火按鈕7開 口的側面伸入抵壓在點火按鈕7內腔頂部較高的第一按壓面71構成 初始段按壓接觸點,點火按鈕7內腔頂部靠近點火按鈕7開口的一側 的位置設有向下的凸筋72構成較低的第二按壓面73從而形成兩個在 按壓方向上與杠桿9表面間距離不同的第一按壓面71和第二按壓面 73,初始段按壓接觸點與支點IO之間的距離為初始段點火力臂,杠 桿9中部抵壓在壓桿61端面上,杠桿9抵壓點與支點10之間的距離 為阻力臂,杠桿9上與第二按壓面73即凸筋72相對的位置即為末段 點火按壓接觸點,點火按鈕7下壓時凸筋72下端與杠桿9上表面的 末段點火按壓接觸點接觸,末段點火按壓接觸點與支點IO之間的距 離為末段點火力臂,并且初始段點火力臂大于末段點火力臂。為了要 達到能使兒童誤以為已經按壓到底了,打火機出現了故障不能點火而 放棄點火的目的,又不至于使點火過于費力,初始作用力臂的長度應 當在點火作用力臂長度的2-6倍之間,最好為3或4倍。凸筋72的 高度要保證在點火前的初始狀態(tài)時,凸筋72下端與杠桿9上表面之 間需留有間隙,以保證在點火過程中,能按先后依次接觸初始段按壓 接觸點和末段點火按壓接觸點,即初始段以初始段點火力臂為作用力 臂比較省力,參見圖3,而末段點火以末段點火力臂作為作用力臂按 壓點火,加大點火阻力,參見圖4。調整按壓接觸點與杠桿9鉸接點 的距離即可調節(jié)加重的力量。為了既滿足初始作用力臂的長度在點火 作用力臂長度的2-6倍之間又避免杠桿9過長,末段點火按壓接觸點 最好設置在支點10和杠桿9與壓桿61端的接觸點之間,即凸筋72 處于支點10和杠桿9與壓桿61端接觸點之間的上方,使初始段點火 力臂大于阻力臂,末段點火力臂小于阻力臂,這樣壓電點火器可以選 用鋼絲直徑較小的彈簧,有利于降低成本。具體實施2:如圖5所示,初始段按壓接觸點和末段點火按壓接 觸點的具體結構還可以是如下點火按鈕7設有一個水平的按壓面, 即內腔頂部為一個平面,杠桿9與按壓面成銳角設置,所述杠桿9遠離支點10的一端可滑移地抵壓在所述按壓面上構成初始段按壓接觸 點,杠桿9上表面設有凸起91構成末段點火按壓接觸點,在此結構 中,杠桿9遠離支點10的一端的表面相當于第一按壓面71,凸起91 表面相當于第二按壓面73,凸起91與支點10之間的距離為末段點 火力臂,所述凸起91頂部與杠桿9遠離鉸接端的另一端的連線與杠 桿9軸線之間的夾角小于杠桿9軸線與按壓面之間的夾角,使得凸起 91頂部與與按壓面之間留有間隙,以保證在點火過程中,能按先后 依次接觸初始段按壓接觸點和末段點火按壓接觸點,即先后依次通過 初始段點火力臂和末段點火力臂按壓點火,參見圖5、 6。調整凸起 91與支點10的距離即可調節(jié)加重的力量。同樣,為了既滿足初始作 用力臂的長度在點火作用力臂長度的2-6倍之間又避免杠桿9過長, 杠桿9表面上的凸起91可以設置在支點10和杠桿9與壓桿61端接 觸點之間。在本安全點火機構中由于在點火過程中按壓面與杠桿9間的接 觸都是滑動接觸,因此按壓面與杠桿9間的接觸面最好是點接觸或線 接觸,即可以將構成第二按壓面73的凸筋72設置成與滑動方向垂直, 頂部為半圓柱面;杠桿9表面上的凸起91可以設置成半球面形或與 滑動方向垂直,頂部為半圓柱面的凸筋72。本實用新型的安全點火機構對打火機的具體結構沒什么特別要 求,可以適合各種電子點火式打火機,只要其中杠桿9具體鉸接位置 和與點火按鈕7的相對位置根據打火機的具體結構作調整即可。對于 不設有支架的打火機,可以鉸接在中架上,也可以直接鉸接在外殼2 上,但要符合初始作用力臂的長度在點火作用力臂長度的2-6倍之間。 另外改變第二按壓面73與末段點火按壓接觸點的間隙即可調節(jié)初始 段和末段的相對長度。
