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煙囪內襯異型磚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煙囪內襯異型磚。
【背景技術】
[0002]我國冶金、化工、熱電等行業(yè)在線運行的煙囪,在濕法脫硫設備投運以后,由于煙氣中含腐蝕性物質,因煙囪內襯密實性差,腐蝕性物質容易穿透內襯腐蝕煙囪混凝土外筒(煙囪受力機構)的。煙囪內襯是指在煙囪內側用磚塊砌筑的一種防腐蝕結構。
[0003]現有的煙囪內襯采用普通的磚襯砌而成,普通的磚為長方體的實心結構,磚縫為直線式縫隙,煙氣的腐蝕性物質容易穿透煙囪內襯,對煙囪混凝土外筒造成腐蝕,抗腐蝕性差,容易開裂。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上述【背景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密實性強,折線迷宮式縫隙,抗腐蝕性好,抗開裂效果好的煙囪內襯異型磚。
[0005]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煙囪內襯異型磚,包括磚體,所述磚體為長方體狀實心結構,所述磚體的一個側面中部開有第一凹槽,與此側面相對的側面中部設有第一凸沿,所述磚體的底面中部開有第二凹槽,與此底面相對的頂面中部設有第二凸沿。
[0006]進一步,所述第一凸沿和第二凸沿的高度均為2-8cm,寬度均為2_8cm。
[0007]進一步,所述第一凸沿和第二凸沿的高度均為4cm,寬度均為4.5cm。
[0008]進一步,所述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的深度均為2-8cm,寬度均為2_8cm。
[0009]進一步,所述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的深度均為4cm,寬度均為5.5cm。
[0010]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如下:
[0011]設有凸沿和凹槽,凸沿插入凹槽內,與凹槽貼合,形成嚴密的接口,密實性強;凹槽和凸沿貼合的結構能夠增加磚縫長度,形成折線迷宮式縫隙,能夠有效防止煙氣中的腐蝕性氣體和液體穿透煙囪內襯,抗腐蝕性強,抗開裂效果好,確保煙囪外筒結構安全。
【附圖說明】
[0012]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13]圖2是圖1沿A-A的剖視圖。
[0014]圖中:I一第二凸沿,2—第一凹槽,3—磚體。
【具體實施方式】
[0015]下面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0016]參照圖1、圖2,本實施例包括磚體3,磚體3為長方體狀實心結構,以長方體狀磚體3的最長邊為高,最長邊所在的四個面為側面;磚體3的一個側面中部開有第一凹槽2,與此側面相對的側面中部設有第一凸沿;磚體3的底面中部開有第二凹槽,與此底面相對的頂面中部設有第二凸沿I。所述第一凹槽2和第二凹槽的深度均為4cm,寬度均為5.5cm,所述第一凸沿和第二凸沿I的高度均為4cm,寬度均為4.5cm。
[0017]使用本實用新型襯砌煙囪內襯時,將磚體3相互疊加,一塊磚體3上的凸沿插入另一塊磚體3的凹槽內,凹槽與凸沿之間預留0.5-1.5cm的縫隙,磚體3在砌筑過程中,磚體3與磚體3之間靠砌筑料粘接,預留的縫隙便于填充筑料,縫隙的寬度就是砌筑料的施工厚度(不同的砌筑料對施工厚度有不同的要求)。
[0018]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進行各種修改和變型,倘若這些修改和變型在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及其等同技術的范圍之內,則這些修改和變型也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0019]說明書中未詳細描述的內容為本領域技術人員公知的現有技術。
【主權項】
1.一種煙囪內襯異型磚,包括磚體(3),所述磚體(3)為長方體狀實心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磚體(3)的一個側面中部開有第一凹槽(2),與此側面相對的側面中部設有第一凸沿,所述磚體(3)的底面中部開有第二凹槽,與此底面相對的頂面中部設有第二凸沿(I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囪內襯異型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沿和第二凸沿(I)的高度均為2-8cm,寬度均為2-8cm。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煙囪內襯異型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沿和第二凸沿(I)的高度均為4cm,寬度均為4.5cm。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煙囪內襯異型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槽(2)和第二凹槽的深度均為2-8cm,寬度均為2-8cm。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煙囪內襯異型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槽(2)和第二凹槽的深度均為4cm,寬度均為5.5cm。
【專利摘要】一種煙囪內襯異型磚,包括磚體,所述磚體為長方體狀實心結構,其所述磚體的一個側面中部開有第一凹槽,與此側面相對的側面中部設有第一凸沿,所述磚體的底面中部開有第二凹槽,與此底面相對的頂面中部設有第二凸沿。本實用新型的折線迷宮式縫隙能夠增加磚縫長度,能夠有效防止煙氣中的腐蝕性氣體和液體穿透煙囪內襯,抗腐蝕性強,抗開裂效果好,確保煙囪外筒結構安全。
【IPC分類】F23J13/02
【公開號】CN204806426
【申請?zhí)枴緾N201520530015
【發(fā)明人】賀按冬, 常熹鈺, 鄭德明, 周毅
【申請人】湖南天通無腐煙囪工程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1月25日
【申請日】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