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新型燃氣爐具頭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新型燃氣爐具頭。
背景技術(shù):
目前,市場上燃氣灶用的爐具頭,其中間的火焰噴射裝置大多是由燃氣通氣管及設置在燃氣通氣管上火焰蓋構(gòu)成,在火焰蓋上開有可將空氣引入的引氣孔,或者是直接在爐具頭的底部開有可引入空氣的引氣孔,火焰蓋則無需開孔,該爐具頭底部的引氣孔進氣, 但也容易進風,容易造成所噴射出火苗被吹歪,從而影響火力,使得火力不夠集中,火勢不夠猛。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shù)中的不足之處,提供一種成本低,壽命長、火勢猛、火力均勻且集中的新型燃氣爐具頭。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以下方案一種新型燃氣爐具頭,裝置在燃氣爐灶的燃氣管上,包括爐頭座,設置在爐頭座上的外環(huán)火焰蓋,在爐頭座的底部設有與外環(huán)火焰蓋相連通的外環(huán)燃氣輸入管,所述外環(huán)燃氣輸入管的一端與燃氣管相通,其特征在于在爐頭座的中心部設有中心噴火機構(gòu),所述中心噴火機構(gòu)包括設置在爐頭座中心部的燃氣噴射裝置,在燃氣噴射裝置底部設有與所述燃氣管相通的中心燃氣輸入管,在中心燃氣輸入管內(nèi)設有可將中心燃氣輸入管外的空氣弓IA 所述燃氣噴射裝置內(nèi)的中心引氣管,所述中心引氣管的一端插在燃氣噴射裝置內(nèi),另一端與中心燃氣輸入管外的空氣相通。如上所述的一種新型燃氣爐具頭,其特征在于燃氣噴射裝置包括套在所述中心引氣管的一端并固定在中心燃氣輸入管上的燃氣分配座,燃氣分配座設有若干個可供燃氣通過的燃氣噴射孔,在燃氣分配座上設置有中心火焰蓋,在中心火焰蓋的中心部設有空氣排氣孔,在中心火焰蓋底部設有若干火焰分隔塊及與空氣排氣孔相連通的定位空心柱,所述相鄰的火焰分隔塊之間的間隙形成可供燃氣噴出的火焰槽。如上所述的一種新型燃氣爐具頭,其特征在于燃氣分配座包括固定在中心燃氣輸入管上的燃氣分配底座及套在燃氣分配底座上的定位蓋,所述的燃氣噴射孔設置在燃氣分配底座上。如上所述的一種新型燃氣爐具頭,其特征在于燃氣分配座包括固定在中心燃氣輸入管上的定位座及設置定位座上的燃氣分配蓋,所述的燃氣噴射孔設置在燃氣分配蓋上。如上所述的一種新型燃氣爐具頭,其特征在于在燃氣分配底座上設有凸柱,所述的燃氣噴射孔圍繞在凸柱周邊,在凸柱上設有可供所述中心引氣管的一端插入的通氣孔, 所述燃氣分配底座上的凸柱插在中心火焰蓋底部的定位空心柱中,所述中心引氣管內(nèi)的空氣可穿過通氣孔引入定位空氣柱內(nèi)并排出中心火焰蓋的空氣排氣孔外。如上所述的一種新型燃氣爐具頭,其特征在于在燃氣分配底座上設有可供中心火焰蓋底部的定位空心柱插入的凹孔及可供中心引氣管的一端插入的引氣管定位孔,所述中心火焰蓋底部的定位空心柱插在凹孔中,所述中心引氣管的一端插在的引氣管定位孔中, 所述中心引氣管與定位空心柱相對應并連通,所述中心引氣管內(nèi)的空氣可穿過定位空氣柱排出中心火焰蓋的空氣排氣孔外。如上所述的一種新型燃氣爐具頭,其特征在于在燃氣分配蓋上設有可供中心火焰蓋底部的定位空心柱插入的定位凹孔及可供中心引氣管的一端插入的引氣管定位凹孔,所述中心火焰蓋底部的定位空心柱插在定位凹孔中,所述中心引氣管的一端插在的引氣管定位凹孔中,所述中心引氣管與定位空心柱相對應并連通,所述中心引氣管內(nèi)的空氣可穿過定位空氣柱排出中心火焰蓋的空氣排氣孔外。