權利要求1、 一種打火機安全點火機構,包括壓電點火器和點火按鈕,其 特征在于所述點火按鈕的按壓面與壓電點火器的壓桿之間設有杠 桿,所述杠桿一端定位鉸接在壓桿一側構成支點,所述杠桿抵壓在壓 桿端面上,所述點火按鈕的按壓面與杠桿之間設有兩個在點火的過程 中依先后次序接觸的初始段按壓接觸點和末段點火按壓接觸點,所述 初始段按壓接觸點與支點之間的距離為初始作用力臂,所述末段點火 按壓接觸點與支點之間的距離為點火作用力臂,所述初始作用力臂的 長度是點火作用力臂長度的2-6倍。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打火機安全點火機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點火按鈕設有兩個在按壓方向上與杠桿表面距離不同的第一按 壓面和第二按壓面,所述杠桿遠離支點的另一端與第一按壓面接觸構 成初始段按壓接觸點,所述第二按壓面與杠桿之間有間隙,所述杠桿 上與所述的第二按壓面相對的位置即為末段點火按壓接觸點。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打火機安全點火機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點火按鈕設有一個按壓面,所述杠桿與按壓面成銳角設置,杠桿 遠離支點的一端抵壓在所述按壓面上構成初始段按壓接觸點,所述杠 桿支點和初始段按壓接觸點之間的表面上設有凸起構成末段點火按 壓接觸點,所述凸起頂部與杠桿遠離鉸接端的另一端的連線與杠桿軸 線之間的夾角小于杠桿軸線與按壓面之間的夾角。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打火機安全點火機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杠桿中部抵壓在壓桿端面上,所述杠桿抵壓點與支點之間的距離 為阻力臂,所述初始段點火力臂大于阻力臂,末段點火力臂小于阻力
5、 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打火機安全點火機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點火按鈕設有兩個在按壓方向上與杠桿表面距離不同的第一按 壓面和第二按壓面,所述杠桿遠離支點的另一端與第一按壓面接觸構 成初始段按壓接觸點,所述第二按壓面與杠桿之間有間隙,所述的第二按壓面處于支點和杠桿與壓桿端接觸點之間的上方,所述杠桿上與 所述的第二按壓面相對的位置即為末段點火按壓接觸點。
6、 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打火機安全點火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點火按鈕設有一個按壓面,所述杠桿與按壓面成銳角設置,杠桿 遠離支點的一端抵壓在所述按壓面上構成初始段按壓接觸點,所述杠 桿支點和初始段按壓接觸點之間的表面上設有凸起構成末段點火按 壓接觸點,所述凸起頂部與杠桿遠離支點的另一端的連線與杠桿軸線 之間的夾角小于杠桿軸線與按壓面之間的夾角。
7、 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打火機安全點火機構,其 特征在于所述點火按鈕的按壓面與杠桿為點接觸或線接觸。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子點火式打火機安全點火機構。包括壓電點火器和點火按鈕,所述點火按鈕的按壓面與壓電點火器的壓桿之間設有杠桿,點火按鈕的按壓面與杠桿之間設有兩個依次先后接觸的初始段按壓接觸點和點火段按壓接觸點,初始作用力臂的長度是點火作用力臂長度的2-6倍。由于在按鈕下行點火過程中按壓面和杠桿的接觸點從初始段按壓接觸點突變到點火段按壓接觸點,使按鈕反作用力也陡然增加2-6倍,使低齡兒童誤以為壓電點火器下行已觸底而放棄加力下壓點火。
文檔編號F23Q2/00GK201155790SQ20072004153
公開日2008年11月26日 申請日期2007年11月23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11月23日
發(fā)明者黃逢競 申請人:黃逢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