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省煤器與鍋爐的連接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鍋爐設計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省煤器與鍋爐的連接結構。
背景技術:
蒸汽鍋爐改裝成熱水鍋爐大多需要增設省煤器,而省煤器的連接直接影響到鍋爐的運行安全。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不足問題,提供一種省煤器與鍋爐的連接結構。本發(fā)明為實現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省煤器與鍋爐的連接結構,包括上鍋筒、下鍋筒、省煤器,所述上鍋筒與下鍋筒通過鍋爐管束連接,所述上鍋筒上設有回水分配管,所述省煤器下部設有省煤器進口集箱,上部設有省煤器出口集箱,所述省煤器進口集箱與鍋爐管束連接,所述省煤器出口集箱與回水分配管連接。本發(fā)明的特點是結構簡單易行,改動工作量少,工質流動順暢,降低了排煙溫度,運行安全可靠。
圖1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其中1、省煤器進口集箱2、省煤器3、省煤器出口集箱4、回水分配管5、上鍋筒6、鍋爐管束7、下鍋筒。
具體實施例方式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包括上鍋筒5、下鍋筒7、省煤器2,所述上鍋筒5與下鍋筒7通過鍋爐管束6連接,所述上鍋筒5上設有回水分配管4,所述省煤器2下部設有省煤器進口集箱1,上部設有省煤器出口集箱3,所述省煤器進口集箱I與鍋爐管束6連接,所述省煤器出口集箱3與回水分配管4連接,通過此連接方式,系統回水全部經過省煤器2再進入上鍋筒5。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
,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披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及其發(fā)明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省煤器與鍋爐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上鍋筒(5)、下鍋筒(7)、省煤器(2),所述上鍋筒(5)與下鍋筒(7)通過鍋爐管束(6)連接,所述上鍋筒(5)上設有回水分配管(4),所述省煤器(2)下部設有省煤器進口集箱(1),上部設有省煤器出口集箱(3),所述省煤器進口集箱(I)與鍋爐管束(6 )連接,所述省煤器出口集箱(3 )與回水分配管(4)連接。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省煤器與鍋爐的連接結構,包括上鍋筒、下鍋筒、省煤器,所述上鍋筒與下鍋筒通過鍋爐管束連接,所述上鍋筒上設有回水分配管,所述省煤器下部設有省煤器進口集箱,上部設有省煤器出口集箱,所述省煤器進口集箱與鍋爐管束連接,所述省煤器出口集箱與回水分配管連接。本發(fā)明的特點是結構簡單易行,改動工作量少,工質流動順暢,降低了排煙溫度,運行安全可靠。
文檔編號F24H9/00GK103032963SQ20121050209
公開日2013年4月10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1月30日
發(fā)明者李文濤, 余恨 申請人:大連鍋爐廠有限公司