如上所述的一種新型燃氣爐具頭,其特征在于在燃氣分配蓋上設有定位凸柱,所述的燃氣噴射孔圍繞在定位凸柱周邊,在定位凸柱上設有可供所述中心引氣管的一端插入的引氣孔,所述燃氣分配蓋上的定位凸柱插在中心火焰蓋底部的定位空心柱中,所述中心引氣管內(nèi)的空氣可穿過引氣孔引入定位空氣柱內(nèi)并排出中心火焰蓋的空氣排氣孔外。如上所述的一種新型燃氣爐具頭,其特征在于在燃氣分配底座底部設有分配座固定件,所述的燃氣分配底座通過分配座固定件固定在中心燃氣輸入管上。如上所述的一種新型燃氣爐具頭,其特征在于在定位座底部設有分配座固定件, 所述的定位座通過分配座固定件固定在中心燃氣輸入管上。綜上所述,本發(fā)明相對于現(xiàn)有技術(shù)其有益效果是由于本發(fā)明的中心燃氣輸入管內(nèi)設有可將中心燃氣輸入管外的空氣引入所述燃氣噴射裝置內(nèi)的中心引氣管,該中心引氣管的一端插在燃氣噴射裝置內(nèi),另一端與中心燃氣輸入管外的空氣相通,因此解決了傳統(tǒng)的燃氣爐具頭在爐具頭的底部開有可引入空氣的引氣孔的問題,不存在進風的現(xiàn)象,且通過該中心引氣管可使得中心噴火機構(gòu)上的火焰槽在使用時所產(chǎn)生的火力更集中、火勢更猛。另外,固定在中心燃氣輸入管上的燃氣分配座通過若干個燃氣噴射孔將輸入燃氣分配座內(nèi)的燃氣均勻分配,再從中心火焰蓋的火焰槽噴出,從而使所噴出的火焰更加均勻,更猛,壽命更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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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為本發(fā)明的示意2為本發(fā)明中心噴火機構(gòu)的實施例I的部件分解圖 3為本發(fā)明中心噴火機構(gòu)的實施例 4為本發(fā)明中心噴火機構(gòu)的實施例 5為本發(fā)明中心噴火機構(gòu)的實施例 6為本發(fā)明中心噴火機構(gòu)的實施例 7為本發(fā)明中心噴火機構(gòu)的實施例 8為本發(fā)明中心噴火機構(gòu)的實施例 9為本發(fā)明中心噴火機構(gòu)的實施例
I的剖示2的部件分解圖 2的剖示3的部件分解圖 3的剖示4的部件分解圖 4的剖示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jié)合
和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描述
如圖1-9所示;一種新型燃氣爐具頭,裝置在燃氣爐灶的燃氣管上,包括爐頭座1, 設置在爐頭座I上的外環(huán)火焰蓋2,在爐頭座I的底部設有與外環(huán)火焰蓋2相連通的外環(huán)燃氣輸入管34,所述外環(huán)燃氣輸入管34的一端與燃氣管相通,在爐頭座I的中心部設有中心噴火機構(gòu)3,所述中心噴火機構(gòu)3包括設置在爐頭座I中心部的燃氣噴射裝置32,在燃氣噴射裝置32底部設有與所述燃氣管相通的中心燃氣輸入管31,在中心燃氣輸入管31內(nèi)設有可將中心燃氣輸入管31外的空氣引入所述燃氣噴射裝置32內(nèi)的中心引氣管33,所述中心引氣管33的一端插在燃氣噴射裝置32內(nèi),另一端與中心燃氣輸入管31外的空氣相通。運行時,燃氣管內(nèi)的燃氣分別輸入外環(huán)燃氣輸入管34及中心燃氣輸入管31內(nèi),再從外環(huán)燃氣輸入管34及中心燃氣輸入管31進入與外環(huán)燃氣輸入管34連通的外環(huán)火焰蓋2及與中心燃氣輸入管31連通的中心噴火機構(gòu)3內(nèi),空氣則通過中心引氣管33進入到中心噴火機構(gòu) 3的燃氣噴射裝置32內(nèi)。