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鍋爐廢水回收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鍋爐廢水回收裝置,包括濕式除塵器,除渣機;所述除渣機內設有水封槽,所述濕式除塵器與所述除渣機之間設有溢水箱;所述濕式除塵器的排水口與所述溢水箱的入水口相連接;所述溢水箱的出水口與所述除渣機內的水封槽入水口相連接。該鍋爐廢水回收裝置結構緊湊,使用方便,可使?jié)袷匠龎m器中的廢水得以回收利用至除渣機內,一方面實現鍋爐廢水的循環(huán)利用,另一方面消除除渣機水封槽溢水帶來的麻煩,具有十分廣闊的市場前景。
【專利說明】一種鍋爐廢水回收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鍋爐【技術領域】,特別是一種鍋爐廢水回收裝置。
【背景技術】
[0002]隨著我國重工業(yè)水平的不斷提高和進步,鍋爐作為一種化工、冶金、能源、石油等領域的必要技術設備,也在隨工業(yè)生產的需要不斷改進和優(yōu)化,盡管鍋爐設備的熱效率等技術性能在不斷進步,但由于受到煤炭品位的限制或出于節(jié)約成本的考慮,鍋爐會不可避免的燃燒一些劣質煤炭,劣質煤炭灰分較大,其中硫等有害元素含量較高,在燃燒過程中會產生大量有害粉塵和爐渣。為了保護鍋爐正常運行以及生態(tài)環(huán)境,鍋爐內的粉塵和爐渣必須用相關的鍋爐輔助設備統(tǒng)一集中清理。
[0003]目前,對于鍋爐內產生的粉塵,常采用濕式除塵器處理。濕式除塵器主要工作原理是使液體(一般是水)通過水浴或噴淋等方式與粉塵密切接觸,利用水滴和粉塵顆粒的慣性碰撞及其他作用捕集粉塵顆粒,以達到凈化粉塵的效果,擁有除塵效率高、占地面積小等優(yōu)點。但由于濕式除塵器主要是通過水來除塵,因此在使用過程中會產生大量廢水,若直接排放會對環(huán)境造成較大污染。
[0004]對于鍋爐內產生的爐渣,目前常采用除渣機進行爐渣的運輸和清理,比較常見的除渣機為框鏈式刮板除渣機,其在工作時,通過除渣機箱體底部的轉動鏈條和刮板將爐渣運送出排渣口,特別地,對于一些溫度較高的爐渣,通常采用濕式除渣法除渣,其工作原理主要是在除渣機內設計一層水封槽,當高溫爐渣落入水封槽內后,經水冷卻,溫度得到有效降低,但當大量爐渣落入水封槽內后,水封槽內的水往往會大量溢出,不僅浪費,還不便于清理。
[0005]因此,如何提供一種鍋爐廢水回收裝置,使得濕式除塵器中的廢水得以回收利用至除渣機內,一方面實現鍋爐廢水的循環(huán)利用,另一方面消除除渣機水封槽溢水帶來的麻煩,從而達到節(jié)約生產中的耗水量并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的效果,是本領域所需解決的技術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6]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鍋爐廢水回收裝置,該裝置結構緊湊,使用方便,可使?jié)袷匠龎m器中的廢水得以回收利用至除渣機內,一方面實現鍋爐廢水的循環(huán)利用,另一方面消除除渣機水封槽溢水帶來的麻煩。
[0007]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鍋爐廢水回收裝置,包括濕式除塵器,除渣機;所述除渣機內設有水封槽,所述濕式除塵器與所述除渣機之間設有溢水箱;所述濕式除塵器的排水口與所述溢水箱的入水口相連接;所述溢水箱的出水口與所述除渣機內的水封槽入水口相連接。
[0008]優(yōu)選地,所述溢水箱的出水口設于所述溢水箱箱體的下部。
[0009]優(yōu)選地,所述溢水箱與所述濕式除塵器之間設有集水箱;所述集水箱內設有水泵;所述濕式除塵器的排水口與所述集水箱的入水口連接;所述集水箱的出水口與所述溢水箱的入水口連接。
[0010]優(yōu)選地,所述集水箱的入水口上方設有過濾器。
[0011]優(yōu)選地,所述集水箱內設有浮球閥。
[0012]優(yōu)選地,所述濕式除塵器與所述集水箱之間設有蓄水池;所述濕式除塵器的排水口與所述蓄水池的入水口連接;所述蓄水池的出水口設于池壁上并與所述集水箱的入水口連接;所述蓄水池的出水口上設有閥門。
[0013]優(yōu)選地,所述蓄水池的出水口沿其所在池壁下方設有第二級出水口 ;所述第二級出水口上設有閥門并與所述集水箱入水口連接。
[0014]優(yōu)選地,所述第二級出水口沿其所在池壁下方設有第三級出水口 ;所述第三級出水口上設有閥門并與所述集水箱入水口連接。
[0015]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鍋爐廢水回收裝置,結構緊湊、使用方便。濕式除塵器的廢水可回收至溢水箱內,并通過溢水箱將水進一步排入水封槽用來冷卻爐渣,當水封槽內的水因爐渣掉落而溢出時,可回流至溢水箱內,當槽內缺水時,再次通過溢水箱補水,如此循環(huán)往復,從而將鍋爐廢水有效回收利用,減少了除渣機除渣時的耗水量,并解決其水封槽溢水的問題。溢水箱與濕式除塵器之間增設的蓄水池和集水箱以及其上設置的水閥、水泵等裝置,可起到對廢水回收流量的控制。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提供鍋爐廢水回收裝置的一種【具體實施方式】的示意圖;
[0017]圖中:
[0018]1.濕式除塵器2.蓄水池2-1.第一級出水口 2-2.第二級出水口 2_3.第三級出水口 3.過濾器4.集水箱4-1.抽水泵4-2.浮球閥5.溢水箱6.除渣機7.水封槽
【具體實施方式】
[0019]為了使本【技術領域】的人員更好地理解本實用新型方案,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0020]請參考圖1,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鍋爐廢水回收裝置,該裝置由濕式除塵器1、蓄水池2、集水箱4、溢水箱5和除渣機6及其內部的水封槽7組成,上述各部分的連接方式及工作原理如下:
[0021]如圖1所示,濕式除塵器I下方設有蓄水池2,濕式除塵器I的排水口與蓄水池2的入水口相連接,可將鍋爐廢水直接排入蓄水池2中儲存。為了將蓄水池2儲存的廢水進一步回收利用,在蓄水池2的下方設置集水箱4,蓄水池2的出水口與集水箱4的入水口連接,蓄水池2的池壁上自上而下依次設置第一、第二、第三級出水口 2-1、2-2、2-3,并均在其上設置閥門,用來控制蓄水池2排出的水量。集水箱4的入水口上方設置過濾器3,可將蓄水池2中排出的廢水過濾,避免大顆粒的雜質或污泥堵塞入水口。集水箱4內部設有浮球閥4-2,當集水箱內部的水集滿后,浮球閥4-2的浮球隨水位上升到箱體頂部,閥門自動關閉,停止集水。
[0022]集水箱4的出水口位于箱體上部并與溢水箱5的入水口連接,集水箱4內部設有抽水泵4-1,可將箱體內部的水抽送至溢水箱5內,溢水箱5下部設置出水口,可將送入箱體內的水迅速排入除渣機6內部的水封槽7內,用來冷卻除渣機6內的高溫爐洛,當水封槽7內的水由于爐渣掉落而溢出時,可回流至溢水箱5內,而當水封槽7內的水隨除渣機6中的爐渣運送出機體外時,槽內水體減少,則溢水箱5又可向水封槽7內補水,如此循環(huán)往復地對廢水進行利用。
[0023]溢水箱5的出水口應設置在箱體偏靠下的位置,因為如果設置的過于靠上,如箱體頂部,則只能將水封槽7內的水溢出至箱體內部,而不利于溢水箱5向水封槽7內補水,因為只有當溢水箱5內部的水蓄滿到達出水口后才能流入水封槽7內。此外,由于在實際生產中,濕式除塵器I的排水量、水封槽7的容量以及其內水體隨爐渣從除渣機6流出的速度都會因設備型號、生產規(guī)模和效率等有所不同,因此使用者可根據實際所需的水量,通過蓄水池2的三級出水口 2-1、2-2、2-3以及集水箱4內的抽水泵4_1等進行調節(jié),例如除渣機6耗水量較大時,可開啟蓄水池2最下端的第三級出水口 2-3的閥門,并持續(xù)開動抽水泵4-1抽水,當所需水量較少時,可開啟第一、或第二級出水口 2-1、2-2的閥門或令抽水泵4-1間歇工作,從而控制鍋爐廢水的回收流量。
[0024]以上對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鍋爐廢水回收裝置進行了詳細介紹。本文中應用了具體個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及實施方式進行了闡述,以上實施例的說明只是用于幫助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核心思想。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若干改進和修飾,這些改進和修飾也落入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鍋爐廢水回收裝置,包括濕式除塵器,除渣機;所述除渣機內設有水封槽,其特征在于,所述濕式除塵器與所述除渣機之間設有溢水箱;所述濕式除塵器的排水口與所述溢水箱的入水口相連接;所述溢水箱的出水口與所述除渣機內的水封槽入水口相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鍋爐廢水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溢水箱的出水口設于所述溢水箱箱體的下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鍋爐廢水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溢水箱與所述濕式除塵器之間設有集水箱;所述集水箱內設有水泵;所述濕式除塵器的排水口與所述集水箱的入水口連接;所述集水箱的出水口與所述溢水箱的入水口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鍋爐廢水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水箱的入水口上方設有過濾器。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鍋爐廢水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水箱內設有浮球閥。
6.根據權利要求3-5任一所述的鍋爐廢水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濕式除塵器與所述集水箱之間設有蓄水池;所述濕式除塵器的排水口與所述蓄水池的入水口連接;所述蓄水池的出水口設于池壁上并與所述集水箱的入水口連接;所述蓄水池的出水口上設有閥門。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鍋爐廢水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蓄水池的出水口沿其所在池壁下方設有第二級出水口 ;所述第二級出水口上設有閥門并與所述集水箱入水口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鍋爐廢水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級出水口沿其所在池壁下方設有第三級出水口 ;所述第三級出水口上設有閥門并與所述集水箱入水口連接。
【文檔編號】F23J1/06GK203478291SQ201320499580
【公開日】2014年3月12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8月15日
【發(fā)明者】裴英翔 申請人:北京英翔博瑞耐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