如圖1-9所示,燃氣噴射裝置32包括套在所述中心引氣管33的一端并固定在中心燃氣輸入管31上的燃氣分配座321,燃氣分配座321設有若干個可供燃氣通過的燃氣噴射孔322,在燃氣分配座321上設置有中心火焰蓋323,在中心火焰蓋323的中心部設有空氣排氣孔327,在中心火焰蓋323底部設有若干火焰分隔塊324及與空氣排氣孔327相連通的定位空心柱326,所述相鄰的火焰分隔塊324之間的間隙形成可供燃氣噴出的火焰槽 325。運行時,進入中心噴火機構(gòu)3內(nèi)的燃氣先穿過燃氣分配座321上的燃氣噴射孔322再從中心火焰蓋323的火焰槽325噴出,另外,從中心引氣管33引入燃氣分配座321內(nèi)的空氣與燃氣混合從而通過點火燃燒并釋放火焰。本發(fā)明中心噴火機構(gòu)3的燃氣分配座321結(jié)構(gòu)可通過以下四個實施例方案實現(xiàn);實施例I :如圖2-3所示,燃氣分配座321包括固定在中心燃氣輸入管31上的燃氣分配底座3211及套在燃氣分配底座3211上的定位蓋3212,所述的燃氣噴射孔322設置在燃氣分配底座3211上,在燃氣分配底座3211上設有凸柱3213,所述的燃氣噴射孔322圍繞在凸柱3213周邊,在凸柱3213上設有可供所述中心引氣管33的一端插入的通氣孔3214, 所述燃氣分配底座3211上的凸柱3213插在中心火焰蓋323底部的定位空心柱326中,所述中心引氣管33內(nèi)的空氣可穿過通氣孔3214引入定位空氣柱326內(nèi)并排出中心火焰蓋323 的空氣排氣孔327外;在燃氣分配底座3211底部設有分配座固定件328,所述的燃氣分配底座3211通過分配座固定件328固定在中心燃氣輸入管31上。實施例2 :如圖4-5所示,燃氣分配座321包括固定在中心燃氣輸入管31上的燃氣分配底座3211及套在燃氣分配底座3211上的定位蓋3212,所述的燃氣噴射孔322設置在燃氣分配底座3211上,在燃氣分配底座3211上設有可供火焰蓋323底部的定位空心柱 326插入的凹孔3215及可供中心引氣管33的一端插入的引氣管定位孔3216,所述火焰蓋 323底部的定位空心柱326插在凹孔3215中,所述中心引氣管33的一端插在的引氣管定位孔3216中,所述中心引氣管33與定位空心柱326相對應并連通,所述中心引氣管33內(nèi)的空氣可穿過定位空氣柱326排出中心火焰蓋323的空氣排氣孔327外;在燃氣分配底座 3211底部設有分配座固定件328,所述的燃氣分配底座3211通過分配座固定件328固定在中心燃氣輸入管31上。實施例3 :如圖6-7所示,燃氣分配座321包括固定在中心燃氣輸入管31上的定位座3217及設置定位座3217上的燃氣分配蓋3218,所述的燃氣噴射孔322設置在燃氣分配蓋3218上,在燃氣分配蓋3218上設有可供火焰蓋323底部的定位空心柱326插入的定位凹孔3219及可供中心引氣管33的一端插入的引氣管定位凹孔3220,所述火焰蓋323底部的定位空心柱326插在定位凹孔3219中,所述中心引氣管33的一端插在的引氣管定位凹孔3220中,所述中心引氣管33與定位空心柱326相對應并連通,所述中心引氣管33內(nèi)的空氣可穿過定位空氣柱326排出中心火焰蓋323的空氣排氣孔327外。實施例4 :如圖8-9所示,燃氣分配座321包括固定在中心燃氣輸入管31上的定位座3217及設置定位座3217上的燃氣分配蓋3218,所述的燃氣噴射孔322設置在燃氣分配蓋3218上,在燃氣分配蓋3218上設有定位凸柱3221,所述的燃氣噴射孔322圍繞在定位凸柱3221周邊,在定位凸柱3221上設有可供所述中心引氣管33的一端插入的引氣孔3222, 所述燃氣分配蓋3218上的定位凸柱3221插在中心火焰蓋323底部的定位空心柱326中, 所述中心引氣管33內(nèi)的空氣可穿過弓丨氣孔3214引入定位空氣柱326內(nèi)并排出中心火焰蓋 323的空氣排氣孔327外;在定位座3217底部設有分配座固定件328,所述的定位座3217 通過分配座固定件328固定在中心燃氣輸入管31上。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新型燃氣爐具頭,裝置在燃氣爐灶的燃氣管上,包括爐頭座(I),設置在爐頭座 ⑴上的外環(huán)火焰蓋(2),在爐頭座⑴的底部設有與外環(huán)火焰蓋⑵相連通的外環(huán)燃氣輸入管(4),所述外環(huán)燃氣輸入管(4)的一端與燃氣管相通,其特征在于在爐頭座(I)的中心部設有中心噴火機構(gòu)(3),所述中心噴火機構(gòu)(3)包括設置在爐頭座(I)中心部的燃氣噴射裝置(32),在燃氣噴射裝置(32)底部設有與所述燃氣管相通的中心燃氣輸入管(31),在中心燃氣輸入管(31)內(nèi)設有可將中心燃氣輸入管(31)外的空氣引入所述燃氣噴射裝置(32) 內(nèi)的中心引氣管(33),所述中心引氣管(33)的一端插在燃氣噴射裝置(32)內(nèi),另一端與中心燃氣輸入管(31)外的空氣相通。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新型燃氣爐具頭,其特征在于燃氣噴射裝置(32)包括套在所述中心引氣管(33)的一端并固定在中心燃氣輸入管(31)上的燃氣分配座(321),燃氣分配座(321)設有若干個可供燃氣通過的燃氣噴射孔(322),在燃氣分配座(321)上設置有中心火焰蓋(323),在中心火焰蓋(323)的中心部設有空氣排氣孔(327),在中心火焰蓋 (323)底部設有若干火焰分隔塊(324)及與空氣排氣孔(327)相連通的定位空心柱(326), 所述相鄰的火焰分隔塊(324)之間的間隙形成可供燃氣噴出的火焰槽(325)。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新型燃氣爐具頭,其特征在于燃氣分配座(321)包括固定在中心燃氣輸入管(31)上的燃氣分配底座(3211)及套在燃氣分配底座(3211)上的定位蓋(3212),所述的燃氣噴射孔(322)設置在燃氣分配底座(3211)上。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新型燃氣爐具頭,其特征在于燃氣分配座(321)包括固定在中心燃氣輸入管(31)上的定位座(3217)及設置定位座(3217)上的燃氣分配蓋 (3218),所述的燃氣噴射孔(322)設置在燃氣分配蓋(3218)上。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種新型燃氣爐具頭,其特征在于在燃氣分配底座 (3211)上設有凸柱(3213),所述的燃氣噴射孔(322)圍繞在凸柱(3213)周邊,在凸柱 (3213)上設有可供所述中心引氣管(33)的一端插入的通氣孔(3214),所述燃氣分配底座 (3211)上的凸柱(3213)插在中心火焰蓋(323)底部的定位空心柱(326)中,所述中心引氣管(33)內(nèi)的空氣可穿過通氣孔(3214)引入定位空氣柱(326)內(nèi)并排出中心火焰蓋(323) 的空氣排氣孔(327)夕卜。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種新型燃氣爐具頭,其特征在于在燃氣分配底座 (3211)上設有可供中心火焰蓋(323)底部的定位空心柱(326)插入的凹孔(3215)及可供中心引氣管(33)的一端插入的引氣管定位孔(3216),所述中心火焰蓋(323)底部的定位空心柱(326)插在凹孔(3215)中,所述中心引氣管(33)的一端插在的引氣管定位孔(3216) 中,所述中心引氣管(33)與定位空心柱(326)相對應并連通,所述中心引氣管(33)內(nèi)的空氣可穿過定位空氣柱(326)排出中心火焰蓋(323)的空氣排氣孔(327)夕卜。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或4所述的一種新型燃氣爐具頭,其特征在于在燃氣分配蓋(3218) 上設有可供中心火焰蓋(323)底部的定位空心柱(326)插入的定位凹孔(3219)及可供中心引氣管(33)的一端插入的引氣管定位凹孔(3220),所述中心火焰蓋(323)底部的定位空心柱(326)插在定位凹孔(3219)中,所述中心引氣管(33)的一端插在的引氣管定位凹孔 (3220)中,所述中心引氣管(33)與定位空心柱(326)相對應并連通,所述中心引氣管(33) 內(nèi)的空氣可穿過定位空氣柱(326)排出中心火焰蓋(323)的空氣排氣孔(327)夕卜。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或4所述的一種新型燃氣爐具頭,其特征在于在燃氣分配蓋(3218)上設有定位凸柱(3221),所述的燃氣噴射孔(322)圍繞在定位凸柱(3221)周邊,在定位凸柱(3221)上設有可供所述中心引氣管(33)的一端插入的引氣孔(3222),所述燃氣分配蓋 (3218)上的定位凸柱(3221)插在中心火焰蓋(323)底部的定位空心柱(326)中,所述中心引氣管(33)內(nèi)的空氣可穿過引氣孔(3214)引入定位空氣柱(326)內(nèi)并排出中心火焰蓋 (323)的空氣排氣孔(327)夕卜。
9.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新型燃氣爐具頭,其特征在于在燃氣分配底座(3211)底部設有分配座固定件(328),所述的燃氣分配底座(3211)通過分配座固定件(328)固定在中心燃氣輸入管(31)上。
10.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新型燃氣爐具頭,其特征在于在定位座(3217)底部設有分配座固定件(328),所述的定位座(3217)通過分配座固定件(328)固定在中心燃氣輸入管(31)上。
全文摘要
一種新型燃氣爐具頭,裝置在燃氣爐灶的燃氣管上,包括爐頭座,設置在爐頭座上的外環(huán)火焰蓋,在爐頭座的底部設有與外環(huán)火焰蓋相連通的外環(huán)燃氣輸入管,所述外環(huán)燃氣輸入管的一端與燃氣管相通,其特征在于在爐頭座的中心部設有中心噴火機構(gòu),所述中心噴火機構(gòu)包括設置在爐頭座中心部的燃氣噴射裝置,在燃氣噴射裝置底部設有與所述燃氣管相通的中心燃氣輸入管,在中心燃氣輸入管內(nèi)設有可將中心燃氣輸入管外的空氣引入所述燃氣噴射裝置內(nèi)的中心引氣管,所述中心引氣管的一端插在燃氣噴射裝置內(nèi),另一端與中心燃氣輸入管外的空氣相通。本發(fā)明的目的是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shù)中的不足之處,提供一種成本低,壽命長、火勢猛、火力均勻且集中的新型燃氣爐具頭。
文檔編號F23D14/46GK102537957SQ201210019450
公開日2012年7月4日 申請日期2012年1月20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2年1月20日
發(fā)明者何富有 申請人:何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